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的中共,非法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一九四九年,中共以军事政变的形式非法夺取中国政权后,经过几十年的系统洗脑和欺骗宣传,其伪政权在国际国内已逐渐被认可,对附着在其上的中共邪党的本质,则较少为公众所知,甚至还有人认为其正统、是执政党就应该听它的,因而其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具有较大的迷惑性。不少中国人看不透邪党的邪恶,看不透其迫害的非法,误认为迫害是邪党为巩固政权而必定采取的手段。本文拟透过对非法中共的本质及其非法行为的剖析,帮助人们认清中共及其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所在。

首先,中共及其各级政权是非法的。众所周知,中共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历史产物,而是一个西来幽灵与中国本土的流氓无产者相结合而成就的怪胎。中共的祖宗巴黎公社就是一群社会流氓造反,早期的中共党徒及其追随者大多是一群流氓无产者,这些在“文革”及之前中共自己的党章中都有明确记载。

中共的起家是所谓的秋收起义(实际是痞子造反,见中共党魁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这也就是中共要篡改历史,硬牵强附会的把中国所有朝代的更迭全部说成是因农民起义,从而为其非法造反行为找根据造理由的原因。革命之初的中共以土地改革分田分地为诱饵,诱骗无地的贫苦农民追随其造反(待夺取政权后又以走集体化道路为由,先后以初级社、高级社直至人民公社的形式把土地收回,美其名曰集体所有,实际是怕私人拥有无法控制),利用抗日战争国民政府军在前方御敌之时,在后方招兵买马,待羽翼丰满后,借国民政府军因抗战元气大伤之机,挑起内战,非法夺权窃国,建立伪政权。联合国直到一九七一年的联大第二十六次会议才无可奈何地正式承认中共政权。其实绝大多数国家承认的并不是它这个非法政权,而是事实政权,就象已成既成事实的非法婚姻一样。只有非法婚姻才千方百计要人承认,合法婚姻堂堂正正,根本就无需强求别人承认。

中国的任何一个政党、社团都在国家民政部进行社团登记,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只有登记在册,才是合法组织,而中共拒不履行此应有的程序,公开践踏宪法,凌驾于宪法之上,完全是一个非法组织。时至今日,中共中央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都一直未对外挂牌。

中共为掩盖自己的非法性,甚至在其掌权至“文革”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竟连百姓使用的常用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中,都不准出现国民政府、国民党、三民主义、中华民国等曾经在中国百姓中耳熟能详的词条,甚至一手遮天、瞒天过海公然愚弄中国人民,拒不承认中华民国在台湾的事实,在其中的“民国”词条及附录中谬称中华民国终止于一九四九年,试图从中国人的记忆中把那段历史抹掉。可悲的是很多中国人在高压和一言堂的洗脑下,已渐失正念与清醒,麻木地、稀里糊涂、无可奈何地认可了这个非法政权,得过且过。

其次,中共的各级“610”组织是非法组织。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专司迫害法轮功的办事机构“610办公室”,是一个非法组织。中共自建政以来,在不同时期成立过若干临时办事组织,如“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办公室”、“落实政策办公室”、“知识青年工作办公室”、“沼气办公室”、“征兵办公室”等等。其名称都有具体、明确、直观的指向,可以一目了然其职能范围,但唯独这个以时间为代号的“610办公室”,让人不知所云。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共从其成立之初,就清楚它是非法的,因而不敢公开宣示其名,而以时间代之。

各级“610”组织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见不得人的。首先,“610”组织凌驾于各级公、检、法之上,直接操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其工作性质、工作程序、工作过程本身就是非法的。其次,“610”组织打压法轮功的各种部署,没有红头文件,不准作会议记录,只靠电话、电传、电邮,口传,而且还要销毁记录。只有黑帮、黑社会才怕留下证据,需要处心积虑,免得日后被追究罪责。否则,既然是国家行为,何不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搞呢?!第三,中共做事从来都是好大喜功,吹字当头,生怕别人不知道,唯独打压法轮功却如此阴毒,在暗地里下手,其行为本身又印证了其非法、见不得人。而中共授权一个具有黑帮性质的非法组织肆意作为,足以证明中共自己的黑帮老大性质。

第三,中共关于法轮功的所有宣传全都是卑鄙无耻的谎言、无中生有的造谣污蔑。最典型的就是仓促出笼于二零零一年一月的“天安门自焚”丑剧。其导演手法太过低级、拙劣,漏洞百出,违背起码的医学常识和生活常识,是明显的陷害,当年八月即在联合国大会上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强烈谴责为“国家恐怖主义行为”,指出其危害“远远超过任何其他形式的恐怖主义行动”。面对确凿的无可辩驳的证据,惯于蛮横无理、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的中共代表也只能无言,没有辩白。以国家名义,欺骗全世界人民,也只有罗马暴君尼禄和中共党魁们这样的流氓才做得出来。

造假撒谎是中共的本性,中共在所有重大问题上都在欺骗民众。奥运会前,美国国会因中共不履行承诺在奥运会前改善人权状况,而通过一项制裁议案,呼吁中国政府停止侵犯人权。新华社报道时说,少数议员操纵美国国会通过了反华议案,粗暴干涉中国内政。而事实正好相反,一百五十个与会议员,一百四十九个赞成制裁,仅有一个反对。当时就有网民评论:少数提出岂能获得通过?

