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部份恶警恶人罪行录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中共公检法等机构的人员,执法犯法,迫害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既没有法律约束,更没有道德约束,随意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人绑架、毒打、非法判刑、劳教。历史走过了十二个年头,赤峰恶警恶人们所犯下的重罪,在历史中一一的被记录着,他们最终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望那些至今仍执迷不悟的公检法等机构的人员们,冷静理智的想一想:中共江氏集团动用了整个国家的专政机器,动用了整个国家的巨大财力、物力和人力,动用了全部国家垄断的宣传喉舌,经过了史无前例的长期而又残暴的迫害,法轮功不仅没有被“铲除”,相反仍以不可阻挡的洪势在全球广泛传播!这不足以证明邪恶是永远压不住正义的?而江泽民及其追随者,则早已声名狼藉、内外交困,在国际面临众多的法律控诉,正在被推上历史的审判台。那么,作为其追随者的下场又将如何呢?

以下是赤峰市十六名恶警恶人的犯罪事实。这些揭露出来的犯罪事实,仅仅是冰山一角。中共恶徒有意无意的掩埋罪恶,既是为逃避日后的追究,也是为了更凶残地维持迫害。法轮功学员全面揭露这场迫害,是为了制止恶徒们继续行恶,伸张正义,并为日后对中共恶徒的审判备案。

一、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布仁的罪行

恶警布仁,全名布仁巴雅尔, 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出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布仁一直在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其犯有非法逮捕、非法拘禁罪,酷刑、群体灭绝罪,暴力致残、迫害他人致死罪。部份案例如下:

布仁
布仁

1、暴力致死多人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锦州法轮功学员闫利,被赤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及红山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后,被布仁等毒打折磨。在看守所被迫害期间,恶警布仁、刘大伟曾指使武警对闫利进行野蛮灌食迫害,在不到两周的时间,闫利就被迫害致死。闫利被迫害致死后双目圆睁。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闫利遗体被恶人强行火化。布仁为了掩盖罪证,严密监控及威胁家属。闫利的妻子从锦州过来料理闫利的后事,又遭到布仁等人迫害。

法轮功学员郑兰凤、赵艳霞等人被迫害致死,都与布仁有关。

2、实施酷刑

◇王金蓉头骨被电击致塌陷,手腕皮开肉绽露白骨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赤峰市国保大队绑架红山区法轮功学员王金蓉,恶警把她绑架到一个偏远的破仓库,整整四天三宿酷刑逼供,用电棍强电流电击,用手铐铐着的王金蓉,造成王金蓉双手手腕皮开肉绽,露出白骨,身体被电焦,半年多的时间才慢慢恢复。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恶警布仁和刘大伟用绳子把王金蓉捆在椅子上,逼问王金蓉法轮大法资料是谁给的?王金蓉不说。他们就疯狂电击王金蓉,期间,捆绑王金蓉的手指粗的绳子被电断两次,电坏了一根电棍。王金蓉喊“法轮大法好”,布仁就把一只肮脏的破手套塞到王金蓉嘴里,并让刘大伟又回到国保大队,拿了一根更高电压的电棍。在王金蓉面前,他们用这根电棍打出的火花,把一张纸烧着了,以此吓唬王金蓉,并继续逼王金蓉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王金蓉不配合,他们就更加折磨她,猛打王金蓉耳光,并用电棍长时间电击王金蓉。他们把王金蓉吊到一个门框上,后来过来一个恶警说,那样吊不行,脚尖能挨地,于是他们又把王金蓉双手反铐,吊到一个铁门门栓上,一直悬空吊了大半天,王金蓉的手和双臂都肿胀,并失去了知觉。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王亚宾被殴打电击一昼夜

红山区王亚宾被布仁等非法抓捕劳教后,个人和家庭都遭受了难以想象的巨大苦难。二零零一年被释放后,八月的某一天半夜两点钟,布仁带领一群便衣打手,将她抓去。当时布仁和其他两个警察狠毒地打她、电击她。一边打一边说:“你给我骂你们老师!狠劲给我骂!不骂今天就打死你!什么时候骂得我们满意了就不打你!”当时王亚宾坚持不骂,恶警们就不停地打、不停地电击,摧残得王亚宾小便失禁,一直折磨到第二天天黑。王亚宾被迫害得行动艰难,看守所的大木板床都上不去,裤子连血带尿已沾在身上,几个人帮助才脱下。她身上的明伤就有三十八处,内伤还不算。

