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实大法 不要证实金钱和人脉

——坚定大法弟子证实法的天职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看到最近明慧网文章中有些关于是否应该用钱把狱中亲人救出来的一些交流。由此,我想起了几年前某地区一位同修的做法。

大约在二零零二年初时,“正念闯出”还是一个未曾听闻的词汇。同修老严做资料被邪恶抓去非法劳教。老严坦然面对,放下一切。在师尊点化下,老严找出了自己的不足。这一天,他突然出现了严重的病业症状,老严心里有数。第二天,劳教所让他姐夫来接他回家。在数道铁门外,老严见到了姐夫,老严问姐夫:“你花钱了没有?”姐夫没应声。老严见状,扭头就往铁门里面走,那意思是你要是花钱把我买出来我就不回去。姐夫忙说:“我没花钱没花钱,真的没花钱。”旁边的警察也说:“真的没花钱。”老严说:“这还差不多。”

接着让去结帐。老严被非法送入劳教时没给劳教所交一分钱,走时结帐倒给找回了六七百元,原来是当地“六一零”把老严送劳教时给劳教所交了一千元钱。

多年以后的今天,再想起老严的这段往事,老严当时的心态就如同我亲历一样,使我深深体会:大法弟子是来证实法来了,不管什么环境,证实法是大法弟子的责任和使命,如果要出来,那一定是证实了法,证实了大法的超常力量而出来的。如果花钱买出来了,那这个出来证实的是钱的力量、人脉关系的力量,没有证实法,相反,这是对大法的侮辱。这不是简简单单的出来与否的问题,而是在任何环境下都要证实法的问题。

有同修说,老严扭头回去不是承认旧势力的迫害了么?在我个人看来并非如此,恰恰是对大法的坚信,坚信大法中有能闯出来的路,坚信自己一定能走一条正路出来,在当时情况下,这一点即使不很明确,可也坚定的守着“我是大法的弟子,我是为维护法而存在的,我决不做任何侮辱大法的事”。

也正由于老严和几位这样的同修,在被邪恶迫害之初坚决的抵制了用钱买出来的不符合法的做法,解体了邪恶,这一地区九年来几乎没有这类现象再出现。

而近来一些地区却逐渐出现了用动辄几万的价钱往外买人的做法,甚至有家属同修以“营救”为名这样做。我想,一方面,被迫害的同修自己可能在里面动了心想让家人这样做,从而导致外部环境的变化;另一方面,家属同修是否考虑过,亲人花钱买出来了,我们证实的是什么?证实的是我们必须遵循邪恶的法则?证实的是钱和人脉的力量果然大?如果不能证实大法反而证明了顺从邪恶才有出路,那么我们在干什么?

以上仅是个人的一点想法,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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