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两年劳教迫害 方秀贞又被非法重判十年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九时半至十时半,济南市历下区恶党法院对大法弟子方秀贞非法开庭,济南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无罪辩护。1月29日,法院仍通知方秀贞家人,重判方秀贞十年。

方秀贞,女,今年48岁。某国营汽修厂下岗职工,曾因讲真相被非法劳教两年,于2001年至2003年被非法关押于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

在非法庭审中,济南律师据理陈述,对“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逐词逐句分析辩护,并问法官“为什么国外这么多国家让炼呢?”(大意)方秀贞在法庭上对法官的非法问讯不闻不问,拒绝回答,不予配合。最后,方秀贞重申自己无罪,坚信自己的信仰。

邪党法庭做贼心虚,非法开庭时,布置了大量警察在法院门口,禁止人员进入法院。而且不允许方秀贞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和母亲旁听。非法开庭前,又让司法局律管处打电话给律师事务所恐吓律师,给律师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历下区恶党法院与济南市“610”邪恶组织狼狈为奸,构陷修炼真善忍的方秀贞,将她用自己微薄的收入制作真相资料来向被谎言迷惑的民众讲清真相诬陷为非法。1月29日,法院通知方秀贞家人,重判方秀贞10年。

历下区法院地址:济南市十亩园街1号
负责此案的法院人员:朱庆臻 0531-86989022(办公电话)
历下公安分局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35号 0531-88522116
张福新(副局长) 0531-850840707
房某(610头目)15053181906
毛某0531-8508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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