3、抢劫 勒索钱财

◇徐宏娟,赤峰市敖汉旗法轮功学员、在校大学生。二零零一年在暑期结束返校的途中,被布仁等人绑架并抢走八千元,徐宏娟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胡素华被布仁等非法抄家,抢走了几乎所有的生活用品及现金五千多元。

4、非法逮捕、拘禁他人、实施群体灭绝

◇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段学芹因不放弃信仰,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多次遭到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劳教及判刑。二零零三年,段学芹在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身体还没有恢复情况下,被布仁等人绑架到赤峰东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九年夏天,法轮功学员邹瑞环的儿子、儿媳、女儿被布仁等人绑架并非法抄家,他们还威胁恐吓邹瑞环,致其身心受到极度伤害,不久邹瑞环就被迫害致死。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多,法轮功学员崔月秋被布仁绑架并非法抄家。

二、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宫传兴的罪行

宫传兴,一九五九年七月二日出生 ,十二年来一直在参与迫害,给众多家庭带来灾难,致使多人致伤致残。

宫传兴
宫传兴

1、涉嫌犯有杀人罪

◇被敖汉旗恶警宫传兴绑架的五十三岁法轮功学员唐海花,在敖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很长时间后,被送往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加重迫害。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晚八点,家人突然接到她病危的通知,家人连夜驱车赶到内蒙女子监狱,当从预审室办了手续,进了女子监房,家人看到的是唐海花的遗体放在冰柜里,已经冻硬了。

2、实施酷刑折磨,犯有群体灭绝罪

◇敖汉旗马青海被多种酷刑折磨致残

马青海于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敖汉国保大队宫传兴等绑架,遭到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和毒打。马青海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九年,送往赤峰第四监狱迫害。

3、实施精神摧残与虐杀

◇李素亚被劫持到精神病院

李素亚,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一年夏天,呼市劳教所为了达到所谓的百分之百转化,诬蔑李素亚精神不正常,敖汉当地公安国保大队宫传兴等把李素亚送进了赤峰安定医院(精神病院)。医生按宫传兴的指使,强行给李素亚注射破坏神经药物,致使李素亚的脸变形肿大,精神恍惚。至今李素亚的精神仍没有恢复正常。

4、教唆、指使敖汉旗看守所恶警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孟庆珍、吉晓东等遭受灌食迫害,纪国敏等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暴力殴打,都与宫传兴有关。

三、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王贺然、冯小虎的罪行

王贺然,一九七零年十月十日出生;冯小虎,一九七零年十月十九日出生。两人积极参与迫害,一直充当暴力打手,其行径野蛮残暴。

王贺然
王贺然

冯小虎
冯小虎

1、酷刑折磨、群体灭绝罪

对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多人,实施威胁恐吓的卑鄙伎俩,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折磨。一次为了得到真相资料的来源处,疯狂毒打姓罗的一个年轻男性法轮功学员,脱光他的衣服,电击生殖器。暴力毒打,揪掉他很多头发。

2、入室抢劫并敲诈勒索巨额钱财

王贺然、冯小虎绑架法轮功学员后,除了实施暴力殴打,千方百计勒索钱财。诱骗家人拿出钱来赎人,动辄万元。二零一零年九月中旬,闯进赵桂春的家,抢走近四万元的钱财。二零零八年的一次恶性绑架案中,公然抢走法轮功学员手提包里的几千元,人家要追回这笔钱时,大言不惭的回答说:“都喝酒花尽了。”

3、伙同周边地区的公安国保非法追捕、绑架、抄家

优秀教师杨桂芝在翁牛特旗被绑架后,王贺然、冯小虎助纣为虐,入室抢劫,抢走电脑等私人物品,绑架杨桂芝未修炼的女儿。给杨桂芝罗列伪证,指使法院给杨桂芝定罪,非法开除工职,判四年半徒刑。元宝山区山前镇杨翠玲老人于2011年6月13日被喀喇沁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刘振庭等绑架,王贺然、冯小虎伙同恶人主动参与迫害,杨翠玲老人被非法劳教两年。

