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教师:我一家这两年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我是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教师黄玲,我丈夫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职员胡传林,我们都炼法轮功。现在我是在山西女子劳教所,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将两年来经历的事写出来,希望大家了解具体发生在我们一家人身上的事情。

2007年9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动用了三十多名警察,把我和丈夫从单位强行绑架走,随后强行搜家,非法审讯、捏造事实、强行送至劳教所。整个过程都是秘密的、黑暗的、怕曝光的。

我被绑架后,12日下半夜三点被劫持到丰台看守所,从9月12日到10月17日我和丈夫都被关在丰台看守所。在这期间,我被所谓的“提审”了两次,提审员是丰台镇派出所警察,他们反复问我炼不炼功,干过什么事情,我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教人向善,我们除了炼功,没有做什么事情,当然我们会告诉别人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让人知道真相。

在此同时,我丈夫胡传林被国保的人秘密带到一家宾馆里,从9月11日至9月17日,有一个星期的时间,逼迫他说出家里放法轮功书籍的地方。最后不惜拿出刑具,一种类似于喷雾器的东西,只要按下去 ,喷出来的烟雾能使人窒息,来威胁他。

北京市局、丰台分局还干了一件最见不得人的事情:9月11日我和丈夫分别被绑架后,北京市局、丰台分局警察就从定福庄二小把我们孩子叫了出来,他们连续问了我们孩子两个小时,问我们都去过谁家,八岁的孩子最后抵不住,说去过小轩阿姨家。就这样他们随后就把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教秘轩金鸽老师从家中带走,然后以搜走家中一份法轮功资料为由,非法劳教她两年。

在轩金鸽老师被劫持在丰台看守所期间,她远在新疆的父亲听到女儿被关押,心里又急又担心,几天之内就不幸去世了,临终前也未能见女儿一面,现在轩金鸽老师也被非法关押在山西女子劳教所。我这里不想特指哪个警察,他们是在执行所谓的“任务”,当然这种迫害善良人、无辜者的所谓“任务”本身是邪恶的,是执法犯法的行径,也是未来审判他们的罪证。我想说的是共产邪党就是这样以卑鄙的手段迫害我们法轮功学员的,从九九年一直到现在,他们都是这样干的。天网恢恢,善恶必报!

10月18日,我们被送到北京调遣处,所有被劳教的人都要从调遣处过一趟。在调遣处里,警察(十六队大队长,付××为首)把我带到了一间单独的房间,叫了四、五名卖淫、吸毒人员围着我,逼迫我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炼功。我不写,她们强行让我蹲着,按着我,逼我就范。前前后后进来了十多名警察给我做所谓的“思想工作”,她们不让我站起来,并且不让去厕所。因为不让上厕所,我就不想再喝水,也吃不下饭,那个为首的警察急了,亲自灌我喝水、吃饭。为了逼我放弃炼功,警察让那四、五名卖淫、吸毒人员在纸上写满了谩骂的话,都是那些不堪入耳、恶毒的侮辱法轮功的话,按着我的手往上面按手印,说这就是我写的,然后往我身上贴。在警察的默许下,那四、五个人按着我,不让我动,因为蹲的时间长,腿、脚麻的失去知觉,可我动一下,她们就连掐带拽。从上午九点一直到晚上八点,十多个小时的时间,等我站起来的时候,腿都不能伸开,膝盖处动不了。

从那以后,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我都感到自己右腿大腿处一阵阵疼,每次坐后站起来的时候,不能马上走路,就是走起来也一拐一拐的,要活动一会儿才好些。据我所知,和我一块儿被送到调遣处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在被逼写“保证书”的时候,也受到如此“待遇”她经历过后,双腿肿了许多天。还不止如此,共产邪党人员对我们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远不止这些,这只是他们惯用的那么一点点手段。

2007年11月21日我被由调遣处劫持到了北京女子劳教所。劳教所是中共邪党体制的一个与众不同的“特色”。目前在世界各国都不存在劳教所,只有中国有。按照国际司法制度,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必须得经过法庭、经审判。而中共邪党的劳教不经法庭,直接上报所谓的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即可,是否劳教、劳教时间长短,抓人的恶徒就可以说了算。这种不经法庭、不允许聘请律师辩护、由行政机关作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严重违反国际法,也违反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劳教所在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期间起了很坏的作用,它是共产邪党非法关押、用强制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主要场所,在这里面发生的事情不亚于当年的文革,甚至更甚。劳教所的黑暗,没有类似经历的人很难想象。

