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 致沧州各级各界公务员的公开信

  • 就法轮功学员郝莲琴被绑架致相关人员的信

  • 给法官的一封公开信

  • 写给巢剑欧妹妹及家人的一封信

  • 法院为何偷偷摸摸开庭?

  • 给河北省黄骅市警察的信

  • 致文登市政法系统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公开信

  • 致沧州各级各界公务员的公开信

    ——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沧州辖区内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沧州各级各界公务员:

    你们好!

    我们是沧州的法轮功学员,这封信主要是向百忙中的你讲述举世瞩目的法轮功方面的相关事项,虽然篇幅较长,但关乎诸位的生命与未来,所以至关重要。十余年来一直到今天,有许多部门的工职人员尤其是政法委、610 、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政法系统的人士,对于法轮功的认识仍未清醒,还在被所谓的“上级”利用着大搞冤案错案,绑架、关押各种和平的方式向民众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甚至在冤案的起诉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署下自己的名字,这就意味着即将被追究严重的法律责任。作为本地的法轮功学员,念及大家共同生活在沧州这片热土之上,理应珍视这份地缘乡情,我们将从国家基本法律、国际人权公约、中外近现代史、善恶因果报应等七个方面向诸位倾诉忠言,恳请耐心品读,再三斟酌。

    一、“610”的成员为什么不肯留下文字性的东西呢?就是要把责任推给下级!

    在2003年成立的《迫害法轮功国际追查组织》每天都在搜寻有关法轮功的案例,对全国司法系统进行全面追查,收集有关证据。希望我们沧州不再有人进入其中的追查名单。当年,国际法庭系统收集纳粹对犹太人大屠杀的证据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开始的。这次不同的是,全面收集法轮功案件的证据工作几乎是与抓捕、关押、立案、审理、判决同步进行。在过去的几年中,“追查国际”已经收集到了大量的案例。对大陆公安及法院的法轮功刑事判例的收集,要求“提供起诉书和判决书原件或拷贝件、扫描件,如果是数字化的文件,请尽量保存主审法官、陪审员和书记员的姓名和判决时间。”

    前些年来,对法轮功的案件,一直都是由上而下口头传达,暗箱操作不留痕迹。是凡搞执法的都很重证据,你说要是正当执法为什么会这样呢?而且各级610 办公室从2005年开始收缴和销毁针对法轮功的所有密码电报,对下级的请示都是口头传达,就怕以后留下证据遭到清算。

    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各级政法委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文件了吧?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把责任都推给下面。口头指令是不好收集证据的,但在有关案卷上的签名那可是白纸黑字,证据确凿。

    二、中国政府认定法轮功违法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法律界的一位学者曾经坦言:“我仔细研究过可能与法轮功有关的所有法律,发现根本没有法律能认定法轮功违法。”

    大家发现了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中,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文件是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不是法律,更不能作为法律依据适用。最早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在一起的,是江泽民和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谈话和随后的一篇《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我们都知道,根据中国现行法制,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文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人员不能根据媒体的报道来定案。

    公安部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其中介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其中没有法轮功!

    公安部在明确认定邪教组织时,已经是2000年,明确阐明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下发了这个通知。公安部根本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法院根据刑法三百条和两高文件已经判决过许多法轮功案件。难道是公安部的人马虎了,把法轮功落下了?不是,其实公安部里原来炼法轮功的人太多了,法轮功研究会的副会长叶浩就是原公安部十一局的副局长,公安部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是一种佛家气功,是非常好的。他们既不愿意颠倒黑白,也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这个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是在公安部的网站上发布的。2007年2月27日受委托办理法轮功案件的山东华冠律师所李建强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辩论时当庭将其提交给杭州市上城区法庭,当时在场的法官都傻眼了。后来,公安部由网站上撤下了[2000]39号文件,从此秘而不宣。此后,越来越多的象高智晟、郭国汀、张鉴康、杨再新、李和平等这样的正义律师秉承道义和良知,勇敢地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中共当局已经无力阻止和打压。

    如果工职人至今员还一味听命于上级,绑架、关押、诬判、迫害法轮功学员,那么将来真正追究责任时,能否据此而为自己辩护呢?一位执法人员愚昧到根据媒体文章来执法的程度,谁能同情你并为你免责呢?尽管你认为那执行的是党的政策,可你能把责任推给党或哪个上级吗?将来到底谁能保全你呢?

    三、《刑法》第三百条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

    下面我们再从刑法条文本身做一下分析:我们学习刑法总则时,都学过构成犯罪的四个要素: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和程度)。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十分重要。比如指控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必须存在一个被杀者,否则罪名不能成立。既然中国现行法律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个法律的实施,也就是说,不存在犯罪客体。再从另一角度来看,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资料压根儿没有半点危害社会之心,也从来没给任何人造成任何伤害,也就是说,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不存在。大家除了看到中央电视台里的所谓“自焚”、“杀人”,看到哪个法轮功学员采取暴力行动或以暴力相威胁、危害社会危害他人了?实际上,如今除中国大陆被镇压外,修炼法轮功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等)都是合法的,大家到香港去旅游就会看到,如果他们那里有所谓“自焚”、“杀人”案例,早就被中共拿来炒作了。构成犯罪的四个必备要件缺少三个,然而这样的所谓“法律”,却在各级政法委的直接高压下,被司法机关执行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法轮功学员在互联网上下载、打印、散发法轮功资料,是在实践宪法信仰自由的权利,从具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精神来讲并不违法,反对一个党派组织在公正、自由的国家并不构成违法犯罪。多年来有很多律师辩护词题目就是“宪法至上,信仰法轮功无罪”。于是我们只能得出结论:刑法第三百条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

    四、“执行上级指令”不能成为将来推脱责任的借口!

    法轮功学员是好人,这是不争的事实。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通信自由,出版自由。《世界人权宣言》规定公民人人享有思想、信念、宗教之自由;人人享有获取信息、接受信息处、传递信息之自由。相信所有法律界的人士都知道:对一个无辜群体、特别是信仰群体的迫害,在国际法上叫做“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这曾是纳粹法西斯犯下的罪名。迄今为止,因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群体灭绝、酷刑和其它反人类犯罪,在北美、欧洲、澳洲、亚洲等多个国家中共官员遭起诉的案件达五十多起,已有江泽民、罗干等30多名中国高官在世界30个国家以此罪名被告上了法庭。

    在美国,除了江泽民被起诉外,前北京市长刘淇,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郭传杰,原武汉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原吉林省委副书记、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赵志飞等均被起诉,其中刘淇、夏德仁、郭传杰和赵志飞在缺席审判中被法官认定罪名成立。

    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并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的指控,行为人以所谓“执行上级命令”、“当时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将不被现代法庭所认可与采纳!

