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上切磋真相资料写作的几个原则问题(下)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接上)

七、避免“叙事不准确”、“选材不典型”、“论证不严谨”三大缺陷,共同圆容出较为完善的作品。

(一)叙事不准确,会给人造成“真相不真”的错觉

《音乐与美术创作会讲法》〈美术创作研究会讲法〉:“正统艺术空间是非常广义的,因为一幅完好的作品不但逼真,其实也包含着作者本人自己的人生阅历与性格。”

这段法理对应到文学创作上,笔者体会到:把事实说清楚并不简单。简洁明快的语言,要使读者脑海中展现出当时真事的场景……这是写作技法不断提高才能做到的,而最基本的,就是要把事实说准确、说清楚――有不少作品在“逼真”上欠缺。

有一篇题材不错的作品:说主人公“颈椎粉碎性骨折”、“双手麻木失灵”、“四肢关节全部脱节”,后面又说“她临终时留下的亲笔信”,中间没有说明过渡,使人实在想象不出都这样了手怎么还能动?有可能是漏掉了证实大法神奇的地方。

如果这个“真相不真”的问题不能改善,流传出去是有负面影响的,这正是可能被钻空子的地方。

(二)选材不典型,不但不能有力的证明主题,还会对其它真相资料产生负面影响

文似看山不喜平,都爱看奇峻的险峰,没人爱看沟壑丘陵。就象不是每个人的故事都能成为神韵的舞台剧,就象最震撼的瞬间才能在美术作品中永恒--只有最典型、最感人、最能揭露邪恶、最能证实大法、最明快的展现形式……只有选取这样的实例,证实大法揭露邪恶效果才好,才能给人留下鲜明的印象。

(三)“论证不严谨”,不但不合乎人的理念,还会使证实大法变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用符合人的理念去讲。如果神来神去的讲,完全不站在人的理念上、不考虑人能不能接受,那你就是在起破坏作用了,那起的作用就是反的。一定要理智的去做,清醒的去做。”

看过一个剧本《明真相地震死里逃生》,某教师是接受了真相的常人:说她震前“突然心悸”,“打算到绵阳城里去走一圈”,因为提前走出去而获救……在常人理念上:绝对看不出这和大法、和明白真相有什么关系。

常人理念看:“突然心悸”是地震前对地磁异常的病态反映。“突然心悸”都是想躺下静息一会儿,不可能“打算出去走一圈”。

那么,这个题材该怎么写?首先要放下自我,拿出最能证实大法的实例来,比如选用:“地震中喊大法好,墙突然向外倒塌,闪出通道,人们逃生”(明慧上有这个实例);说该教师明白真相,还帮助传播真相,大地震前几分钟,突然一种奇异的感觉,让她出去走走……后来她明白了,是她传播了法轮大法好的福音,所以也有李大师的法身保护……

如何解决上述较为普遍的问题?建议在每份作品的后面附上参考资料,最好是当地的第一手资料,并注明引用的资料的出处(常人文章对参考文献是有很严格的标准的)。这样大家可以依据真实素材来共同修改、完善作品,法理的指导和众人的智慧,能弥补写作基本功的不足。

八、放下自我的执著,写作本身也是纯净自己、升华境界的过程

文如其人,作者不纯净的东西、执著的东西必然会在文中体现出来,这些都会导致作品在某些方面不完善。那么大家善意地指出来、修改斧正,对作品、作者都是一个升华的过程。作品越纯净越能感动人心。如果由于对自己的执著而固守旧的标准,那还真是问题。达不到基本完善的作品,还真不能拿出去,就象画展不是随便就能上的一样。

从一个执著作品的自我,到一个为完善作品放下自我的过程,是每个作者都要经历的。对于没有选上的作品,是不是因为偏离了法?或者立题、选材没能符合法对当前的要求?对于被修改、大改得改头换面的作品,为什么有的原作者会很失落,甚至愤愤不平?而不是认真对照自己割舍执著呢?

《各地讲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那么到了很高层次上,比如说修到那一步,会觉的漂亮的和现在不一样了,根本就不象地上的人了,是从人升华到那造成的境界表现。”

笔者体会:也许最后共同定稿的作品,象上一段讲法的一层内涵一样:你在高层的模样,和地上的本人可能完全不象,但是细看还是你这个人;大家修改定稿的作品,和原来简直面目皆非了,但细看还是从你原作基础上升华上去的,那还是你的作品。

这是大家对你作品的共同圆容,哪里不足补充哪里,没有自我的执著在里边就能配合好。那么原作者心理不平衡,也许正是不能割舍人间不好的、不纯净的东西。

九、如何配合好?共同拿出好作品,及时地揭露邪恶、营救同修、救度世人的作用?

一. 素材稿件

不善于写作的同修,如果想揭露当地的邪恶、营救同修同样可以投稿――只需提供生动、详细的资料和网内安全的联系信箱,以备明慧進一步追问其它详情。如果这样的“素材稿件”符合法的要求,事例很典型(这个很重要,不然人还是不爱看),在当前能发挥作用,编辑同修也会帮助圆容好这件事。配合得当能很快成稿。

《音乐与美术创作会讲法》〈美术创作研究会讲法〉:“你说的协调很重要。我们有的人思路打开了,勾一些个草图出来,给我们有能力的去画就好了,不用你现去构思了,这么做也很好。”我理解上述“素材稿件”在好比起到了勾勒草图的作用。

《请关注××冤案》,从迫害开始(抓捕拘留)到素材提交(法院开庭)延迟了八个月,前三个月是最好的揭露邪恶、营救同修的时机,错过了。虽然还能成为当地唤醒世人、震慑邪恶的真相资料,但毕竟晚了,这是配合不当的遗憾。

几乎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被抓,都有当地同修在积极想办法营救,但真正拿出有效的方案来的太少了!如果我们在这次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共同配合好,迅速拿出“向当地人民揭露当地邪恶”的作品,应该对营救同修和真相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

二. 作品投稿

明慧一直欢迎大家踊跃投稿。对于前面已经说过了,只要作品写作对路,符合法的要求,在明慧网这个交流配合的平台上,也能很快圆容完善。

这样圆容出来的作品,会展现不同的风格,对真相资料整体的丰富多彩也是有益的。

三. 对作品的修改完善,对应到法理上切磋更有效,升华的更快。

不会唱歌,但能听出哪里别扭走调;没写过常人喜闻乐见的作品,但会知道哪些内容常人不爱看。从这个角度讲,大家都可以提反馈意见。特别是针对某地的真相资料,当地同修的反馈意见必不可少。

但是,大家的修改意见如果不能在法理上谈,意见再多再一致,也很可能是业余水平的各抒己见,未必会被采纳。如果在法上提,结合对法理的理解谈得透彻,会有普遍的指导性,对共同圆容作品有益。

笔者以为:目前也没时间去找经典的作品去揣摩技法,历史上也没有真相资料这样的范例可循,另一方面,有的同修在长期的写作实践中也走过了这个过程。那么,我们针对同修的一些作品,在法理上、写作技法上的对应地深入讨论,在大法的指导下纯净自己,可能会更快地成熟起来。

以上个人之见,欢迎大家共同探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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