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钱该给谁的问题

——修炼应该正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昨天碰到一名同修,跟我谈起请律师的事,我感到问题挺严肃。联系到本地区发生的事情(本地区多名同修被抓),整体存在的问题,我有些想法想写出来供大家探讨。切磋中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恳请同修批评指正。

关于请律师的问题,本地同修争议很大。从法上讲,师父已经讲了关于请律师的法,谁也不能说请律师是错的。但是我们地区请了好几次律师也没把同修营救出来,甚至个别同修还被加重迫害。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同修各自想法很多,也很着急。昨天的那位同修跟我说:“花那么多钱也没把同修给营救出来,早知这样,还不如把钱给当地国保大队了。也许钱给了他们,同修就会被放出来。”这是一位修了十几年的老同修,在同修中影响还很大。

有这种想法的人在我们地区已经不只这一个了。部份同修甚至对请律师的同修意见还很大,认为请律师把当地国保大队惹火了,才造成同修被重判的。问题的焦点落在钱上和营救同修的结果上。有同修说,不求结果还花那么多钱请律师干什么?

国保大队是因为不明真相或者为求名利所致,才去迫害法轮功学员。那我们把钱给他们,那不等于支持他们犯罪吗?他们这边抓人,我们那边就给他们送钱,得了钱才放人,不给钱就不放人,这是制止迫害吗?那是救人吗?相反,我们有这种想法隐藏在思想当中,那不是承认邪恶的迫害吗?同修能被营救出来吗?而且也有花钱托了人,同修也没被营救出来。邪恶嫌钱给的少而不放人。

不在法上认识法,就会被邪恶钻空子,被邪恶抓住把柄加重迫害,是不是这样?同修为什么没被营救出来?我们思想不在法上,老把邪恶的迫害看成人对人的迫害,用人心去对待营救同修的事,怎么能把同修营救出来呢?整体出现问题的时候,根子其实就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不找自己,把眼睛盯在别人身上。个别同修意见不被采纳,心里还愤愤不平,在同修中制造间隔,给整体配合造成损失。认为请了律师就激怒了邪恶,这种认识就更不在法上了。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事都为了救人,都是做宇宙最正的事,都是做师父要做的,为什么还得考虑邪恶高不高兴?

那些曾经花钱出来的同修至今不曝光迫害自己的邪恶。一觉得花钱不光彩,二觉得邪恶接了钱已经给“办了事”,心里已经平衡了,觉得揭露了反倒“不义”。有的同修家人或亲戚迫害大法弟子,或迫害者曾经给自己办过事,说过好话,就千方百计找理由保护。甚至有的同修非常反对张贴不干胶,理由是贴不干胶居民家白色的墙壁给贴脏了,而且还得麻烦街道的人去往下刮,太不慈悲了。有的学员至今对花真相币有反感。还有的同修不帮同修发正念,也告诉别人这样做。理由是自己层次低,帮被迫害的同修发正念,会把邪恶引到自己空间场上来,迫害自己,等等。这些想法,其实基点都是不正的,想出的结果自然就是偏的。——在常人中,没有一个方法是绝对的,我们要看自己的心摆在哪里、用的时候是否真的是用师父讲的“真善忍”来衡量而问心无愧的心态。

还有的同修看到师父近几次讲法中,谈到大法弟子所办的媒体如何盈利的问题,就感到正法结束的时间遥遥无期。马上把大部份精力都投入到挣钱、做生意当中去了。个别的干脆法都不学了,搞起传销来,还拉别的同修去搞。无论大家怎么样在法上与其切磋,这些同修还是抱着自己的认识不放,觉得自己悟出了高层次的理,比别人都高。试想一下,整体中有这么多问题存在,而且又长期得不到解决,邪恶能不钻空子吗?

修炼就应该正悟。大法弟子做事,凡事都以法为准则,在法上看问题。你的心老是在常人中,怎么能做好大法弟子的事情呢?我写出这些,决不是想指责同修,而是有些问题同修根本没从法上认识,因此也没意识到。我们写出来与大家共同切磋交流。其实,这只是写出一个方面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问题,都源于我们对法的认识不足。我认为整体体现的问题,是大家修炼状态的总体反映,要解决,每个人首先要从自己对照法找自己着手。每个人都能先把自己的问题找出来,都先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先归正自己,去掉自己的执著,那每个人做事不就更纯净了吗?整体做事的效果不就更好了吗?

相反,我们都去看别人的不足,不看自己,这与大法的要求不正好相反吗?那样我们怎么能作为一个整体配合好呢?我也有这方面的问题存在,老是执著别人的不足,不往深处找自己,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强。自己出现问题,找各种理由解释、掩盖。就是修别人,不修自己。很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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