    千万不要以为“听党的话”,就不会犯大错误。文革中那些造反派哪个不是听党的话去造反、去打走资派的?后来被当成“三种人”被撤职的、降职的、开除工职的大有人在。

    一九七六年打倒四人帮以后,新上任的军委秘书长罗瑞卿、王震和前公安局长冯基平等人,为惨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们讨回公道。在追查之前,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军管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赶紧畏罪自杀了。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个典型,都是手上有干部血迹的看守员或审讯员。对他们内部审讯并秘密枪决,王震和冯基平亲自去监场。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军队干部调回部队的通知》,军管会时期留下的七百九十三名军队干部全部撤离北京市公安局。这次清理是在北京公安系统的军代表都调回到军队去了以后进行的。那些手上有“革命老干部或干部子弟”鲜血的军人也没有因此逃脱惩罚,军队也同样的内部清理,也以“知法犯法、家法制裁”把这批军人押解到云南秘密处决,同前十七人一样以“因公殉职”通知家属。结果却是如此悲惨,而卸磨杀驴、过河拆桥、找替罪羊是中共的惯用伎俩,“六四”后突然失踪的戒严部队官兵,“非典”时期的卫生部长张文康,三鹿事件中“自杀”的质监局监管司司长邬建平……都落得了可悲的下场,请各位注意,他们当初可个个都是最听党的话、按上级命令行事最效忠、最卖力气的人!

    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东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各国政府的原则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大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大家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作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个人具备独立人格和道德品质的人,然后才是警察。“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

    五、《公务员法》堵死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罪责的后路!

    也许大家会找借口说这是上边的指示,但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法》的这一条也堵死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路。一旦形势转变,所有进入《迫害法轮功国际追查组织》名单的人都可能受到惩处。事实上,在政法界有许多明白了大法真相、目光远大的仁人志士已经在使用手中的权力或借工作之便向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轮功学员伸出了援助之手。比如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石家庄中院宋爱昌案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前,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此等义举十分值得政法系统的工职人员借鉴。

    六、诽谤大法、迫害大法的恶报实例

    朗朗乾坤天理自昭彰,浩浩宇宙善恶必有报。可能有人不太相信善恶因果,但“恶有恶报”这条古训从古到今一直在人间无情的兑现着,特别是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一万多恶人遭到报应。

    知名的如——陈虻,中央电视台社会专题部副主任、原新闻评论部副主任、编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2008年12月23日,陈虻因胃癌死亡,死时47岁。陈虻制作自焚伪案,构陷法轮功,欺骗世人,充当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大开杀戒的急先锋!多行不义必自毙,陈虻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被癌症折磨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自己哀求医生不要抢救了,说多活一秒钟都是煎熬。

    罗京,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主持人,2009年6月5日,罗京得淋巴癌死亡,死时48岁。自1999年7月20日后,罗京不仅昧着良心播报污蔑法轮功的虚假新闻,而且播报时故意怪声怪调,表现尤为卖力。他完全丧尽天良,死心塌地地跟着中共指鹿为马,愚弄欺骗全国人民,煽动仇恨。恶因必得恶果,据肿瘤医院的护士讲,死前他口腔溃烂得没有一块好肉,吃一口饭、吞一粒药都痛彻入骨,只有加服止疼剂才勉强吞咽。

    任长霞,河南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因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身死车祸之中,看看坐在她身旁的所有的人,包括司机都安然无恙,这不是报应是什么?就连她的亲妹妹都不得不承认这是她的报应!

    王立军,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被冠以“打黑英雄”享誉全国,可知情人都晓得王立军自任职以来,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是个嗜血狂魔,曾经毫无人性的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世界震惊,人神共愤。今年年初这个杀人酷吏终于遭到报应,在权斗中沦为阶下囚。

    薄熙来,原重庆市委书记,现已被撤销职务。仅在大连任职期间,他下令迫害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多达3,000余人,劳改劳教的1,000多人,致伤致残以至含冤去世的数十人;异地调任重庆市委书记后,仍念念不忘迫害法轮功弟子。在重庆大耍两面派手法,一方面大唱红歌,假惺惺地肯定上访民众的疾苦;一方面指使狱警虐待江津县看守所内的法轮功学员致其死亡,并在光天化日之下,利用公安人员身穿警服,对为死者辩护申冤的北京正义律师张凯、李富春两人大打出手。在国内外一片哗然谴责声中,装聋作哑。至今共有韩国、西班牙、美国纽约、荷兰、俄罗斯、罗马尼亚、波兰、英国、美国华盛顿等地至少9次被告上法庭,出国访问常常收到当地法院刑事法庭的传票。

    周永康,中共政法委书记,他不止指挥各级迫害法轮功的系统,而且游荡在全国各地,直接指挥当地610、国安、公安、社区特务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到一处,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就被绑架、加重迫害或办洗脑班精神摧残,那里的民众就被毒害。在二零零九年底至二零一零年初,周永康专门针对法轮功,给法院等部门下了“指示”,对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要从快、从重处理。二零一零年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为了企图在二零一二年“上位”接任政法委书记 ,在周永康流窜到重庆之际,与王立军掀起重庆腥风血雨,操控重庆邪党610、国安、公安、社区特务,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有组织、有预谋地绑架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省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真相,中共当局极为恐慌,周永康进驻大连,调动所有警力甚至部队,亲自布控绑架法轮功学员。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惨剧就发生在被政法委系统管理下的中国各大省市劳教所。在沈阳陆军总院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曝光后,除了王立军直接参与之外,有证据表明周永康也曾到沈阳亲自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周永康因迫害法轮功犯下的滔天大罪,必然随着中共解体一同被清算。人们看到的是中共内斗中目前被“内控”、断警权的周永康的失势,其实这表象背后正是善恶有报的具体体现,是上天用这种方式对罪大恶极的邪恶之徒的淘汰。还有原中央政治局常委黄菊、通过写段子说相声丑化法轮功的中共相声演员马季、侯耀文、牛振华都遭报死亡,其中牛振华死时才四十八岁;排演小品诬蔑法轮功的中共小品演员高秀敏四十五岁猝死,等等。

    下面再以我们沧州本土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在近十三年的迫害当中,约有三十多名沧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然而因参与迫害遭恶报的事例也屡见不鲜。

    沧州市盐山县“六一零”主任孙保元,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招来恶报,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日被大货车撞死。

    盐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太昌,在任期间助纣为虐,多次组织迫害法轮功群众,使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劳教、关押、被逼流离失所,在石家庄、唐山劳教所拒收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下,竟然采用送礼行贿的方式以期达到劳教学员的卑劣目的。王太昌于二零零四年遭恶报患面部神经麻痹病,面部变形,异常丑陋,医治数月不见好转,后去石家庄住院。

    盐山庆云镇党委书记刘保亭对修炼“真善忍”的善良人们进行残酷迫害,三九天零下十六度左右把他们关在透气漏风的大车库,不准家人送饭、送衣和被褥,并分别处以三千元和二千元不等的罚款。此人在职期间大肆贪污受贿,二零零一年初夏,刘宝亭因解决回汉族纠纷不公被村民用猎枪打死遭到了恶报。

    盐山庆云镇西关村派出所临时工胡宝德,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紧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抓人搜资料无恶不作,十六大期间,一法轮功学员被关,与他讲真相,他非但不听,还谩骂大法,说报应我才不信呢!我怎么没报应?结果时间不长就失音说不出话来,随后就病发身亡。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盐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张希台村张兴岭是看守所的狱警。看见谁炼功讲真相,便使用背铐、小鞭子毒打,还到女号门前污言秽语攻击大法。结果一九九九年底,张兴岭去沧州其儿子处,暴病身亡。

    青县公安局原刑警队指导员王道祥,四十多岁,在非法搜查学员家时把法轮功师父的像片踩到脚下乱踹,回来对法轮功学员说,你们老师有什么本事?我把他的像片踹烂了,他又能把我怎么样?结果第二年王道祥就得了骨癌,在北京最高级别的医院救治花费了几十万巨款也没能保住性命,在非常痛苦的疾病折磨中死去。

