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庆安二中教导主任郑庆国等迫害孩子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2008年5月,黑龙江省庆安二中教导主任郑庆国,伙同中共恶徒迫害在学校读书的法轮功学员赵洪的孩子,导致孩子出现“恐惧症”,至今仍无法上学,待在家中。

庆安县联社主任左云峰,伙同其单位负责迫害法轮功的职工赵勇,企图对早年在其单位系统内打过工(已在几年前就解除了劳务合同)的大法弟子赵洪实施迫害,以图捞取政治资本。此二人为了查找赵洪在外地打工的地址,竟挖空心思在赵洪的孩子身上打主意。
 
赵洪的孩子当时不满十四岁,正在庆安二中读书。2008年5月10日,左云峰、赵勇二人在饭店宴请了庆安二中教导主任郑庆国,并胁迫基层社主任于利花钱。

郑庆国在酒足饭饱之后,忘记了自己教书育人的天职,忘记了学校是培养孩子成长的净土,竟然不顾职业道德,亲自去一年级六班,将赵洪未成年的孩子提出来进行非法讯问,逼其说出他爸爸在外地打工的地址。

这种扭曲心灵的威逼,孩子根本无法承受。在极度的惊恐中,孩子放学后走失。后经家人寻找,才得以回家。在哈医大二院诊断为“恐惧症”,现仍无法上学。

左云峰、郑庆国等人的这种行为不但给孩子本人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心灵创伤,也给其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这种公然违背职业道德,对未成年儿童身心的伤害,是对教师职业的污辱,是对儿童的犯罪。

希望所有协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能够及时悬崖勒马,明辨是非,给自己及其家人摆放一个好的位置,也给自己的未来留下一线希望。千万别把良心放错了位置!
 

庆安二中电话:值班室:0455――4323169
       门卫室:0455――4323250
庆安县社电话:0455――4329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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