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

  • 给有缘人的一封信

  • 穷途末路 中共为何恐吓、“拆锅”?

  • 给应城市父老乡亲一封信

  • 给有缘人的一封信

    你们好!因为我们有人缘,你们亲自或派员多次到我家和我女儿家,说是要找我谈话,做我的“思想工作”:“奥运”来了,不要去上访,不要去游行,不要出去发资料,可以在家里炼功。字里行间好象看不出什么,但我也无法认同它是善意。奥运会是全世界的著名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盛会,奥运会的主要精神是维护人的权利与保障人的尊严。

    北京办奥运,本来是件好事,但不能因此宪法也不要了,因为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集会游行的自由,有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的权利。而我本人从未参加什么游行,也没有上访,我只是从一九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真善忍,努力做一个好人,做更好的人。

    我在修炼法轮功前,身体多病:两只脚严重风湿关节炎,小便带血,四肢无力等等。修炼几个月,所有病不翼而飞,同时我也在努力提高心性。一九九八年我在中国有色—原湖南茶陵县湘东钨矿基建公司任副经理,企业不景气,公司效益也差,我这个副经理也不能拿满工资。同年十月,原公司经理要承包其它单位,矿领导要我主管全面行政工作。我大胆改革,本着“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原则努力去做,充份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完成了矿厂下达的各项指标,职工都能拿满工资,还有奖金。尽管当厂里规定;我是模拟法人,完成了矿里下达的指标,我可以拿职工三倍的工资,但事实上,职工增加了工资,我增加的工资不到职工的50%。当时公司按出勤计酬,我规定:职工没事做,没有出勤,我和书记去矿里开会也不计出勤。职工在施工时,精打细算,不浪费,节约成本,本公司职工家里需要小修小补的,由公司免费提供材料。有一次我家维修房屋,我爱人在公司拿了三包水泥,我知道后背着爱人买了三包水泥放到了公司仓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尽管我想这样去做一个好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茶陵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姜春云和干警王伟明等人,说要找我谈话。当他们问我对法轮功的看法时,我根据我的认识直接说了心里话:法轮大法好!李洪志师父是个好人。也就是这么一句话,公安局仅凭这一句话,当晚就把我关到了茶陵县看守所,然后押到拘留所,连续非法关押近四个月,到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才放我回家。大家知道,我国的执法机关抓错了人,关错了人,要进行赔偿的话,由国家赔偿。也就是说,执法机关的处罚书从某种意义上讲,代表着国家的形象,政府的形象。我受报纸、电视、电台的宣传教育,我原认为执法机关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并且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只有行为犯罪,没有思想犯罪,没有意识犯罪。我到看守所后,才明白,现实与舆论说的相差太远了。

    我没有危害社会的任何行为,根本谈不上犯罪。公安局把我作为“犯罪嫌疑人”关进了看守所,怎么办?给我戴了一顶“顽固修炼法轮功”的帽子。炼法轮功有动作,有行为,但是不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肯定不是的。第一、在我国气功高潮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发了文,允许公民练气功,并且还有一个“三不”政策,也就是说,练气功的行为得到了国家的允许的。第二、《转法轮》一书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五年一月四日在北京公安大礼堂举行了《转法轮》首发式,后一直供不应求,1996年1月,法轮功创始人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被《北京青年报》列入“北京市十大畅销书”。第三、1993年12月在“北京1993年东方健康博览会”。李洪志先生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第四、1998年5月15日晚10时,北京中央电视台在第1套节目《晚间新闻》和第5套节目中分别报导国家体育总局伍绍祖局长视察长春及广大群众修炼法轮功的盛况,时间大约10分钟。这是国家电视台罕见的对法轮功修炼做正式的正面报导。1998年9月,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小组,对广东12000余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第五、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中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群众来信反映公安不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数月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调查报告。

    茶陵县公安局把我作“犯罪嫌疑人”关进看守所完全是无稽之谈。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茶陵县公安局给了释放证明书(见附件1)给我,说:“拘留期满,予以释放”。结果是释而不放,又把我押上了警车,送到了拘留所,又开了一张零一年元月五日“株洲市茶陵县公安局管理处罚裁决书”说我“因顽固修炼法轮功”,“决定给以治安拘留证15天的处罚”。(见附件2)退一步说,我“顽固修炼法轮功”要治安拘留,开始的刑事拘留30天就是错了,怎么刑事拘留30天后又治安拘留,这不是执法,简直就是违法乱纪。然而这不是个别现象,至少在对待法轮功学员上是一个普遍现象。

