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四)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明慧通讯员天津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宁河县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送洗脑班等。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二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一百零三人次被非法劳教,二百三十多人被劫持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他们不仅被剥夺人身自由,还被以各种借口施以经济勒索、被扣押工资、株连家属、制造家庭悲剧等,经济勒索可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乃至十万元不等。下面,是部份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

一、刘素芝,女,五十九岁,原宁河县邮电局职工。

刘素芝因为坚定修炼大法,被天津市公安局国保恶人长期骚扰、绑架、非法劳教、酷刑折磨等。刘素芝被迫害得妻离子散。

一九九九年八月底的一天晚上,天津市公安局国保一处的科长王某、宁河县公安局赵子有、赵福安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刘素芝绑架到了宁河县公安局。先是王某一人对刘素芝非法审讯,第二天,在芦台派出所,多人轮番非法审讯。

一九九九年九月下旬,天津市公安局国保大战队通过宁河县公安局,再次把刘素芝带到了离县城芦台镇较远、较偏僻的酒店,进行恐吓、威胁,逼供审讯。尤其是李某(天津市公安局某处处长)每次都是怒吼咆哮,嘴里不干不净的逼供审讯。一向性格柔弱、文静的刘素芝只是按照真、善、忍默默地做好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的恐吓,精神几乎崩溃,身体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随后她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监外执行)。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刘素芝在乘车回家的路上,突然被恶警王贵旺把车劫持到宁河县苗庄派出所。因没有任何所谓“证据”和理由,刚要放走她,这时宁河县公安局恶警高立生和运佩刚不让放人,把刘素芝挟持了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并对刘素芝的家里进行了地毯式搜查。

随后宁河县恶警高立生、运佩刚、杜明远和孟宪功等人给刘素芝构陷、捏造所谓的罪名。后又有宁河县公安局恶警刘克建(宁河县公安局局长)、许振和(宁河县公安局副局长、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所有宁河县的大法弟子均经他手被迫害)、宁河县公安局法制科李某将刘素芝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送劳教所时,由于体检不合格,劳教所不收刘素芝。恶警孟宪功闻之暴跳如雷,与法制科的李某一起,态度蛮横的对劳教所说“收也得收,不收也得收”。劳教所提出再去大医院检查,可检查结果比原来还严重,而且又多了一项低烧。劳教所因此拒收,恶警孟宪功便和劳教所吵起来,这时李某和宁河县看守所警察冯淑艳一起说服劳教所,但劳教所仍然拒收。为了达到对刘素芝的迫害目的,恶警孟宪功又请示刘克建和许振和,在这两个恶警头目上下串通后,折腾了一天,硬是强行把刘素芝非法扣留在了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

一个多月的折磨,加上刘素芝一段时间的绝食抗议,她的身体虚弱至极,几乎走到了生命的边缘,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二十斤减少到八十多斤,精神也遭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开始,刘素芝被非法劳动教养。当时刘素芝被迫害的身体非常虚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劳教所对此却视而不见,不闻不问,一刻不停的对刘素芝开始了迫害:关小号(把一个人关在一个小黑屋里,只有一个地铺板);吸毒的包夹罪犯对刘素芝严密监视,形影不离,限制人身自由;“三挺一瞪”坐小板凳,从早晨五点一直到深夜十一二点;强制刘素芝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等等。刘素芝的身体因此受到更大的伤害,精神濒于崩溃的边缘。恶警开始“关心”她,带她去医院看病。由于刘素芝拒不配合邪恶,给她吃的是最下等的牢饭,长期关禁闭,邪悟者没完没了的给她做转化,滚动式的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其实刘素芝的病全是被折磨出来的,还用看病吗?这就是劳教所春风化雨的恶警所为的结果。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劳教期限已满,劳教所本该将刘素芝放回家,但劳教所却扬言“不转化加期”。在给刘素芝强行加期五十四天后,劳教所仍不放人。说宁河县公安局委托他们给刘素芝办班,目的是对刘素芝办一个月的“转化”班,如果不“转化”就继续判刑。面对这种迫害,刘素芝开始绝食抗议,她的家人也针对臭名昭著的宁河县“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据理力争,直到七月底才放身体极度虚弱的刘素芝放回家。

