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12/9/09)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

  • 德阳洗脑班(德阳崇尚科学教育学校、法制基地)的又一罪恶

  •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雷正夏的恶警

  • 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四大队队长陈彦颜的恶行

  • 莱阳市万第中心初中校长丁杰诬陷大法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各部门人员房间和电话号码

  • 德阳洗脑班(德阳崇尚科学教育学校、法制基地)的又一罪恶

    时间:2008年7月30日至2008年9月19日
    地点:广汉和兴乡

    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全是陆续从德阳所辖的什邡、广汉、绵竹、罗江、旌阳等几个县市区绑架来的。他们是牟世如、周素苹、余裕芳、覃正秀等十位(另六位的姓名待查)。迫害过程中不准法轮功学员相互说话、不准相互见面、不准炼功。不放弃信仰就不准吃饭,覃正秀就是因此被饿饭二十一天;不准出房间的门。最后还要坚修大法而不放弃信仰的就劫持到看守所,如牟世如和西高的另一同修就是因此而被非法关进看守所的;覃正秀被饿到第二十一天时,全身直发抖,还被一姓廖的(眼镜)用绳子把覃捆绑在椅子上四个多小时。

    参与迫害的恶 警恶人主要有:
    公安局、“610”的张彬、毛利、杨××、
    司法局:王××
    各单位临时抽调的闲置人员:
    如西外乡的陈雪梅、杨成惠、黄世清、
    文卫系统的宋俊等等共四十多人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雷正夏的恶警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派出所参与迫害大法弟子雷正夏的恶警:

    石传正(新桥派出所刑警)
    陈林孝(新桥派出所刑警)
    童文(新桥派出所所长)
    沙区法院法官:魏德鹏(023-65483245办公室)


    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四大队队长陈彦颜的恶行

    重庆市江北区沙堡女子劳教所里非法关押了一百多个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主要关在四大队。重庆江北区米亭子小学退休教师严光碧在沙堡女子劳教所遭受严重迫害,双目失明,最近出现严重病情,被送回家监控,于2009年10月3日含冤离世。严光碧自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却屡次遭受中共当局迫害。

    四大队大队长陈彦颜、苏畅最为邪恶,她们昧着良心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人,甚至是七、八十岁的老人随时打骂、罚站军姿、强制下蹲,一站就是十多个小时,大热天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都不许洗漱,女人月经周期时,也不许洗漱,还叫她们干十多个小时包装糖果。凡是厂址是重庆江北生产的糖果,都是劳教所包装的,这些看似精致却如此脏的各色糖果在各个大超市里卖高价。

    恶警陈彦颜的父亲陈科是江北观音桥中学教师,家住观音桥中学后面的教师宿舍大楼里。作为她的父亲应该认真了解一下法轮功到底是什么?修炼法轮功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叫你的女儿不要为共产邪党给她的蝇头小利蒙蔽明亮的双眼,违背天良做恶事。她的父亲曾被骗十多万元,母亲的手也曾摔断过,侄儿得了久治不愈的皮肤病,……等等。难道这不是她做恶事所招来的吗?你知道吗,学真、善、忍的人,一人学功,全家受益。那相信共产邪党假、恶、斗的人,一人做恶,全家遭恶报。古话说得好:“人在做,天在看”。

    希望陈彦颜不要再充当恶党的打手,赶快退出共产邪党的党、团、队组织,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你要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时日一到,一切皆报。天灭中共是天定的,是历史的必然。


    莱阳市万第中心初中校长丁杰诬陷大法

    莱阳市万第中心初中校长丁杰一贯追随中共恶党诬陷大法,每年让全体师生签字承诺反对大法的责任书,毒害了广大师生。望同修在发本地正念时,铲除其背后的共产邪灵因素。

    丁杰一电话 0535-7252737
    地址在莱阳市富水小区72号楼东单元四楼西户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各部门人员房间和电话号码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89号  邮编:116033

    *主管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是刑事庭*

    一 刑事庭:

    庭长室    602室  王洋      电话 82793625
    办公室    602室  吴秦         82793618
    副庭长室   605室  吴红岩        82793552
    办公室    605室  卢莉英 刘悦     82793525
           604室  于萍         82793526
                李边疆        82793527
    法庭     103室  姜正则 

    院长室     501室  曲云杰      电话 82793587   86840587   传真 86847098
    副院长室    504室  王建海      电话 82793591   86840591   传真  86845532
    副院长室    505室  张天明      电话 82793598   86840592   传真  86846107
    副院长室    508室  隋连生      电话 82793595   86846389   传真  86846302
    政治处主任   502室  王晓慧      电话 82793558   86840589   传真  82793596
    纪检组长    506室  张炳祥      电话 82793597   86840597   传真  86846712
    执行局局长   314室  李斌       电话 82793530   86840593   传真  86846230
    政治处     607室  周凯悦      电话 82793501
                张亚茹      电话 82793623   传真  86840623
    审委会委员会  620室  梁洪林      电话 82793514
            618室  郑玉兰      电话 82793539
    纪检监察室       王一秋      电话 82793523

    三  审管办

    副庭长室    516室  李娟       电话 82793608
    办公室     520室  戴鸿       电话 82793517
                张宏凯 唐迎秋  电话 82793583
                赵健       电话 82793568

