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法轮功学员项福岩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项福岩,日前被明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在所谓法庭上,律师为项福岩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但明山区法院法官季蕴芹,执意追随中共邪党的迫害政策,无视证据、 对项福岩进行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日,本溪市国保大队、各派出所警察在“六一零”机构的指使下,闯入多个单位、民宅,绑架了至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本溪看守所。项福岩是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闯入家中的恶警绑架。

当时其他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文乾有(被北台公安分局在家中绑架后抄家);刘春芳(被市国保和金山派出所在家中绑架后抄家)、程静、李杰、董华(被东兴派出所绑架后抄家);邬成均(在本钢维检中心单位内被绑架后抄家);梁二龙(平山派出所在家中绑架后抄家);张文军(被千金派出所在家中绑架后抄家)、曲亚丽(被南地派出所绑架后抄家);程月娟、郭宏新(被平山派出所、国保大队等恶警绑架后抄家);赵丽娟和其夫李一兵(被明山国保大队在牛心台家中绑架后抄家);王永华、张运生(在桓仁县家中被绑架后抄家);刘世业和白玲夫妻(在南芬家中被绑架后抄家)、苏光玉(被竖井派出所绑架后抄家)(注:以上法轮功学员现在本溪看守所被迫害);蒋小虎(下落不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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