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省浠水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导)湖北省浠水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和湖北省女子监狱。以下是部份案例及参与迫害者信息。

一、杨云华

法轮功学员杨云华,男,1951年6月17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二组。浠水县十月宾馆经理。现被非法羁押于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刑期九年。

杨云华遭迫害的简要事实:
a.1999年7月23日,被浠水公安局非法拘留15日
b.2001年7月20日,被浠水法院非法判刑4年。
c.2006年1月21日,被浠水公安局绑架,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羁押近二年后,2007年3月27日,在浠水县法院秘密开庭,强迫指定律师胡新文(湖北功竟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70900111969),被非法判刑九年,上诉无果。2007年12月23日被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杨云华的单位有:
浠水县“610”办公室,浠水县公安局,浠水县检察院,黄冈市中级法院,浠水县法院,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武汉汤逊湖洗脑班。

参与迫害人员的有:
浠水公安局:徐袖金(副政委、副局长)、杨俭(一科)、郭建利(一科)、胡光华(一科)等。
浠水县检察院:冯卫国(起诉科)。
黄冈市中级法院:汪序金(审判长)、张立(审判员)、李钢(审判员)、张庆(书记员)。
浠水县法院:熊化冰(审判长)、杨宗典(审判员)、熊晨霞(审判员)、程艳(书记员)。
浠水县“610”办公室:方永明、丰爱国(负责人)。

二、李政文

法轮功学员李政文,男,1957年2月18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韦背山62号,原浠水县酒厂职工。被非法判刑七年,现羁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李政文遭迫害的简要事实:
2005年11月22日,李政文被浠水公安局绑架,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羁押近二年后,2007年3月27日在浠水县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强迫指定律师王永宏(湖北众之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70999113201),被非法判刑七年。2007年12月23日,被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李政文的单位有:
浠水县“610”办公室,浠水县公安局,浠水县检察院,黄冈市中级法院,浠水县法院,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武汉汤逊湖洗脑班。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
浠水公安局:徐袖金(副政委、副局长)、杨俭(一科)、郭建利(一科)、胡光华(一科)等。
浠水县检察院:冯卫国(起诉科)。
黄冈市中级法院:汪序金(审判长)、张立(审判员)、李钢(审判员)、张庆(书记员)。
浠水县法院:熊化冰(审判长)、杨宗典(审判员)、熊晨霞(审判员)、程艳(书记员)。
浠水县“610”办公室:方永明、丰爱国(负责人)。

三、郭春六
法轮功学员郭春六,男,1946年3月8日生。家住浠水县关口镇桥北街,农民。被非法判刑八年,现羁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郭春六遭迫害的简要事实:
a.1999年12月,被浠水县公安局拘留15日。
b.2005年1月29日-2005年3月2日期间被浠水县公安局拘留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
C.2006年3月20日被捕。
d.2007年3月27日被浠水县法院逮捕,后秘密开庭被非法判刑八年,2007年12月23日被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郭春六的单位有:浠水县“610”办公室,浠水县公安局,浠水县检察院,黄冈市中级法院,浠水县法院,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的有:
浠水公安局:徐袖金(副政委、副局长)、杨俭(一科)、郭建利(一科)、胡光华(一科)等。
浠水县检察院:冯卫国(起诉科)。
黄冈市中级法院:汪序金(审判长)、张立(审判员)、李钢(审判员)、张庆(书记员)。
浠水县法院:熊化冰(审判长)、杨宗典(审判员)、熊晨霞(审判员)、程艳(书记员)。
浠水县“610”办公室:方永明、丰爱国(负责人)。

四、周琦

法轮功学员周琦,女,1963年生。家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39号,工人。被非法判刑5年,现羁押在湖北省女子监狱(湖北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一路81号,电话:027-83616544)

周琦遭迫害的简要事实:
a.1999年12月26日被浠水县公安局拘留15日。
b.2000年10月30日被浠水县公安局拘留15日。
c.2001年1月11日被黄冈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1年,羁押在武汉市狮子山劳教所。
d.2005年12月19日被浠水县公安局绑架(之前一直流离失所),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羁押近二年后,2007年3月27日在浠水县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强迫指定律师王锦华(湖北浠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执业证号:170987112967)。后被非法判刑五年,上诉无果。2007年12月23日被送到湖北省女子监狱。

