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级工程师被劫持两年 遭刑讯逼供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男,五十二岁,中电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2007年6月22日中午下班时,在住宅楼下被警察带走至今,一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二年了,期间被刑讯逼供。

在非法关押期间,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千方百计的罗织罪名,宋爱昌遭恶警刑讯逼供,用皮带死命抽打脚心,致使他很长时间不能正常行走。两年来,宋爱昌的案子经历了三次补充侦查、四次一审开庭、二次上诉,先后有六位律师介入。在第一次上诉期间,辩护律师就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问题专门进行了投诉。

在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的背后存在着无法掩盖的事实不清与证据不足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法庭应该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置法律于不顾,向石家庄中级法院请示如何处置,石家庄市中院于2008年9月10日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批复。一、二审法院此举公然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第十条规定的“两审终审制”的审判原则。

第一次上诉期间,石家庄中院迫于辩护律师在此问题上的严正交涉,不得不撤销原判,但并没有改判无罪,而是以“证据未质证”为幌子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再次受理后,先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一个月之后,公诉人未向法庭提供任何新的证据,而且将前两次补充侦查所获得的关于打印设备是否完好,以及资料与打印设备之间是否相关联的两份鉴定报告当庭撤销了。这表明三次补充侦查无任何结果,证据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但桥西区法院却再次作出与前次相同的违法判决,宋爱昌遂即第二次提出了上诉,石家庄中院指派第一次上诉的原合议庭成员受个体经济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宋爱昌委托辩护律师于2009年4月29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向石家庄中院回避审理此案。目前,河北省高院尚未作出回复,而石家庄中院的吕玲却三次非法提审宋爱昌,欲强行介入非法审理迫害。

宋爱昌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宋爱昌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身体健康了,道德也变得高尚了,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这样的好人却被非法关押了两年。

宋爱昌案诉讼备忘录:2007年6月23日关押在二看;2007年9月12日石家庄杨律师介入;2007年9月17日北京李顺章律师介入;9月25日收到起诉书;10月26日一审第一次开庭;2008年2月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2008年2月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2008年7月1日一审第三次开庭;2008年8月8日黎雄兵律师介入替换杨律师;2008年9月22日接到判决书;2008年10月9日程海律师介入;2008年11月3日中院核实;2008年12月5日接到《发回重审》裁定;2009年2月17日重审开庭(一审四次开庭);3月16日判决书收到;2009年3月29日谢燕益和唐吉田律师介入;2009年4月29日向省高院递交回避申请《关于防止司法渎职行为的备忘录》

附一:《关于防止司法渎职行为的备忘录》

关于防止司法渎职行为的备忘录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并高勇院长阁下:

就贵院负责处理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审理宋爱昌一案,作为其辩护人我们已于2009年3月29日向贵院正式发出了《强烈呼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审理宋爱昌案》的法律意见,该文件亦同时抄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广为院长。嗣后,我们于2009年4月7日、4月20日与贵院审监庭赵军法官、陈国精庭长,立案庭贾建平庭长见面交涉或电话沟通,贾庭长告知我们,案件已报院领导正在研究之中。我们对于贵院最终能够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回避审理这一重大程序问题依法裁夺深切期待。与此同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明知我们已提出回避法律意见的情况下,并且其违法干涉司法独立的严重错误已成无可争议之事实,仍将错就错不思悔改,具体表现在第一、其所组合议庭仍是原班人马,由吕玲继续担任主审法官。根据相关证据显示见(2008石刑终字第00598号刑事裁定书)该裁定回避案件本质,以“证据没有质证”这一次要问题掩盖没有证据这一根本性问题正是由吕玲等作出的,其行为显然是在为石家庄市中院的违法行为买单,吕玲等是否知晓甚或直接参与了干涉司法独立的司法渎职行为值得怀疑,在上述情况下,如吕玲等主动回避审理此案合法、合情、合理,而石家庄中院违法干涉下级法院独立审判,在当事人二次上诉后不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却错误安排违法的老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该案着实令人费解!第二、2009年4月27日下午14:30左右,石家庄市中院吕玲法官打电话给辩护人,要求辩护人必须在5月1日之前看卷,吕玲法官的这一无理要求除了显得唐突毫无法律根据之外却可以反映出有关方面欲“强势”介入该案继续违法审理的强烈动机!但是,种种玩忽职守、滥用司法权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可能长久存在下去,违法者注定会为此付出代价只是早晚的事情!

