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选登】税务干部:前后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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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我以前浑身病,生活不能自理,腰椎间盘突出,走路一步步往前挪,用一种特制的钢筋片做的宽腰带把腰支起来;出门不敢睁开眼睛,连三伏天都怕凉,睡觉盖小棉被不敢开窗户,一住院就是三个月,屁股被针扎的没一块好肉。用护士的话说:“到处筛子眼儿,没地方扎了。”中药吃了几麻袋,西药吃了不计其数。除了吃药,哪里过庙我还去求神拜佛,烧香磕头,也没好了我的病。

九八年,一个以前病友的丈夫对我说:“去炼法轮功吧!我老伴儿炼了法轮功腰早好了,在家正伺候月子呢!”开始我不相信,因为我也求过神拜过佛,但我病就没好。有一天在床上躺着,心里想:“什么办法也试过了,但病就是好不了,要不就炼炼法轮功吧!”病友的丈夫就给我送来了李洪志老师讲法磁带,我静静的听着,听了一盘又一盘,怎么说的和我的人生观不一样呢?

我是一名国家税务干部,没生病以前争强好胜,因手中有权,真是雁过拔毛,有时对丈夫说:“记着,单位的纸箱子也得给我拿家来,还能卖两毛钱呢!”对我手下的纳税户就更不客气了,我一个弱女子,到面粉厂驮面粉(因不掏钱),一辆小自行车驮两大袋,走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也不觉得沉,一天好几趟,吃不了就卖掉。一到年啊节的就睡不好觉,挖空心思想到哪个纳税户那里再多捞点儿。纳税户给我送礼更是理所当然的收下,从不推辞,有时还嫌送的少,没事儿也找纳税户点儿事儿,在纳税户用的发票上下功夫:这样开的不符合规定,那样不符合政策,不给签字,鸡蛋里挑骨头,这样他们就能给我多送点儿礼、送的更多点儿。到纳税人开的饭馆里吃饭从不掏钱,有时还经常往家叫几个菜。有权不使白不使,没权了谁还肯给我送呀!到大企业去检查,吃饱喝足还往家拿,直到拿不动为止。有时到商店买东西让纳税人结帐,他们乐意给我结帐,我的笔杆儿一动,他们会少纳税,多沾国家点儿光。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一天又一天,争呀斗的落了浑身病。

我一边听李洪志老师的讲法磁带,一边自责。从那以后,我的人生观彻底改变了。通过炼功,我无病一身轻。有一次中秋节前夕单位要检查发票,很多纳税人为了少纳税和在发票上做手脚,给我送来了购物卡,我都一一拒绝。有的纳税人请我吃饭,我说:“你一家五元钱能吃饱,但如果你请我吃饭,八十五元也吃不饱,饭馆饭太贵啦!”从此以后,我从不吃纳税人的饭。有一次一个纳税人的发票出了问题,晚上到我家送礼,我说什么也不收,他怎么也不走,我指着我家会客室墙上挂的“德”字说:“我炼法轮功讲真善忍,你看我家墙上写的‘德’字,人要重德呀!我收了你的礼,会失去德。只要不违反国家政策,我会在政策范围之内照顾你。”他笑着把礼品拿走了。后来他对我说,他有个本家叔叔也炼法轮功,知道你们是好人。有的纳税人想和我套近乎,问我手机号和家中的电话,我说:“要打就打办公室电话。”

同事们都有好几套房子和高级小轿车,我不眼红,我就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有一次过年,一个纳税人想给我送礼,问我家住哪儿,我不告诉他,他说:“咱们是亲戚,你婆家姑姑二闺女的女婿的二爷爷(二爷爷从小随母改嫁)的孙子叫我叫姑父。这不是亲戚嘛!”我笑了,我知道他是看重了我手中的权力,和我手中的“权”是亲戚。这个权可不是私人的。尽管中共政府一个劲儿的迫害法轮功,一个劲儿的腐败,利用手中的权力去坑国家,损公肥私,可我还要为国家着想,“臣若不私而国不腐”(《精進要旨》〈修内而安外〉),李洪志老师的话响在我耳边。

以前有个同事掌管着大家的福利钱,但他总是用这些钱来报销自己的支出,大家都很有意见。而我每天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下班,打扫卫生兢兢业业,不计工作多少,也不占别人一分便宜,他们就把钱让我保管,我把钱的数额一星期一公布,就是剩一毛钱也让大家心里明白,他们笑着说:“我们信任你,一年不公布对你也不怀疑。”上级单位来检查,我的工作岗位每年都是第一名,局长在大会上多次表扬我:“我们单位如果都象某某某一样,单位早就搞好了。”

我自从炼了法轮功,就再也不从纳税户手中捞油水了,被称为“清水衙门”。真是“前后两重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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