刘素芝回家后,宁河县610办公室天天去找刘素芝的麻烦。二零零八年过年后,刘素芝去市里伺候坐月子的侄媳妇。突然有一天晚上十点半左右,天津市红桥区派出所的几个恶警闯到刘素芝的侄子家,对刘素芝说宁河县公安局明天早晨来看她,叫她别动。然后简单的翻翻看看就走了。刘素芝怕惊吓着正在坐月子的侄媳妇,夜里就离开了。

刘素芝刚走,宁河县公安局一车恶警就闯进了刘素芝的侄子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便开始翻箱倒柜,连沙发罩都给拽起来了。侄媳妇由于惊吓,没奶了,使孩子大病一场,长时间拉稀。宁河县公安局然后挨家开始骚扰她的亲属。刘素芝年近九十岁的老母由于惊吓,长期处于惊恐之下,身体每况愈下;刘素芝的大哥刚做完心脏手术,就在北京奥运会前夕,宁河县一大车恶警突然闯到了他家搜查,她大哥据理力争,不出示证件不让进屋,在院子里僵持大半天。虽然没让搜,但这样一个场面对一个安分守己、刚刚做过心脏手术的哥哥来说,那种伤害可想而知。警察为了找刘素芝,她的二哥长期被骚扰,有时610办公室一天要打几个电话,居委会恶人付世勇经常带警察骚扰她的母亲、哥哥、姐姐和妹妹家,所有亲人的电话全部被监控。刘素芝的二哥本来就血压高,长期吃药。由于长期这样骚扰,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张、恐惧,又担心刘素芝被抓到,终于导致精神崩溃,得了脑溢血。

自刘素芝被非法抓捕并劳动教养之后,因她的丈夫在宁河县职能部门工作,迫于压力被迫辞了职,并在恶警高立生陷害下与刘素芝离了婚,并声明让孩子和她断绝关系。

面对支离破碎的家庭,刘素芝的女儿精神崩溃,险些走了绝路。刘素芝本来学习很出色的儿子,也因此几乎放弃了学业,由于刘素芝数次的被迫害,加上流离失所,孩子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二、陈元华,女,62岁,天津市宁河县国家园村民。

陈元华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在非法审问和监禁期间,无数次遭到辱骂和毒打。以下是她所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陈元华在北京上访期间,被中共当局抓捕,被北京恶警绑架到丰台广场。用电棍电,连踢带打,揪头发,抢走《转法轮》书。抢走书又用书打她的脑袋,后转北京看守所。

二十八日、被带回当地宁河县派出所,后到看守所关押三天后转到天津咸水沽,每天超强工作(糊纸盒),非法关押十二天。后又被当地宁河县镇政府带回,因不放弃修炼,有被带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又被转回镇政府洗脑班,家人被勒索一万元,在镇政府又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邪党两会期间,被绑架到镇政府,非法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 ,来了三辆警车,下来十几个恶警,闯入家中,问她炼不炼,“炼”被绑架到镇政府七天,转送到大于洗脑班,罚站几个小时。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从大于洗脑班带到国保,非法审讯,不配合邪恶,被非法劳教二年半,在劳教期间,包夹张兰,高丽,魏红,疆场连打带骂。一次放污蔑法轮大法师父,诽谤大法的电视,背法时,魏红一闹,上来五个恶警连踢带打,扇大嘴巴,有一个姓刘的,一个姓王的,一个姓夏的。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早晨,陈元华发讲述法轮功真相的资料,被三个恶警绑架到派出所。绝食反迫害,恶警赵红霞灌食时,用手把两个小腿全掐青了。在开庭期间,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宁河县法院(2006)宁刑一初字第77号判决书非法判陈元华三年。自2006年6月5日至2009年6月4日。审判长:朱润桐;审判员:李卫平;审判员:张炳生。(2007)二中刑终字第33号刑事判决书审判长周虹;审判员:李一虹:代理审判员:张津隆;书记员:宋菲。

陈元华在女子监狱遭受体罚,“三挺一蹬”,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十五个小时包夹刘仲玲、张世丽邪恶至极。

二零一零年,正月初八在集市讲真相,被恶人举报关押在桥北镇派出所关押,转看守所期间,身体不合格后走脱。

三、韩淑云,女,天津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居委会书记李树潮, 治保主任郑××到家骚扰,抄走一件印有法轮佛法的T恤衫,逼迫病在床上的韩淑云的丈夫写保证。丈夫单位领导李洪增等三人到家劝说。本人单位刘志刚,赵国霞,要书,抢走一本《转法轮》,一下午来家三批。