    零一年元月十九日,株洲市茶陵县公安局又给了一张处罚决定书,说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决定给以治安拘留15天。这就奇怪了,公安局抓我时,没有说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在看守所30天,也没有发现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而到了拘留关15天,就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我想,把一个没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人,随便抓,随便关,这是不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要绳之以法的不应该是我这个守法的人,而应该是那些违法乱纪随便抓我的人。

    就这样每隔15天开一张这样的治安处罚文书,一共开了五张,前后违法连续关押我近四个月,到三月三十日才放人。

    茶陵县公安局是这么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其它地方以怎么样呢?娄底的办案人员比茶陵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有过之而无不及。零四年三月,因我原工作单位倒闭了,我本人退休了,回到了涟源市杨市镇泉河村居住。零五年六月十日中午,杨市镇派出所阳国富副所长带领几个人,有穿公安制服的,也有没穿公安制服的冲进我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把我绑架到了派出所,下午把我送到了涟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和阳副等多名警察对我进行审讯。说审讯又不象审讯,主要的东西是由作笔录的警察自问自答写在纸上,给我看一下,要我签名。我一看,吓了一跳。说自己承认了在茶陵受到一次“刑事拘留,二次治安拘留的处罚。我说这简直是信口雌黄,随便栽赃,我拒签。他们出示茶陵县公安局传真过来的三张处罚文书(这是警察说的,茶陵县公安局到底传了几张处罚文书过来,我不知道)。一张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的“因顽固修炼法轮功”在看守所关30天,一张是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的“因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治安拘留15天,还一张是二月十日“因顽固修炼法轮功”治安拘留15天。关于这几张所谓处罚文书前面已基本说清楚了,用不着多写了,大家也清楚了。关键是当时我茶陵的情况如实向审讯警察陈述了,并说了我家里还有原件。而他们都说只相信茶陵县公安局,不相信我,我说:那就要茶陵县公安局签字吧,要我签什么字。就这样大约僵持了一个半小时,我没有签名。后来他们说:你在笔录上把你的情况说明一下,签个字可以吧。我心想,允许我说明,这样前后矛盾的笔录是不能作为证据来定案的,我于是做了说明后签了名。

    我签了字,由阳副所长把我带到涟源市看守所,并填了个单,说我“因涉嫌流窜作案”罪,刑事拘留29天,要我签字。我问阳副所长:什么叫流窜作案?他说:你从茶陵到涟源来就叫“流窜作案”。我想,我从茶陵退休回原籍居住就叫“流窜作案”,那你阳副所长从杨市派出所跑到国保大队来,是不是“流窜作案”?我没有签了字。不签字没有关系,人照常关看守所,一共关了31天。零五年七月十一日上午,狱警突然叫我收拾东西,说要送去劳教,但又没有给任何东西看,强行把我押上警车。行至娄底市,据说押送的警察要到娄底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劳教委)去拿劳动教养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还检查了身体,说我正常,关进了劳教所。

    我犯了什么罪而被劳教?劳教所给了一份(2005)娄劳字31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给我。上面这样写着:“2001年1月19日,因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被茶陵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2001年2月20日,因顽固修炼法轮功被茶陵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现查明童顶庆犯有下列违法犯罪事实:童顶庆因顽固修炼法轮功受到打击处理后,仍不思悔改……本会认为,童顶庆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屡教不改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现决定对童顶庆劳动教养壹年零六个月。”对这个劳教决定书,我个人认为,“童顶庆因顽固修炼法轮功受到打击处理后,仍不思悔改”一句,虽有不妥之处,我还能接受。我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我按真、善、忍修炼心性,做一个好人,做更好的人,是不会改变的。为什么呢?一、我信仰真、善、忍是符合我国宪法中国公民有信仰自由的规定的;二、到二零零七年五月,法轮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并出版发行;三、目前全世界有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法轮功修炼者;法轮大法使各国人们对中国的灿烂文化更加向往,给中国赢得巨大的国际声誉;四、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到二零零六年底,获得海外各国政府及各界二千七百多项褒奖与支持议案信函。

    至于决定书中认定:“童顶庆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实仍凭空瞎说,不顾事实真相之词。不管我在茶陵,还是回到涟源,没有半点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说怪也不怪,秦二世宰相赵高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把一只鹿指为“千里马”送给皇上,还要大臣们帮着说是“千里马”,敢说“不”字的官都被赵高杀了。结果不久秦朝亡了,赵高的美梦也破灭了,这就是历史上“指鹿为马”的典故,很说明问题。

