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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龙华鲜女士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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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市六旬妇女龙华鲜,修炼法轮功后,不明的头痛消失了。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她坚持修炼,遭劳教迫害三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与女儿周晋同时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

龙华鲜女士,一九五二年出生,原在昆明市物资局边贸公司工作,之后在昆明市东站自营一家杂货铺。龙华鲜以前身体很不好,经常头痛,却查不出病因,吃了许多药也不见效,反而导致胃痛、腰痛,因此四十五岁就内退了。一九九六年,龙华鲜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越来越好,当时五十多岁的人感觉比四十岁时还年轻,并且按照真善忍对照自己的言行,做个好人,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心态也平和了。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邪党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龙华鲜想不明白,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求真向善做个好人,何错之有?难道我们的社会不需要好人吗?于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龙华鲜来到昆明市政府信访处,想反映一下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然而,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堂堂市政府的信访处,竟然变成了“抓人处”。龙华鲜才到那里,还没有反映情况,就被事先来的警察抓到了西山区第一中学非法关押、审讯,后又转到盘龙区干校,非法关押至夜里十二点多才放回家。

尽管第一次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就遭到如此无理的对待,但龙华鲜相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而且自己是亲身受益者,于是,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龙华鲜又来到云南省委信访处,想讲述一下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情况。可是当天,龙华鲜就被绑架到东站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后,第二天将她送到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四十天,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非法劳教三年,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一年后就所外执行,直到满三年后才办理解教手续。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龙华鲜的女儿周晋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以大队长冯军为首的恶警在东部客运站自营杂货店绑架,当晚被送到官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日,官渡区曙光派出所通知把正在合法经营的杂货店关门。同时官渡区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抄了龙华鲜、周晋的家,并抢走了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龙华鲜被迫流离失所,家中还有八十多岁的奶奶每天伤心流泪,苦不堪言。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龙华鲜在昆明市南站小区后门再次遭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冯军绑架,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也是冯军来所谓的“提审”,还有两个警察姜银波、赵志勤(女),七月十日昆明市检察院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判周晋三年(2008昆刑一初字第197号判决书),周晋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驳回。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以种种借口搪塞,欺骗家属,耍尽流氓招数。同年十二月三日,昆明市检察院朱林作为公诉人非法提起公诉,十二月份中级法院秘密开庭,连家属都没有通知。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杨捷、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龙华鲜不服判决,继续上诉,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09)云高刑终字第511号刑事裁定书继续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邹尔曼,审判员:梅育,代理审判员:赵启良,书记员:包媛萍。

龙华鲜与女儿周晋都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龙华鲜一开始进九监区,管教警察文晓琴每天都强制她长时间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点半,还逼迫放弃信仰。就这样十个月以后转到四监区,每天缝皮钱包,每天早上六点半开始。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龙华鲜从监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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