北京女子劳教所关押了五、六百名法轮功学员,并且百分之六十都是五十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一进劳教所,我就再被逼着写“保证”,劳教所比调遣处做法更甚,采取的是“熬鹰”的手段,就是不让我休息。几个警察围着我,轮流地不停地说,一直到夜里两点才让我回去睡觉,然后四点就又把我叫了起来。当我当面给她们指出来,讲这是共产邪党迫害我们法轮功的手段,是熬鹰,是侵犯人权,剥夺我休息的权利,她们无话可说。后来她们干脆把墙上唯一的一个钟表摘了下来,不让我看到时间,以便继续这种迫害手段。她们美其名曰这是“让你多思考,早点让你睡觉,你就不会去想问题了”。试问,有这种让人思考的方式吗?这就是共产邪党所谓的“春风化雨”式的转化法轮功学员 ,所谓的“教育、感化、挽救”。

在这期间,劳教所还采用了不让我上厕所、让我长时间站着等迫害手段,并且在我面前一遍遍谩骂、威胁我如果不放弃就要被送进监狱等等,不法警察们这些所作所为都不敢让人看见,她们也不让我与其他人见面。这种迫害完全隐蔽在黑暗的、不让人见的黑屋和角落里。我亲眼看到和我同一天进入女子劳教所的一名延庆的法轮功学员,她叫闫玉琴,四十九岁,她在这个劳教所里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的整个过程!我也因为试图帮助她、制止她周围的“包夹”打骂她多次受到警察的威胁、恐吓。在我离开北京女所的时候,闫玉琴已经被单独放在了一个房间,由一名包夹人员看着,在此之前,闫玉琴被精神病专家做了两次鉴定,警察不敢公布鉴定结果,只是说闫玉琴患了神经官能症。

在这个黑暗的北京女子劳教所里,我呆了二百三十九天,唯一让我能够感到我与外界还有联系的就是每月家人来接见,可是就这仅有的一点联系,很快也被剥夺了。

2008年7月17日凌晨三点,劳教所警察把我从睡梦中叫醒,让我穿上衣服,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只是说有事,并且开始派人去收拾我的物品。五点钟,把我押送上了一辆注明‘司法’的大巴车,同时押送上去的还有另外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经过七个多小时的长途,我们被转到了山西女子劳教所。为什么转所?没有人给我们解释。只是在私下里,警察说这是为了“保”北京的奥运。用这种方式“保”奥运?共产邪党抓了人又怕人看见、怕人说?这样做是不是就标志着中共邪党统治下的社会人权状况在变好?社会更加和谐了?由北京送到山西的法轮功学员有六十名,不止这些,我知道我们是北京女所第四批转到外地的,前面还有三批,有的去了东北马三家,有的去了内蒙古……我们这些法轮功学员现在都流落在外地,无法与家人见面。我想共产邪党它现在是没有办法了,它害怕,因为它干的那些坏事太多、太无耻,所以拼命制造谎言以及通过其他手段掩盖真相。

山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有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年龄最大的有六十八岁,最小的有二十六岁,五十岁以上的占百分之五十。对于法轮功学员,每个人都要被强行经过所谓的“转化”。劳教所采用的转化手段几乎都是一样的,这里的法轮功学员讲,在2008年上半年,山西女所“专管大队”(专门负责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还整夜不允许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睡觉,整夜站着,用暴力强行转化。警察这种不人道的非法虐待行为多次被法轮功学员在国际互联网上曝光,有多名行为恶劣的山西女所警察上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榜”,国内、国外的法轮功学员不断地给山西女所打电话,这里的情形才得到改善。现在警察不敢让法轮功学员整夜不睡了。但对他们企图要转化的人,仍在采用减少睡眠的方式,中午不让睡,晚上十二点以后才让睡,早五点就叫起,整天由包夹跟着。对于坚持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警察采用种种方式孤立,隔离她们,并且制造种种谎言侮辱她们的人格,甚至将她们延期。

