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烂泥沟洗脑班头目马吉祥的罪恶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马吉祥自二零零二年十月调入贵州省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以来,作为所谓的“教育科科长”、“帮教组长”,是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的主要骨干;负责谋划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方案,总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日常事务,直接安排和指使下属工作人员对被绑架到烂泥沟洗脑班的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公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权利。

马吉祥,男,一九六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身高一米六十四, 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镇人,在清镇市云岭大街和贵阳市内有住房;专科学历,后到中共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培训;马吉祥之妻张某,在清镇市红枫第五小学五年级当教师;马吉祥先后从一名教师调入清镇市教育局,后又调入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二零零二年十月再调到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当教育科科长、“帮教”组组长。

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教育科科长、“帮教”组组长
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教育科科长、“帮教”组组长 马吉祥照片

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对外伪称“贵阳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实为贵阳市政法委编制内的下属的六一零转化基地 ,是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和精神迫害的私设监狱。烂泥沟洗脑班位于贵阳市小河区金竹镇朝晖厂旁 ,背靠经济技术学校,近邻贵阳市收容所,路口左边有贵州电器开发公司、金竹镇饮食招待所;路口右边有贵州玉波电器设备公司;右侧一道之隔是贵阳市保安学校。

洗脑班第一道门

洗脑班第一道门

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三号楼

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三号楼

在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和精神迫害的十年里,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和死亡。其中,马吉祥对以下致死案负有主要责任:

1、包丽群被迫害致死案

包丽群,女、五十六岁,生前系贵阳市南明区中南派出所二级警督。自修炼大法后,折磨她十四年的慢性结肠炎不治而愈,由原来的出不满勤变为连年满勤,并评为先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因坚修大法,被逼提前退休。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包丽群被绑架到乌当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七天;五月十七日被劫持到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即所谓的“贵阳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强制洗脑迫害。因抵制迫害,包丽群绝食抗议,四天后,又受到烂泥沟洗脑班的强制灌食等迫害;最后迫害导致包丽群严重便血和腹泻,洗脑班为了推卸责任,于六月十三日通知家人接出。包丽群接出后,由于洗脑班迫害的严重后遗症,腹泻逐渐加重,并出现听力下降,意识间歇性模糊,继而又出现心衰、肾衰等症状,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日含冤去世。

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二级警督包丽群生前照片
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二级警督包丽群生前照片

2、刘远珍被迫害致死案

刘远珍,女,六十二岁,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贵阳市小河区六一零不法人员郑义及公安恶警六-七人闯入刘家中,强行绑架刘远珍到贵阳烂泥沟洗脑班进行迫害。刘远珍绝食七天抗议迫害,生命垂危。在家人强烈要求下,“六一零”被迫放人。回家后,恶警继续到刘远珍家进行骚扰迫害,使刘远珍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含冤离世。

3、石通文被迫害致死案

石通文,女,六十七岁,生前系贵阳市乌当区林东矿务局总医院退休职工。石通文一家,自一九九九年以来遭受中共残酷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中午十一点左右,石通文全家都被绑架,家中只留下四岁的孙儿;石通文老人在洗脑班非法关押期间遭受迫害致生命垂危;六一零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和掩人耳目,不得已将石通文老人送回家;石通文回家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最终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六日早上十点含冤离开人世,终年六十七岁。

石通文老人生前照片
石通文老人生前照片

4、高茂森被迫害致死案

高茂森,男,四十六岁,贵州清镇棉纺厂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大法,二零零六年七月被贵阳市政法委、国安以“非法”给他们写信为由,强行抓到贵阳烂泥沟洗脑班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六岁。 据看到遗体的亲人讲:“高茂森脖子上有明显被电视闭路线勒过的痕迹”。厂里给了一万多元安葬费,几千元生活费,并告诉高茂森家人是“政治问题”,不准讲,以后可给家人安排工作,并拿走家里照片。

上述迫害致死案的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贵州省贵阳市政法委原任书记林连华(现任贵州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现任书记周碧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贵阳市小河区政法委六一零有关人员;贵阳市乌当区林东矿务局公安处及有关人员;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及相关人员林青、杨余珍、任青、禄俊、黄琰、郭曦、庞君、杜丽、孙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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