    决定书中还说:“2005年6月10日,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涟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前面已经说了,2005年6月10日,阳所长是以“因涉嫌流窜作案罪而刑事拘留。为什么娄底市劳教委突然改成了“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呢?是嫌阳所长栽赃手法不高明,帽子戴不上而换一个罪名呢?而我想既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罪名是不可随意改动换上这个罪名,我说还是不妥。因破坏法律实施,单纯的个人很难做到。破坏法律实施的这个人不但手中要有权力,还要有坚强的组织作后盾。个人只能叫违法犯罪。例如法律规定不准杀人,你要去杀人,是犯了杀人罪,应按杀人罪论处,而不是破坏法律的实施,破坏法律实施是那些执法的人,该抓的不抓,不该抓的又抓起来,该判的不判,不该判的重判,这可以叫“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我在新开铺劳教所受迫害将近九个月(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进去,零六年四月一日所外就医),几乎把我迫害致死。新开铺劳教所又叫“育新学校”,据说是全国著名的劳教所,给国际人权组织看的“窗口”。它有九个大队的编制,实有八个大队。第七大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其它大队只有二个区即生产区和宿舍区,而七大队有三个区(没有生产区)分A、B、C三个区。C区表面上是娱乐区,内有阅览室,卡拉OK室,下棋室,电视房,健身房,乒乓球桌等,而实际上又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残酷的地方。有外宾或其他人员来参观,就把夹控和部份法轮功学员赶往C区做样子,等外来人员一走,立即把法轮功学员赶回原处迫害。新进劳教所或有炼功的学员,马上放到C区去,给你一个下马威。C区的法轮功学员是四个夹控二个人一班,轮流睡觉轮流控,而法轮功学员要笔直的二十四小时站着,不准睡觉,不准钓鱼(打瞌睡),不准喝水,身体稍微动一下,或者眼睛眨一下,马上就拳打脚踢。我刚到新开铺就这样站了三天三晚,有的人站更长,站得你手脚肿起来象面包一样,渴的你口里冒烟。A区比C区稍微松一点,每天可睡二至三小时,也有通晚不让你睡觉的。相对宽松一点的是B区。B区是小矮凳,小凳约五寸高,六寸长,三寸宽。坐姿要求是两脚与肩同宽,小腿与大腿成90度平放,两手平放在膝盖上,双目平视前方,不许说话,除吃饭,洗脸,大小便外就这样坐着,屁股起了包,发炎,皮肤坏了,还是这样坐。就是吃饭、洗脸、大小便要求夹控与法轮功学员相距不得超过渡0.5米,即伸手要能抓住人。这个“育新学校”就是这样“育新法轮功学员的”。

    对夹控又是怎样“育新”的呢?夹控何许人也?夹控绝大多数是吸毒者。夹控自己说在社会上吸毒最少每年光用于吸毒一项要十二万元,但夹控大多数是不做事的。钱哪里来的?他们毫不掩饰的说:不是偷就是抢嘛!一个湘潭姓刘的说:你知道我在社会干什么吗?我就是用枪顶着别人的脑袋,叫他把钱交出来的。而“育新学校”的警察在大会上说:夹控自己说自己没有犯法,用自己的钱买毒品吃,也有道理。

    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坐着不能说话,而夹控是可以自由说,他们说什么?几乎每天都重复着:你的货是哪里进的,怎样打通关系的;你的枪是什么地方买的,我的枪是什么地方买的,多少钱一支,配多少发子弹,还互相传授如何杀人,如何打枪,如何玩女人等等。有一次,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了“育新学校”的警察,警察听后若无其事,一声不吭。我明白了,现在新开铺劳教所被邪党认为表现“好”的夹控,放出去后,再抓进来,仍旧是警察看的起的人,有的三十多岁的人已经进出新开铺六次了。

    新开铺劳教所的警察经常在会上说:我们穿着制服上班,就代表着国家,代表着执政党,代表着政府,军队和警察是我们坚强后盾。夹控是警察安排“转化”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要我接受夹控的教育“转化”我实在做不到,因为我不想吸毒,不想打抢。我还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新开铺劳教所要阴一套,阳一套,外宾来时一套,外宾走后又是另一套呢?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新开铺劳教所的警察带我到长沙市省级医院进行身体鉴定患有:脑动脉供血不足(高血压:三十号舒张压200,三十一号是213),糖尿病乙型,右肾囊肿(见附件8),三十一日上午劳教所通知我女儿:你父亲身体不好,明天来长沙接回去;下午又通知我女儿:你赶快到涟源租个车来把你父亲拖回去。放下电话,我女儿哭了,她知道涟源的危重病人都拖到长沙去抢救,我怎么能把病危的父亲拖回涟源呢?准备了钱,当晚和其妹俩人赶到了长沙。