    南皮县国保大队长王雨良多年来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曾多次对他劝善,他非但不听良言、不思悔改,还变本加厉地迫害法轮功,结果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清明节晚上,遭恶报车祸死亡,死状惨不忍睹,死时只有四十六岁。自身遭恶报还殃及其五、六岁的儿子成了残疾儿。

    沧州市开发区金岛派出所所长李光强,积极配合恶党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王铭铎的去世与他有直接关系。结果怎样?李光强的作恶遭恶报殃及儿子……二零零七年八月,李光强十四岁左右的儿子意外跳楼身亡。

    沧州市十三化建原公安处处长苏怡春,在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把本单位法轮功学员黄宪敏送看守所迫害。苏怡春作恶殃及家人,不久其父母在回老家途中出车祸,母亲死亡,父亲腿骨折,而他本人也被调出公安处。献县陈庄镇政府包村干部赵铁厂(音),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此人见到张贴的大法真相标语,就不遗余力的撕、涂毁。法轮功学员曾善意的劝说此人,停止此类恶行,他非但不听劝告,反而调查跟踪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行踪,向恶党邀功请赏。二零零六年三月在一百零六国道献县段遇车祸,肇事司机逃跑了。此人经沧州、北京两家医院救治,医药费花去了十余万元,最后还锯掉了一条腿。镇政府以不在工作时间内被撞为由,仅付一万元,其余的费用自付。

    泊头市郝村镇派出所警察(三十多岁)林建中,因受江泽民谎言蒙蔽迫害法轮功学员,抄家、搜书。林建中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在自家的加油站被烧死,死时五官不能看清尸体小得可怜。

    泊头市酒厂的保卫科长余立明,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到迫害以来,一直紧跟江氏邪恶流氓集团迫害本厂法轮功学员,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二零零一年九月底,余立明受本市“六一零”派遣,到法轮功学员家中要走了身份证和户口本。他将身份证交到了派出所,户口本锁在他的办公室抽屉里,并告诉法轮功学员,从十月停发退休工资。从那时起,他就得了一种病,多处求医无效,后被确诊为肝病,在沧州传染病医院治疗好几个月,出院后于2004 年夏死亡,年仅四十六岁。

    马向东,曾在泊头市西辛店派出所任职,在中共邪党迫害大法期间,他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王巨良,还掳走法轮功学员王巨良的录音机等物品。法轮功学员告诉他不要迫害修炼人,他说自己就是吃这碗饭的。后来他在执行公务中被侯某砍成重伤,他告侯某袭警,泊头市公安局局长等人到侯某家中抓人,结果对方告他非法侵入对方住宅,并且伤人在先,侯某属于正当防卫,并且要局长签字后才允许局长离去。马向东不但没有得到赔偿,还因此丢了官职……岂不应了“恶有恶报,谁人能逃”!

    七、对沧州各级各界公务员的忠告与呼吁

    令人遗憾的是,受中共邪党的蒙骗与蛊惑,对法轮功学员的种种迫害还在大运河畔的古城沧州延续着,近期发生了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至今仍有曹延香、韩淑贞、韩强等和其它县、市的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分别关押在各市、县看守所、洗脑班等地承受无名苦难;有的单位拒绝或拖延给遭受过绑架、非法判刑、非法劳教等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恢复工作;有的单位扣发法轮功学员的工资、养老金等;有的单位法轮功学员不能当选“先进”、评“优秀”; “六一零”人员指使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变相“软禁”法轮功学员,监听、监测法轮功学员的手机和固定电话,抢劫法轮功学员的书籍、财物拒不归还……

    对于那些至今还在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受中共宣传欺骗而仇恨法轮功的人,都是值得深思和反省的,那就是这条不归路究竟还要走多远?虽然在中国大陆法轮大法蒙受千古奇冤,但是大法正如傲雪冬梅,生机盎然,如今已经洪传世界五大洲,三千多个国家政府部门和国际机构对法轮功对人类道德健康水平的提升给予褒奖,法轮功得到越来越多的世界各国政要和民众的认可和喜爱。而在迫害法轮功的这场浩劫中,中共整个体制内无度地助长着贪婪、荒淫,早已病入膏肓;正象红楼梦里讲的那样:“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

    中共省、部级以上高官的子孙百分之九十以上持有外国护照,而且他们把巨额的存款挪往国外银行,准备着中共灭亡时的退路。《九评共产党》的问世,使人们看清了中共的真实面目和邪恶的本性,引发起惊天动地的退党大潮,截至目前已有一亿一千万人退出中共组织。谁若为捞取眼前利益,维护祸国殃民的中共的存在和统治,那么待上天清算之时,他必将承担中共所欠下的累累血债。也许今朝欢歌宴舞,难料明日大难临头。在法轮佛法弘传寰宇的当今,人间处处佛恩浩荡,谦卑的礼敬佛法,善待修炼大法的法轮功学员,这不仅是对你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负责,也是为你的子孙后代积攒荫福。

    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念错失万古缘。今天,我们给沧州市及各区、县、市各界公务员写公开信就是警示还在参与迫害的工职人员尤其是中共沧州市委成员、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司系统的相关人员,目前处境岌岌可危,当然也正是悬崖勒马、弃恶从善的难得机遇;我们沧州的法轮功学员不愿看到恶报再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奉劝你们在天灭中共之前尽早摆脱中共邪教,汇入退党大潮。古老的沧州大地,钟灵毓秀,人杰地灵,侠肝义胆、慷慨豪迈之士层出不穷。我们紧急呼吁良知未泯的各级工职人员在历史的紧要关头也能够正确抉择,深明大义,思辨是非,匡扶良善,立即无条件释放沧州辖区内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形式的迫害!还法轮大法之清白于天下!

    祝承天意顺民心!

    沧州全体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就法轮功学员郝莲琴被绑架致相关人员的信

    二零一一年年末的最后一天,在哈尔滨却有几十个家庭无端处于巨大的痛苦之中,三十几名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被公安无端绑架,而这些法轮功学员对任何人都没有伤害,他们仅仅是因为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在修心向善做好人,却被绑架、关押,致使数十家庭正在承受亲人分离的痛苦。

    至今他(她)们很多人依旧在那高墙铁窗、阴暗潮湿的牢狱里,他(她)们几乎每天都在经受着酷刑迫害与精神折磨,他们的家人也时时在思念与担心中度过。

    郝莲琴就是其中的一位。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早,法轮功学员郝莲琴在家中被哈尔滨市河柏派出所、道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非法抄走师尊法像、大法书籍、电脑主机、打印机、手机、裁纸机等私人物品及六千多元现金,现被非法刑事拘留,至今仍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郝莲琴从小体弱多病,总是住院,家里的妹妹说自己就是姐姐郝莲琴的小丫环,除了吃饭和上厕所不用人照顾外,其它一切都是她照顾。记得有一次住院,由她母亲在床边亲自照料,当时郝莲琴要喝水,由于其母亲太累了也感冒了,趴在床边休息,让她自己先倒一下喝,结果郝莲琴抻着了,流血不止。医生把其母亲一顿训斥,说孩子都这样了,还让她自己倒水,你这个母亲是怎么当的?