有个法轮功学员,她不放弃炼功,专管大队大队长雷红征、刘中梅勃然大怒,非法将她延期一个月,后来她们还不解气,与山西女所所长王敏一起又将一个月改为三个月。法轮功学员拒绝在延期上签字,找到警察雷红征、所长王敏,问她们为何将一个月改为三个月,她们无言以对,推卸责任的说所里报的是一个月,劳教局给批成了三个月。后来干脆将她转到封闭队,不让她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

和我一同从北京来的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专管大队迫害,面对警察的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李秀珍、冯蕴青等严词拒绝,并明确告诉她们这是共产邪党的迫害。大队长雷红征三天三夜不让李秀珍睡觉,第四天将李秀珍、冯蕴青送到封闭队。封闭队的各种条件、制度、环境在山西女所是最差的。

我和另一名北京的法轮功学员郝晋京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被送到这个队。这个封闭队曾经百分之七十都是吸毒人员,每名法轮功学员至少被两名吸毒人员包夹,警察在背后让吸毒人员怎样怎样对待法轮功学员,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监视着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如果包夹做得好,警察会给他们多种奖励和方便;如果做的不好,警察会处罚她们。所以有不少这样的包夹,为了得到一点利益,尽心尽力地为警察卖命,看着警察的脸色行事。这是很类同于文革时的人盯人、人整人、打小报告,这种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制度是中国司法界的又一个“特色”。

在这种“包夹”制度下,有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打、骂、侮辱、言论、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部份或完全的剥夺。而这些“包夹”也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共产邪党的意图、警察的意图被这些包夹人员具体地执行,一旦出什么问题了,这些包夹人员就成了替罪羊。山西女所封闭队的多名法轮功学员曾多次被包夹打。

2008年8月8日,法轮功学员高素英要写劳教复议书,要求取消对自己的非法劳教,遭到在警察纪香芝指使下的四、五名吸毒人员的拳打脚踢,高素英被打、掐得浑身青紫,她的胸部被踢,疼痛长达三个月。之后在邪警陈春香的授意下,那几名吸毒人员做颠倒事实,反而说高素英打包夹,从而将高素英延长劳教期三个月。当高素英想写申诉书上诉时,警察陈春香又让包夹将她的笔和纸收走,只要看到她写字,就将纸夺走撕掉。直到现在高素英仍没有纸笔。

从北京来的李秀珍也曾被五、六名吸毒人员围着打。有多次我在水房与法轮功学员正常地说话,包夹就对我们大声叫嚷,不允许我们讲话,当我们反问她们凭哪条法律不让讲话、哪个警察不让我们说话了,她们又不敢说。

在劳动制度上,有明文规定被关押人有与家人的通话权。可是在山西女所的封闭队,我们无法与家人通电话,家人打进来的电话也不让接,我已有近半年没有和家人打电话了。在购物方面,我们也是被卡,封闭队的警察私设条条框框,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多次每月只买到了十元的日用品,有的甚至连日用品都不让购买。2008年11月,封闭队大队长陈慧茹再次不允许这里的八名法轮功学员购买物品,后来又改口说只许买十元的日用品(一个月的用度)。按现在的物价,十元钱连一提卫生纸都买不了。八名法轮功学员都找到陈慧茹,讲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陈慧茹最后不得不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日用品的购买上不限制。

在伙食上,政府财政拨款是每人140元/月。在山西女所,细算一下实际伙食费,会让人吃惊,平均每人不足60元/月。三餐主要靠的是馒头,早、晚上的粥里的米粒可以数清粒数,中午六个人的菜倒进小铁碗,还不足一碗半,有人戏称这些菜是两片菜叶子、一根胡萝卜。米饭的质量是最差的,米在蒸的时候,加了很多水,做成了像稠粥一样,一人平均不足二两。因为主要靠馒头充饥,菜里没有油水,又限制买食品,封闭队许多被关押人员饿的从食堂带馒头回去吃,被警察发现不但被骂上一顿,还要受罚。有人被罚当众吃下十多个馒头,吃得当众吐出!

