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自我束缚 整体配合救众生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今年二月,我有幸担当了揭露当地邪恶的真相资料的编辑工作。刚刚结束了流离失所的状态,参与到整体中来,走入了新的修炼阶段。我下决心一定要珍惜师尊给予的这个新的证实法的环境,一定要与同修配合好。

由于前段时间流离在外,虽然大量学法,但心实际上处在个人修炼之中,因而一换了环境,就显出了自己与周围同修的巨大差距。或许由于我的心性与状态离承担这项工作的要求相差太远,协调同修很着急,我也很难适应,因此每次见面都要我向内找,我也每天都找到不少问题。

当时,揭露当地邪恶的小册子编辑好后,迟迟不能上传到明慧网,我发不上去,协调同修帮忙发也发不上去。协调同修不断的督促我找自己,我每天不停的找,找出很多不足,可是,拖了近两个月,问题依然不能解决。那段时间压力很大,心里苦痛交加,往往在同修走了之后我大哭一场,痛哭中苦苦的问师父:师父啊,我该怎么办啊。

虽然那时很苦,可是一直没有想过逃避或放弃,因为有一念一直在支撑着我:我一定要珍惜这个证实法的环境,一定不能失去。

由于自己以前没有做好,而被旧势力钻空子迫害的居无定所,失去了原来正常的证实法的环境,在与世隔绝的地方居住的日子里,深感痛悔,也深知再次拥有证实法的环境是多么来之不易,所以无论什么样的阻力都不能令我退缩。

然而要达到整体配合,仅有这一念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真正的放下人心,心性提高上来,才能配合好。

那时我还不能真正认识到这一点,只知道同修之间不能有间隔。由于吃了不少苦,我内心对协调同修存有怨气,同时认为协调同修对我也有轻视和不满。我知道这些间隔是必须破除的,因而我致力于破除间隔。

我努力多想同修的好处,努力对同修言听计从,尽量在大事小事上都以同修为主,在听到不好听的话时隐忍不言。这样似乎获得了一段时间的稳定。由于没有挖到问题的根本,也没有实质的去修自己,只是达到了表面的光滑,只是在用人的忍在“全力配合”,旧势力因素因此钻空子不断制造间隔。

碍于流离失所不便出面(后来意识到这也是对迫害的承认),协调同修帮我处理了一些私人财产事务,处理中因各种原因被旧势力钻空子损失了十万元左右,我顿感生活危机。因处理时我与协调同修意见不同,我认为同修的处理方式必然会导致损失,果然不幸,损失惨重。而同修认为事情只能这样办。同时,协调同修象亲人一样在各方面对我照顾付出很多。

当时我出于“必须消除间隔”和“必须配合好”的内心约束,也不敢多说什么,有几次试图谈及此事,一看同修面沉如水,也就不敢再触及。不能说话使我更压抑。由于没能在法上提高,真正改变自己,虽然协调同修的善意关怀使我内心的埋怨消去了一部份,却有一部份不知不觉就这样积攒下来,平时不察觉,一有事就跳出来。旧势力因素借此间隔在我与协调同修配合做事时制造了许多不顺利,有时甚至耽误到整体的大事。

这是用人心理解法,不去实质的改变自己,而是用人的忍、人的配合解决修炼中的问题的一个惨痛教训。

痛定思痛,我逐渐认识到这些障碍的存在皆源自于我内心强烈的妒嫉心。那埋怨、委屈、不平,不管出自于什么样的表面原因,不都是妒嫉心的直接表现吗?正因为有妒嫉心存在,正因为心中会产生埋怨、委屈、不平,所以就会有产生这些东西的表面原因不断涌现。只是因为涉及到正法中的项目,所以表现出来比个人修炼更复杂,更不容易看清而已。

我内心向空间场中所有生命宣布:从今后,无论什么情况下,埋怨、委屈、不平都绝没有理由存在,绝不允许存在。

此后几天,每出现一丝埋怨我立即抓住灭掉,每产生一丝不平都立即转回念来“那不是我”解体它,很快修去了妒嫉心。

学了师尊的《对澳洲学员讲法》后,我再次回顾自己这一年来的修炼过程,发现妒嫉心还不是真正导致配合不好的根子问题,真正的根子还是放不下自我。在讲真相的项目中,在交流中,有意无意的都是以“我”为先。在不被同修采纳意见时认为同修对自己轻视或不满,在救度众生这件大事面前都放不下自己的损失,在“必须消除间隔”、“必须配合好”的心理约束背后是怕自己做不好被迫害的怕心,在被同修指出问题时辩解自己做的好的那部份从而强调自己的“对”,这些无所不在的“自我”挡在我与同修之间,每被触及时都剜心透骨、分外难舍,往往是潦潦草草的找到别的心而滑过去。这些都横在整体配合救众生的路上,成了难以翻越的大山。

其实,无论认识到什么问题,终归还是要自己踏踏实实的“搬山”,实实在在的修去。我之所以这一年来修的很苦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以前修的不扎实,有些问题意识到了却没有做到,攒到如今,在正法的推动下非去不可,才会感到格外苦,所以,大法的精深内涵之一的“做到是修”也是一年来的重要总结之一。

能在今生得到大法,能有幸成为正法弟子,还有什么尘世俗务可留恋的呢?惟愿今后真正走出这些自我的束缚,走出旧势力安排的束缚,整体配合好救度更多的众生,惟愿师尊欣慰一笑。

修行路上多艰辛
苦化天梯净我心
佛光辉耀法破茧
金莲万朵满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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