    四  办公室

    主任室     507室  高光       电话  82793586   86840586   传真  86840891
    副主任/财务室  608室  周杰       电话  82793505
    档案室     111室  刘美荷      电话  82793506
    食堂      612室  林守元      电话  82793508
    餐厅      016室          电话  82793689
    车队      311室  闫德辉      电话  82793509
                王东       电话  82793676
                于清斌      电话  82793677
            311室          电话  82793660    82793661
    配电室     012室  赵工       电话  82793698
    机房      509室  李玉峰      电话  82793699
                隋楠       电话  82793639
    会议室     410/412室        电话  82793684
            510/512室        电话  82793683
            613室          电话  82793682
    审委会     601室          电话  82793681
    活动室     514室          电话  82793678
            7F            电话  82793680
    档案室     201室          电话  82793670
    档案阅卷室   113室          电话  82793672
    保洁      008室          电话  82793665
    值班室     109室          电话  82793500   82793600
    保安岗                  电话  82793535   82793636

    五 调 研 室

    主任室     616室    李雪霜    电话  82793549
    办公室     614室    戴尊海    电话  82793602
                  王大宁    电话  82793617       传真 86841511
    资料室     611室    王志伟    电话  82793638
    陪审员     411室           电话  82793675

    六 民 事 一 庭

    庭长室    417室     王勇     电话  82793540
    副庭长室   417室     苏艾     电话  82793513
    办公室    420室     林松     电话  82793534
                  胡殿梅    电话  82793620
           415室     汉文     电话  82793545
                  周涛 李多  电话  82793533
           413室     周延     电话  82793532
                  吴军     电话  82793536
                  张艳     电话  82793537
                  朱晓琳    电话  82793538

    法庭     203室     张迎春
           205室     高洁
           211室     呼燕妮
           317室     马倩倩

    七 民 事 二 庭

    庭长室    517室     李华兴    电话  82793607
    副庭长室   517室     刘丽     电话  82793611
    办公室    515室     马海鹏    电话  82793542
                  王宗     电话  82793544
           513室     陈铮     电话  82793619
                  常忠文    电话  82793546
                  孙秀梅    电话  82793547
    法庭     313室     王璐
           315室     凌云

    八 民 事 三 庭

    庭长室    401室     董凯     电话  82793504
    副庭长室   401室     范忠文    电话  82793557
    办公室    404室     路标     电话  82793551
                  徐谦     电话  82793553
                  孙娟     电话  82793548
           403室     胡秋娟
                  李丽莉    电话  82793622
                  苪连生    电话  82793554
                  郑文龙    电话  82793556
    法庭     207室     刘欣
           208室     何冬

    九  民 四 庭

    庭长室    408室     阚红     电话  82793560
    副庭长室   408室     赵桂敏    电话  82793502
    办公室    407室     谭彬     电话  82793561
                  梁军     电话  82793565
           405室     冷建辉    电话  82793562
                  张爱荣    电话  82793563
                  肖林     电话  82793559
    法庭     214室     孙妍洁
           216室     刘雪
           320室     孙亚楠

    十 审 监 庭

    庭长室    617室     张奎     电话  82793511
    副庭长室   617室     王常亮    电话  82793543
    办公室    615室     张文国    电话  82793581
                  王廷辉 何玥  电话  82793582
           613室     吴晓霞    电话  82793516
                  刘洪涛    电话  82793621
                  于吉平    电话  82793671
    法庭     215室     王忠国 丛凤

    十一 行 政 庭

    庭长室    418室     吕骥     电话   82793573
    办公室    414室     肖阳     电话   82793503
                  刘杰     电话   82793604
                  张杰 单珊  电话   82793616
           416室     郭秀杰    电话   82793605
    法庭     202室     陈霞

    十二 立 案 庭

    庭长室    206室     沈红     电话   82793531
    副庭长室   206室     闫承寰    电话   82793603
    立案大厅   110室     张文峰    电话   82793609
                  赵世国    电话   82793610
                  王玉伦    电话   82793566
                  韩艳春    电话   82793612
                  郭玉成    电话   82793613
                  何毓清    电话   82793614    传真  86845560
    信访接待   108室     吕猛起    电话   82793615

    十三 执 行 局

    裁决组    310室     顾延      电话   82793569
                  耿凌志 刘梦琪 电话   82793570

    十四 执 一 庭

    庭长室    301室     颜秀玮     电话   82793572
    副庭长室   301室     孙洪盛     电话   82793576
    办公室    303室     曲国斌     电话   82793606
                  孙勇      电话   82793510
                  郝成起     电话   82793575
                  王长俊     电话   82793578

           305室     马尚升     电话   82793601
                  郭海      电话   82793577
                  朱积骊     电话   82793528
    法庭     312室     刘萍      电话   82793590

    十五 执 二 庭

    庭长室    302室     方艳      电话   82793567
    副庭长室   308室     唐利群     电话   82793529
    办公室    308室     金建军     电话   82793519
           304室     李汉国     电话   82793574
                  陈一民     电话   82793512
                  张家庆     电话   82793507
           306室     刘慧洁     电话   82793658
            
           307室     张健铭     电话   82793579
                  苗润晖     电话   82793580
                  任德亮     电话   82793520
                  郭春阳     电话   82793522
    法庭    312室      刘萍      电话   82793590

    十六 法 警 队

    法警队长室  104室     刘晓东     电话   82793518    传真  82793668
    教导员室   106室     包军华     电话   82793515
    法警队警员室 210室     那维珉     电话   82793521  82793648
    羁押室    102室             电话   82793685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