当然警察动不动就骂人,这已经是家常便饭。有亲身体会的人讲,这里就是黑砖窑,只不过披了层国家“法律”的外衣,所以实质上它比“黑砖窑”更邪恶。它是堂而皇之地迫害人。它把六十多岁的老人抓进来,把患肝炎、皮肤病的抓进来,并让与其他健康人混住一起,既不给她们及时治疗,也不管其他人的死活。更不可思议的是,对患病的人没有一点照顾,不让她们买点营养品,也不减一点奴役劳动任务量。在这里还发生了一件荒谬的事,一个14岁的女孩被送进劳教所,这个女孩讲,派出所的警察明知她才14岁,还是把她送了进来。她和其他被关押人一样,每天干活儿,两个月后,她的父亲将她保出。

在山西女所,几乎每个被关押人员都被迫参加劳教所的所谓“出工”,而这种“出工”是没有报酬的。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每天都出工,周六休息一天,周日照常出工。每个被迫出工的人每天干的活儿有记数,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受处罚。在2008年9月14日中秋节前,山西女所专管大队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出工”十多天,为山西一酒楼包装月饼,甚至中午都不能休息。最后劳教所让酒楼将月饼箱拉走时,每位被迫出工的法轮功学员只分得了三块月饼!过年前十二月份就开始增加出工时间,达到每天七、八个小时,一站就是七、八个小时。山西汾酒厂与山西女所建立关系,汾酒厂的外包装酒盒子长期就由山西女所三个队做。在元旦前,三个队共做 了四万个酒盒子,一个酒盒子至少赚0.6元,四万个酒盒子就赚0.6×4=2.4万元。同时,专管大队还做了20万个福字、对联,一个按0.1元算,20万个就赚0.1×20=2万元。

山西女所被迫“出工”的被关押至少有二百人,如果在社会上,工厂雇佣这样一个工人至少应支付工资500元/月,二百人就应支付10万/月,一年按工作十个月算,年支付工资就是一百万,这些钱显然落不到被关押人员身上,那一百万哪去了?劳教所、汾酒厂和他们上级部门、人员私分了。劳教所一边直接迫害着法轮功学员,一边利用着法轮功学员为他们牟取暴利。在山西女所封闭队有多位法轮功学员拒绝这种“出工”,拒绝为劳教所赚黑心钱。封闭队大队长陈慧茹、陈春香就强制让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在工房站着,不允许坐。看到这些法轮功学员一旦坐着,她们就指使吸毒人员把凳子抢走。一次吸毒人员抢夺法轮功学员的凳子,将法轮功学员李秀珍推倒在地,其他法轮功学员找到警察陈春香,问她“是不是你让吸毒人员做的这些事”,她避而不答。当告诉她吸毒人员动手推人时,她大声嚷“我没看见,我不知道”。

2008年11月25日上午,警察陈春香将这几位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推到门外,大喊“不干活就给我出去,到外边冻着去”。这些法轮功学员在外面站了一个多小时,她们中年龄最大的已有五十多岁。警察陈慧茹在一次指使吸毒人员抢走法轮功学员凳子时,当问到她为什么这么做,她不敢承认,就说“我借凳子用用”。她痛恨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有一天,警察陈慧茹亲自动手强行让一名长期拒绝“出工”的法轮功学员面对墙站着,说“我不愿看到你”。

2008年12月1日,司法部领导来山西女所检查,山西女所为了达“部级标准”,处处造假,不允许被关押人员说实话,不允许讲每天上、下午都出工,只能说上午学习,下午出工,出工时间只有两、三个小时,中间还休息五十分钟!并且专为司法部领导准备一台晚会,在观看这台晚会时,这些来检查的领导是刚从酒桌上下来的,趁着酒兴,司法部劳教局的一位曹处长,与山西女所所长王敏(女)大唱“糊涂的爱”,然后冠冕堂皇地告诉下面的人要好好做人,这些来的人除了那位曹处长外,还有重庆劳教局局长、新疆劳教局局长,他们也都上台演唱。

如今我们一家三口身在三处,这就是中共邪党“和谐”社会中一个普通的法轮功学员一家的遭遇。我写出我们的经历,是想告诉大家我们到底遇上了什么样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够从我们一家人的遭遇中看清中共邪党的真实邪恶面目,尽快从中共邪党邪恶组织中退出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已罄竹难书。不仅如此,中共邪党也迫害了千千万万的中国民众,中共邪党的“假、恶、斗”毒素祸乱了整个中国社会和人心。恶有恶报,中共邪党做下的恶行也把它自己推上了绝路,谁愿意和它一起走上绝路呢?赶快从恶党中退出来。将来你会知道你是幸运的,在生命最最关键的时刻,你没有迷失,你选择了从通向悬崖的列车上退下来,也为自己选择了永久的未来。

2008年底于山西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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