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恶警执法犯法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2007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的抓捕,在这期间先后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捕,到现在为止只出来了两个,还有四个被非法关押。

在11月13日晚,张友玉和黄香玲冒着危险把救人的真相资料送到世人家中时,被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国保大队陈德荃(队长)、谭毅(副队长)、凡太(公安局副局长)、木兰派出所等恶警绑架了,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新都看守所,12月13日被非法逮捕,所谓的“案件材料”已被转送到新都区检察院。

黄香玲和张友玉在11月13日晚上被新都木兰镇派出所恶警毒打,黄香玲被打得满脸是血。

11月14日上午10点多,新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带人抄了黄香玲租的房子,非法抄走了她家里的电视、VCD和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锅盖)、MP3以及她当月的一千多元工资。黄香玲在家是顶梁柱,儿子正在上大学,丈夫身患残疾,家里上上下下全靠她,如不能尽快回来,儿子就会面临辍学的危险。

张友玉上有80岁高龄双眼几乎失明的公公,下有两个女儿,小女儿在上高三,正面临着高考。丈夫现在一个人既要天天照料买凉粉的小生意,又要照顾年迈的父亲,还要关心女儿的学习,真是即当爹来又当妈。眼看就要过年了,全家人和亲朋好友都盼望着她早日回家团圆。

法轮功学员古深菊,女,66岁。2007年11月20日下午2点多,在成都市新都区五里村二大队二小队一个朋友家,这时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德荃、秦彪等一帮恶警,开了七、八辆公安车,闯进这位朋友家,把整个房子包围住,陈德荃一伙直接冲上二楼强行抓人、抄家、抢东西,同时也将古深菊戴上脚镣手铐锁在一根铁柱子上。古深菊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了31天才放出来,并在中途几次提审一直都给她戴着脚镣手铐,使古深菊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在抓捕古深菊的同时,陈德荃还将二楼的法轮功学员蒋云宏、张卫华打倒在地,他们不配合恶警,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将蒋云宏暴打一顿,把他的脸打肿,嘴打肿,脸上鲜血直流。蒋云宏喊:“警察打人啦!”恶警怕他们的恶行被曝光,将蒋云宏和张卫华的头用口袋罩住,把他们强行推上警车,把他们的钱财和几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全部抢走,蒋云宏和张卫华现正绝食抗议,身体状况很不好,家属去公安局要人,至今还没有结果。

骆常勇,43岁,农艺师,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至今已有11年多。2007年11月14日中午,他正在家中午休,本单位农机站站长打电话来叫他下午早点去上班(后来得知,当时农机站长是不知道真相,被新都区国保大队恶警蒙骗利用,打电话核实他是否在家。)骆常勇刚出门正准备去上班,就被潜伏在四周的国保大队、木兰派出所恶警(大约10人)团团围住,同时还有被恶警胁迫来的农机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吴大成,办公室主任王学银。恶警国保大队副队长谭毅等动手抓扭骆常勇的手,并抢下他的钥匙打开了他家的门,把他推进去,在饭厅中,谭毅等人把骆常勇的手扭铐在腰后,又把他打倒在地(仰面),谭毅用双膝猛力顶在骆常勇的胸部,双手狠劲的摁住他的头,一番暴力迫害后,又拉着他被铐在腰后的手铐,从饭厅经过三级楼梯拖到客厅,约5米远,再把他翻过来面向下趴在地上,谭又用脚使劲踏在他背上约半个小时。另一恶警在一边帮腔说:“这种人(指骆常勇)应该弄回去暴洗”(即弄到公安局或派出所暴打)骆常勇当时就问谭毅:“你就是这样执法犯法的吗?”他当场就耍流氓说:“哪个看见?”当时在场的有公安局副局长凡太,国保大队长陈德荃(女),木兰派出所警察吴慎彬等十余人。作为公安局领导的凡太、陈德荃,并没有制止谭毅(也是领导人之一)的犯罪行为,而是默许和纵容,他们根本不顾骆常勇的死活,指挥着恶警们抄家,还叫来了骆常勇住家小区(小城故事)不明真相的保安队长许安忠在抄家单上签字。抄劫走的私人财物有:手提电脑一台、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锅盖)一套,MP3一个、法轮功师父法像一张。

骆常勇被强行绑架到木兰派出所,吴慎彬对他进行了非法审讯。主要内容是:他们昨晚(13日)在木兰绑架了散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现场留有一辆女式摩托车,他们就认定骆常勇去了那里。骆常勇这时才明白他们绑架他的原因。骆常勇当时就说:“你们蓄意陷害我,我要告你们。”另一个恶警走过来朝他的右腿踢了一脚。在审讯录上,骆常勇没签一个字。16日吴慎彬又到看守所再次非法审讯,大意是:“你13号晚骑你妻子那辆红色木兰牌女式摩托车到哪里去了?”骆常勇回答说:“我看你们怎么表演,我要告你们蓄意陷害我。”在审讯录上仍未签字。

事实是:那辆女式摩托车(车主是骆常勇妻子刘晓宏),在3个月前就坏了,无法修好就当废品卖掉了。车是绿色的,并不是红色,车牌也不是木兰牌,这一点国保大队先后找到骆常勇的妻子刘晓宏调查核实。况且,骆常勇卖了那辆女式车后,当时就买了一辆男式铃木摩托车,每天上下班都骑的那辆车。骆常勇的家人、邻居、同事都知道。

事实表明:凡太、陈德荃、谭毅是蓄意迫害法轮功学员骆常勇,采用先抓人(绑架、拘禁),再非法抄家,罗列所谓的“证据”,企图加以迫害。见抄不到“证据”,下不了台,便无理劫走了骆常勇家的手提电脑、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锅盖)和MP3以及法轮功师父法像。

骆常勇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于12月13号放回。14号晚上被绑架到新都看守所时,值班警察刘继先(教导员)、詹某某等不准骆常勇穿鞋进去,价值260元皮鞋被留在了值班室。一个月后释放时,皮鞋已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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