第四,迫害法轮功违宪。迄今为止,中国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法轮功为邪教。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被非法定性,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完全是江泽民个人私自以共产党总书记的身份,独断专行,蛮横无理的利用民政部、公安部发通告,公然违反国家法律程序,是以权代法,恶意违法。对于是否邪教的认定,既不是国家领导人说了算,也不是由国家哪个部门说了算,而是国家法律。而法律的制定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任何部门包括最高两院都不行。江泽民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谈话和《人民日报》依据江泽民谈话而发表的社论,不过是个人意见,代替不了法律。

公安部门处理法轮功问题依据的是最高两院为配合处理法轮功问题专门临时制订的对《刑法》第三百条的“司法解释”,实际是内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反了《宪法》的信仰自由条款与宪法形成抵触,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设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九八一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规定,司法解释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的问题进行。也就是说,解释只是对某一种法律进行说明,而绝不能脱离该法律文本另行创制法律。同时,这种说明也不能侵入立法解释的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确需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而“两高”对所谓邪教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刑法》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实际是在创制法律和以解释代替法律,是明显的越权行为,违背了《立法法》。“两高”的司法解释既违反了中国宪法的信仰自由条款与宪法相抵触,又违背了《立法法》。

迄今,即使是为了迎合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而匆忙出台的国家最高权力部门关于认定邪教组织的最高最权威的正式文件,包括九九年十月三十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两高”制定的关于《刑法》第三百条的实施细则以及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等,都没有明确把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认定在其中。因为显而易见法轮功只是一种修炼功法,不是宗教,没有宗教的任何形式,更不具有邪教的任何特质。说法轮功是邪教,完全是睁眼说瞎话,是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也就是说,到今天为止,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任何人无权干涉。很明显,打压法轮功的所有所谓法律依据都是彻头彻尾的公然违法,没有一点真正的法律依据。

执法不依正式的法律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却以最高领导人的个人意志为依据,以“内部文件”为依据,随意定罪,简直是无法无天,纯粹是胡来,这就是中共的“依法治国”!全世界也只有中国这种极权统治国家才会有,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都是绝不可能出现的。迫害法轮功让整个中国的司法界蒙羞,迫害法轮功是对所有司法界从业人员良知的侮辱,是中国司法界的奇耻大辱。

第五,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是法轮大法的根本,试问这三个字有哪一个是邪的?李洪志大师教导弟子们按照“真、善、忍”修炼,无条件的做好人,修心向善,与人为善,处处考虑别人,无私无我,先他后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当今世界是何等高尚、可贵、难能、伟大的境界。人心正,一切都正;人心不正,任何外在的办法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轮大法修炼者以其自身实践充份证明了这一点。重德向善才是人类发展的方向,才是人类的希望,假如这些都属于邪,天下哪里还有正?

在人类道德整体下滑到无法逆转、各种社会问题愈演愈烈无法解决之时,是法轮大法倡导“真、善、忍”,重德向善,首先在法轮功修炼者中开创出一片净土,进而带动社会,有力地截窒了人类整体的下滑局面,给人类带来了希望。而那些贪婪、自私、极端妒嫉大法威德的所谓执法者以及打手们,却丧失理智,不但不知珍惜,还非要镇压、打击,愚妄到极点。他们随意抢夺大法弟子的财产,野蛮抄家、绑架、凶狠毒打,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甚至大量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赚钱,并对受害者焚尸灭迹,犯下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是真正的罪犯!是真正应该受到惩办的!

自古以来,善恶有报是天理,暴政必亡!中共这个对中国人民犯下大罪的邪魔,气数已尽。二零零二年现世的贵州平塘“中国共产党亡”天降奇石已昭示世人,中共已在解体之中,天意不可违,一切皆有定数。已有六千万明智之士,每天还有四、五万人,顺应“天灭中共,退党保命”天意,退出中共邪恶组织,退党大潮势不可挡,已无可逆转,中共这个附着在中华民族身上的毒瘤被割除,已是定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9/非法的中共,非法的迫害-209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