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女子监狱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图)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沈阳沈北新区法院制造出了“二零零八沈北冤案”,对修炼“真、善、忍”的沈北新区大法弟子王素梅、奚常海、霍德福、孙玉书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重刑十年、十一年、六年、八年。王素梅、奚常海家人请的律师在要求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遭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无理阻挠。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王素梅、奚常海家人,不承认恶党法院强加的判决,各聘请了一名北京维权律师为家人作无罪申诉,律师也按照法律程序审阅了二人被非法审判的卷宗,并在沈阳市看守所和沈北新区看守所分别会见了当事人王素梅、奚常海,并将王素梅、奚常海的申诉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递交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卞富学。

然而在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当律师再次按照法律程序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被告知,王素梅被转移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奚常海被转移到辽宁省新入监犯监狱。王素梅的律师来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提交手续后,被辽宁省女子监狱窗口告知单个律师不能会见,并得知王素梅被关押在八监区。到辽宁省新入监犯监狱时,狱政科的一杨姓工作人员说:新进的得一个月教育期后分到监区才能会见,这期间只许家人见(见一次一百元钱)。律师就问你们对法轮功学员不是不进行新入监教育吗?狱政科的一男工作人员说:奚常海马上送盘锦监狱,到盘锦监狱去会见。直到三月十八日律师按照盘锦监狱传达室提供的盘锦监狱狱政处长王海军办公电话:0427—5637369,打电话过去,王海军说:人在这,拿来正常的会见手续就可会见,但就不告知在几监区。几经周折后,等到了五月十三日,两名辩护律师持正规法律手续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在八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王素梅时,却又被负责会见的工作人员告知手续虽齐全了,但是还需要到辽宁省司法厅办理一个会见批文。律师只好回头再准备材料,为了进一步确定奚常海的下落,律师再次来到辽宁省沈阳新入监犯监狱狱政处调查一下,这时的工作人员却告知奚常海被关押在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律师来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狱政科的人说:奚常海在二十三监区,由于过了规定的会见时间,只好明天来会见了。律师于五月十四日上午十时左右提交了合法的手续后会见了当事人奚常海。奚常海说:“监狱恶警人员利用邪恶的手段迫使我的家人、朋友来会见我,图谋利用亲情来干扰我快点‘转化’,我虽然现在被限制自由,但我不可能也不会做对不起我们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

五月十四日下午两点多律师再次持正规法律手续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在八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王素梅时,却又被负责会见的工作人员告知手续虽齐全了,但是还需要到辽宁省司法厅办理一个会见批文。这时律师问负责会见的工作人员你们这个规定是哪儿下达的?负责会见的工作人员说是辽宁省司法厅。律师问有书面文件吗?负责会见的工作人员说有但是找不到了。律师又问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和你们监狱是什么关系,他们属辽宁省司法厅管辖吗?负责会见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是平级单位都归属辽宁省司法厅管辖。律师接着问为什么刚才我们在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会见法轮功学员奚常海时他们没有提到什么司法厅的批文一事呢?难道是他们没执行吗?你们这边被关押的除了法轮功学员外的其他人的会见也需要这个司法厅会见批文吗?负责会见的工作人员却支支吾吾的说我可以不回答你的问题,我们领导说了会见法轮功学员必须办理司法厅的会见批文。律师接着说你是一个执法者不?你执行的是法律不?行政无权超越于司法你明白不?你们领导的命令是违法的你知道不?法轮功学员也是中国的公民,也是受宪法所保护的,我们作为律师是依法办事,是纠正违法的。假若我们去办理会见批文,那叫配合纵容你们违法你们明白不?负责会见的工作人员说我也是个执行者,要不你去找我们领导吧。试问窗口的工作人员的名字时,也不报姓名和工作编号,而且其工作卡是反过来带的(带信息的一面隐蔽起来了),虽穿着警服但是却也没有带警号和警衔(着装不整)。律师就来到一副监狱长室(如图作标记),将刚才的话题又重复了一遍。副监狱长却说有批文是二零零四年国家司法部下的,我们也找不到了!你们去办理吧!


