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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法轮功学员李春香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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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宁德市法轮功学员李春香,2009年底在看守所被迫害致半身不遂,2010年11月22日含冤离世,年仅48岁。

李春香是2009年9月22日从家中被国保警察绑架的,一路上她高喊“法轮大法好”,并遭到恶警的殴打。在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期间,李春香被强制劳役,可是里面的犯人却将她的劳动产品拿走,并向管教谎报说“法轮功的人不劳动”。女管教易珠霞不分青红皂白就往李春香的脸上重摔,导致李春香半身不遂,躺在床上直挺挺的,不能吃喝。

即使这样,看守所是还继续关押李春香,不让她与亲人见面,一连三十多天都是如此。 为了推卸责任,宁德国保警察就叫李春香的丈夫担保,才能将她带走。她丈夫只好将自己用毕生心血所开的一家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才将李春香保释出来。

2009年11月20日李春香是被担架抬着出来的,无法行走,她丈夫只能将她抱着回去。她躺在家里不能动弹,一个好端端的人被害成这样了,国保警察还不断打电话进行骚扰。

据悉,李春香丈夫把她送到上海治疗,后来又回到宁德。通过学法炼功,原本无法动弹的身体,已慢慢开始恢复知觉,除了无法正常行走外,神志清晰,脸色也正常了。按此情形,恢复时日屈指可待。可是,却在此时宁德国保打来电话进行恐吓,声称再炼法轮功就把她再关进劳教所。由于精神上受到极大刺激,当天下午李春香病情急剧恶化,无法说话,喘气不已,家人立即当晚将她送往上海治疗。

2010年11月22日凌晨一点,李春香在上海加兴武警医院离世。

此外,宁德法轮功女学员马翠英、陈星光被当地国保恶警绑架、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在送往福建女子劳教所的路上,马翠英老人因对宁德国保警察(杨日海)劝善说:我已是老人,如果换作你母亲,你也会这样对待吗?这本是很平常的一句教人向善的劝诫之话,却导致杨日海恼羞成怒,对马翠英拳打脚踢,致使她整个脸部紫肿,到劳教所时,连里面的干警都震惊,问她的脸是怎么回事,马翠英回答,是被宁德国保警察杨日海给打的。同车的国保队长李伟竟视而不见,任其下属肆意妄为。

宁德市看守所电话:0593-2731865(大厅)、0593-2731076(所长室)

地址:宁德市金涵乡亭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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