    因为我自己不去长沙医院,四月一日,我回到了涟源市家里。我深信,我身体出现的这个状态,完全是新开铺劳教所迫害所致。这个状态药是无法医治的。我到家后,没有去看医生,也没吃一分钱药,就是坚持每天学法炼功,很快出现了奇迹,恢复了身体,我照常干农活,照常学法炼功。

    今年三月三日,我到长沙打工去了。自四月下旬起,干部们多次到我家和我女儿家。要求我妻子和我女儿协助你们找到我,说是要“教育”我,奥运临近了要我不要出去游行,不要去发真相资料,可以到家里炼功。感谢干部对我的“关心”,你们的所谓“教育”,我领教了两次,差点丢了命。这次,你们是否觉得前两次“教育”不够,非把我置于死地而后快呢?!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也许你们会说:共产党把法轮功定为了×教,你要炼法轮功,就是跟共产党作对,就是反对党。我们拿了共产党的工资,我们就要管你,教育你。邓小平当初为了拨乱反正,在全国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我理解是:不论什么政党,什么领袖作出了什么决定,或下了什么指示,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是对的就要坚持,是错的就要纠正。例如:被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全国舆论一致宣传谁要反对文化大革命就砸碎谁的头,谁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就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当时的中共中央作出决定:把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永远开出去党,永世不得翻身。邓小平重返政坛后,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历史若干问题作出决定,把文化大革命定为十年浩劫,十年灾难,把国民经济搞到处于崩溃状态;并为刘少奇平反昭雪。如果说某人的行为观点和共产党不一致,就定为反党,我说十三亿中国人个个反党,因为共产党今天把白说成黑,明天又把黑说成白,连强盗的逻辑与良心都不如。强盗至少知道自己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所以偷偷摸摸的;而共产党的人员却冠冕堂皇的“打、砸、抢”,骚扰老百姓的生活,还声称这是“工作”。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说:“其实,我一再教人做人要以真、善、忍为准则,我自然也要做一个表帅。在我个人与“法轮功”弟子遭到无端的非议与不公正的对待时,都充份的表现出了大善大忍的胸怀,给政府充份的时间来了解我们,无声的忍受着。但这种容忍绝不是我和“法轮功”的学员惧怕什么。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不要把我们慈悲的大忍之心当作怕,从而变本加厉的为所欲为。”“怎么能把帮助人民祛病健身、提高人民道德水准的事说成是邪教?所有炼“法轮功”的人都是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只是他们每天早上到公园里去炼半小时或一个小时的“法轮功”,然后上班去工作。没有宗教的各种必须遵守的规定,没有庙、教堂,没有宗教仪式。想学就学,想走就走,没有名册,何“教”之有呢?至于说“邪”,是不是教人向善,不收钱财,为人祛病健身也属于“邪”的范围呢?或者是,不是共产党理论范畴的就是邪的哪?而且我知道,邪教就是邪教,不是由政府来决定的。难道邪教要是符合了政府中一些人的观念就可以定为正的,而正的不符合自己的观念也可以定为邪的吗?”(《我的一点感想》)

    话说了很多,千言万语,我只想告诉你们: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你们冷静的分析,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穷途末路 中共为何恐吓、“拆锅”?

    大港区的父老乡亲们:

    近日在天津市大港区的有线电视和街巷单元楼中出现了这样的通知,称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居民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安装卫星接收天线,自行安装的必须立即拆除,违者……在天津市其他一些地区,也确实出现了警察私闯民宅,趁主人不在,强行“拆锅”的事件。

    那么中共邪党为何要“拆锅”呢?为何要给“锅上户口”呢?众所周知,卫星天线以其方便、便宜又清晰的优势,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在我区市场潜力巨大。街头巷尾、路边总可以见到“安锅”的广告,收看卫星电视节目已经成了现代人生活的一个重要部份。特别是安装卫星电视可以接收很多国外节目,和一些香港华语电视台等。而法轮功学员收看的新唐人电视台更是以客观公正的真实报道,让中国人看到中国发生的许多大事内幕的真实情况。观众可以借助“新唐人”,对很多现实发生的事情和一些历史事件的分析,清晰的看到现今社会的真实现状。而且每天还能看到播放《九评共产党》的系列节目。使中国民众可以清楚的知道中共真正的本质是什么。还有很多好看的电视剧,所以是一个全球性的老少都喜欢的华人电视台。