参与迫害周琦的单位有:浠水县“610”办公室,浠水县公安局,浠水县检察院,黄冈市中级法院,浠水县法院,黄冈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湖北省武汉市狮子山劳教所,湖北省女子监狱,武汉汤逊湖洗脑班。

参与迫害的有:
浠水公安局:徐袖金(副政委、副局长)、杨俭(一科)、郭建利(一科)、胡光华(一科)等。
浠水县检察院:冯卫国(起诉科)。
黄冈市中级法院:汪序金(审判长)、张立(审判员)、李钢(审判员)、张庆(书记员)。
浠水县法院:熊化冰(审判长)、杨宗典(审判员)、熊晨霞(审判员)、程艳(书记员)。
浠水县“610”办公室:方永明、丰爱国(负责人)。

五、张跃进

法轮功学员张跃进(周琦的丈夫),男,1958年9月29日生,家住湖北浠水县饮食服务公司宿舍。被非法判刑5年,现羁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张跃进遭迫害的简要事实:
2005年12月19日被浠水县公安局绑架(之前一直流离失所),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羁押近二年后,2007年3月27日在浠水县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强迫指定律师孙小龙(湖北浠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执业证号:未知)。后被非法判刑五年,上诉无果。2007年12月23日,被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张跃进的单位有:浠水县“610”办公室,浠水县公安局,浠水县检察院,黄冈市中级法院,浠水县法院,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武汉汤逊湖洗脑班。

参与迫害的有:
浠水公安局:徐袖金(副政委、副局长)、杨俭(一科)、郭建利(一科)、胡光华(一科)等。
浠水县检察院:冯卫国(起诉科)。
黄冈市中级法院:汪序金(审判长)、张立(审判员)、李钢(审判员)、张庆(书记员)。
浠水县法院:熊化冰(审判长)、杨宗典(审判员)、熊晨霞(审判员)、程艳(书记员)。
浠水县“610”办公室:方永明、丰爱国(负责人)。

六。杨淑芬

法轮功学员杨淑芬,女,1963年10月22日生,家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十月村三组,原浠水商场职工,被非法判刑8年,现羁押在湖北省女子监狱(湖北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一路81号,电话:027-83616544)

杨淑芬遭迫害的简要事实:
a.2000年1月18日,因参加法轮功集体炼功被非法关押6个多月。同年被浠水商场开除工职。
b.2001年-2007年一直在外流离失所。
c.2007年4月30日浠水县公安局伙同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局关东派出所在其丈夫单位将杨淑芬绑架。2007年5月14日送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2007年6月18日被非法批捕,在浠水县第一看守所关押一年多后,于2008年6月15日在浠水法院秘密开庭,指定律师汤新美(湖北浠水县众之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70986114526),被非法判刑8年,上诉无果。2008年9月19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监狱(湖北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一路81号,电话:027-83616544)。

参与迫害杨淑芬的单位有:浠水县“610”办公室,浠水县公安局,浠水县检察院,黄冈市中级法院,浠水县法院,湖北省女子监狱,武汉市武昌公安局关东派出所。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

参与迫害的有:
浠水公安局:徐袖金(副政委、副局长)、杨俭(一科)、郭建利(一科)、胡光华(一科)等。
浠水县检察院:冯卫
黄冈市中级法院:李钢(审判长)、张立(审判员)、钟新阶(审判员)、叶超(书记员)。
浠水县法院:熊化冰(审判长)、朱展英(审判员)、熊晨霞(审判员)、程艳(书记员)。
浠水县“610”办公室:方永明、丰爱国(负责人)。浠水县商场:方金旺(总经理)
武汉市武昌公安局关东派出所。
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

以上是部份湖北浠水县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资料,此外还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胡友良、南初寅,及至今被关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的南小青等和被非法判刑或劳教现已出狱的南希芬等上百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