从那以后,片警李德生、李树潮,经常上家骚扰监视。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韩淑云被李树潮骗走说一会儿就回来,到镇政府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六天,后转到冠达公司李海玉负责逼迫韩淑云放弃信仰,逼迫两个弟弟一个小叔写保证。韩淑云被四名女工昼夜看管,非法关押十二天,让学习诽谤大法的报纸文本,扣工资570元左右。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居委会书记李树潮,片警李德生、刑警队朱静茹,还有其他三人一共六人到家抄家,抢走炼功坐垫一个,香一盒,炼功磁带二盘。韩淑云被绑架到派出所被孙建民非法审问关押一天。

二零零一年底,李海玉、张予默等人上家骚扰,让韩淑云儿子给写保证,说不给写,就带你妈到大于庄洗脑班,给韩淑云的儿子(正在上学)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李海玉等人开车到韩淑云亲属家逼迫亲属给找人到大于庄洗脑班。韩淑云被迫出走,李海玉和610经常到弟弟们的家里和单位骚扰要人,她的母亲弟弟们经常落泪。

四、赵万香 ,女,59岁,宁河县桥北镇北田小区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4:00,赵万香正在路边炼功时被绑架到芦台镇110,随后又将她绑架到桥北派出所,并对赵万香家进行了非法抄家。之后将赵万香挟持到宁河县看守所拘留15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桥北镇派出所将其挟持到大于洗脑班进行迫害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过年后,桥北派出所副所长王安义等人来到赵万香家,逼迫赵万香及家人表态不进京上访,并对赵万香进行监视。

五、杨桂荣,女,49岁,宁河县桥北镇北田街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4:00,赵万香正在路边炼功时,被绑架到芦台镇110,随后又将她绑架到桥北派出所,并对赵万香家进行了非法抄家。之后将赵万香挟持到宁河县看守所拘留15天。桥北镇派出所胡某伙同村干部逼迫交出大法书籍,签保证书。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桥北镇派出所逼迫杨桂荣表态污蔑大法,随后被勒索1000元人民币(后来被要回)。二零零一年正月,桥北镇派出所逼迫家人表态杨桂荣不进京上访。

二零零一年一整年,桥北镇李宝岭、刘莲芝、韩伟利常常上门监视杨桂荣,丈夫及家人迫于压力,对杨桂荣进行行动限制。

六、杨国志,男,宁河县桥北镇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进京上访时,在天安门广场被武警劫持到天安门派出所,被恶警拳脚相加,长时间做“燕飞”动作(一种酷刑)。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被天津市宁河县公安局非法劫持回芦台派出所,立即被两名恶警挟持到三楼非法审讯,其中一名恶警打了杨国志几个大耳光,另一名恶警手握电棒虎视眈眈。随后杨国志被关进大铁笼子里,又被关押到宁河县看守所迫害十五天,之后又被挟持到赵庄乡(现改称桥北镇)洗脑迫害七天。

关押期间,赵庄派出所对杨国志家非法搜查,抢走大法书一本。

七、张连起,男,宁河县桥北镇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一点,张连起被宁河县桥北镇派出所所长周树成、副所长王某、乡政法委书记薛大军带领的一帮恶警绑架到桥北镇政府进行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底,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随后被挟持到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场和北京车站分局。被绑架回天津市宁河县看守所迫害半个月,随后赵庄乡党委书记王庆龙和派出所副所长谢某等对张连起非法关押迫害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四,派出所副所长谢某等几名恶警再次将张连起绑架到派出所,关进铁笼子,后又挟持到宁河县看守所迫害半个月。

八、李俊香,五十岁,原天津市宁河县芦台第四中学英语教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宁河县委上访,被校长田桂春、书记孟兆林、教师李靖远、张洪云劫持回学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校长田桂春、书记孟兆林到家里抢走两张法轮大法师父画像。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劫持到天安门派出所。在那里被搜身、被要报姓名、住址。下午被绑架到北京一看守所。在北京的看守所,两次被搜身,抢走了大法书,被强迫照相,被非法提审两次。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被宁河县公安局劫持回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天,十月三十一日被挟持到天津市女子教养院非法关押十四天。在那里,日夜有两个“包夹”看着,不准说话,整天坐小板凳。这期间,宁河县公安局抄了她的家,抢走了法轮大法师父照片、全部大法书籍、资料和香炉。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左右,校长田桂春、书记孟兆林将李俊香从天津劳动教养院劫持回学校,继续非法迫害。宁河县教育局副局长刘静华找谈话,被要求放弃大法。在学校、家人逼迫下写了保证书等。这次上访,被勒索人民币二千元,并降了一级工资。

