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三件事中修去名利情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我是九九年二月份得法的,得法前多病缠身,被病魔折磨的我苦不堪言,生活中一点乐趣也没有。修炼两个月后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我变了一个人似的,第一次真正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懂得了我来人世间的真正目地,为法而来,为法而存在。

我除了集体学法小组安排的每星期两天学法外,我自己坚持每天上午外出讲真相救人。下午学法,多发正念,除了发四个整点外,出去讲真相发正念,清理干净自己和周围的空间场,和同修配合讲真相发正念,效果甚佳。

有一天,我们四位同修一起讲真相救人,上午讲退了五十多名,下午又讲退了二十多人,自己一合计共讲了七十多人,心中产生了欢喜心。接着我碰着两个五十多岁的妇女,我面带微笑的说,还没等我说完,其中一个人照我胸部打了三拳,还如何如何的说。当时我心一点也没动,只为她俩被欺骗到这种程度不明白真相而难过,回家后还是产生了一点不正的念头,障碍了正念,接下来两三天讲真相三退不那么积极主动了。

师父说:“那是为了提高你的心性的。你只要把你当作炼功人,你就能够把它处理好。”(《转法轮》)学了师父这段法,心里亮了,心结解开了,心性得到了提高。再以后讲真相就更顺利,得心应手了。

有一天,碰到一个小伙子,我刚跟他说了几句,他就问我:“大姨,你不怕我打电话举报你吗?我说:“我不怕,我只是为你好,救人做好人,没做什么不好的事,有什么可怕的!你觉得该举报我吗?”小伙子无言以对,笑了。我心里明镜似的。

有师在,有法在,师父就在我身边,我怕啥!这一切都是师父在管,师父在做。我们大法弟子只是在这个空间表现动动嘴、动动手脚而已。师父就看弟子的心,就看能否正念对待。只要正念足,想做就能做好,想做就能做成。

师父说:“常人就是为情活着。那么作为一个炼功人,一个超常的人,就不能用这个理来衡量了,要突破这个东西。”(《转法轮》)我孙女去济南上大学,这应该说是好事,高兴事。可我被情牵扯的连往车站送都不敢,听到儿子告诉上车走了,我在家里大哭了一场。当想到大法中师父讲的,想到自己是个炼功人,相差多远哪!我想到情是个执着,一定要去。孙女放假回来时,见到我也不象以前那么亲热了,说话也不热情了,还说和我观念不同,没什么可说的等等,这一次我没动心,彻底放下了,环境又变了,一切又都正常了。

在常人中,我对利的执着心也挺重的。形容的说,丢一元钱,我能痛的掉泪。一天,我与同修去市场买菜,买了一位老头的菜,称好了告诉一元钱,我掏出十元递给他,他看了一眼放钱袋里了,就跟临铺的说你有没有五元钱?但一停,马上从袋里拿出四元钱给我,我说不对呀,老头马上变脸了,喊:我这么大岁数了,种点菜不容易,你怎么好这样?我还想解释,见到同修对我摆手,我马上认识到了是师父利用这个事情去我的利益之心,我马上对卖菜的一摆手提着菜离开了。有一次,我去买豆腐,我付给她十元钱,应找给我九元,可她将十元当一元找给我,又找给八元,我立即将钱退回,卖豆腐的感动的说:你们修大法的人真好。

越修越感到时间的紧迫,越修越会向内修,修自己才能真正提高心性。越修越知道学法的重要性,加强正念救人抢人,才是大法弟子应做好的第一重要大事。在今后有限的时间里,更好的做好三件事,做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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