    进入2008年以来,中华大地灾祸连连,大雪灾,手足口病,西藏事件,四川地震,天灾人祸中充份暴露了中共的残暴统治,在这种情况下,新唐人电视台以成为中国民众了解真相、诉说冤情的窗口,这恰恰是中共最害怕的。所以,极力地打压迫害。水是自由的,空气是自有的,为什么网络电视不是自由的?新唐人电视台是由海外华人联合创办的国际性、独立、非营利华语电视台,收视免费,无需“上户口”。中共阻扰安装收看,是严重的侵犯人权。如此说来,中共恐吓拆锅,是欲盖弥彰,它的真实目的,是掩盖它的罪恶,封锁信息来源,继续维护其残暴的统治。那么,就让我们都来收看新唐人,不再受中共宣传的误导,借助这个窗口,看真实的世界,把握自己的未来。


    给应城市父老乡亲一封信

    一一一揭露应城市“六一零”办公室与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应城父老乡亲们:

    你们好!同在这一片热土上,就是我们的缘份,所以我愿和您说说心里话,今天我和您谈的话题是一一应城市“六一零”办公室和应城公安局。

    首先我要告诉乡亲们的是:“六一零”办公室是个什么机构?它是干什么的?“六一零”办公室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类似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它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直接受命于江集团指挥,肆意迫害法轮功。“六一零”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形成了严密而独立的体系,直接操纵并严密控制着其下属的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国家安全机关、司法厅(局)系统的劳改、劳教部门、还包括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它对在镇压过程中普遍发生的致残、致死、酷刑、任意拘捕、劳教判刑、勒索罚款等非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向国际公布了该“六一零办公室”的背景材料和部份罪行。

    应城市“六一零”办公室主要头目是,冯迎春,刘纯民,地点位于东大街保健巷八号,因为它是迫害法轮功的专职特务组织,连牌子都不敢挂出来,而是设在院子内四楼一个小房间的房门边,大门的牌子是,“应城市政法委”,尽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今近九年,应城“六一零”与公安局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六一零办公室”提供法轮功学员名单,然后公安局具体实施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等事情,也就是,公安局是“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个强大的武器,所以应城法轮功学员在这种双重迫害下,惨遭巨大痛苦,他们遭受随意绑架,非法关押,刑讯逼供,注射毒针,酷刑折磨等等。

    应城市法轮功学员詹炜:海军工程学院毕业,应城电信局职工,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处处以“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经常把自己的稿费捐给灾区人民给失学儿童捐款,被单位誉为“优秀青年”,就是这样一个好青年却屡遭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只因他不愿放弃信仰“真、善、忍”,应城“六一零”,派出所经常到他家威逼,监视,骚扰,无故非法关押多次。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恶警李京波和应城公安局政保科恶警徐国华无故将他绑架到应城看守所非法关押,并非法判他一年劳教。

    一年劳教期满回,詹炜家里老人准备给他办婚事,这时詹炜的未婚妻杨艳红(法轮功学员)被应城公安局非法绑架,非法关押在应城第一看守所,由于杨艳红不放弃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杨艳红在湖北沙洋七里湖女子劳教所遭到酷刑折磨,恶警指使犯人毒打杨艳红,被打昏死过去六次,头发被犯人们一把一把抓掉。

    而詹炜又被应城公安局非法关押在应城第一看守所,这一次应城公安局恶警们使出了要置于詹炜于死地的手段。在看守所,詹炜向所有人讲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高喊“法轮大法好”,坚持炼功,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结果遭到以所长汤竹清为首指导员宋江,副所长何么年恶毒迫害,给詹炜加戴脚镣手铐,唆使犯人在詹炜喊口号时毒打,喊一次打一次一直打到不出声为止。在詹炜绝食时,恶警对他进行暴力灌食,内脏被导食管插伤。一次所长汤竹清,宋江,何么年把詹炜拉到一个空监室毒打,然后五,六个恶警把詹炜按在门板上注射毒针。

    残酷的迫害使詹炜生命出现了危险,二零零二年元月二十一日晚,公安局看守所为推卸责任,通知家人将他接回家,两天后,詹炜在痛苦的折磨中于二零零二年元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