    记得结婚前郝莲琴的母亲把郝莲琴男朋友叫到跟前,说郝莲琴身体不好,你要娶她就得你照顾她,洗衣做饭收拾屋子等家务活她都干不了。他男朋友也同意了,婚后一直是郝莲琴丈夫忙内忙外。

    自从郝莲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好了,恢复健康了,一切家务都换由郝莲琴打理,洗衣做饭收拾屋子等家务活都能做了,由她照顾丈夫了。这一切的由来都是因为炼法轮大法才好的,不仅身体健康了,精神面貌也变了,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单位都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个好人,凡事替他人着想。

    现在郝莲琴就因为不放弃信仰,不放弃这么好的功法被绑架关押。这么好的功法却不让炼,难道让人有病继续遭罪吗?难道让人做“假、骗、色、斗”一样的人吗?

    现在郝莲琴的丈夫,由于妻子被绑架精神压力很大,身体不好,晚上经常睡不着觉,总是头晕,有几次差点晕倒,并且有心脏病、糖尿病,现在脚又扭了,行动不便,好好的一个家庭,现被弄的支离破碎。郝莲琴的丈夫一般下班都不愿意回家,4点半下班,都一个人溜达到七、八点钟才回家,一回家就难过,触景生情。

    在这期间,郝莲琴被迫害的头晕,咳血,而且不许亲人接见。

    我们应该珍惜生命,因为每个人都知道生命的珍贵。我也相信所有的警察,你们也都有自己的家人,你们内心深处也是善良的,只是被中共邪党编造的谎言欺骗。

    “今天是我们,明天会是谁?”这是个值得全体中国民众思考的问题。有人会说:我不是法轮功学员,此事与我无关。中国人被中共邪党一次次恐惧训练的早已将“与我无关”等同于“我可以不管”,并且可以庆幸自己这一次没被划进“一小撮”,“我”是安全的。其实在中共的暴政下,今天你暂时是安全的、明天很可能就不是。“土改”时的地主因共产党要夺其土地而遭灭绝,“三反”时的民族资本家因中共要抢其资产而遭镇压,“反右”时的“知识份子”因为给党提意见而遭迫害。今天法轮功因为信仰真善忍而被监狱或劳教所洗脑班酷刑折磨,甚至被活体摘取器官,经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达三千多例。他们除了被中共冠以的“剥削阶级”、“右派”、“法轮功份子”外和世人有何不同?

    可见中共对其治下的百姓所施行的暴政是不分人群的,一旦谁影响了或它认为谁会影响这个邪党的“稳定”,它一定会将之群体灭绝。正如寓言故事《狼和小羊》中寓意的一样,不管小羊是否弄脏狼喝的水,狼都会吃掉小羊,因为狼吃羊是狼的本性。同样嗜杀成性也是中共邪党的本性。

    恶贯满盈的中共邪党如今已是强弩之末,天灭中共在即,那些还对中共心存幻想的人们,快看一看《九评共产党》,看一看中国声势浩大的1亿多退党(团、队)大潮,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赶快觉醒,为自己选择一条脱离邪党的光明大道。

    可能有一些人在中共的淫威下,充当了中共的特务、打手和刽子手,还自圆其说地认为自己只是为了养家糊口,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实,生在中国你不能选择,工作在中共体制内,也无法选择,但是选择做了特务、打手、刽子手,去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就是你的罪恶。面对无辜被迫害的同胞,你可以选择尊重别人的信仰,也可以选择随着中共叫嚣;你可以助纣为虐,也可以选择保护善良。你的选择也衡量着你的人性,考验着你的道德,决定着你自己的命运。

    文学作品《走吧,要活着》中主人公华伦士的选择,给了每个中国人最好的启示。在政府暴力与恐怖下,面对无辜的被迫害者,作为一个有人性的人,更要彰显人性的光辉,给善者以保护。古语讲“凡是人皆需爱,天同覆,地同载”,作为人,就要保持先天的善念,识破中共的谎言,拒绝成为暴政利用的工具,拒绝魔变。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良知,良知会帮助我们做出明智的选择。自己的善举和善念也会给自己带来心灵的慰藉与生活的快乐。


    给法官的一封公开信

    现在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

    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正邪面前,在黑暗与光明面前,在天理面前,你应该清醒了,你选择什么?哪一个人生下来从懂事的时候起不都想过好日子呢?想一辈子过的太太平平呢?这是你自己的权利。我是一名普通法官,作为同行,我有这份良知和责任给你们写这封劝善信。希望你们认真读一读,不要当作儿戏,因为我也是法轮功的受益者,所以我不能看着你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深渊而无动于衷,因为这件事情涉及到你生命的将来走向,实在是太大了。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也叫法轮佛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是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经上亿人的修炼实践证明,不但能使修炼者的身体获得最大受益,也使修炼者的道德和思想境界得到提升,而且对社会的精神文明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现在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在全球各地出版发行(可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截止二零一一年,法轮大法已获得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褒奖1696项,支持议案359件,支持信函1169件。现在全球除中国大陆打压法轮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非常欢迎和支持法轮功。中共打压法轮功的实质就是打击人类的普世价值——善,就是要毁灭人类的道德和良知。

    修炼法轮功纯属于个人信仰,法轮功没有组织,就是群众性的健身活动,修炼法轮功的人最起码要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好人,不求世间得失,没有政治诉求。修炼法轮功符合中国宪法规定,是合法的。关于宪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我在此就不谈了,因为法官都懂。

    各位法官都被强制受过中共的无神论教育,我也曾经受过无神论教育。实践使我认识到无神论真是害人不浅。人活着就有欲望,信仰了无神论在心里就没有任何约束,人都是自私的,当欲望膨胀时就可能什么坏事都能干的出来,这是不能否认的。我认为这是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的思想基础。另外一个就是我们当法官的必须都得学习的是法律是为政治服务的,中国的公检法司监狱等都属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都得听从党的领导,这个思想害人更深。

    各位法官想一想,我们当法官的也是人啊,首先应该遵守良知与基本正义,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是有血有肉的,是有自己思维的,应当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思想,怎么能成为上级领导的工具呢?!我们当法官的都知道,法官就象公平秤一样,法官是讲良知的,法官是真理的化身。当法律与公平、正义、良知发生冲突时,法官应以公平、正义和良知来处理案件,这也是任何国家法律的一个主要原则,我相信各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法官不能忘记吧?

    无论你信仰无神论也好,还是为了名和利,为了“进步”,甘愿充当中共的工具也好,可天下有个理,叫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晨未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这已经是被几千年的历史实践证明了的。大家都知道“文化大革命”吧,当时称雄一时的造反派,在批判封资修、打倒走资派、批斗地、富、反、坏、右时冲锋陷阵,最听党的话,党指向哪里就打到哪里,在“文革”结束时,一个个都灰溜溜的,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报应。当时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了,为中共“红色路线”积极效忠的793名警察和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这是中共惯用的伎俩卸磨杀驴。中国的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就是为这些人量体定做的条款。

    话说到此,可能还有的人不太相信,因为中共打压法轮功这个政治运动还没有结束,你现在还看不到真相,那你们就通过翻墙软件看一看海外媒体,再动动脑筋分析分析就知道了。

    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英格·亨里奇受到审判。因为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亨里奇的律师辩护称,这些卫兵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在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释。

    各位法官可能都知道这个案例。我们当法官的被称为世人中的精英。有的地区法院的法官对待法轮功案件就能想办法开脱,不审不判,不执行“六一零”的命令,为法轮功学员办理取保候审。相反,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法官脑筋为什么就不开窍呢?明知那是在办冤假错案,将来是要承担罪过的,为什么就不想一想呢?把话说穿了,你不还是为了那点名利吗?见利忘义的人,后果是什么?