二零零零年七月,李俊香被学校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被学校要求待在一个废弃的传达室。二零零零年七月,再次上访中途被天津公安劫持到天津市公安局,晚上被宁河县公安局挟持回宁河县芦台派出所,深夜被挟持进芦台看守所关押十五天。校长胡金利逼迫她写了辞职报告。二零零零年九月,宁河县第三中学与第四中学合并后,她仍被停止教学工作,被要求待在学校小卖部。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三左右,学校书记单祖印诱骗说让李俊香到学校教研室工作,随后,副校长苏艳利、政治处主任张庆柱非法强行将她绑架到学校進行迫害。宁河县教育局局长幺庆顺找谈话,要求放弃修炼。两天后的一个晚上,宁河县公安局一王姓科长等几名恶警将李俊香绑架到宁河县公安局,又关进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过年后正月初八,又被学校校长杨高山、书记单祖印挟持到宁河县大于洗脑班迫害。

宁河县“610”以食宿费为借口,通过宁河县教育局和芦台三中,非法从她被停发的工资中抢走人民币五千元,至今未还,连个收据都没有。

在大于洗脑班,被要求不许炼功、不许学法,发现谁炼功,立刻非法劳教。吃的是简单的饭菜,睡的是稻草铺成的地铺。她被宁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鲁玉生、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宁河县武装部部长(不知名)找谈话,要求放弃修炼,并被告知劳教三年,因突发病而作罢。住院期间,日夜有四人看护,医药费让家属承担,被强迫签不上访保证书。回家后,学校每天有两人监视看守。

二零零二年底,学校逼她写休病假申请。

每逢所谓的敏感日,都会有学校的电话或派出所警察光顾。

九、轩宗霞,女,五十四岁,宁河县交通局养路工区。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北京上访被恶警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被非法搜身、登记;后被关入北京一个看守所。十月二十八日,宁河县公安恶警劫持回宁河县芦台派出所,被非法审讯,期间对她家进行了非法抄家搜查;后被关入宁河县看守所拘留九天,看守所女恶警拳脚相加,用电棍电,强迫弯腰做“燕飞”等;后又被非法挟持到天津市女子教养院六天;后被非法关入宁河县交通局养路工区,被局长石良、张作忠等人逼迫放弃修炼,并被罚款一千元(后被要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宁河县交通局逼迫交出大法书籍。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四点,在炼功点炼功时被宁河县110非法抓捕关押。随即被非法停止工作八个月。

二零零一年过年前被非法关入宁河县芦台饭店进行洗脑迫害六天。二零零一年四月份,被非法关入大于洗脑班迫害。

十、胡兆忠,女,宁河县桥北镇人。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宁河县贸易开发区发资料,被恶警王福、唐立宏、于文明等人绑架,第二天被非法关入宁河县看守所,被恶警风管教迫使做奴工一周。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挟持到天津市津南区女子劳教所迫害,不许睡觉,强行洗脑。

参与迫害者:马队、梁队、郭队等。

十一、张秀芹,女,宁河县人。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宁河县贸易开发区发资料,被恶警王福、唐立宏、于文明等人绑架,第二天被非法关入宁河县看守所,被恶警风管教迫使做奴工一周。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劳教一年挟持到天津市津南区女子劳教所迫害,不许睡觉,强行洗脑。

参与迫害者:马队、梁队、郭队等。

十二、赵瑞华,女,宁河县人。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宁河县贸易开发区发资料,被恶警王福、唐立宏、于文明等人绑架,第二天被非法关入宁河县看守所,被恶警风管教迫使做奴工一周,并以一个月饭费名义被勒索钱财。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被绑架到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遭恐吓,不许睡觉、干奴工。被迫害得眼睛视物不清、耳朵听不见,双下肢瘫痪。

十三、张金梅,女,六十九岁,宁河县桥北镇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旬,赵庄乡党委书记王庆龙逼迫不许炼功,在会上发言等。

二零零零年五月中旬,武装部头子周树成到家抢走了大法书,并非法挟持到宁河县看守所关押半个月。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二晚上九点,赵庄乡党委书记王庆龙和周树成派人绑架张金梅到乡政府,两人看守。第二天恶警韩利伟高声骂街,甚至要动手打人;随后被挟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