辽宁省女子监狱

辽宁省女子监狱的领导班子

辽宁省女子监狱监狱长杨莉

由此可见辽宁省女子监狱所提到的司法厅会见批文,可能只是他们领导的口头传达,没有法律依据。

鉴于上述叙述,两名辩护律师要控告辽宁省新入监犯监狱狱政处、盘锦监狱狱政处处长有意推延律师会见当事人奚常海的违法责任人、控告辽宁省女子监狱故意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王素梅的违法责任人。

辽宁女子监狱电话: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辽宁省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
电话(区号均为沈阳区号:024,前四位8929):
监狱领导:杨 莉6666房淑霞6677王铁6655郑恩富6767徐 敏6633于怡6667李红卫6768徐健美6688张 晶6628孙桂娟6618王尉6668王丽艳6699艾 辉6868马玉琴6877调研员6617、6818
办公室:艾辉6868孙薇7002丁宁、都秀明6769曲军6693马素珍6680殷志金6627徐毅强6600传真6711车队6638、6651
教研室:7010、6602 组织部:柳敬华、骆阳6613 谷亚星6605赵凌凤6657
事业人员管理中心:富荣6787葛丽娟、白辉6659
宣传部:蔡昆6615刘敬、吴冰6609 老干部科:李宏88139760
纪检监察室:林长旭6610贺玲、赵静6608 审计科:曾国霞6662吕桂芹6625
工会:李晓辉6607刘忠平6622蔡兰荣6601 财务科:李迎新6619王英春、张晓枫6620梁岩、任越6683 行政科:常恒刚6665黄蓉、孙国夫6678孔祥迁、赵佩东6621徐廷华、杜大庆6679清扫员6639包美春6623信息中心6636
安全管理科:杨克军6612王乃成6661李瀛哲、罗维6803
看守大队:于家明、赵哲6692李菲6658张瑞彬6853陈海新6831警卫室6801领航室6802一号监舍6806二号监舍6810三号监舍6815四号监舍6820五号监舍6826医院住院处一楼6645禁闭室6805
狱政科:姚彬6686王治国6687李璐璐、刘影、刘颖6689梅直、迟寒6690
教育科:王革6833陈莹6830李雁、鲁跃红6837刘春兰、宋红钰6832张超、王驰6838刑罚执行科:张静6850李贺林、王大治、焦玲玲6851郑秋菊6839
狱内侦查科:戴英华6660卢岩、高丹、李晓红6670监控室6635
生活卫生科:孙德学6856董芳6700岑福良、孙向花6691孙岩、徐曼6765李晓茹6855
干警生活服务中心:于成水6669孙兴会、冯维6795财务办公室6663职工食堂6637维修办公室6673办公室6631锅炉房6880变电所6879
警示基地办公室:朱袁6856张群办公室6848传真6611企业公司:王铁6655王强6888桑辉娟6785王秀红6780企业管理部:张维国6790刘玉伟、艾丹阳6781姜宁6786
人力资源部:邱玫6793梁亚宁、王海英6791生产管理部:王继红6778匡亮、胡宛君6796财务资产部:吕冬雁6797扬宏辉、李艳霞6782刘艳梅6616接见室:高嵩6682苗妍、严兵6800登记室6696一楼侯等室6629、6697二楼餐厅6698管教办公室6640医院:王丽英6861王妮娜6860陈静、师静6646杨秀明6671管教办公室(病房楼值班室)6648六监区:胡昕6885艾军6798管教办公室6882后勤办公室6881食堂值班室6883二号监舍二楼6811一监区:王健6866刘金英6863符颖6865吴宏7033管教办公室6738一楼值班室6865五号监舍五楼6829二监区:徐中华、夏茹6870丛卓6867贾迎春6681管教办公室6681监区值班室6869二号监舍三楼6812二号监舍四楼6813三监区:张晓兵6876郭晓瑞7001马秀艳、李颖6872王宏云、于萍6875薛娜、徐静6630一楼办公室6873一号监舍三楼6808一号监舍四楼6809五监区:李杰6878五监区李杰6878张延彤、邓萧6695管教办公室6693二楼办公室6811三楼办公室6812七监区:张秀丽6889汤艳、李晶、徐冰6770一楼值班室6886二楼办公室6887四号监舍三楼6822四号监舍四楼6823八监区:左晓燕、陈笑莲、金正月、刘屹立、监区值班室、九监区:武力、徐敏、袁英慧、李鹤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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