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市赖祖华老人自述被迫害经历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四川成都市年过六旬的赖祖华女士于二零零四年五月散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之后遭非法逼供,曾三天两夜被剥夺睡眠,并被强光照射。二零零五年三月赖祖华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七年五月非法关押到期后,赖祖华又被劫持到洗脑班直到七月才被释放。以下是赖女士的自述。

散发真相被绑架

我叫赖祖华,女,六十四岁,家住四川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十五号。我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携带一百一十份即二百二十张大法真相资料到玉龙街去发。刚发了两份,蹲坑的陈世忠突然跳出来抓住我的手,把我抓到附近的西御河派出所。

从十四日晚上十点到十六日早上六点多,西御河派出所的警察不让我睡觉,用三个落地灯从三个方向对着我照,估计每个灯都有一二百瓦。期间,还给我戴了一次手铐。警察轮番不停的审问我资料的来源。我一直讲真相。早上六点多我正念闯出派出所,坐出租到了都江堰市浦阳镇我大哥家。

大哥把我安排在他的一个朋友家。不料警察找到我家人和大哥,他们听信了警察的欺骗,第二天就是五月十七日中午十二点过,我大哥带着警察突然出现,又把我非法抓捕回西御河派出所,当天晚二十一点又把我非法送进成都市看守所。

非法逼供构陷

五月十九日早上八点多,西御河派出所的警察把我从看守所非法带至成都市体育中心附近的一个地方。在看守所门口上了警察的车。上车后,两个警察把我夹在中间,戴上手铐,又把我的眼睛蒙住。一定是不想让我知道到哪里去了。

车开到目的地。两警察把我夹住叫我下车向前走,一直走到一个房间关上门才把蒙眼睛的东西取下来,叫我坐在一张长板凳上,两手分别被铐在板凳的两只脚上,又用落地灯照着我的脸,又开始了他们的轮番审问,追问资料的来源。有时警察将手铐扳到板凳脚很低的位置,我的腰都直不起来,就这么折磨我。直到二十一日晚二十一点过看实在问不出来,警察才将我送回看守所。这期间的三天两夜没让我睡觉还用强光和手铐折磨我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迫害我的过程中,警察还故意篡改事实,以达到将我判刑的目地。警察将我携带一百一十份资料写成二百二十份,每份两张,这样二百二十张真相资料就变成了四百四十张。律师告诉我说恶法规定三百张以上判刑(讲真相是救人无罪,恶法不符合宪法)。

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二月四日,第一次开庭。法官问我有什么要说的。我就讲真相,说我们炼法轮功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没有错。法官说:法轮功是×教。我说我们没有教规,没有教义,没有教堂,何教之有?法官说:你的思想要好好改造一下,然后将桌上的榔头使劲一锤,说休庭。第二次开庭是三月底,根本不让我说话就宣判三年有期徒刑,我说我不签字,法官恶狠狠的叫帮她签了,起身就走。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关进四川省女子监狱。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非法关押到期。我的家人提前两天就到建设路派出所、办事处去询问,回答在家等消息。

劫入洗脑班

五月十七日这天建设路派出所、办事处和我单位三方的人将我接到建设路派出所。我问为啥没看见我家人,提出要打电话回家。警察说:你要去一个地方,那边已经安排好了。这样又把我非法关入成华区法制教育中心。

这种所谓的法制中心实际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毒害,洗脑的地方。我问为啥关我到这来。建设路办事处的一个女的欺骗我说:监狱来了两道函说你表现不好,还要学习一段时间。其实,我心里很清楚,无论监狱还是法制中心,这样做都是违法的。直到七月三日才把我从法制中心放出来接到建设路办事处,由家人接回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