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国珍被劫持在广汉市看守所已三月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四川省广汉市公安局国安、松林镇派出所一伙人非法闯入蒋国珍的店铺,再一次将她强行绑架。当时只有她一个人在家,这些所谓的“人民警察”们在蒋国珍的店铺无人管的情况下,把她拖到车上,并抄了她的店铺和家,抢走了钱和货。街坊邻居看到那个惨境,都忍不住落泪了。

现在蒋国珍被非法关押在广汉市南门看守所。下面是她向当地民众诉述自己几年来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做好人,遭受当地中共政府人员骚扰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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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蒋国珍,今年56岁,家住松林镇南北街饮料厂对面。由于自己一生非常坎坷,历尽种种辛酸磨难,同时身体患多种疾病,风湿、腰痛、神经严重衰弱、乳腺增生,使我对人生完全失去了希望和信心,曾几次有轻生之念。多少个夜晚我望着苍天呼唤:为什么我一个一生善良的弱女子会如此痛苦呢?却没有任何人能给我答案。随着身体的每况愈下,脾气也变的非常的暴躁,稍不如意就大发雷霆,夫妻感情也到了崩溃的边缘。

1997年9月我的幸福终于到来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开始了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后身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身体的不适在很短的时间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当然身体轻松这只是一个开始,我发现更重要的是我的心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净化,以前的争强好胜、得理不饶人变成了现在的宽容大度,学会了为别人着想,家庭也变的和睦美好,邻里亲人也都说我变了一个人。

自己一直做点小生意,由于修炼的关系,曾几次将批发商少收的几百元货款主动的补回去,使批发商们都非常的感动。现在我们周围的生意人和邻居都处的非常友好,都能相互关心与爱护,其他人都很羡慕。这就是“佛光普照,礼义圆明”!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非法取缔了法轮功,7月24日镇政府把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叫到镇派出所,强迫我们交出大法的书籍和资料以及炼功带,大家都没有听从。下午3点左右突然狂风大作,乌云翻滚,只见三楼上的瓦片被狂风一槽槽的揭开,整个政府大院的玻璃窗乒乒乓乓一阵破碎声,真是老天不容呀!就这样只好放我们回家。

2000年的正月,广汉市公安局在桥头公园随便抓捕大法弟子,当时我说了几句公道话,被非法拘留了15天。

当时我们镇有几个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他们被非法抓回后,同时把我们十几个没去北京的大法学员也抓到镇政府。这年初春还非常冷,邪党镇政府请来一些打手,强制我们只穿秋衣秋裤光着脚,全身被他们狠狠的乱打后,向我们身上泼几盆冷水,冻的全身发抖不说,打手还继续拳打脚踢,强迫我们跪站在湿淋淋的水泥地上好几个小时。已经冻得不行了,还要被他们按着硬灌几碗冷水下肚。更惨无人道的,邪党人员们还抓起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水盆里按,致使我喘不过气来。

二零零零年七月因我始终不放弃修炼大法,正是酷暑的三伏天,松林镇前任派出所所长沈正学与一个打手强行把我硬拖到政府大院,在炎热如火的烈日下暴晒。一个夜晚前,前任福镇长曾令三带领一帮打手逼迫法轮功学员辱骂李洪志师父,不骂就遭毒打。曾令三那穷凶恶极的架式将一个高背椅弄散,拿起一根弄散的木方,与一群打手就劈头盖脸的往我身上打。我只听到砰砰蹦蹦的乱响,一会儿在恍惚中倒地了。有个歹徒还不死心又在我的背上踢了几脚。等了很久我再爬起来时,他们又把我拖到秘密暗室再一次毒打。就这样我和其他大法弟子在镇政府里被非法关押了十几天。在那十几天里邪恶没有给过一次吃的,就连家属送来的日用品都被他们强行丢掉。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深夜,松林镇派出所长沈正学带领一伙人把我强行抓到派出所,毫无理由的劳教了我两年半。在劳教所,由于不放弃信仰真、善、忍,恶警就强迫我整天整天的面壁,还要把手高高举起。在寒冷的冬天,别的犯人可以早早的上床睡觉,而法轮功学员必须在恶警们许可后才能休息,不服从就被教官指使的吸毒犯人毒打。长期不准洗漱、长期被辱骂、不能与任何人讲话。

到了二零零二年,我终于过完了在劳教所生不如死的生活,回家了。许多的乡亲们,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见到我就问:你终于回来了,受了不少罪吧!这政府怎么了!放着那么多坏人不去管,把好人往监狱里送。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上午,松林镇派出所及市公安局一伙人闯入我家门市,再一次将我强行绑架。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恶人们不管我的门市上无人管的情况下,把我拖到车上,并抄了我的家。门市上卖的钱和货被恶人们抄走,同时还拿走我的大法资料。街坊邻居看到那个惨境都忍不住落泪了。

现在我被非法关押在广汉市南门看守所。

尊敬的父老乡亲们,以上就是我由于不放弃我的信仰、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而遭受的惨无人道的迫害。在中国大陆,我们毫无人权可言。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有信仰自由;公民对于各级领导机关的一切工作人员的失职和错误的行为有提出批评和建议乃至上诉的权利。可我们的这一切天赋的最基本的人权却被中共政府完全剥夺。法轮功学员有冤上访被扣上参与政治;讲清真相被扣上什么“颠覆政权”,总之什么莫须有的罪名,都可以任意的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扣。这样的有法不依,不是政府在犯罪吗!这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吗?!坚持“真、善、忍”,说真话维护我们的天赋人权难道有罪吗?!

亲爱的乡亲们:珍惜法轮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论你信与不信,无论你是“有神论”者,也不管你认为存不存在有神,更不论你高低贵贱、富贵贫穷,人类所有的一切都在真、善、忍这个天法中摆放着自己的位置,每一个生命都在其中。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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