4、指使元宝山区看守所恶警对法轮功学员施暴

为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王贺然、冯小虎与看守所恶警狼狈为奸,肆意实施酷刑。

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这样自述:“恶警打开铁门,把我们连踢带打,拖到走廊里,给我们“开皮”,逼迫我们趴在地上,把后背的衣服扒光,露出肉拿三角皮带抽。恶徒打完以后,又逼迫我们走鸭子步,光着脚走,并让男犯人搬来八袋子玉米面,每袋六十斤,压在我们八个人的肩上走鸭子步,一直扛着袋子走了两个多小时。我的腿爬烂了,鲜血淋漓,骨头节和腿的伤痛钻心刺骨;满身往下滴汗水,全身象水洗的一样。扛袋子走了两个多小时,恶徒才让停下来,又逼迫我们跳正步,从中午一直迫害到晚上,晚饭后又开始迫害我们,朝我们头上、身上倒水。所长张海青,极其邪恶,心狠手辣,他一看什么招都用上了,我们也没屈服,反而更坚定。张海青气得暴跳如雷,恶狠狠的骂我们,他说:“我今天要制不服你们几个法轮功,我这个所长我都不当,你看无产阶级专政,怎么专政你们,我收拾不死你们,打不零碎你们……不罢休!”

四、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冰的罪行

李冰
李冰

李冰,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日出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赤峰市巴林左旗国保大队李冰,为谋取个人私利,捞取政治资本,长期以来积极的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紧随邪党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身为警察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

1、绑架、抄家、抢劫、勒索钱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晨,李冰(当时任花加拉嘎乡派出所所长)等人拿着写好的所谓“不炼功保证书”,逐一的去法轮功学员家,让他们签字,如有不从就进行非法抄家及迫害。

二零零七年五月下旬,李冰企图绑架曾被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季云芝,因此骚扰季云芝的婆婆及丈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上,季云芝在从婆家回来的途中,遭到了李冰等人的绑架。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李冰参与迫害四房城村法轮功学员段学芹,指使四房城村村长邹文和村委员张洪歧来到段学芹家,又多次进行骚扰。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早晨,李冰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杨翠星并抄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李冰、杜义带领十余人在陈艳平家中绑架了他,还绑架了他(没炼法轮功的)的妻弟,强行抢走了计算机、书籍、电视接收器等私人物品。把他们非法关押在左旗看守所。陈艳平的妻弟被无辜关押近一个月。而陈艳平被劫持到内蒙五原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邪党又迫害大法弟子,左旗国保大队长李冰,610头子邢树新及铅矿派出所警察张福奎去新疆找张雅娜,还欺骗、恐吓她的家人。这年她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七月二十号上午,巴林左旗公安副局长白音,国安队长李冰、李宏柱领一帮警察把侯桂兰和胡月香绑架到公安局,下午把侯桂兰送赤峰市阿旗看守所,警察到她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资料,光盘,还有七百元钱,也没打条。胡月香被绑架到巴林左旗公安局,非法审讯,不让吃饭。公安局白副局长、国保大队杜义带人去胡月香家非法抄家,抢走十多本法轮功书籍和《九评》书。还把她儿子绑架到公安局,要非法拘留,结果她儿子被勒索一千元钱才放出来。对胡月香非法“劳教二年监外执行,”向她家人勒索三千元所谓的押金,说二年期满再退回来,结果到现在也没要回来。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法轮功学员李玉芬、王晓燕被李冰等人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左旗看守所。隔日凌晨三点左右,李冰伙同六一零主任侯志军等人,用从王晓燕身上抢去的家中钥匙抄家,抢走了法轮功书籍、神韵晚会光盘和计算机等私人物品。后李冰、侯志军又以同样的方式,抄走了李玉芬的私人物品及准备办退休借的钱(二万多元人民币)。

2、实施暴力、伪造证据、栽赃陷害,对优秀教师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上午,吴国辉和丈夫郭文被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齐柏林伙同巴林左旗特警队六、七人绑架,当时齐柏林和特警队不法人员都穿便装,他们先是将吴国辉车钥匙抢走,手段极其粗暴,吴国辉的胳膊被扭伤。当其丈夫郭文往回要钥匙并询问理由时,被特警队不法人员野蛮的扼住喉咙,差点窒息,随后将吴国辉拖到特警车上绑架走。

