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个乞丐的话想到的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昨天,店里来了一位乞丐,妈妈拿了一块钱和一个“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给他,让他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乞丐听了,说:“法轮大法好。”我和妈妈很高兴,觉得这个生命有救了。乞丐想走,又转过身来说:“你们多给我点钱呗,人家有个人叫我念法轮大法好,给我五块钱呢!”我和妈妈没有再给他钱,乞丐走了。

乞丐走之后,弟弟说:“上次我看到一个乞丐,告诉他念‘法轮大法好’能得救,他不以为然的说,有个人给我十块钱让我信法轮功。”

我和妈妈交流了对这事的看法。师父说:“救人你有选择就是错的。只要你碰到的,你都应该救,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阶层,不管他是总统还是要饭的。”(《什么是大法弟子》)但是救人要靠讲清真相,不能靠经济手段,说多给他点钱他就念“法轮大法好”,可是本质上他不是真诚的认同大法好,而是为钱而念的,这样非但救不了他,甚至纵容和助长众生不正的观念,对慈悲救度他的大法弟子讨价还价,这是对法的利用和亵渎,这种心理已经是犯罪了。

从另一方面说,不管他的来源在哪里,今生做乞丐,已经是业力轮报所致,他要饭要钱都得用德交换,他生命的意义不是多要钱在世间生活的好一点,而是有口饭吃维持着生命,等待得救。如果大法弟子多给钱,他要用很多的德来交换,过早的耗尽福德,他生命如何再维持,如何能真正的得救呢?

在一些城市,乞丐是一个不小的生命群体,因此我们与同修们真诚交流,希望同修们救这些生命的时候,不去助长他们不正的观念,要让他们真正明白真相,唤醒他们的善念,为生命的永远考虑,使他们真正的得救。

个人看法,不当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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