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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水法制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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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三水法制所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强制洗脑班,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同福北路23号,为了掩盖其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对外称“法制所”。

三水洗脑班耗费巨资,按星级酒店标准,建立在一个四面环水的大鱼塘上面,乍看“鸟语花香”,然而这些年来,里面隶属于司法系统的男女警察们一直从未歇手地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勾当。

这里的警察们多年以来与法轮功学员们接触,早知道迫害的无理与荒谬,但就是为了中共给予的既得利益,每天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写下可耻的“五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交待材料),哪怕明知许多法轮功学员是在极度痛苦中违心写的,警察们只要拿着“五书”,就“如获至宝”,丧失做人的基本本性。为了达到目的,三水洗脑班的恶警们采取以下的迫害方式:

一、用伪善进行迷惑,软硬兼施。专职洗脑的警察们有时也给法轮功学员拿些吃的、用的、穿的,用以麻痹和软化法轮功学员的意志,表面口口声声说他﹙她﹚们不是来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实际每天的一言一行都是围绕“转化”而来。再不行,就与法轮功学员所在地的“610”、国保大队沆瀣一气的非法提审,带回当地宣判,开除工职,破坏家庭等等方式进行威逼利诱。

二、从外地请来“犹大”长期包养。给“犹大”发工资,让“犹大”给法轮功学员灌输邪悟的歪理,以早日回家为条件诱惑,那些已被强制违心“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再去“转化”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

三、聘请社会无业人员与法轮功学员同吃同住,分秒不停地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未“转化”的学员整日被单独关押于一间房子,不许离开半步,饭菜由夹控人员端进端出,播放谤师、谤法及各种宣传中共邪党歪理邪说的影音资料,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性灌输。

四、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身心迫害,还体现在直接体罚上,清远一陈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因炼功和喊“法轮大法好”,被夹控人员林舒茹踢裂了骨头,后被洗脑班警察带去医治。不配合强制洗脑的法轮功学员,就被调到洗脑班食堂对面警察办公室楼上的一个狭小单间进行单独迫害。大热天不许洗澡。剥夺睡眠,犹大配合警察连番轰炸。

五、法轮功学员一旦违心“转化”,写完“五书”,警察们就不停地逼迫其做一大堆谤师、谤法的荒唐可笑的试卷。转入所谓的“巩固组”及出洗脑班之前,法轮功学员先后要经洗脑班的一些书记、科长、大队长、专职洗脑警察和当地610及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领导等等人员的至少三次的迫害性所谓“考核”。“考核”内容与形式是做谤师谤法、向邪党表忠心的邪恶试卷;回答它们各种邪恶可笑的问题,总是用各种险恶的方式迫使你谤师谤法的表态。

六、将迫害延伸到洗脑班以外。已违心“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出洗脑班时,被强迫与洗脑班及法轮功学员单位领导、当地“610”签订一份有八条内容的“协议”,对出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思想钳制,行动限制。

中共邪党政法委、610、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及洗脑班、劳教所、监狱内的共产邪灵及其黑手烂鬼,仍然操控那里的众生试图对法轮功学员从名誉、经济、肉体上进行迫害。

三水洗脑班的警察们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自己的个人信息很保密,连名字都从不敢透露。现将部份警察的警号曝光如下。

彭X﹙三水法制所正所长﹚男 0757-4470000
李X﹙科长﹚女4470015
王X﹙主任﹚女。4470016
黄X﹙医生﹚女4470058
马X﹙巩固组教心理学﹚女。4470059
黄X﹙巩固组教革命史﹚女。4470051

颜﹙音﹚X,男,4470031
郑X,大队长,男,4470040
李X大队长,女,4470021.
谢X,女,4470028
古X,男,4470034
梁X,男,4470035
殷X,书记,男。4470069
徐X,男,“巩固组”带分类教材﹙分类教材是专门用于诽谤法轮功的一本书﹚4470046
张X,女。4470020,此女曾谎称自己在广州学练过法轮功。
郑X,女4470054
张X,主任,女,4470033
钟X,大队长,44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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