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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凌源大王杖子派出所恶警陶国义恶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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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陶国义,50来岁,原凌源市佛爷洞派出所副所长,现大王杖子派出所所长。此人迫害大法弟子,罪行累累。

2007年6月7日下午,凌源街里大法弟子范桂淑、齐小艳在大王杖子被陶国义带领20多个凌源国保大队人员绑架,之后被非法拘留,关进了看守所。今天已经被非法关押第16天了。

据不完全统计,陶国义在佛爷洞派出所任职期间,佛爷洞几乎所有炼功人都被他抄过家;被判劳动教养23人;被非法拘留39人;被派出所恶警非法罚款45人,金额高达33816元人民币;被非法抄走的物品包括大法书籍、磁带、录音机等物品难以计数。使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很多大法弟子流离失所,下岗失业,学生失学,有多少人承受着精神上的压力与痛苦,肉体上的伤害与摧残;经济上的直接损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被破坏;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被剥夺;法律、人权被践踏。那时的陶国义,每每都是首当其冲:

下面仅举几例:

1、米艳丽,37岁,佛爷洞人,99年11月25日晚在家睡觉时被恶警抓走。于99年12月被非法判两年劳教,送往马三家。两年“期”满,由于和家人联系不上,整整超期一个月,马三家的警警给乡里打电话。2001年12月26日米艳丽的丈夫和陶国义等人去接她回家。米艳丽的家人终于盼得亲人回来了。一路上的吃住花销全是由朱艳丽的丈夫所付。可是在陶国义的欺骗下,却没有把米艳丽送回家中,而是直接送往公安局,米艳丽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又被拘留了。

2002年9月29日上午,米艳丽正在家里做家务,又被陶国义等人绑架。2002年10月15日,米艳丽再次被送往马三家,非法劳教三年。

明慧网刊登的《我还活着─一位刚从马三家出来的女子的证词》一文写到:“第二天早上,米艳丽被强行关入了‘小号’。这里的小号在四楼,小号共有九个,每个小号面积约有2张床那么大的小屋。其中有4个闷罐子,也就是完全封闭死的,没有一丝透气的地方,呼吸非常困难。每个屋里都有喇叭,强大的破坏性的噪音,就象电唱机、录音机要坏时发出的喳喳的声音,24小时不停的放,致使人的心脏受到严重的伤害。大法学员王金凤被关进三天就大量吐血,米艳丽的心脏病被折磨发作,她们分别出现生命危险,二人分别被送进医院抢救。”

米艳丽曾在马三家三个月被关小号4次,坐铁椅子,整天手脚都被扣上,每天吃发霉的玉米饼;迫害致无法正常进食;冬天警察不让她穿棉衣,逼迫把双手伸到外面冻很长时间,再到水房用热气哧双手;米艳丽被三分队恶警齐福英指使犯人迫害,坐一块砖长达2个多月,恶人侮辱她,骂她,不让睡觉,不许与任何人讲话,不许接见,被迫害得精神恍惚,行走艰难;这些只是米艳丽在马三家被迫害的点滴,从精神到肉体的痛苦折磨与承受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2、孙淑芳,61岁。1999年7月20日,孙淑芳被绑架后在马三家教养院劳教一年。
2001年腊月,孙淑芳又被乡派出所杜极明和陶国义绑架送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并被勒索2200元。

2002年的一天,孙淑芳正在妹妹家看家,陶国义又带领四五个警察闯到她妹妹家,非法搜查,没翻到什么东西,还企图绑架她,未能得逞。此后曾被监控、多次骚扰,曾被迫流离失所,派出所派人到处找她,并到亲属家骚扰。

2003年,孙淑芳和丈夫一起去大连打工,不到一个月,派出所又到她家骚扰,并给大连公安部门打了电话,将他们夫妇俩从打工单位赶走了。他们不得不重新租房,找活干,白白用去1000多元。

3、苗春生一家三口人,老苗头几年来一直体弱多病,面黄肌瘦。老伴身体消瘦,干不了重活。自从修大法以后,身体奇迹般的好起来,不药而愈,精神饱满,容光焕发,就连用药陪着的孩子也远离了药片子,也跟着受益了。老俩口靠辛勤的劳动供孩子读书。

