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致残后,浙江缙云县恶警妄图抵赖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浙江缙云县恶警对大法弟子樊中庄刑讯逼供,将樊中庄迫害致残。可是恶警却妄图强迫樊中庄承认所谓的“自残”,并叫嚣只有在樊承认“自残”后才能谈论所谓的“补助”事宜。

浙江缙云县大法弟子樊中庄,自2005年8月9日至8月27日,被该县原县国保大队长李金亮为首一群恶警连审五天五夜,每日八人轮番审问,多次将他的手、脚戴铐,最后樊中庄被从3米高的楼上推下致伤残瘫痪。这个事实早已在网上公开,并且已请丽水天平律师事务所作出详细、客观、公正的鉴定,这已成为铁的事实载入历史,任凭恶警如何抵赖,都逃脱不了法律和天理的惩罚。

日前樊中庄先生坐着轮椅,由家人推着去公安局,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安局长、国保队长、连同不相干的交警队长,一大群该公安局大大小小的头儿们都来了,围着樊中庄一定要逼迫他承认是“自残”,才能谈论支付“补助”、“借款”事宜,---明明是他们殴打致残,却要逼迫受害者为他们开脱罪责;明明是法定的赔偿,却要巧立名目说成“补助”、“借款”,这是实实在在的土匪行为。

明慧网公布,全国至今已有3050位有姓名记载的大法弟子被这个恶党迫害致死,这还不包括失踪者和致残者。这一桩桩一件件血债,迟早会得到清算的。

2005年8月27日,恶警将樊中庄先生打成残废后,于同年十一月八日,要将樊中庄第三次送去劳教。也就是说,这群恶警非要置樊中庄于死地不可。樊中庄当即拒绝在这份违法的“决定书”上签字。这份“劳动教养决定书”,也将成为这群恶警罪恶的证据。

正告恶警,赶紧悬崖勒马,向受害者赔罪、赔偿、安置受害人今后的生活,从此改邪归正。等到今后清算时,受害人也许不会向你们提起诉讼,这样才能免得常常做恶梦,寝食不安。你们如一定往死路上走到底,肯定会有极其悲惨的下场的。

樊中庄已当场向你们表明,你们要他替你们掩盖罪行,将被殴打致残,说成是“自残”,别说赔偿司法鉴定书上的130多万人民币,哪怕再加上10倍20倍,他也决不会答应,况且在其夫人的保姆费上,虽然你们已支付到今年5月份,但比外聘保姆费少30%,不予计较已经给了你们很大宽容了,不要不知好歹。

缙云公安局局长室:0578-3130666,
缙云公安局副局长杨长春:139067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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