综上所述,辩护人的种种交涉与努力应当足以促使一个严肃认真的审判机关对其负责的诉讼程序进行较为充份的判断了!我们认为,对于石家庄市中院在本案中已经发生的和仍在持续发生的违法行为作为其上级法院应当保持足够的警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17条、第18条明确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同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其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人民法院。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再一次要求依法处理我们的诉求,以避免司法瑕疵导致的严重法律后果!

此致
审祺!

提交人:
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 谢燕益13121117524
北京安汇律师事务所 唐吉田13161302848

抄送: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石家庄市政法委、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附二:直接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电话区号:0311)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00,总机 85187000;
院长:许广为85187297
主管副院长:董建义85187186
副院长 刘世军 张保江 张朱贵
刑二庭庭长 魏淑贞(女 ) 85187153
刑二庭副庭长王峰85187326 13315119295
副庭长 吕玲85187158(主管迫害法轮功案件)
裴卫华(女)0311-85187159
刑二庭办公室:孙85187151(可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刑二庭办事员:武婵媛 13126136626
院长接待室:85187151
中院信访办:杨主任85187208
中院审委会:
许广为(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湘英(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保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正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江涛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贵玲(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机关党委:0311-87793244
纪检处:87783411
举报电话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执行热线电话0311-85187173、85187121(方便当事人对有关执行问题的及时咨询、投诉、举报)
研究室85187330
纪检组长张卫平
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晓旗
信访办张贵军
刑一庭:87797341
刑一庭85187135
刑一庭副庭长孙月梅(女)
刑一庭副庭长臧占刚
刑一庭助审员 张玉坤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钱仁冬、吴亚梅(女)
执行庭副庭长 张琪
立案庭 庭长王正文85187263  内勤85187281;
立案庭副庭长刘俊平(女)、立案庭审判员封双勤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董香梅(女)、张淑秀(女)
河北省高级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路419号 总机:83031192
院长高勇
副院长景汉朝
主管副院长陈晓颖0311-85156212
副院长景汉朝
副院长孟宪昌0311-85156228
副院长甄树清
刑二庭副庭长曹新义87937352(参与此案)
刑二庭内勤石明辉0311-87937068(参与此案)
立案一厅:贾建平庭长0311-87937217(参与过此案)
纪检处:87937232
办信组:87937307(查信件转何人)
信访办:赵梅梅87937119
办公室:87937000
政治部:87937020,政治部副主任郭羊成,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长韩元恒
机关党委:97937040
纪检组:87937044
研究室:87937134
刑一庭:87937049
刑二庭:87937071
民一庭:87937096
民二庭:87937075
民三庭:87937086
行政厅:87937123
执行局:87937104
审监一厅:87937187 厅长:陈国精87937108(参与此案)
审监二厅:87937110;邮编:050000
渎职侵权检察处:
郑广宇85156632
杨顺友85156636
姚佳85156619
毛金生85156626
卢国军85156630
纪检委。监察处:
康宏周85156418
葛建勃85156416
张洪武85156411
成功85156413
高金川85156415
田慧芳85156415
李云85156818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石家庄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桥西区法院总机电话: 0311-83867000;0311-83867041;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刑二庭:石家庄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主管庭长:张燕超0311—83867043 手机:13315991032
主管法官:赵静  0311-83867045  13315991035(有变,原来的电话不对)
刑二庭内勤: 小贾(女)0311—83867002
桥西区法院值班电话:0311—83867000(可咨询其它相关电话)
领导人员:张瑞明,手机13932175740,13315991001
张亚平,手机13315991002
啜增益,手机13315991003(主管副院长)
刘占国,手机13315991005。
刘晓梅,手机13315991006。
张锁晨,手机13315991008。
李建民,手机13315991011
牛海霞,手机13315991168。
纪检组;孟凡瑞,手机13315991027。
一审法官(现是重审,已换人):苏常印,手机13315991028。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刑一庭:
刑一庭庭长:苏常印0311-83867049,手机13315991028
刑一庭办公室(内勤):吴洁、小徐83867050 查案
刑一庭:彭丽君,手机13315991029
刑一庭法官,张前亮0311-83867048。
桥西区法院政治处:史振利,手机13315991025。
刑二庭:王立新,手机13315991033。
立案庭:齐 燕,手机13315991067
行政庭:赵永刚,手机13315991070。
执行局:张向荣,手机13315991075。
执行庭:付连顺,手机13315991076
刘如杰,手机13315991078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
红旗大街233号
值班室:0311-66603128
公诉科科长:陈辉0311-66603070(516房间)  宅87773058,手机13315132015
公诉科副科长:武慧玲0311-66603077(519房间)(本案公诉人)
检察员:张旭昶0311-66603072(512房间)
检察员:闫红艳0311-66603076(517房间)
检察员:史 栋0311-66603073(508房间)
检察员:陈 亮0311-(?房间)
其他检察员,杨雪,于恺;李翠敏等
院领导及办公负责人员
检察长李彦彪,手机13903215516
副检察长扈长根,宅83826328,手机13315132003
副检察长杜国江,宅87038189,手机13803111133
副检察长王之中,宅87760586,手机13315132005
李建平,手机13315132007
冯秋生,手机13703312000
贾立国,宅83831697,手机13315132001
贾景辉,宅85880825,手机13831105811
张建国,宅86076171,手机13315132020
李文刚,手机13315132055
崔建民,手机13315132007
王桂珍,宅86054301,手机3315132016
李亚南,宅83839961,手机13315132017
易忠稳,宅87761936,手机13315132019
石家庄市政法委,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56号
政法委书记,栗进路
办公室:86686357
执法监督处:86686243(主管姓杨)
信访办:87852933
主任 梁建斌 86686716
副主任 吕军英 86686706  韩新民86686708
值班室:86686701
秘书处:曹永军866686709 杜静波866686712
督办处 王普 86686715
刘如杰,手机13315991078
石家庄市政法委 石家庄青园街56号
石家庄市委政法委 86686357 86033778
栗进路书记
执法监督处 杨处长
86686243
石家庄市610办公室(青园街56号),
主任梁建斌(比较邪恶)电话86686716(办),0311-85804135(宅电),手机13653312118;