    另外还有通过明慧网报导出来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行邪作恶,助纣为虐的法官遭恶报的也不少,例如:

    1、河南省鲁山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杨东升曾将数名法轮功学员判六年以上的重刑,二零一一年八月在河南境内郑尧高速公路上警车翻车,造成三死七伤的惨案,杨东升就是遭恶报死亡者之一。

    2、大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刘晓明,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大约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刘晓明突患败血病,两月后死亡,只有四十一岁。

    3、江西省丰城市法院,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追随江氏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强加莫须有的罪名,无端进行迫害,对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诬判十一年、八年、六年、五年、四年不等,致使有的夫妻双双被诬判,小孩无家可归,无人照看,手段毒辣,人神共愤,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六名庭长、副庭长外出旅游,在山东境内发生追尾事故,其中民事二庭一副庭长被抛出车外,轻伤;一副庭长当场死亡,民事三庭庭长死亡,一副庭长死亡、一副庭长百分之九十重度烧伤;政工科长死亡。

    4、金昌市永昌县法院石多英,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冤判重刑:张延荣、秦德新、樊永成、胡尚学十二年;王泽兴、岳培福、秦吉昌十年;诸大义、王泽芳(女)八年;王永芳(女)七年;严生杰三年,当时参与非法审判的部份人员是:审判长石多英、审判员周瑞荣、代理审判员张永儒、书记员马冬梅、检察院公诉人何正仲。在事前已经通知法轮功学员准备辩护词做自我辩护,当程序进行到自我辩护时,石多英却说:不能叙述实事过程,只能留下书面辩护词。当时法轮功学员胡尚学站在台前席地而坐以示抗议。石多英拍着桌子叫道:“胡尚学你老实点,这是法庭,不是你的家。”胡尚学说:“我们是好人,没犯什么法。法庭有什么了不起,是你们在迫害我们修炼者。我们是在向世人讲真相,叫世人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是证实大法,救度世人,我们是一群好人。”石多英气急败坏的说:“这在过去要给你判死刑的。”面对石多英的蛮横无理和胡搅蛮缠,法轮功学员张延荣义正词严的说:“石多英,这是法庭,不是你家私设的公堂!”至此,石多英象泄了气的皮球再没张口。没过多久,石多英在兰州出差时被摩托车当街撞死,死时四十八岁。

    5、甘肃省静宁县法院刑庭庭长秦玉生,二零零五年六月对三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期间几次打断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积极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的邪恶指令,将三名法轮功学员枉判三年或四年不等的徒刑。二零零九年八月,秦玉生在为其母去世守灵时,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一周后死亡,时年五十一岁。

    6、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审判庭庭长夏友初,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是非法判刑郭照青十年。青年法轮功学员郭照青,因不放弃大法修炼,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遭恶警绑架后,惨遭毒打,现场地下流下大量鲜血,酷刑致使其遍体鳞伤,双下肢萎缩瘫痪,连坐都坐不稳,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就在此等情况下,有人劝夏友初“不要判了”。而夏友初则坚持说:“要判!这是我办的最后一个案子了。”夏友初万万没想到,恶报已经开始了,二零一一年夏天,夏友初脑溢血,全身瘫痪,神志不清,生不如死,只有一口气躺在床上,偿还着欠下的血债。

    7、湖北武汉市洪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李要兵,二零零九年四月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此迫害案例被中共当局树为“洪山模式”,在武汉市法院系统内推广。两个月后,李要兵突然倒地身亡,年仅四十九岁,目前,中共大肆宣传李要兵的“先进事迹”,企图掩盖其遭恶报死亡的真相。

    以上仅举几例,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法官能及时清醒,不要再被中共的谎言蒙骗了,不要再被中共的一点蝇头小利诱惑了。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追查国际的宗旨是:将一如既往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追查国际从成立之日起,对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六一零”组织和公、检、法、司等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罪证开始了系统的、大规模的追查和收集整理,收到了来自中国大陆各界和世界各地大量的举报。截止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发表了二百二十多篇调查报告,发布了三千多个追查通告;并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追查国际公开发布了部份因参与迫害法轮功涉嫌犯罪,被立案追查取证的责任单位有7051、责任人有13332名。各位法官现在也都看到了,中共高层内讧愈演愈烈,积极追随江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黄菊、陈良宇、王立军、薄熙来等连遭恶报,这就是善恶报应,这就是天意,天灭中共在即,清算中共恶党的日子不远了。

    历史就是一面镜子,各位都知道有这样一句古训:“作恶必灭,作恶不灭,前世有余德,德尽即灭;为善必昌,为善不昌,前世有余殃,殃尽即昌。”人在做,天在看,头上三尺有神灵啊!我们不能用生命做赌注啊!官职与身家性命相比,哪一个重要?我相信人人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最后我奉劝那些仍然执迷不悟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法官立即停止迫害,赶快选择正义,赶快选择“真善忍”,抛弃邪恶,争取平平安安的度过自己的一生,别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写给巢剑欧妹妹及家人的一封信

    妹妹你好:

    称你为妹妹,是因为你的姐姐巢剑欧也叫我姐姐。

    您的姐姐三月一日在北京被绑架的事,作为她的朋友我的心里很难过。我是三月八日才看到这个消息的,当时我还在外地,于是把家里的事放在一边,就赶过来,可是我找不到您,于是想起给您写封信,我相信会有熟悉您的人能把交信给您的。

    我想巢剑欧被绑架之后,作为妹妹,及你们一家人在精神上受到的打击一定是非常大的。这一点我是深有感触的,因为我的家人在十年前就被邪恶绑架了,至今还未回家。您的姐姐被无理绑架,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可是这我们不愿看到的事还是发生了。在伤心之余,我还是想对您说几句心里话,不合适的地方请您谅解。

    你和姐姐巢剑欧之间姐妹情深,这是你的姐姐经常对我讲的,虽然您对她的修炼存在着许多的误解,我想从您的角度来说,只是为她的安全担心而已,如果没有这场迫害,你是不会反对她修炼的。

    邪恶的迫害已经十三年了,这十三年中,有多少像你姐姐一样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如今您一定从姐姐被绑架的事件中体会到了这种痛苦。其实只是因为这些法轮功学员坚持对大法的信念,他们想按照“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好人而已,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也被污蔑,于是他们想对民众讲清真相,这也是您非常不理解的地方,您也许认为是在参与政治,我想别人不说,您对自己的姐姐应该是比较了解的,她会是因为政治而去讲清真相吗?您一定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的。

    就象您在家中被自己的家人误解了,您一定会找个机会和家里人沟通一下,来消除误解。可是中共政府不允许公民去和政府沟通,还把黑的说成白的,好的说成是坏的,其实作为修炼的人并不在意别人说自己好坏,可是一个政府黑白颠倒的欺骗自己的老百姓,让百姓去仇恨那些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那不是在毒害百姓吗?

