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六一零”逼师大职工辞退辩护律师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叶巧明女士是福建师范大学职工。2009年9月16日被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她的儿子为她签字委托了两位北京律师。在福建省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操纵下,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将她儿子绑架到公安局,拿她儿子威胁叶巧明,逼迫她辞退了北京律师。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叶巧明一审被枉判三年缓刑四年。9月15日,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逼迫她的儿子写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并再次以她儿子威逼,让叶巧明在上面签了字。

非法抓捕,擅闯民宅,劫走私人物品

2009年9月16日上午8时左右,叶巧明上班刚走到单位,就被几个自称是福州市国保大队而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人强行带到仓山区上渡派出所非法审讯。叶巧明被非法搜身,他们当场从她的手提包中拿走了她家钥匙。随后这些人私自打开叶巧明家门,在她和亲属均不在场的情况下,从叶巧明家中劫走了笔记本、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事后威逼利诱叶巧明年迈的家人在搜查清单上补记签字。公安人员执法犯法,其恶行与强盗土匪无异。叶巧明是在单位被非法抓捕的,而仓山法院在《判决书》上却歪曲事实,公然说谎:“1、抓获经过,2009年9月16日上午,公安机关在福州市仓山区××路××号××室抓获叶巧明”,这个地址是叶巧明家的地址。叶巧明的单位与她家是有相当距离的。

假案受到质证,威逼撤销委托律师,匆匆开庭走过场

叶巧明的儿子刚满18岁,他的父亲是一名公安,在他还是幼儿时就因公去世。母子俩相依为命。叶巧明被绑架时他刚刚考上大学。叶巧明的儿子签字委托的两位北京律师到看守所见到叶巧明后,叶巧明亲自签署了委托律师的协议。两位北京律师对公诉机关在没有一封信件实物证据的情况下指控叶巧明邮寄2338信、并因此要将她定罪提出质疑,并要求控方鉴定人在2010年3月4日的开庭中出庭。开庭被临时仓促取消。

之后,在福建省610办公室的授意和操控下,福州市国保恶警到处活动,威逼利诱叶巧明的亲属当面劝说叶巧明撤销委托律师。并先通过叶巧明的亲属对她儿子施压,然后把一直处于恐惧中她的儿子绑架到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叶巧明的儿子还是个孩子,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在压力和恐惧中,她的儿子在中止委托律师的声明上签了字。其实这些人很清楚,委托律师是叶巧明亲自签字的,和叶巧明的儿子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了,她儿子的签字其实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可是他们就是要使用这种黑社会流氓手段,对她的儿子、对她的亲属制造恐怖气氛与压力,威逼叶巧明的亲人配合他们围攻逼迫叶巧明签字中止委托律师。那一段时间,不知多少次叶巧明被警察以开庭的名义拉到仓山法院,一帮人马包括她的亲属轮番上阵,那拿她儿子、拿她亲属、拿帮助她请律师的同修的安全威胁恐吓她,在巨大的压力下,叶巧明签字确认中止儿子对律师的委托。

叶巧明的本意是出于保护儿子而只是确认中止儿子对律师的委托,但却没有中止她本人对律师的委托。而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将它作为叶巧明本人中止委托律师的材料于4月9日寄到北京律师的事务所。同一天,仓山区法院对叶巧明匆匆开庭。在这样的刻意安排下,律师即使对叶巧明的中止委托有异议,但对已经开庭了的既成事实也无能为力了。4月9日的非法开庭草草走过场,完全不给叶巧明自我辩护的机会。

叶巧明要求再次委托律师,法官诱骗她签字认罪

4月9日非法开庭后一直没有结果。9月3日,叶巧明从看守所寄出重新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律师还没有介入,却引来了司法机关层层威逼,迫不及待的要她签字认罪,然后以缓刑和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她出来。他们再次发动叶巧明的亲属,一次次围攻劝说,要她签字认罪。甚至将和叶巧明同一天被绑架,被非法枉判4年的叶巧明的母亲也放出来,鼓动她说服叶巧明。9月15日,在他们要释放叶巧明的最后期限,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把叶巧明的儿子骗到法院,逼迫他写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然后威逼叶巧明在那张声明上签了字。

紧接着,法官修改《判决书》,在其中现加上了一条“被告人叶巧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并枉判她三年缓刑四年。9月15日,叶巧明回到家中。

国保恶警和法官一次次的违法恶行,是在福建省610的授意和操控下完成的。这些人逼迫叶巧明辞退律师,逼迫她签字认罪,只能充分说明了他们制造假案陷害叶巧明的事实。2007年以来,众多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充分论证了信仰法轮功无罪!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无罪!即使叶巧明真的邮寄2338封法轮功真相信,那也是她的合法权利,何罪之有?!更何况这2338封信完全是子虚乌有的陷害?!真正违法犯罪的正是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他们必将承担法律与历史的责任!

迫害相关责任人:(区号 0591)

福州市仓山区政法委书记 陈永康

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周迅、林文强、杨××、李处长 电话 87623013(办)

福州仓山区法院 :
办公电话  手机
王榕 院长 83187818 13705085702
林鲁荣 副院长 83187828 15005991157
王平 副院长 83187838 13905023593
陈雄 副庭长 83187836 13706984601
蔡文建   83138110  13960726706
黄渐   83187903 13635298693
刘善治   83187900 13763829210

仓山检察院:陈晓艳、陈俊云 电话:88372036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派出所 师大片区段警 张小平 电话 8344211(办)

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新村居委会主任 吴秋芳 83430382(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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