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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女子监狱洗脑班迫害手段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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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设在监狱食堂的顶层,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主要由恶警肖平、周婵、李珺、毛慧平、罗坚和近三十名重刑犯组成。用各种强制的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迫害手段主要如下:

一、为了防止罪恶行径被泄露,恶警常常以接见、谈话为幌子,将法轮功学员骗出监号。恶警指使罪犯躲在阴暗处,在法轮功学员经过时,从后面将她打倒在地。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湿抹布死死捂住她的眼睛、鼻子、嘴巴,强行拖到洗脑班。进门后将她重重的摔在地上,由于用力过猛,法轮功学员的鼻子、口腔顿时被摔的鲜血直流、鼻青眼肿。

二、随后,恶警和罪犯将法轮功学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全部没收,据为己有。

三、洗脑班长期门窗紧闭,戒备森严。每个法轮功学员被关在一间房内,由两名罪犯二十四小时轮流夹控。不准走动、不准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吃菜;每天上厕所不得超过两次;打骂、恐吓、罚站、戴镣、戴铐、禁闭等迫害时有发生,整个气氛极其恐怖。

四、上厕所、洗澡必须在半夜2点,在罪犯的监视下方可进行。洗澡、洗衣不得超过5分钟;衣服只能晾在厕所内;如有违反者:轻则辱骂,重则取消下次洗澡资格或遭到其它迫害。

五、每个房间放置一台电视机、一台VCD,昼夜播放栽赃、陷害大法和创始人的录像片,强迫法轮功学员盯着电视机看。否则,不准睡觉、整天罚站、戴铐。许多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站得昏倒在地、大小便失禁、全身浮肿或引发各种疾病;许多年轻弟子站得双脚肿至大腿根,全身疼痛难忍,举步艰难。

六、法轮功学员必须称罪犯为“老师”,回答问题时必须符合恶警和罪犯的观点。否则,就以“不理智”“不尊重客观事实”为幌子,吊铐在铁栏杆上,不准呻吟、不准叫喊。如发出声音,立即用事先准备好的卫生巾、臭袜子或塑料胶纸死死的堵住嘴巴。

七、不准法轮功学员驳斥录像中种种欺世谎言、不准抵制恶警与罪犯的非法虐待与各种迫害。否则,就以“对抗干警”“扰乱监管秩序”为由,动用特警采取五马分尸式吊铐;或者将双脚脚趾尖落地,双手臂一上一下反铐吊在半空中;同时动用高压电棒左右击打。法轮功学员遭酷刑中大小便失禁;口腔。鼻腔鲜血直流,惨不忍睹。严重者出现休克、致残并引发各种并发症。有许多法轮功学员从此双手臂麻木、抽筋、反应迟钝或出现精神恍惚。

八、恶警们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彻底放弃对真善忍信仰的目的,从严管下来仍以所谓的“揭批”、“帮教”为幌子,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否则,就以“转化不彻底”、“再加一把火”为借口,继续进行洗脑迫害。

九、解除严管回到中队,七名法轮功学员与七名夹控罪犯关在一间不到三十平方米的监号里。每天二十四小时吃喝、拉撒、劳动、睡觉都在里面。夏天蚕豆水,厕所臭气熏天,冬天蚕豆水弄地上湿湿的,寒冷刺骨;每天强迫奴役劳动十六小时,环境极其恶劣。

十、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站出来否定在高压迫害下违心的言论,恶警们指使夹控罪犯一边监督完成繁重的奴役劳动定额,一边强迫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诽谤法轮功,作为后期“巩固教育”的迫害手段之一。强迫法轮功学员参与讨论,以不堪入耳的言词激法轮功学员开口。如不配合,又以“思想汇报”的方式进行摸底。如发现在法轮功问题上持不同态度者,再次弄到洗脑班进行迫害。

十一、恶警违反“监狱法”中有关服刑人员公费医疗的规定,不给被迫害致病、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公费医疗,并强迫法轮功学员用亲人探视的钱就医吃药,蓄意给法轮功学员日常生活造成困难;并四处诽谤大法不能治病,蒙骗不明真相的服刑人员。

湖南省女子监狱的恶警们在九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手段不断升级,夹控法轮功学员的罪犯,为了早日出狱,讨好恶警,对恶警言听计从,互相勾结,不惜用最下流、最卑鄙、最恶毒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精神失常,甚至失去所有记忆,有的被迫害得白发苍苍、骨瘦如柴,各种并发症接踵而至,有的在背师叛道的心灵重创下,痛不欲生。

以上是湖南省女子监狱多年来,以洗脑班的方式秘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也是该监狱在全国被连续多年评为“部级文明监狱”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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