师父多次救了我的命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修大法后,在我身上出现的神迹实在太多了。早该写出来与同修共享,由于被人的观念阻碍觉的自己修的太差,一直没有动笔。直到有一天同修与我切磋,提议向明慧投稿证实大法,我才开始提笔。如有不妥,敬请同修指正。

两次从楼梯上摔下来安然无恙

九三年夏天刚得法不久,一天下午上班前,出门在下楼梯时,从楼梯上摔下来,手里正准备撑开的伞自动收拢,插在楼梯扶手的空挡中。那伞要真插在身上,不知会伤成什么样呢!好险呀!

一楼是我丈夫单位的办公室,他的同事听到声响,跑上楼来要用车送我去医院,我谢绝了。自己从地上爬起来一看哪也没伤着,穿的裙子和高跟鞋连身上一点灰也没有。我就步行到单位上班去了。

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天上午十点钟左右,从同修家出来,下到二楼伸手去开电子门,就在开门的瞬间,一股力量把我从电子门推出顺着楼梯滚下来,边滚边听见头碰在石阶上的声音,也是哪也没伤着。看看周围没人,赶快爬起来跑回了家。

三次被车撞化险为夷

九四年八月一天下午上班前,我与本单位同修过马路,就在单位门前的马路边被一辆右急转弯开来的“的士” 车撞倒在马路中间,车急刹停在路边上,我被撞出好几米远,穿的凉鞋被甩在一边,趴在地上。司机和一位女乘客、还有路两边的行人都惊呆了。我从地上慢慢爬起来穿好鞋,对发呆的司机说:我没事,你走吧。司机回过神来一句话没说,脚踩油门,一溜烟跑了。被我们单位一位财会员看见,她说:好吓人啊!我还以为你起不来了呢!你怎么不叫他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看伤着内脏没有?我说谢谢你的关心,我不会有事的。一位白发高个子老太太说:你真是前世积了大德了,神佛保佑你呀!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是我师父保佑我。

同修与我走到单位,一同事惊问:你怎么搞的?手伤成这样?这时我才发现右手掌跟部连肉带皮向手腕后翻着一大块肉,她要给我消毒包扎,我谢绝了她,打开水龙头用凉水把伤口处的泥沙洗掉,然后用手把翻过来的皮肉压回掌心方向,伤口一点不疼,也没出多少血。第二天奇迹发生了,伤口处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皮肤光滑平整。

这里要说明的是:我小时候用刀时经常伤到左手,至被车撞时三十多年了伤口都没完全平复,可是这次被撞伤右手,伤口竟在不知不觉中、不到二十四小时完好无痕,真是奇迹!过后我用我的亲身经历向亲友洪法,使他(她)们走入修炼。

第二次是九五年冬天的一个星期天中午十一点多钟,做好午饭到菜场去买水豆花(我家离菜场很近,下楼出门过马路即是),天下着毛毛雨,在过马路时两头都没有车,刚走到路中间,突然从左边开来一辆满载货物的摩托车,右边下坡开来一辆大货车,真是来取命的。大货车在离我三米左右急刹住了,而摩托车快速的开过来把我撞倒在地,并从我身上压过去,当时两个司机都吓呆了,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我很不好意思的从地上爬起来对两司机说:你们都走吧,我没事。

现场目睹的一位四十来岁的女士说:“你这人真是太好了,他把你撞倒从你身上压过去连句道歉的话都不说,你居然把他放走了。”我回答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他伤不着我,我也不会怪他,她接着说:“现在象你这样的人太少了。”我说:炼法轮功的人很多,他们都象我这样,有的比我还要好。

买好了菜回家,我丈夫的同事(是个公安),看见我就问:你是怎么搞的?刚出门时身上干净整洁,一会功夫回来满身是泥!我平静的回答:没什么,只是被车撞了。他说:你怎么不喊一声,我下去整治他。我笑着说:又没伤着,衣服脏了洗干净就是了,何必跟人过不去呢!之前我把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资料给他妻子看过。他接着说:“你们师父真行啊,教出你们这么多好弟子。”我回答说:是呀,要是人人都按我师父讲的真善忍去做,这社会就会平安了,那你们的事情就少的多了,他哈哈乐了。

第二天我洗衣服时发现裤腿上还有轮胎印。

第三次是零五年六月三十号,那天太阳很暴,下午三点钟气温很高,当时路上没有行人,除公交车外很少看见别的车辆。我送大法资料去郊区,在去赶车途中要过一个路口,在过马路之前两边都没有车,当走到斑马线中间时,突然一辆白色小车从我左手边冲过来,当时一个单位的值班人员看见都惊叫起来了,要让车已来不及了,我就站着没动,思想中生了一念,我做的是最正的事,谁也别想伤害我。车紧挨着我从我的面前擦边而过,车轮从我右脚背压过去,耳边只听见叮叮铛铛金属碰撞声,车没有停下急速的右转弯开跑了,我双手都拎着两个大包,人直直的站着,等车过后,查看右脚(光脚穿的凉鞋)一点也没伤着,连皮肤也没红一点。我跑着上了公车。

也不知道我生生世世做了多少坏事,造了多少业,欠了多少债(当然不排除修炼中有漏洞被邪恶钻了空子)才会碰到这么多危险。我要不是修大法,恐怕早就没命了。是慈悲伟大的师父多次救了我的命,随时呵护着弟子,甚至弟子做错了事,师父也不计较,原谅了弟子,多次把弟子从死亡线上救回来。

师父对弟子的大恩,弟子无以言表,唯有认认真真多学法,堂堂正正证实法,抓紧做好三件事,圆满随师把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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