参与迫害者: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等。

十四、关秀文,女,宁河县桥北镇人。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赵庄乡几个恶警和村书记赵广志、村委赵广于到家里逼迫交出大法书和其他炼功物品,被胁迫签字。二零零零年一月底,乡党委副书记薛大军等人把我挟持到乡政府逼迫签字,三天两夜不许回家。回家后又多次到家骚扰。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再次被薛大军等恶人绑架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四十多天。

参与迫害者:宁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鲁玉生、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和孙连霞、张克霞、王刚、小李等等。

十五、杨晓玲,女,宁河县桥北镇人。

二零零零年七月,被宁河县110绑架到赵庄乡政府。被派出所恶警董玉泰、赵某非法审问,几名恶警非法抄家。随后被绑架到宁河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恶警李西安、王某等欲图绑架到大于进行迫害。赵庄乡党委书记王庆龙、副书记薛大军、副镇长杨兰、计生办主任王炳臣强迫杨晓玲堕胎。王庆龙对杨晓玲的爱人说:“现在流产,往后我给你指标,也不用去大于了”。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被乡党委副书记薛大军、恶警王某等人绑架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十五天,勒索人民币二百元。

参与迫害者:鲁玉生、阎淑荣、张连霞、张克霞、王刚、小李等。

十六、李桂荣,女,宁河县桥北镇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被村公安员田顺甫挟持到赵庄乡政府,乡党委副书记薛大军逼迫交出大法书。二十六日晚十点多,五六个恶警再次到家中骚扰。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被乡党委副书记薛大军、恶警王某、赵某和恶人刘兰芝、韩文利等人绑架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十五天,勒索人民币二百元。

参与迫害者:鲁玉生、阎淑荣、张克霞、孙连霞、王刚、小李等。

十七、杨廷芝,女,宁河县桥北镇人。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被恶人刘兰芝挟持到赵庄乡政府,被阎淑荣、赵某非法审问。随后被乡党委副书记薛大军绑架到大于洗脑班迫害15天,被勒索人民币200元。

参与迫害者:鲁玉生、阎淑荣、张克霞、孙连霞、王刚、小李等。

十八、李春秀,女,宁河县芦台镇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李春秀在北京上访期间被绑架。被非法挟持回宁河县看守所迫害,期间又被非法挟持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进行非法迫害七天。随后又被非法关押在芦台镇政府强制洗脑,学习污蔑大法的材料。在被非法迫害期间,亲戚家的喜事都被禁止参加。在李春秀回家前,芦台镇政府副镇长李建潮强行勒索走三千元人民币,并向李春秀的丈夫苏云忠(大法学员)勒索人民币一千元,这才将李春秀和苏云忠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邪党两会期间,恶警们再次将李春秀绑架到宁河县芦台镇政府进行迫害一个月有余。

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两名恶警来到李春秀家,说“到镇政府有几句话说,说完了就回来”,以此将李春秀骗到芦台镇政府,随即对李春秀非法关押迫害,过年期间不许李春秀与家人团聚。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妇联主任田淑敏等恶人每天强迫李春秀跑步、学习污蔑大法的材料,每天被强制写“三书”,使李春秀备受精神摧残折磨。正月初七,被非法挟持到宁河县大于村洗脑班进行迫害将近二个月。并强行勒索所谓的饭钱六百元(每月三百元)人民币。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宁河县公安局的数名恶警和芦台派出所恶警郑玉江等人非法对李春秀家进行抄家搜查,连李春秀八十五岁的公公的家具都未能幸免,老人的家具只有老人自己使用,其他人从不敢未经老人同意打开,而恶警们完全不顾老人的感受,强行对老人的家具进行搜查,使老人受到严重惊吓。李春秀的小姑本是常人,但在恶警搜家的过程中,不仅将李春秀的小姑绑架到芦台派出所威胁恐吓,而且对其家里也是翻个底朝天,连同一台价值八千元的全新电脑和许多光盘一并抄走,至今未退回任何物件。