2002年3月12日这一天,老苗头正在帮患心脏病的妹夫--田子成家刨茬子,佛爷洞乡派出所所长杜极明、副所长陶国义等三人开车到田子成的农田里硬把老苗头推上了车,劫持往拘留所。28日劫持到朝阳劳动教养。在老苗头被非法教养期间,他的老伴种七、八亩地农田,还得割柴磨豆腐,好供孩子读初中。懂事的孩子只好被迫初中没念完就辍学了。

4、佛爷洞乡王少红,五十多岁,丈夫早逝,法轮大法使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给她带来了幸福。

1999年农历六月份的一天,夜间10点多钟,乡派出所杜极明、陶国义等共6人闯入她家,翻箱倒柜,抢走书籍和录音机,并把她抓到派出所非法关押24小时,要送凌源公安局,经讲情,请他们(乡书记王志新、派出所杜极明、陶国义)下饭店,才没被抓走。

2001年腊月初五,上午9点多钟,恶警杜极明、李国辉,又把王少红抓到派出所,敲诈勒索,强行罚款500元(无票据),否则送拘留所。可她孤身一人,房子漏得无法住,没有钱修,又被无故罚款,生活艰难。

5、程翠苓,47岁,1999年7月23日,佛爷洞乡派出所所长杜井龙和陶国义等人把程翠苓绑架后被送到凌源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勒索保证金700元,伙食费100元。

同年12月16日,又被派出所长杜井龙等人于半夜把她绑架,关押在凌源第二看守所,遭受管教李伟揪头发,用脚踢等折磨,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勒索人民币300元。

2000年8月,程翠苓又被派出所长杜极明、陶国义、李国辉等绑架到派出所。那时她大女儿面临高考,给她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压力,经亲人协调,交2000元押金,推迟几天又被绑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28天。

2000年9月的一天,派出所所长杜极明和陶国义等又闯入她家,在她丈夫不在的情况下强行将她绑架到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劳动教养一年,饱尝人间地狱的迫害。

程翠苓从劳教所回家后,派出所多次骚扰,正常的生活秩序被破坏,给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与痛苦,在极度恐慌中生活,曾经被迫流离失所。

6、村民石凤萍,1999年9月18日正在家中做农活,被乡派出所所长杜井龙等二人绑架,在凌源第二看守所,被非法拘留40天,受尽了看守所警察的打骂,之后被判劳动教养二年,送往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家中有一个15岁的孩子,70多岁的老婆婆。

7、荀凤香,女,55岁,1999年7月22日荀凤香被所长杜井龙和陶国义绑架到派出所。又到她家抄家,然后把她绑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勒索保证金1000多元,伙食费100元。

1999年12月16日,半夜里11点多,又被杜井龙等人绑架到派出所一天,晚上又绑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个月后,判劳动教养一年,院外执行,勒索保证金4000元,伙食费300元。

2000年8月,荀凤香又被派出所杜极明、陶国义和凌源公安局政保科科长付延龄等人抄家后,绑架到派出所,向亲属索要人民币700元才免于被拘留。

2000年12月,荀凤香在北京被绑架 、刑讯逼供、打嘴巴,因此而绝食6天。在朝阳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给她戴手铐铐在椅子上。身上140多元钱被马局长翻去。之后由佛爷洞派出所陶国义等二人把荀凤香劫持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7个多月,又被凌源公安局判劳动教养三年,保外就医,向亲属索要人民币1万多元。回家后派出所不断骚扰,整日不得安宁。

在此,再次曝光陶国义的恶行,目地仍然是希望陶国义能明白真相,停止迫害,不要再助共为虐,立即释放大法弟子范桂书、齐小艳,将功补过。同时更希望看到此消息的世人能够因此而明辨是非善恶,谴责邪恶,支持善良,为自己生命的永远选择一个幸福与美好的未来!

凌源市邮编122500,电话区号0421

大王杖子派出所 0421-6188108 邮编122529
陶国义,手机13942166189,家住在方源小区B座一单元602室。一家6口:妻子和三个女儿及一个儿子,大女儿已经上班,手机13942166189。

政法委:
地址:辽宁省凌源市市府路东段14号
书记室0421?6822241
办公室0421-6824495
综合治理办公室:0421-6822069
610办公室:0421-6815610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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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刘瑞
国保大队:队长王桂林 0421-6891665 手机13704917349.
公安局长:张林 13304910001
副局长:杨明辉 办0421 6883103 家04216824813 手机13904213390
副局长:董志民 办6883106  家042168167 手机1913904916066
副局长:王浩
副局长:杨明辉(主管迫害法轮功)
副局长:董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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