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要求和标准不是法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五日】这几天,总看着妻子(同修)不顺眼,不是这儿做的不对,就是那儿没安排好,不是做事没原则,就是三件事不协调,等等。

妻子是我们这块儿的协调人之一。这一段时间,因为有许多证实大法的事情需要做,又临近过年,购置光盘、耗材、买打印机、教同修上网、修雕刻机、联系同修的家人、营救同修,等等。所以这段时间家里电话多了,来我家的同修也多了。我看到这种情况,不但没有助她一臂之力,相反处处指责妻子,认为她做事没标准,效率不高,时间安排不合理,说话用词不对等等。

就在我这种时而愤愤不平的心理达到最大时,工作时一个钉在木板上的一寸长的铁钉子扎進了我的脚掌上。当时也没多想什么,忍着疼痛干完了剩下的活。

第二天在家休息,我一边听着师父的讲法一边向内找,发现自己还是有证实自我的心,认为自己很有能力,在大显身手中带有欢喜心。可找来找去,总觉得没找到要害,没能解决为什么这些天来自己出现了如此不平和的心理状态这个问题。

当天晚上,又有两个同修来我家,说是想互相交流交流,于是我谈起了自己的情况。两个同修都说是我的不对,说我对人严厉,标准高,要求妻子按自己的要求做,甚至要求同修们都如此,并且认为我总是特别强调个人的提高。我也承认自己确实语气不够平和,心不够善。所以也是时常告诫自己,要注意自己的脾气,说话的用词以及心态。但是每次好的状态总是保持不长时间就又旧病复发了。在这天晚上的交流中,两个同修都说自己以前也是对自己的家人指责这,指责那,其中一个男同修还特别强调了几次,说今晚从我的身上看到了许许多多他平时的表现。甚至我不理智的表现就是他的翻版。 这时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原则上的错误。

我从小性格比较耿直,做什么事总是一是一,二是二,说到哪儿做到那儿,原则性很强。对自己家人的要求严格到苛刻的成度,总觉的这样才是“高标准”。带着这种因素走入修炼,在不断的学法修炼中,知道了大法的高标准,高境界以及修炼的严肃性,再加上这些年来,看到有很多同修因为对自己要求不严格而被邪恶钻空子迫害,看到很多资料点因为要求不严格、不注意安全而出问题,甚至该建立的建立不起来,总觉的是因为同修的执著心去不掉,境界没提高,做事没有标准而遭到了邪恶迫害。在这样的心理作用下,有意无意的把自己修炼以前的所谓“原则和高标准”作为好东西而有意的保留下来。还觉的符合师父说的“好的留下,坏的去掉”(《转法轮》)的法。这么多年来,在这种思维的影响下,还觉的是因为自己的这些“优点”才做成了许多许多证实大法的事情,更认为自己的这些“固有的想法”是绝对正确的。没有怀疑过这些想法实际是不符合大法的。每次因为同修做的不好而心理不平和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标准是不是错的。这其中就有党文化的因素。

作为大法弟子,知道应该宽容,慈悲,善待同修,心态平和,做事先考虑别人,但自己骨子里的观念到时候就在起作用,因此在谈“宽容,慈悲,善待同修,心态平和,做事先考虑别人”等等的时候,就变的很无力,关键时刻甚至抛之脑后。其实,大法对不同的修炼人在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要求。

通过这次的向内找,我发现,在不同层次上有不同层次上应该去的执著。并且有很多时候我们带着自己的执著做成了一件事,等到需要升华的时候,该去执著的时候,就必须跳出以往自己做事的经验,让自己提高一个层次,这样才能做成下一件事情。大法对我们的要求是应该无条件做到的,是修炼中第一位的。绝对不能用我们人的观念、标准去衡量。我们衡量的唯一标准只能是大法,所以要不断的学法,从法中悟,从法中悟出答案。人的很多很顽固的执著都隐藏在自己最不愿放弃、自以为很得意、甚至是感觉自己修的很好的方面。总之,不能把自己认为的所谓“优点”当作是符合大法的标准,否则很难发现自己最不易觉察的执著,也就无法做好救度众生的事。因为很多时候,个人的执著,甚至根本的执著恰恰是藏在自己认为的所谓“优点”中而不易觉察。

找到了自己的执著之后,瞬间感觉身体很憋胀,很快就开始拉肚子,我知道是那些不好的物质被解体掉了。而后身体变得很轻松,也没有以前那种不平和的感觉了。

个人认识 不足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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