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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年大法弟子王清德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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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年大法弟子王清德,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多次遭到迫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被非法秘密开庭,并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在山东省济南监狱遭受迫害。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老年大法弟子王清德,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再一次在家中被薛家岛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抄家。据目击者说,恶警在绑架王清德时,家人自卫不让恶警带走家人,儿子女儿都遭到恶警的毒打,甚至连他十四岁的儿子都不放过,恶警把他们一家劫持到派出所。后来妻子及两个孩子被放回。

王清德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长达四个多月。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邪党当局恶人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大法弟子王清德非法秘密开庭,并非法判刑三年。随后,在家属还未上诉的情况下,恶警便把王清德匆匆送到山东省济南监狱。

大法弟子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违法犯罪,却被无端迫害。在此劝告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王清德的公检法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没有错。请及时悬崖勒马,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迫害好人,从而把自己的未来推到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境地。日前,二则重大新闻在国际上引起震动:西班牙国家法庭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在内的五名中共高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作出裁决: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高级官员。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安警察们、检察官、法官、政法委及其他官员们,迫害法轮功完全是江泽民出于嫉妒的个人意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此希望你们快了解真相而自救,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着想,为自己生命的永远着想,退出邪党以自保,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员: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派出所
所长:丁伟
副所长:张斌,候德赞
恶警:张剑云,张晓强,薛辉,杨林
邮编:266520
电话:0532-66581558 66581550
山东省监狱有关信息:
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轻骑路)91号
通信信箱:济南市210信箱11分箱
邮编:250100
传真:0531-87075444
总机:0531-8707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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