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的作用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经常看到一些大陆学员在“严正声明”中说,“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感到这样的所谓声明很不实在,因为这样的声明者并没有理解“严正声明”的作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对修炼有相当的误解。

其实先不说修炼,就说常人这一层理:自己做错的事、说错的话,岂是一句“全部作废”就轻飘飘的作废得了的呢?这不是笑话吗?小孩子犯了小错,还需要承认错误说“我做错了、不应该打人”,并表示歉意说“对不起”。大法弟子在怕心私心作用下做了证实邪恶的事,怎么可能连个承认错误、自己哪做错了的话都没有,就想不承担任何后果呢?这个后果怎么可能用一句“全部作废”就消除了呢?

明慧网上的“严正声明”,是专门给那些向邪恶保证过放弃大法、甚至给邪恶写过所谓“三书”、“五书”的学员开设的,因为师父慈悲,允许走过严重弯路的学员走回来。这个声明的关键是,既然你给邪恶写过保证不修炼、保证背离大法的话,那就要彻底否定那个东西。怎么否定?从声明给邪恶写的所谓“保证书”作废开始,声明自己从今起选择走师父安排的路、从新开始大法修炼。

为什么必须要声明给邪恶写的“三书”、“五书”作废?因为你给邪恶写的书面保证和签名画押,等于是卖身契,把自己卖给邪恶了,把自己放到邪恶手心里去了。你写给邪恶的那些“三书”、“五书”,就是邪恶从今以后毁掉你、阻止你再回到大法修炼中来的把柄。

这和那些曾经向恶党宣誓效忠的人被打上兽印、变为恶党的一部份,是一个道理。因为宣誓的时候,宣示者就把自己交给恶党了。那么曾经宣示入党的常人,为了避免与恶党一同毁灭,需要及时发表退党声明。而给邪恶写过“卖身契”的大法学员,则被允许通过发表严正声明,把自己从邪恶那边拿回来,从新摆放到大法一边,放回大法修炼的行列中。

这样一个性命攸关的声明,如果只是稀里糊涂、不得要领的说“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第一作废不了,因为人做什么都是有后果的,你给邪恶写过“保证书”这个“因”,就会导致邪恶可以一直抓住你不放这样的“果”。第二,自己交给邪恶的“卖身契”(“保证书”)还在,没有起到否定旧势力迫害的作用。也正因为认识不清,很多稀里糊涂写“作废声明”的学员,才会一被抓就写保证,一放出来就写声明,言而无信,出尔反尔,非常不严肃。

希望有关学员从法理上有个清醒的认识,珍惜师父的慈悲和留给我们的有限的时间,不要再稀里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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