石家庄市公安局
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90号 邮编050000(槐安路高架桥东头,加油站南边)
电话总机:0311-86862222、86863400
市公安局总机查号台:0311-86862114
局长:张铁力--(河北省人民政府2008年6月26日决定,免去:张铁力的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副局长武瑞琪(负责非法劳教和拘留同修的手续审批)电话:13931977066
法制办(也是劳教审批处,市公安局10楼)潘处长86863196、86863190
总机查号台 86862114
督察处86863070
控申处86863386
警务督察86863076
网络警察分局:86863150
监所处86863757、86863756
指挥中心:86863400
办公室(秘书处):86863300
政治部:86863310
人事处:86863313
教育训练处:86863839
宣传处:86863316
机关党委:86863832
纪检委、监察室:86863804
老干部处:86863319
综合计划处:86863320
户政处:86863090
监管处:86863758
信息通讯处:86863110
出入境管理处:86862500
审计处:86863850
流动人口管理处:86863748
禁毒处:86863920
危爆物品管理处:86863749
警察学会:86863714
治安支队:86863030
巡防支队:86863044
刑警支队:86863050
经侦支队:86862210
消防支队:86863100、88613119
河北省公安厅 中山西路469号
总机:85183399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值班电话86863020、86862420、86862450

(伪造的《物品鉴定证明》陷害宋爱昌)
队长韩玉刚电话:13932183699
其妻子于彦君(石家庄市交警),电话:13803117999
政保支队周队长(接邓方、刚刚上任)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值班电话86863020、86862420
国保支队警员王晓峰、李兴山
省国保总队: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0号邮编050051(同法制日报社在一个大院)
电话:85183399转
省公安厅纪检委:王年真13582311766、林书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石家庄)第13研究所
所长:杨克武0311- 87091978 手机:13603115561(一审判决之前就停发了宋爱昌的工资、撤销了已交全款的房号)
副所长:陈才佳 0311-87091986手机:13603392782
书记:陈海明0311-87091958手机:13603115562
人力资源处处长:赵丽芳(女)0311- 87091687 手机:13631166272
纪检监察处:夏双文 0311-87091626
陶维明0311-87091346
杨敏 0311-87091346
物业:段经理13673239685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王书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市检察院住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监察室,赵主任:8775537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 邮编:050081
指导员:宋建辉 0311-86924733
所长:苗鹏浩0311-86924596
副所长:张东彦 0311-86924734
副所长:范庆阁 0311-86924734
具体办案民警:王晓东 0311-86924136(用手按住宋爱昌的脚,让李兴峰用皮带抽打宋爱昌者)
李兴峰86924136(用皮带抽打宋爱昌者)