    詹炜去世后,应城公安局做贼心虚,欲盖弥彰,出动大批警察封锁停放遗体的火葬场,阻止法轮功学员前去吊唁,不准开追悼会和照像,搜捕其他人与詹炜有接触的学员,并威逼家人写下:“如有不测与公安无关”的保证,威胁与詹炜一同关押过的其他刑事犯,不准泄漏詹炜被迫害情况,解散曾与他关押在一个监室的人员。

    詹炜的未婚妻杨艳红被非法劳教期满后,一直向应城各级领导申诉詹炜被迫害致死的冤情,多次向应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应城“六一零”讲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但无一回答,当杨艳红到公安局询问情况时,应城公安局不断不回答,反而以其它理由将杨艳红再次非法关押,在杨艳红强烈抗议下,十五天后释放。

    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这天,杨艳红突然失踪,其家属到应城公安局要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聂么山说:“不知道”其家属说;“你们公安局一直在监视她,你们不会不知道”,几天后家属又到公安局找聂么山要人,其家属问聂么山:“应城出了什么交通事故吗?”聂么山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和重大事故”,其家属到公安局三次要人,都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后来家属又经多方寻找,得知车管站有一车祸事故,其家属父母亲来到车管站询问,确实了这一车祸,遇难者正是自己的女儿杨艳红,其家属父母亲要求见女儿遗体,车管交警却说,“已经火化”,杨艳红的父母亲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无头冤案哭成泪人。这一人间悲剧就在应城这块热土上发生了,这一离奇惨案就在应城父老乡亲们身边发生了。

    这两个坚持修炼“真、善、忍”的最优秀的好青年就这样含冤离世。

    应城被迫害致死的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詹炜(男,31)、杨艳红(女,詹炜的未婚妻)、宋华平(男)、万继祥(男)、刘洪发(男)。其它迫害情况:九人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劳教达四十六人次;被非法抄家、勒索钱财或拘留高达一百多人次。被绑架到应城洗脑班和省洗脑班遭受迫害分别为四十五人和十四人次;四人被强行注射毒针迫害;一人被非法送精神病院迫害;七人被开除工职;八人被逼流离失所。以上是不完全统计,实际比这还多。

    至今还有二位法轮功学员正在监狱惨遭迫害:

    骆国柱:(男)应城市陈河人,因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十月向群众揭露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被应城“六一零”和公安局绑架,同年十二月被判刑七年,现正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受迫害。

    饶旭明:(男、三十七岁)原应城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西南政法大学毕业,他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处处与人为善,工作出色,被评为湖北“十大杰出青年”,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因为他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残酷迫害。由于长期关押迫害,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摧残,已经奄奄一息,此时应城公安局不断不放人,还加剧迫害,现任应城公安局长陈显下令将饶旭明送往监狱,二零零七年元月十五日这天,几个恶警将奄奄一息的饶旭明抬上车,送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继续迫害。

    应城市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应城市公安局、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市610办公室,应城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派出所、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应城市委、市政府。

    中共邪党在对法轮功长达九年的残酷血腥迫害中,给应城每个法轮功学员家庭带来深重灾难,直到今天,应城市公安局、应城市公安国保大队,六一零,又借“奥运、安全、稳定”为名,加剧迫害法轮功学员。“奥运会”本是传递和平与友谊的象征,展现中华民族风采,给我们勤劳善良的子民们带来多方受益,包括具有普世价值的人权,可是中共邪党却把奥运变成残害人权的工具。应城公安局借奥运为名义,指使下面派出所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日,二名法轮功学员在应城杨岭讲真相,被应城杨岭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应城第二看守所,遭到看守所恶警毒打。五月十二日,应城市城中派出所绑架了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应城第二看守所,看守所恶警喻志坤对其恶毒打骂。

    六月四日,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绑架了一名法轮功学员,六月五日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长周维鹏下令又绑架了三名女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一名女法轮功学员在非法拘留时,恶警周维鹏还对她进行毒打。她的丈夫原来是应城市工商局东马坊分局公务员万继祥,因修炼法轮大法,已于2005年5月24日被迫害致死,遗留下孤儿寡母,其女今年高考。恶警毫不手软,足见其泯灭人性!

    应城父老乡亲们: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的危险告诉你们大法遭迫害的真相,就是要唤醒人们心底的良知,现在全球掀起退出邪党的大潮,这是上苍赋予我们自省自救的历史机缘,快去看《九评共产党》这本奇书吧!认清中共邪党的面目,退出党团队,您才能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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