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参议院决议褒奖法轮大法月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纽约报道)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美国纽约州参议院通过立法决议,宣布二零一一年五月为“世界法轮大法月”。

纽约州立法决议
纽约州立法决议

立法决议译文如下:

纽约州
立法决议

参议院1450号

发起人:参议员马丁斯(Martins)和玛兹尔斯(Maziarz)

褒奖二零一一年五月为“世界法轮大法月”,并恭贺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二个世界法轮大法日

鉴于,参议院荣幸地褒奖二零一一年五月为“世界法轮大法月”,恭贺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二个世界法轮大法日在联合广场的庆祝活动;

鉴于,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根植于中国古老文化的自我提升方法,通过炼功、打坐净化身体与思想;

鉴于,法轮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现在定居美国的李洪志先生公开传出;

鉴于,法轮大法简单易学,包括看书自我提升和炼五套舒缓的功法两部份;

鉴于,法轮大法修炼者在日常生活中遵循“真、善、忍”的原则,提升道德水准,相应的,身体健康受益;

鉴于,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追求超越祛病健身,目的是达到开智开慧、生命层次的升华;

鉴于,法轮大法使人心灵净化、心态平和、身体充满活力,健康与快乐自然相随;并且,使个人能够摆脱不良的瘾好和习惯;使家庭和睦;使社区崇尚道德,正面向上;

鉴于,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功效和“真、善、忍”原则的感召力,在全世界广受欢迎;

鉴于,法轮大法为中国人展现了力量的源泉,尽管在他的起源地遭受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冒着被关甚至更残酷的危险,持之以恒地追求精神信仰;

鉴于,法轮大法为全世界上亿人带来健康与内心的平静;因此,

决议通过,纽约州参议院褒奖二零一一年五月为“世界法轮大法月”,并且,恭贺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第十二个世界法轮大法日在联合广场的庆祝活动;

决议通过,该决议敬呈纽约州法轮大法修炼者。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参议院通过

参议院授权

弗兰西斯•佩申斯(Francis W. Patience),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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