    其实中共黑白颠倒的作为,如今已经无法再继续下去了,从王立军出逃美国领事馆,到薄熙来被免职,说明他们的“打黑”是假,那些迫害大法的人已经在遭到恶报了,如果当初他们听信法轮功学员的真言,怎么会有今天的下场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谁都逃不过的。

    您的姐姐做的事是世界上最正的事,那些参与迫害行恶的警察和世人才是最可怜可悲的,您有理由堂堂正正的要求邪恶释放您的姐姐。

    我一直很佩服您的姐姐,她很聪明能干,一个人带着孩子来北京闯天下,背后还有丈夫的不理解甚至打骂,我相信您一定比我更清楚这一点,您的姐姐的内心的痛楚和悲凉您应该是了解的,可贵的是,您的姐姐并没有就此做一名怨妇,无怨无恨的一个人照顾孩子甚至还有丈夫,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如果她不修炼,也许这个家庭早就不完整了。

    来北京的这些年中,您的姐姐凭着自己的智慧和聪明以及勤劳,苦心经营着自己的公司,而现在由于邪恶绑架了她之后,公司的经营也处于停滞状态,这个公司是您姐姐多年来用心血建立起来的,而且还有很多的项目正在运行中,可是因为巢剑欧的被绑架,那些正在运作的项目找不到人,因而一定会让合作者心急如焚,我想这一定是你的姐姐所担心和放不下的地方,因为凡事从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已经成为您的姐姐做人的作风了。我希望您能替她担起这个担子。

    当然这对您来说一定有很大的困难,因为您的身体状况不佳,再加上姐姐的事更是雪上加霜。但是,如果您能咬牙坚持,我相信您的身体会慢慢的好起来的,这样等您的姐姐回来时,您再把它交还给她,我相信您的姐姐一定会为之感到骄傲和欣慰的。谢谢您!


    法院为何偷偷摸摸开庭?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河北省武安市法院刑一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王爱英和王红亮。三月二日,家属打电话到刑一庭才得知王爱英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红亮被非法判刑三年。主审法官陈建国在电话中说:“你们不要找我,去找派出所,你们到邯郸去找。”

    王洪亮夫妇一案持续了半年之久,家人花了不少费用,请律师,目的就是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法院判案本该是正大光明的,是按法律程序走的,为何武安市法院如此耍手段,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不敢与百姓对簿公堂?不通知当事人律师和家属,偷偷摸摸地开庭,非法判刑?当受害人家属去质问的时候,主审法官陈建国极力推诿,他们掩盖的真相是什么?

    其实象陈建国之流对人民犯下的罪恶太大了,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无辜的,却对他们处以刑罚,这就是有罪。这些所谓的法官尤其对法轮功学员栽赃枉判的冤案太多,血债累累。武安市法院为何不敢公开开庭,就是害怕面对法轮功真相,害怕正义律师当庭揭穿中共的谎言,所以秘密开庭,其实欲盖弥彰。

    修炼法轮功无罪,迫害法轮功有罪,这已经是各国法律界的共识和定论。法轮功被迫害十三年来,人们通过各种渠道已经知道,法轮功是思想信仰,信仰自由,思想不犯罪。法轮功学员信仰的“真善忍”是普世的道德原则,人们按照这个标准要求自己去做好人,于国家,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面对中共无端的污蔑和迫害,在没有任何言论渠道的情况下,作为法轮功学员王洪亮、王爱英夫妇印发真相资料,向社会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揭露中共栽赃陷害,合情、合理、合法。法律本该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在受害人王洪亮夫妇连一个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都没有,这就是中共所标榜的法制社会?邪党真是恬不知耻啊!

    中共在历次运动中杀地主、杀资本家、肃反、镇反、三反、五反、反右、四清、反胡风集团、反二月逆流、三年人为的“大饥荒”、文革、六四直到今天的迫害法轮功。这些运动直接导致八千多万中国人非正常死亡。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旷日持久,目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名姓可查的,就达三千八百多人,还不包括更多被中共摘取器官的、失踪的。

    中共不是中国,是由苏联引进来的邪教。这个西来的幽灵附在中国人身上,残害中华民族。其实国家的法律应该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偏偏中共要用所谓的“法律”来掩盖它犯罪事实和邪教的本性,想继续欺骗中国人民。现在这张画皮已经被彻底揭开了,许多人都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这就是武安市法官惧怕正义律师到场,不敢与其当庭辩理的原因,所以武安法院才跟做贼一样。当然这背后可能有当地六一零、邯郸政法委等背后黑手的操作,法官陈建国只不过是一根打人的棍子而已。

    当王洪亮的家人质问陈建国为什么不通知被告人家属秘密宣判,中共的这个法官就开始抵赖,耍起流氓:“你们不要找我,去找派出所,你们到邯郸去找。”他的意思是这件事自己没有责任,是上面这些人让干的,要追究就找他们去,与我何干?也有的法官讲“法轮功国家不让炼呀?”其实不是国家不让炼,是中共邪党不让炼,国家让炼。前人大委员长乔石通过调查得出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象陈建国这些法官被中共洗脑了,认为法律就是为中共邪党服务的。

    2002年贵州平塘县天降“藏字石”,上书“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这就是天意!不要以为中共的时日还很长,苏共不是比中共还强大吗?却在一夜之间解体,被定为非法组织。齐奥塞斯库以共产党党魁的身份一周内被枪决,全世界几十个共产国家脱共而出,都是突然发生迅速解体的。中共如何能例外?目前一亿一千多万的退党大潮已成事实,全国都在骂共、伐共、退共。

    其实中共这政权是强盗政权,它所发起的运动支持者最终要承担后果的。例如中共发起的文革,许多支持者最后被中共卸磨杀驴丢掉了性命。中共主要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薄熙来、王立军遭到报应,尤其那个中共树立的“打黑英雄”王立军,紧急时刻不是去找党妈妈来保护,而是去找他们声称“美帝国主义”的领事馆来保护自己。这说明什么?因为王立军知道,关键时候这个“党妈妈”不但靠不住,还要杀自己灭口。其实这就是他作恶的报应。如今薄熙来、王立军沦落为阶下囚,只怕更更可怕的恶报在等着他们呢。

    朗朗乾坤、神目如电,是非善恶岂能无报?现在中共胁迫公检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犯罪,拿法官的嘴当法律随意把王洪亮夫妇判刑,这是愧对良知要遭报应的啊。现在很多有头脑的人都在为自己准备后路,法轮大法是佛法!奉劝陈建国之流,看看那些不听善言相劝,追随中共死不改悔遭报身亡的人,如黄菊、罗京、任长霞等“名人”。

    正告陈建国等公检法、六一零的恶人们,赶紧悬崖勒马痛改前非,方能将功补过,莫要等恶报来时后悔就晚了!