吴国辉被绑架后,郭文回到自家楼下时,又被国保大队李宏柱和林东镇派出所李海利等人强行带往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冰、李宏柱和林东镇派出所李海利、王志伟等十二人胁迫郭文打开家门进行非法抄家,被他们抄走的私人物品有:电脑主机、打印机、手机、优盘及法轮功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等。

当天吴国辉和丈夫均被非法刑事拘留,强行送往巴林左旗拘留所。

郭文被恶警冠以涉嫌包庇罪非法关押十二天,被非法取保候审放回,勒索现金二万元。

巴林左旗公安局恶徒为加重迫害吴国辉,不择手段,上下串通、伪造证据、栽赃陷害,两次三番的请求批捕,巴林左旗检察院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下达批捕决定书,对吴国辉非法起诉。

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赤峰市巴林左旗中共法院对吴国辉进行了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吴国辉被巴林左旗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五、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高瑞祥的罪行

高瑞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成员,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 在迫害期间,在国保大队最少参与迫害十年以上。

高瑞祥
高瑞祥

行凶逼供、酷刑折磨、对古稀老人实施灭绝性迫害

◇一次,红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了红山区七十四岁的退休女教师田素芳,把她拉上了警车,到了国保大队开始刑讯逼供,用各种刑铐野蛮折磨,特别是布仁和高瑞祥穷凶极恶。田素芳的手腕被勒破,铐出一个手铐型的印来。到晚上他们拉上窗帘,开始用更凶残的招祸害田素芳,把她按在地上强迫跪下,两只手背铐在一把铁椅子的靠背最高处,捋着头发往后拽,脖子一仰,手就越往下拉,铐子往骨头里勒,长达好几个小时。他们换着花样的折磨着。

田素芳
田素芳

田素芳在生前多次被中共邪党非法抓捕、酷刑,直至非法判刑五年,遭受牢狱之苦,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六、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头目刘龙

刘龙,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二日出生,在松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任职期间,曾参与了多起绑架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

刘龙
刘龙

1、野蛮暴恶、无法无天、诈骗勒索钱财

松山区一大法弟子自述:恶警把我送进地下室,铐着审了两天一夜,叫我说出给何人邮过信,是谁给的经文,就为此给我扣上了反党、反政府、反社会、反科学、顽固分子等大帽子,一个叫刘龙的恶警打我耳光。我问他执法人员为什么打人?他说就打了,你有本事告去啊!另一个大白天拉上窗帘,拿脏抹布堵住我的嘴……其野蛮暴恶无法形容。他们见我不配合他们,就在看守所关了我一个月。在第二十七天,他们给我家人打电话,威胁家人交三千元钱,不然就劳教、判刑。家人被逼交了三千元钱,他却不给任何收据。

2、绑架全家人,连上学的孩子都不放过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他参与了绑架大法弟子丁玉芳和刘凤英夫妻的勾当。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局经常骚扰家属,将正在读书的两个孩子从各学校强迫回到家中,胁迫姐弟俩找到其父母,刘龙去南京强行接回了丁玉芳的女儿。

七、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中队长张海军

张海军,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三日出生,原籍喀喇沁旗牛营子人。

张海军
张海军

1、跟踪绑架法轮功学员 参与多起绑架案

2、行凶逼供,实施灭绝性迫害,古稀老人也不放过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正月十一)田素芳老人被赤峰市红山区国安大队绑架。国安大队非法审讯了八天,实施暴力逼供,这八天田素芳全是在铁椅子上度过的,为了逼供,恶警找来打手,专门打耳光、嘴巴,直到把田素芳打晕,失去知觉,他们才住手。这些都是一个姓贺的恶警指使着干的。一次施暴中,姓贺的给打手们使个眼色,就躲出去了。张海军和一个高大魁梧的恶警开始疯狂毒打田素芳,一边一个,轮流打田素芳的耳光和嘴巴,一直打的田素芳,再次晕了过去。田素芳好一阵子才慢慢苏醒过来,姓贺的却来讨好说:姨,你那么大岁数了我们也不想打你,你太犟了,连我都来气了,不怪他们打你。等等,真是邪恶至极啊。