康建林 0311-86924606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局长: 张金池 85188801,手机13582811066
政委:杨子华 85188802,手机13785189666
党委副书记:高克军 85188803,手机13933088883
副局长:张钢 85188804,手机13603112754
副局长:赵新建 85188805,手机13931866555
副局长:周长征 85188806
副局长:张义忠 85188806
副局长:陈志刚 85188889
纪检书记:何旺,85188807,手机13930185002
杜丙辰,办87025613,手机13303119666
郑海林,办87026919,手机13582328988
高兴位,办87039977-7778,手机13933092583
河北省政法委: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907241、87903645、87903174、87902784
政法委书记车俊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其江
河北省副省长兼政法委副书记何少存
政法委秘书长傅剑仁
河北省政法委电话:031-87907706,87907206
河北省政法委信访处85186157
河北省委政法委信访副处长张建旗
河北省610办公室,办公室 87906057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头目:张国均,办,0311-87906310;宅,0311-87906898;
副头目:王永志 办:87908681,宅:87906766;13931110731
副头目:冀廷宇,办:87908895,宅:87906889;
助巡:丁绣峰,办:87906533,宅:87900918;
秘书处长:王树民,办:87906057,宅:87909866;
秘书处:87908610
副处长:王秀英,办:87906535 ,宅:83022650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8号。
电话:(0311)87899456、87017615,值班室:87899456
孙仁申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控申科:张兰萍(女)87119498
法纪处处长:白文卿(女)87119720  87119723
监所处:崔处长87119570
河北省高级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1号 邮编050000 总机:85186666 87961688 83808663(fax) 87937273
检察长张德利
副检察长马达
副检察长 史建明
主管副检察长 陈晓颖
纪检书记李文明
反渎局处长姚某 85186630
反渎局副处长卢国君 85186630
纪检主任王某(女) 85186458
法纪处:83022417(传真)
纪检监察处:83022410
办公室:83022407
技术处:85186535、85186529、85186427
信访办:85186132
信访处:85186526
河北省纪检委: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 邮编050052
87907225(白天)、87906281、87906549、88602281(夜间);
臧胜业 游江 曹素华 商黎光 吕忠国 杨劳模 董云鹏(87907981)
贾路源 郭世峰 张福建
监察厅
纠风室 85231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电话:86-10-65205114
部 长: 张福森
副部长: 许永跃、范方平、段正坤、胡泽君
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 岳宣义
政治部主任: 张苏军
司法部办公厅主任:赵大程 010-65205311;
河北省监察厅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
值班室 87906281
厅长 王雪峰
副厅长 秦博勇
副厅长 邓沛然
副厅长 王和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王胜俊
部门:审判监督厅
地址: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010-85256114总机 85256131举报(按9转人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曹建明
部门:刑事申诉检查厅、纪检组、监察局
邮编:10072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6
010-65209114(查号台) 65252000/65592000(举报电话)
石家庄市政府: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邮编:050011
朱浩文:常务副市长
马静:副市长,86688809
信访办87852933,
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 86045798
石家庄市政府西院 87851820
石家庄市市委西院86686321
河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维明街32号,邮政编码:050000;
办公厅秘书一处:0311-88602049;
石家庄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57号,邮政编码:050000;
信访办公室:86689506(陶值班员《投诉中院》)
督办处:0311-86689639;行政处:86689651
研究室:86689636;
《石家庄人大》编辑部:86689632;
石家庄市政协: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邮政编码:050000;
提案委员会:0311-86689861、86689862,
学宣文史资料委员会:86689808、86689870,
社会法治委员会:86689877,
民族宗教委员会:86689872
石家庄市法制局,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邮政编码:050000;
黄红星、张若丕,电话:86687550、86687551、86687552
局长室:86688284
法规处:8668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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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族宗教管理局,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李魁芳、王玉敏、安全新、赵彦秀、丁登秋、张联军、徐胜美
办公:0311─86687691、86687692、86687693、86687694、8668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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