    给河北省黄骅市警察的信

    二月二十三日,吕桥镇孙正庄法轮功学员张祝三和刘如英在刘三庄夜市讲真相时被你们强行绑架,又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二人刑事拘留。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伤害,而且打乱了两个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从法律上讲,即是张祝三和刘如英说了什么话,散发了什么东西,也是合法的。因为《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如果是因为他们信仰法轮功而被抓,那就更不应该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既然《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所以,公民信仰什么都是合法的。信仰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等无神论合法;信仰天主教、法轮功等有神论也合法。如果只允许信这个,不允许信那个,那就不是信仰自由了。由于《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首法,谁不让信仰法轮功,他就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它才是真正的违法。再者,《刑法》只处罚行为,不处罚思想。所以,不管某人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天主教还是信仰法轮功,这都是思想层面的问题。只要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刑律,就不能用《刑法》去制裁他。所以,对他们既不能抓,更不能刑事拘留。

    懂一点法律的人都知道,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某人的言论都是不能作为办案的法律依据。并且,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该文件中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这14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此文件代表了中央的政策精神。也就是说,中央没有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显然,曹风森、董宪庆警官把法轮功当成×教来办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诬陷他们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法律实施”首先应满足:由于某人的行为,致使某部国家法律不能正常实施。那张祝三和刘如英他们到底破坏了哪一部国家法律的实施,也应提供出把哪部法律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是把某部法律破坏的一年不能实施还是三年不能实施,是破坏的在黄骅市不能实施还是在全国不能实施。然而,他们用什么方式向父老乡亲们讲述点什么又怎么能破坏得了国家法律的实施呢?象这种荒唐的执法行为,即伤害了无辜的百姓,又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国家形象。当将来法律完善社会时是要承担其法律责任的。

    说到承担其法律责任,在全国红色恐怖下就象是天方夜谭。独裁专制的中共恐怖政权,它要镇压某些团体或个人时,这些人就会变得孤立无助,因为被镇压者面对的是整个国家机器:军队、警察、法院、检察院、政府、国安特务和所有的舆论新闻机构,还因为中共掌握着每个人的经济及生存资料,当然也包括被镇压者亲人在内,而这一切都成为了利用来对个人或团体进行迫害的工具和手段。受到恐怖的非法迫害、人身自由被剥夺、被迫害致残、致死,却投诉无门,法院不受理,警察不立案,上访的话就以扰乱社会稳定来判处更高的刑罚,律师都不敢接案,在铺天盖地打压下,连民众及亲人都不会同情你……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以国家恐怖主义的形式进行的。

    江泽民恐怖集团,为了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和敌视,伪造了所谓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并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和“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性政策,把中央政府变成黑社会集团;把公、检、法、司机构变成人间炼狱——强行绑架、入室抢劫、敲诈勒索、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暴力洗脑……把维护正义的警察变成了直接杀人的凶犯——三千五百多人被迫害致死。通过欺骗、恐吓、收买、株连等,胁迫所有人参与恐怖犯罪,把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最善良的民众变成专政对象,数千万法轮功学员遭到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数十万被关进监狱、劳教所。数亿学员家属、亲友受牵连。一百多种刑罚的残暴迫害血泪难书,活摘器官卖钱焚尸灭迹的罪恶震惊天地!因怕别人的某种行为就可把别人抓起来的强盗逻辑,成了各级政府的迫害依据,法轮功学员的公民权利被全部剥夺,身份证被扣压和暗记,就连上访和散发讲述事实真相的传单都成了“犯罪证据”。在任何一个法律都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的情况下,失去良知的执法者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的实施犯罪,形成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民族浩劫。时至今日这种惨绝人寰的恐怖迫害仍在秘密进行着……被邪党打断了脊梁骨的中国人,在罪恶面前低头沉默着。警察的工作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治安、减少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由于恐怖政权的利诱、胁迫和信息封锁,致使很多人泯灭了良知还在继续为邪党作恶,使公安也变成了公害。

    “人不治,天必治”!宇宙的因果规律在有序地运行着,善恶有报已是被认清的必然。从黄菊到宋平顺,从任长霞到何雪健成千上万参与迫害的人都以身鉴证了恶果。近几年来,各地“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得到证实的有名有姓者已有接近一万五千例。这些遭恶报的例子真的很令人痛心和惋惜,他们不仅自己落的如此可悲的下场,也给亲人带来巨大的痛苦。目前江泽民与其帮凶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被法轮功学员控告国际海牙法庭,法庭已受理。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六十一起诉讼全面展开,已判决胜诉十六起,阿根廷法庭向江泽民,罗干发出逮捕令,刘淇,薄熙来,赵志飞,夏德仁等已被判有罪。四个《迫害真相国际调查团》相继成立,《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也誓将所有迫害者绳之以法,无论天涯海角,时日长短必追查到底!迫害法轮功红极一时的薄熙来、王立军,其败露的骨牌效应,也在昭示着正义审判的到来。显然参与迫害者面临的下场是可怕的,这场真善忍与假恶斗的正邪大战其结果也就不言而喻了。不可一世罪恶滔天的中共也将被宇宙的因果规律碾得粉碎!

    迫害法轮功已经十二年多了。你们深知这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百姓都是好人,在这十二年中,我们也看到了警察队伍中一些人在利益和权势的压力下被动地做着坏事迫害好人。然而,人的善良本性使你们中的大多数人对法轮功学员下不了狠手,我们也深深感到你们是受株连时间最长、受毒害最深的群体。参与迫害的人是最可怜的、也是最可悲的。可怜的是十二年来在法轮功真相面前人性没有复苏被邪党当枪使,可悲的是继续作恶将导致自己落得替罪羊悲惨的结局。

    同是一块热土上生存的同胞,也同样有父母、兄弟、姐妹和妻儿家庭,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你们为了名利举起铁拳打向善良的同胞,给无辜的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和痛苦时,已经失去了人应有的最珍贵的良知。当你们追随背负八千万人命债的外国幽灵——共产党施虐于百姓,你们已置身于因果规律的车轮之下。在此真诚的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一定不要再盲目追随中共迫害好人了,千万不要等到大难临头才追悔莫及就晚了。更不要给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和亲朋好友带来失去你的痛苦和你留下的罪恶骂名。

    跟你说这些并不是我想干什么,也不需要你付出什么,只希望你良心的天平倾向善良的一方,为社会多添一份正义和良知。我们无心去打倒谁,共产邪党自己所做的一切就是在自掘坟墓、恶报的必然,历史淘汰的是腐败的王朝。希望你用自己的智慧实现你神圣的职责——除恶扬善、主持正义!善待大法和法轮功学员。更希望你在“天灭中共”的大瘟疫中能留下来,在新纪元里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关心你的法轮功学员


    致文登市政法系统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公开信

    最近,文登市在中共政法委的授意下,到处张贴散发诽谤法轮功的宣传单,派人把宣传单送到市民手中或家中,甚至在公交车上贴着宣传单、在电视上打出字幕,教唆民众构陷法轮功有奖,奖金多达上千元。诽谤法轮功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发展,是邪教组织,不让民众看法轮功的资料等等。

    有的民众被这种谎言和淫威真的就吓住了,看到法轮功的资料马上就撕毁了。真有谈法轮功色变之意。这也正是中共所要的效果,如果人们能认真的看看法轮功的资料,人就会明白法轮功是无辜的,就能看穿中共的谎言。所以只有明智者才能做到“兼听则明”,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下面,就几个方面还原一下法轮功事实真相。

    谁正谁邪?