二零零二年六月份,李春秀再次被挟持到汉沽看守所非法关押,李春秀被关在铁笼子里面。三天后,李春秀再次被挟持回宁河县看守所,因为身体虚弱,李春秀被挟持到宁河县医院检查身体,被强制戴上数公斤重的手铐和脚镣,在李春秀被迫害身体虚弱的时候,宁河县公安局强制李春秀住在宁河县医院,宁河县公安局、芦台派出所和宁河县看守所每天都各有一名警察看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的一天下午,李春秀的丈夫苏云忠(大法学员)被恶警绑架到宁河县公安局,恶警王洪武等人对苏云忠拍桌子打板凳,威胁恐吓,威逼苏云忠说出妻弟李振军夫妇流离失所的下落。李春秀下班后听说此事,便去宁河县公安局要人。刚到宁河县公安局,从大门外进来一辆警车,车上下来两个人,将李春秀挟持到车上,不由分说,非法将李春秀送到宁河县看守所进行迫害。当时家里只剩下两个没有成年人监护的孩子(一个是李春秀的儿子,年仅十三岁,另一个是弟弟李振军和弟媳王会娟的女儿,年仅九岁,此时李振军和王会娟均被非法关进监狱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恶警在对李春秀非法审问的时候,有意颠倒黑白,意图摧垮李春秀的精神意志。恶警们白天养精蓄锐,让李春秀在监号里进行所谓的休息,而实际上李春秀回到监号,狱警们根本不许李春秀合眼休息;晚上恶警们便将李春秀挟持到审讯室非法审问,一合眼就立即被叫醒!恶警王洪武叫嚣:“叫你不说,把你送看守所,关到男号,十个男的,就你一个女的!”李春秀回到监号里,恶警们便将其他与李春秀同监号的人叫到外边,了解李春秀在监号里的言行,对李春秀严密进行监视。

二零零三年一月份,在对邪恶的反迫害中,李春秀绝食一月有余。邪恶便对李春秀进行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因在宁河县期间李春秀被迫害的身体虚弱,劳教所没敢收下,于是宁河县公安局又将李春秀挟持到宁河县医院,以治疗为名,继续对李春秀进行人身折磨和精神摧残。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宁河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刘彦章、宁河县公安局国保支队赵子有等恶警把李春秀绑架到宁河县桥北开发区凯利达宾馆非法审问,同时还有一个天津市公安局恶警王一智。

李春秀原本在家里自办了一个幼儿园,孩子们都很愿意到这里来。可是芦台镇政府和芦台派出所的恶警一次次的对李春秀非法关押迫害,致使孩子家长们担心孩子受到惊吓,于是无奈之下,李春秀将幼儿园关闭。在二零零三年李春秀被劳动教养后回到家里,李春秀再次开设幼儿园,取名“明慧幼儿园”,为此,芦台镇政府的恶人王志军和宁河县教育局、宁河县民政局的恶人受命来到李春秀家里,强制命令李春秀改掉名字,摘下牌子。芦台派出所的分管片警也来到李春秀家里,使在场的孩子们又不同程度的受到惊吓。

历次对李春秀进行绑架迫害的参与恶人分别是:
芦台镇政府 书记 褚太然
镇长 方玉田
政法委书记 程作先
副镇长 史少全 李健潮
芦台镇永兴街居委会 孙禄昌
宁河县公安局恶警 刘彦章 赵子有 刘震 付** 李** 孙建民 谷守辉
芦台派出所所长 张健 郑玉江
宁河县看守所所长翟**

十九、李春霞,女,宁河县桥北镇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宁河县桥北镇政府的恶人到她的家里非法抄家,抄走一些大法书籍。八月份,镇政府恶人赵树彬等又来到李春霞家里,将李春霞绑架到镇政府三天。

一九九九年农历腊月十九晚上七八点钟,镇政府四五个人再次来到李春霞家里,将李春霞哄骗到镇政府。第二天,桥北镇政法委书记薛大军将她绑架到宁河县办的洗脑班——大于村转化基地。在大于洗脑班,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秘书田淑敏以及李树娟、吴凤江、张克霞、李春发、王刚、孙连霞等人用各种形式对大法弟子们进行迫害七十五天。同时以饭费的名义向家属勒索九百元人民币。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凌晨三点,李春霞被恶人王福、胡兴胜绑架到桥北派出所进行迫害。随后被桥北镇派出所所长唐立军、副所长王安义以及其他警察被非法挟持到宁河县公安局,在没有李春霞任何笔录的情况下,国保大队政委张洪奎以及宁河县看守所所长张志伦、副所长蒋军民、干警杨洪奎、阎树江等人将李春霞非法拘留十五天。在从看守所出来的时候,李春霞又被勒索走人民币一百二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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