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写作的一点浅见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完成一篇直述新闻(也称消息)的写作,其实并不难,就是客观准确的把事实说出来,不需要什么文学化的手法。

首先明确几个主要问题:

1、消息的结构:标题、导语、主体。(有的另外加上一个结尾)

2、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叫“倒金字塔”式,就是把最重要、最有新闻价值、最吸引读者的内容排在最前,越后面的段落便越不重要。

3、再有一种说法叫“三度重复”,也就是在标题、导语和主体这三部份中三次重复报道新闻事实。但这三次报道是有区别的。标题:一句话报道新闻事实;导语:概括主要新闻事实,补充标题;主体:叙述新闻事实,补充导语,引入背景等相关内容。

明确这三点,接下来的写作就容易了,总体说就是要拟一个准确醒目、生动凝练的标题;构思一个精彩概括的导语;还要有一个内容丰富线索清晰的主体。

一. 关于标题

标题是读者决定是否阅读下去的第一关,作用是概括新闻重点和主体,能使读者望题而知文章,那么就要求语言简洁、扼要而能吸引读者。

我们通过每日明慧主页的消息标题,就可以看出哪个标题吸引人,通过对比体会,渐渐就可以拟出好的标题来。有一点说明,虽然都是揭露迫害的文章,但要尽量避免千篇一律。

二. 锤炼导语

导语是消息的开头,这个开头开得怎么样,关系到读者是否有兴趣读下去。曾有人这样要求:如果导语的第一句话不能吸引读者,那就没必要写下去了。所以导语要以简要的文句,突出最重要的,最新鲜的或最富有个性特点的事实,揭示新闻主旨。

怎样写好导语?首要的要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其次是必须将新闻中的精华挑选出来,写入导语。这些精华的材料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最新鲜的材料,突出新闻的“新”;二是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材料,突出新闻的价值;三是最能打动人的材料,使新闻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示例,建议参考明慧七月二十八日文章:浅谈新闻导语的写作

三. 展开主体

导语撷取新闻事实的精华往往省略了许多新闻内容。主体就要将导语高度概括的事实具体化,或者补足导语中尚未出现的新闻要素,以便读者能全面、完整的了解消息的内容。

主体的另一个任务是,在导语所概括的新闻事实之外,增补新的内容,用以扩充消息的信息量,扩大读者的视野,提升新闻主题的高度。这些内容有的是背景材料,有的则是暗示性的情况,大多是为了说明报导者对新闻事实的某种认识和发现,提醒读者关注这一事实所反映出来的发展趋势。

需要说明的是,新闻要用事实说话,而且对事实的叙述要平实、客观、中性、准确。报道者并不是直接表达自己的主观意见,这种主观意见是体现在报道内容的选择上的。如果所报导的事实被说清楚了,事实本身就会让读者分出善恶。(这里所说的不包括新闻中的评论文章。)

同时,客观的报道,也避免了读者阅读中因说教灌输之嫌产生的逆反心理。

四.收束结尾

消息的结尾有特殊性,其特点是以事实结尾,也就是说,事实该讲到哪里,消息就在哪里结尾。但这并不意味着写消息可以不注意结尾,结尾对于消息来说,也非常重要。好的结尾可以深化新闻的主题,让读者感到余味无穷,引发读者思索。

怎样收好结尾呢?有人总结了以下方法:一是首尾关照,巧妙呼应;二是稍加议论,画龙点睛;三是水到渠成,自然抒情。但切忌说空话套话。

举例:险被“自焚”的妇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5/205795.html

这个标题语言简洁,且突出了新闻的重点,也吸引人;但是文句的中心定在了“妇女”这个词上了,而文章是来表现“被自焚”这一事实的,所以要修改一下,可以写成:良家妇女险些“自焚”。

【原文导语】2001年初,发生在天安门的自焚伪案的真相现在已经广为人知,但是有些糊涂的善良人还是有些难以相信这居然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其实在同年12月份,白果镇大法弟子冯其花就险些被“人民警察”给“自焚”了。下面是冯其花当时被迫害的一些事实。

【评论1】导语要求选择最新鲜、最重要、最吸引人的内容来写,或概括主要新闻事实。那么这个导语就没有体现出这一特点。而且开篇写“2001年”,给人一种“旧闻”的感觉。可以把下文中写“被自焚”那段精选出来,作为导语。而且这一段通过警察的话已经揭露了“天安门自焚”伪案了,用事实说话,要比报道者评述效果好。

【原文正文】那是2001年12月15日,外面刮着寒风下着小雪,天很冷,冯其花正在家中做饭。警察彭鸿辉带着一伙人闯进家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任何根据理由就抄家,行为与土匪无异,家中一片狼藉。不法警察们搜到了一本《转法轮》和几份真相资料,把冯其花用手铐铐着,劫持到了派出所。警察们也抢走了她家三万多块钱的存折,那是丈夫在外地打工挣的血汗钱。

白果镇政法委书记徐世前听说抓了个炼法轮功的,就跑到了派出所,进门看见桌子上有一杯冷茶水,顺手就泼在她头上。徐世前用脚踢掉了冯其花穿的棉鞋,嘴里骂骂咧咧的,一手抓着她的头发,另一只手狠命的打她。徐世前打累了,正要歇口气,另一个警察提来了半桶冷水,逼冯其花脱掉袜子,强行把她的脚按进冰冷的水中。

刺骨的冰凉袭来,冯其花本能的把脚抽了出来。徐世前又窜了过来,一脚踩在冯其花的右脚趾上,用皮鞋尖死命地踩。又冷又饿的冯其花差点痛昏过去。(后来发现右脚趾全部给踩变形了,指甲受伤全部与肉分离。)

警察卢曙光又把冯其花推倒在地,用大头皮鞋猛踩她的胸部。冯其花呼吸困难,差点背气(那段时间她肺部受伤,疼痛很厉害,时时要用手按着肺部,手一松就疼。)就是这样,另一警察王伟还要凑上来踢一脚,又一脚踩在冯其花的右手手铐上,手腕鲜血顿时就流了出来。

冯其花痛的撕心裂肺的叫喊,王伟才把踩在手铐上的脚收回来。有一个男人恶狠狠地说:“听说过天安门自焚吧,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自焚’。柴油已经拉到院子里来了,今天我们就要把你活活烧死……。”

后来,他们没有敢下毒手,“自焚”总算是没有发生。最后“六一零”主任鲁性辉勒索她丈夫7000元后才放回家。

此前在当地还发生过一个更残忍的案例,受害者真的被“自焚”了。那是2001年4月份,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镇政府官员将法轮功学员王华君毒打至奄奄一息后,拖到市政府门前,淋上汽油活活烧死,然后对外宣称“自焚”。

【评论2】主体部份内容详尽,有背景补充,也引入相关内容,事实清楚。“后来,他们没有敢下毒手,”这个原因交待清楚一些会更好。另外,在语言上还要力求简洁准确。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4/206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