3、入室抢劫、非法判刑、制造冤屈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内蒙古赤峰法轮功学员宋开军、赵辉被赤峰市红山区国保大队恶警布仁、张海军、张代合三人绑架。宋开军、赵辉一直被关押在红山区看守所。三人象土匪一样,在他们的单位搜走大量MP3,安装卫星器材,并掠走大量现金。宋开军、赵辉被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赤峰市第四监狱。

八、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局局长青瑞松的罪行

青瑞松,一九五九年八月十六日出生 ,曾任敖汉旗公安局政委、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犯下累累罪行,教唆敖汉旗公安局恶警宫传兴胡作非为,指使宫传兴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

青瑞松
青瑞松

参与迫害敖汉旗马青海,勾结检察院、法院,制造莫须有的罪名

马青海被敖汉旗法院秘密判刑九年。马青海在敖汉看守所被酷刑折磨,恶警敢下毒手,就是因为青瑞松在幕后坐镇指挥,教唆赵春山、季亚环等恶警虐待马青海等法轮功学员。

1、执法犯法,阻挠聘请律师

马青海被敖汉旗法院秘密判刑九年,受青瑞松的怂恿,公安局和看守所企图阻止家人上诉,不许律师接见取证。

敖汉旗法院于十二月八日对马青海秘密非法判决,非法审判时未通知家属,不准辩护。直到十二 月十七日,家属到看守所询问马青海情况,所长赵春山才告知“马青海已被判刑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截止上诉。”家属紧急聘请律师。十九日下午,家属同律师来到看守所,要马青海签字决定是否上诉。教导员王立,看守所副所长高亮、季亚环等恶警百般阻挠,直到快下班时才签上字,但看守人员递进去,却不让律师见马青海。

十二月二十日,两位律师按法律程序到看守所见马青海,开始所长赵春山答应让见,回到监舍后却让纪亚环出来说:不让见了。家属打通赵春山的手机问情况,赵却推说:“要公安局批准”。律师找到了公安局政委青瑞松。面对律师的询问,青瑞松回答说:“近期中央有文件,律师不许接见法轮功在押人员。”律师要求出示文件,青瑞松却说:“有文件,得上赤峰国保大队去找。”律师讲这是根本没有的事,如果真有网上可以查到,律师界也会接到通知。

2、幕后策划绑架案

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杜文杰、徐国峰积极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被杜文杰、徐国峰非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近百人,年龄最大的是六十几岁,最小的是十几岁。在赤峰市各旗县中,松山区是被迫害最严重的地区,有时被杜文杰、徐国峰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一次就达几十人之多。他们不仅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还伸向周边地区,辽宁、元宝山建昌营、平庄、红山区、喀喇沁旗、乌丹等地的众多法轮功学员都被他们残酷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庭被杜文杰、徐国峰等人迫害的家破人散,有的被勒索巨额钱财而倾家荡产。杜文杰、徐国峰在这十多年中非法占有的钱财达几十万元人民币。青瑞松是教唆徐国峰、杜文杰行恶的主谋。

3、绑架、非法判刑哺乳期妇女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赤峰市公安恶警把门撬开闯入家住赤峰市红山区中医院附近的法轮功学员姚女士家,恶警看姚女士不在家,丧心病狂的恶警绑架了回娘家的姚女士的女儿郝晶晶。郝晶晶的孩子才将近一岁正在哺乳,恶警强行给孩子断奶,抓走了。郝晶晶只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青瑞松的教唆下,恶警们无视法律,毫无人性的将郝晶晶关押,强行给婴儿断奶,非法判刑三年,送往了呼市女监,这种暴行已黑社会化。

松山区公安分局局长:青瑞松 13904761500

九、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长万金生的罪行

万金生,一九六二年十月十日出生 ,积极参与迫害,教唆指使恶警致伤、致残多人。

万金生
万金生

1、万金生教唆、指使刘彩军等恶徒绑架无辜、实施酷刑

自万金生、刘彩军上任以来,采用多种残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例如,绑架、勒索,拳脚打、电击等。数百人被抓、被抄家。上到七十多岁的老头老太太,下到十几岁的娃娃,都被绑架。三十多人被劳教,多人被判刑。抢走勒索的财物近百万元。高云虎、陈国祥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人被致残。

