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倒,否则我毙了你!”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一日】跨入新年后第十二天的下午,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上,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一起民间纠纷时与村民郭永华在大街上发生了点不大不小的冲突。据目击者刘先生事后回忆,当时,他看见张磊一边掏枪一边对郭永华大声喊道,“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句话的声音特别大。随后,郭永华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这时,只见跟随张磊的协勤王道胜突然拿出电警棍将郭永华击倒在地,而张磊则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接着,他又直接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只听“呯”的一声,郭当场倒地毙命。

这是在上演黑帮大片吗?非也!这是真真切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幕。它虽然发生在一个小镇上,当事者只有可数的几个人,却不啻是一篇有关中国政治的绝妙寓言!我敢说,张磊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这句:“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实在是再直白再坦率不过地道出了统治中国半个多世纪的中共的恶暴与草菅人命。

别看一贯自称“代表人民”,其实中共就是一个地地道道打着国家旗号的黑社会,就是百分之百的专制强权,就是无法无天横行霸道的代名词。凭借手中把持的权力,它每时每刻都在将自己的意志强行凌驾于所有中国人之上,逼迫中国人匍匐跪倒在它的脚下,谁敢不从,“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就会立刻把他们打翻在地,甚至碾得粉碎。

君不见,1957年,50多万(实际人数远不止此)知识份子仅仅因为在党的强烈邀请下向党提了点意见,就被中共一怒之下戴上了“右派”的大帽子;君不见,1989年,中共对爱国学生的反腐败呼声竟回之以横冲直撞的坦克和不长眼睛的开花子弹;君不见,从1999年到今天,又有多少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投入监狱,百般折磨,江泽民甚至叫嚣,对他们“打死白死,算自杀”。

自从中共当政以来,凡是没有匍匐跪倒在其强权脚下,敢于捍卫真理和尊严的中国人,可以说没有不惨遭迫害镇压的,林昭、张志新、遇罗克……,从有名的到更多无名的,简直不计其数。

试想,在这样一种蛮横无理的强权体制下,面对一个不顺从的草民,代表国家机器的派出所所长大喊一声“跪倒,否则我就毙了你”,并随即将仍然没跪倒的他一枪毙命,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种事以前有,现在有,只要中共当权,将来还会有。

让我们不能不感到惋惜的是死去的郭永华的天真。当张磊喊完“跪倒,否则我就毙了你!”后,他竟然回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显然,在他看来,自己没有“犯法”,当然无需“跪倒”,虽然对方是警察,也不敢“毙了”自己。有这种想法的恐怕并非郭永华一人,但事实证明他们实在是太不了解这个党了。什么叫“犯法”?你说的不算数,我说的也不算数,党——在现实中又具体体现为党的官员们——说的才算数,因为法律从来都是由党一手制定和解释的,党高兴怎么定就怎么定,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定了也可以不执行不算数,而且今天可以这样解释明天又可以换一种解释。再有,在党看来,谁都得在自己面前老老实实地跪着,凡是不跪的,不管是站着的还是蹲着的,你都是在蔑视党了,特别是像郭永华这样,当党明确命令你跪下你竟然还不跪倒时,你就是在明目张胆地犯法了,也就该轮到你吃枪子了!

没料到郭永华已经够天真了,他的堂弟郭永志却比他还天真。当郭永华被张磊一枪“毙了”后,郭永志竟然还不吸取教训,还要上前询问原因,于是,胆大妄为的张磊立马朝他腰背正中开了一枪,随后又用枪顶着郭永志的后脑勺补了一枪,将没立即毙命的他彻底击毙。

“这个人还可以医,赶紧送医院。”据现场目击者称,在张磊第二枪响之前,有村民这样大声呼喊。可张磊却用枪指着上前查看的村民说,“谁敢把他送到医院,我就把谁崩了。”

看到这里,恐怕许多人都会想,如果真有人敢把奄奄一息的郭永志送到医院抢救,张磊会不会真的把他“崩了”?尽管以前有人会不信,但现在有郭永华兄弟俩的例子摆在这,不信你也得信。

其实,没什么是张磊和张磊们不敢干的,从中共来到人世,这些年它的打手什么没干过啊,“毙”几个人那还不是小菜一碟。记住,不管是谁,也不管有没有真的犯法,只要你不“跪倒”在中共及其打手们的脚下,随时都有被“毙”被“嘣”的可能。这就是郭永华郭永志兄弟俩的死给每个中国人上的生动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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