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对刘雪琴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近日得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刑庭的常晓辉、刘辉具等,诬判法轮功学员刘雪琴女士四年徒刑。刘雪琴的家属正准备上诉。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不法人员,多次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致使法轮功学员入狱遭受更多的迫害与折磨。如: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非法开庭审理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四位法轮功修炼者,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侯希才,等等;当时审判员常晓辉不听侯希才辩护,来来回回就是一句话:“证据确凿,可以采纳。”糊弄半小时左右就完事了。

牡丹江西安区法院不法人员,不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与公道,不执行法律,而是执行上边的口头指令,听从类似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的指示,践踏法律,企图以法律的名义诬陷善良。

牡丹江西安区法院参与迫害的不法者,不知你们准备好面对最后的审判没有?

这些年,对法轮功的案件,一直都是由上而下口头传达,暗箱操作不留痕迹。现在,各国民众包括各国政要更加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国际上正义的呼声愈来愈响。“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对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司法系统进行全面追查,收集有关罪证。

知道为什么各级政法委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文件了吧?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把责任都推给下面。口头指令是不好收集证据的,但起诉书、判决书上的署名那可是白纸黑字证据确凿。

一法院的刑事庭副庭长说:“听说法轮功给我弄到追查名单上了,关我什么事,上面还有审委会顶着哪。”可是审委会的见解和签名是会留在审委会研究的笔录中,那审判长是什么意见哪?合议庭的笔录也记了吧?发出的判决书不是署你的名字吗!?

相信所有法律人士都知道:对一个无辜群体、特别是信仰群体的迫害,在国际法上叫做“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这也是纳粹法西斯犯下的罪名。近几年,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三十多名中国高官在世界三十个国家被以此罪名告上了法庭。以薄熙来为例,他在韩国、西班牙、美国纽约、荷兰、俄罗斯、罗马尼亚、波兰、英国、美国华盛顿等地至少9次被告上法庭,出国访问常常收到当地法院刑事法庭的传票,狼狈不堪。

联合国于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通过并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表明,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的指控,行为人以所谓“执行上级命令”、“当时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将不被现代法庭所认可!检察官、法官是最懂法律的,判决书的证据无论时日长短都是可查的证据。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上级命令,真到了那一天,作为具体执行者是无法推脱你的责任的。

执行上级命令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千万不要以为“听党的话”就不会有事。文革中那些造反派哪个不是听党的话去造反、去打走资派的,没想到人家会有平反的那一天,更想不到自己会被当成“三种人”处理,付出惨重的代价。记住,任何时候,中共这个“上级”是不会站出来替你承担任何责任的。

真到了那一天,作为具体执行者是无法推脱责任的。而且迫害的是正义与公道,迫害的走在神路上的修炼者,迫害的是教人向善的佛法。等于是迫害者给自己开启通向地狱之门。

在当前环境下,检察官和法官如何自保、自救?

只有真正明白真相的人才是真正的“识时务”。以前可能做了什么有违良心的事情,但现在还有退路,可以选择回避这样的工作,也可以选择利用手中的权力施以援手,做点好事。最好找个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请教一下如何才能自保和自救,这可是与未来命运攸关的大事。怎么对待取决于自己。事实上,很多人已经在这样做了。

石家庄中院宋爱昌案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前,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一个主管刑事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这些都能作为你们的借鉴。

回顾一下历史:纳粹德国曾经气势汹汹,当时谁会想到它几年之内会失败并被追究?苏联、东欧也曾经不可一世、形如铁桶,谁会料到巨变竟发生在数月之间?历史的变化在很多时候都被人事先认为是“不可能的”。在中国的近几十年历史中,又经历了多少次的“平反”与找“替罪羊”运动?法轮功历经十年迫害却屹立不倒并洪传世界的事实,又说明了什么?这一切都希望能引起深思。

知道了在法律文书上署名的利弊,相信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自己的未来。

电话区号:0453

牡丹江市西安区检察院:
张雪彤:0453-6448001、6991999,13904535013
魏军:0453-6448002,13089837123
刘秀梅:0453-644003,13009881011
董光明:0453-6480054,13555408188
朱福生:0453-6448005,13766608111
刘少贤:0453-6448006,13091833666
刘明智:0453-6448007,13804805088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
院长:高红旗0453-8938901、6924233,13945367223
院长:关俊林:0453-8938907、8694398,13836317998
毕同旭:0453-8923550、6251550,13903639550
张亚明:0453-8938905、6413332,13304837767
荆宇军:0453-8938903,13329432888
信访办:0453-6220462,杨旭
刑庭:常晓辉 0453-8938917 刘明生 刘辉 0453-8938013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