◇李桂荣是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被非法判刑三年;刘文华、毕可春被非法劳教;刘淑珍,任数琴被非法关押;张中革、程春英、刘延峰、江学农、王瑞华,沈秀珍、姜桂芝、刘淑兰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其中程春英、江学农、刘延峰被非法判刑三年;马春祥、高艳春被勒索八千元人民币。而程春英被刘彩军揪住头发使劲往铁椅子上撞并扇耳光,她的丈夫双目失明,女儿十几岁就开始打工以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

◇元宝山区建昌营村法轮功学员任素英在翁牛特旗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毒打、电击、手指扎竹签等酷刑折磨,万金生直接后台指挥,教唆恶人施暴。
翁牛特旗公安局副局长万金生,手机:15947696766

十、赤峰市翁牛特旗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文的罪行

王晓文,一九六三年六月十九日出生,曾参与多起非法批捕,起诉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勾当。

王晓文
王晓文

◇赤峰市翁牛特旗法轮功学员李桂荣(六十九岁)被绑架,内蒙古赤峰市检察院检察院将迫害材料移交给翁牛特旗法院,图谋非法判刑迫害。罗列迫害材料、伪证,王晓文是主谋。李桂荣被赤峰市翁牛特旗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零八年三月把李桂荣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电话(区号0476)
检察长 王晓文 手机 15804767969

十一、赤峰洗脑班陈晓东和朱凤文的罪行

内蒙古赤峰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是个劫持迫害无辜公民的黑监狱,是进行恶毒洗脑的集中营。陈晓东和朱凤文是赤峰洗脑班的主谋,这个黑窝里曾陆续关押过各旗县的数百名大法弟子。洗脑是中共实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特别迫害手段。是使这场迫害蔓延至全中国的重要犯罪场所。陈晓东和朱凤文把多名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到洗脑班,或非法劳教期满者被关至洗脑班继续迫害,期间没有任何法律程序,逮捕过程完全违法;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中长期受监管控制、剥夺自由、剥夺家属探视权、强制思想灌输,并以捆绑、殴打、电击等方式进行肉体折磨,威胁不转化就长期监禁。陈晓东和朱凤文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违犯《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迫害致死,构成《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和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陈晓东
陈晓东

朱凤文
朱凤文

1、涉嫌犯有包庇罪

◇赤峰市女工部部长周彩霞在生前多次被陈晓东等恶徒骚扰,周彩霞拒不接受陈晓东的歪理邪说。陈晓东辩论不过周彩霞,在周彩霞离世后,提起周彩霞还耿耿于怀。

为封锁周彩霞在保安沼女监被迫害致死的详情,赤峰市“六一零”的杨春悦、陈晓东、朱凤文、孟和平,都参与了主动向外制造并扩散谣言,有意掩盖周彩霞被迫害的真实情况,对外一直说周彩霞死在呼和浩特市。

2、酷刑折磨

◇对优秀员工陈国祥实施精神虐杀、非法劳教

陈国祥从五原劳教所回到家里后,公安、六一零不法人员仍然上门骚扰。为了避免骚扰,陈国祥被迫流离失所九个多月,在遭受多年的残酷肉体和精神迫害后,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离世。

赤峰610恶人杨春悦、陈晓东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常常以陈国祥“不转化就劳教”的例子来威胁其他法轮功学员。

◇对优秀教师吴国辉的酷刑折磨

零三年三月九日,左旗公安局伙同林东镇总校强行把吴国辉押到赤峰市洗脑班进行迫害。赤峰市610主任杨春悦和陈晓东等恶徒的直接操控下,吴国辉遭受连续八天八夜的罚蹲、罚站、薅头发、扇耳光、穿着高跟鞋的转圈儿的踩、搓、拧吴国辉的脚、辱骂、连续几小时的十几个人围攻殴打、强迫看恶毒攻击大法的书、录像、几人轮流围攻强化洗脑等非人迫害。

3、犯有非法逮捕、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诈骗钱财罪

陈晓东等恶徒的密谋下,不法人员非法劳教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对家属进行恐吓、经济勒索,并把非法劳教、非法判刑期满的法轮功学员直接送入洗脑班继续迫害,长期非法关押不放人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

十二、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韩学军

韩学军,一九六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出生,与邪党保持一致,参与迫害。

韩学军
韩学军

赤峰地区更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

乌力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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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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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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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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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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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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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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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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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古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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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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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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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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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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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5/内蒙古赤峰市部份恶警恶人罪行录-251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