    中共说法轮功是邪教,请问: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何邪之有?其实共产党才是一个为害人类的邪教。因为打击善的一定是邪的。

    “共产党虽然不称自己是一个宗教,但是它具足了宗教色彩。其成立之初,就把马克思主义当成天地间的绝对真理。奉马克思为精神上帝,以所谓共产主义的“人间天堂”来诱惑党徒为之奋斗终身。共产党与正教有鲜明的区别。因为正统的宗教都是相信神的,相信善的,以育化人的道德和拯救人的灵魂为目的。而共产党不相信神灵,并且反对传统道德。

    共产党的所作所为证明它是一个邪教。以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中心的共产党教义,导致了充满血腥暴力与屠杀的所谓共产革命。共产党政权的红色恐怖持续约一个世纪,祸及半个世界,导致数千万至上亿人丧生。这样一个创造人间地狱的共产党信仰,正是人世间的头号大邪教。”(摘自《九评共产党》之八:评中国共产党的邪教本质)

    中共建政以来杀人如麻,造成八千万冤魂死于中共的政治屠刀之下,这个数字是两次世界大战世界死亡人口的总和;中共剥夺了人民信仰、言论和思想的自由;有目的地破坏了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系统地在中国人的头脑中强行灌输邪恶的党文化,造成我们整个民族正统和传统的思想没有了,正义和良知被毁掉了。几十年的时间,中共的邪恶统治导致了中国社会的道德全面崩溃。

    共产党是西来幽灵,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宣称:“一个幽灵,共产主义幽灵在欧洲游荡”。这个幽灵操控着人在人间成立了党组织,目的是害人,想把中国人拖下地狱为其陪葬。共产党宣扬无神论,目的是为了操控人,人相信神,人就不敢肆无忌惮的干坏事,就不敢与天斗与地斗,人相信善恶有报,共产邪灵也操控不了人了,这个邪灵靠谎言强行绑架了全中国人民,共产党是这个邪灵在人间的表现形式,其实,共产党人所干的一切都是这个邪灵操控的。

    炼法轮功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下是合法的

    我国的立法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据此:1999年7月22日,全国上下,媒体大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功的决定》;随后公安部发布的依据民政部的取缔决定而做的通告。民政部没有权力宣布一个宗教组织为非法组织,公安部也没有权利对宗教的传播实行禁止措施。这两个“通告”,属于部门规章违反《宪法》,不能作为处理依据。

    1999年10月26日报载,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声称“法轮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便紧随其后发表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江泽民的话和报载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依据,是违反《宪法》的。这个常识是小学生都知道的。

    迄今为止,中国无任何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或修炼法轮功有罪。现在面对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中共正在进退维谷、骑虎难下。江泽民、罗干等几十个迫害干将,已经在国际社会几十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被告上法庭,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审判!

    法轮功到底是怎么回事?

    法轮功源于佛家修炼法门,1992年经李洪志先生在中国传出。由于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同时又能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在当时众多的气功中脱颖而出,并迅速传遍大江南北,为人们所喜爱。《转法轮》一书出版后供不应求,印数达到了上亿本。1996年《转法轮》被《北京青年报》评为北京市十大畅销书之一。

    1993年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法轮功被中国气功学会誉为明星功派;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获得“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法轮功获得“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1998年,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亲赴法轮大法发源地长春考察,给予法轮功很高的评价。同年,前人大委员长乔石等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没想到时隔不到一年,1999年7月20日,中共悍然发动对法轮功的打压。全国上下针对法轮功设置的“610办公室”,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法轮功学员无辜被抓、被打、被任意处置,却申诉无门。

    中共为何要迫害法轮功?

    这完全是出于当权者的一己私念,法轮功是无辜遭迫害,法轮功讲“真善忍”,相信神佛的存在,共产党讲“假恶斗”,主张无神论。法轮功倡导“真”,这包括说真话,做真事。而中共却一直依靠谎言洗脑。法轮功倡导“善”,包括遇事考虑他人,与人为善。而共产党一直提倡“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法轮功倡导出现矛盾时反思自己的问题,这种世界观无疑是向内自省的,与中共向外的斗争哲学截然对立。斗争却是共产党获得政权和维持生存的主要手段。从意识形态上来说,共产党赖以生存的“主义”与法轮功的“真善忍”是截然对立的。

    江泽民靠谎报简历起家,当然害怕“真”;以镇压民众而飞黄腾达,当然不喜欢“善”;以勾心斗角的党内斗争维持权利,当然不爱听“忍”。江泽民的阴暗心理、独裁权欲、残暴人格和对“真善忍”的恐惧与妒忌成为江泽民无端发起迫害法轮功的原因。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向中国人民讲清真相?

    一个人杀了人,法律还要制裁他,杀人偿命。一个党杀了这么多无辜的人、做了那么多坏事就可以不还了吗?常言说的好:人不治天治,老天有眼,神目如电。谁干坏事都得偿还。善恶有报,这是宇宙的法则,谁也违抗不了。

    2002年6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一块巨石,石面上有排列整齐的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经三路专家前往考察,这块巨石距今已有2亿7千万年,500年前从高崖上落下来,断成两块,字在右边那块巨石上,清晰可辨。经鉴定,这些字都是天然形成的,没有任何人为加工的痕迹。当时国内一百多家媒体包括新华社、中央台都有过报道。网上也能搜索到相关照片,当然,他们都不敢提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风景区门票上最后那个字,但从照片上可以看出来。亿年巨石崩裂,突现标语“中国共产党亡”,这是偶然吗?

    其实,修炼界有真功夫的人早就知道,自从中共及其党魁江泽民喊出“共产党要战胜法轮功”那一刻起,众神就判了其解体、销毁。共产邪教对中国人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难书,从“三反”、“五反”、“五七”年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杀学生,到现在迫害法轮功,甚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高价出售,成了这个星球上最邪恶的灵,手段之残忍超过了人能相信的底线。物极必反!现在神要清算这个邪灵,也就牵扯到我们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有人说:“我是个平民百姓,也没干中共那些坏事,即使中共灭亡也和我没关系。”

    可是,中国大陆绝大部份人都加入过共产党、共青团、或少先队等组织,自然就是中共的一份子,而且你在加入党团队时,在血(红)旗面前发了把生命献给邪党的毒誓,就是把生命交给它了,你的命运就和邪党连在了一起;那么,天灭中共时,作为邪党的一份子你就无法逃脱,你就会在天灭中共的各种灾难中遇难。

    神是慈悲的,再给人一次机会,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讲清真相,就是要让人们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让人们远离这个恶魔,与之划清界限。如果谁明白了法轮功真相,在心里发自内心的想一下同意退出党团队组织(在心里想就行,表面上谁也不知道,对你的经济、地位、精神没有丝毫的伤害,一分钱不花,却买了个生命大保险,何乐而不为呢?),当天灭中共的事实来临时,这个人就会得到上天的护佑,远离灾难,得到平安。这是关系到每个人生死存亡的大事。

    我们可以坦诚相告:迫害和反对法轮功的人、不退出党团队的人不久的将来等待他的是可怕的下场,因为法轮功是佛法修炼,不仅仅是祛病健身。迫害修炼的人,其罪之大人是无法想象的。有的人不相信,请你冷静想一想,人谁能左右得了自己的命运?谁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做这样的赌注,谁愿意去做这样的尝试: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这是天机,并非危言耸听!更不是吓唬谁。如果我们是为了自己,我们在家里炼功最舒服,但我们修的是真善忍,法轮大法的法理要求我们要无私无我,先他后我,是神要我们救度这一方百姓,看到人有难我们不能不管。否则,我们就不配是个修炼人了。

    有人说法轮功是参与政治。其实,修炼的人是不追求世间的名利的。不久的将来,你们就知道了我们为什么这样做。千金难买忠言,请记住吧:分明指与平川路,莫把忠言当恶言。我们别无他求,只是希望你们能明辨是非,善待法轮功就是善待自己,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不要让遗憾成为永远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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