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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车看书,长春刘芳遭绑架、刑讯、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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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吉林省长春市德大支行的员工刘芳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在列车上因为阅读《转法轮》被警察绑架,遭非法逼供,二零零五年七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备受折磨。刘芳在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五月刘芳再次被绑架,在长春女子劳教所遭受过电击和毒打。

一、无端被绑架

我叫刘芳,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乘坐1471次列车回家,为不浪费闲暇时间,我在座位上静静的看《转法轮》一书。突然有一乘警来到我身边,不容分说把书抢走(我不知他怎么发现的),强行将我带入乘务室。我向乘警说:“我只是在做好人,炼功强健身体。”可是乘警象僵尸一样不理睬我。过一阵子我被送到公安局。在公安局警察将我随身带的手挎包扣下,内装刚开的工资二千多元,外加平时零用钱,还有钥匙等。随后三名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十多本大法书,两台惠普打印机、半袋碳粉、三个墨盒、法轮功师父法像等。无任何手续,这就是江氏集团目无国法,无理伤害合法公民的犯罪行为。修炼法轮功无罪,因为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法律没有任何一条写着修炼法轮功有罪。

二、刑讯逼供

这天警察绑架了我,非法抄了我的家,随后,警察用衣服蒙住我的头,将我带入一处密室,后来知道是德惠市宾馆后楼,这个房间是德惠市公安局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处黑窝。

当场有五、六个警察一起迫害我。他们把我的双手铐在背后,多次猛力的往起提手铐,手铐高高拽起,双臂后抻,使头与膝盖平行,脚尖沾地,并狠踢着我双脚并拢,这样就使手铐勒的手腕刺骨的疼,双臂后抻,脚抬起,让你筋骨断裂,使全身心的骨肉钻心的疼。这种刑罚连续几天后(他们也感到累了),他们又把我拉坐到宽宽的椅子上,把我瘦小的身子拉开两臂硬铐在大椅子上,然后用力往下拉手铐,还幸灾乐祸的问我疼不疼?我反问道:“你说呢?”他冲过来就打我的嘴巴子,他们边动着刑,边满嘴污言秽语,并扬言将我从楼上扔下去,并说摔死算自杀。对于他们的非法审讯,我咬紧牙在,一直没吭声,他们恼羞成怒,一警察用右手背狠狠打我的左脸,打的火辣辣的疼。(用刑过后我发现左脸处有一月牙形伤痕,是那个警察用戴戒指的手打我的脸留下的)。迫害长达十多个小时,他们没有问出什么,要将我送往拘留所,在下楼时我大喊,警察把我的胳膊掐成了紫黑色。十四天后我被劫持,送往吉林省女子劳教养所(亦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进一步迫害。

三、在黑窝里的苦难日子

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我被非法送往吉林省女子教养所单独关押,非人的刑罚我是挺过去了,可是在这里竟遇到了出乎意料的事,使我茫然不知所措,万万没想到的来转化我的竟然是昔日的同修,林立明、一名姓郭的和一名姓王的昔日同修,在她们的歪理邪说下,我没被酷刑所折服,而被她们的邪悟而迷惑,我相信了她们说的: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早点出去,该干啥干啥;也被她们的情所带动,为了我七十岁的老父无人照顾而动了人心,为早日离开这个人间地狱我动摇了意志,在她们紧锣密鼓的攻势下我写了五书,给自己留下了无尽的遗憾与悔恨。这完全证明了共产邪党的精神迫害绝不亚于肉体迫害。

我在那段日子里虽生犹死,无形的精神压力像大山一样压的我透不过气来,有半个月的时间,有一天我终于挣断了精神枷锁,我找到了张管教,要回五书,我告诉她,那是别人的认识,不是我的认识。回到监室将其撕毁,用水冲走了,那一刻我轻松了许多,就在我撕毁五书几天后,有一天,五六个警察把我拉到管教室,强行将我按趴在桌子上,手被拧到背后,他们按着我强行在别人替写的“五书”上签字,按手印,按指纹。她们边迫害我边说:“让你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这是为你好,帮你做好人。”从此他们把我单独关押,在小小的监室里限定:不许我到门口之内一米处,在窗户的一米处也不准我靠近。

那段日子里我心里痛苦极了,我自责不该走这一段不该走的弯路,谴责自己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恨自己不争气,对不起师父。思想越是低沉,越有阴影笼罩,三十几岁的人,头发几乎全白了。那段日子里出现很多不正确状态,有一次,我有机会来到窗口,望着窗外那片自由的空间,想自己因修炼做好人而在黑窝被迫害,不知以后如何,又怎样度过,想着这里没有自由,没有人权……想着想着,突然有种悲愤感袭来,我烦闷,我心慌,我要大喊大叫,我想要无目的的冲向哪里,感到有一种暴发的要疯了的感觉,我的精神要崩溃了无法抵制,并感到愈来愈强烈。我突然警觉了,我求着师父努力克制着自己,告诫自己不能疯,不能给大法抹黑,如果疯了那是中了邪恶的圈套,达到邪党要从精神上搞垮的目的,她们还会以此来破坏大法,以此做文章,进一步攻击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毒害更多无辜众生,决不能让邪恶得逞。我不断的告诫自己,不断的求着师父救我,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只是感觉好漫长,渐渐的那种要疯的感觉慢慢消失了,我思想清醒了许多,开始背我能记住的法,现在想来,如果没有师父救我,结果是可怕至极,我无法表达我对师父的感恩。

四、以搜查为手段,亵渎人的尊严

为在精神上牢牢控制法轮功学员,防止邪洗脑失败,恶警们不仅在行动上严加看管,还要从思想上造势,从精神层面上强压法轮功学员,在监狱经常进行不定期大搜查,搞突然袭击,恶警来到监室或车间,如强盗一般把满层的东西翻个底朝上,什么铺上的板缝,被褥,鞋袜,各细微处都不放过,尤其在搜身时,从头到脚,内衣,内裤都不放过,甚至让你在众人面前脱光衣服,恶警不顾及别人的人格与尊严,一旦发现认为敏感的东西,定会作为给你加期的理由或迫害的重点,人权,法律在恶警那里是一纸空文,一钱不值。

五、强制超期超时奴役

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在押人员的劳动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睡眠时间不低于八小时间,按工作数量、质量每月应发相应工资。而在德惠女子劳教所这个条例确成了一纸空文,不但不按条例执行,管教们还变本加厉,强迫我们超时间奴役,经常加班长达十五、六个小时,就连上厕所都要限制次数,限制时间,一次只给两、三分钟时间,便不出都按时间办,否则就要惩罚,干活时不管体力强弱,年岁大小,就是强迫你多干,完不成任务,不准回寝,吃饭,睡觉,还要受到打骂。长时间的奴役体力消耗,精神摧残,总是这样日复一日的恶性循环着,我在这个人间地狱整整熬了一年半时间,又被非法超期关押二天后,在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终于回到家中。

六、设陷阱再次非法关押

我是长春市德大支行的员工,在职期间因我修炼不计个人名利,休息日上班我从来不报加班费,只是兢兢业业,一味做好人,所以曾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可是在我劳教期间,因单位合并,又因我被非法关押,单位领导不按《劳动法》办事,只凭单位一方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我回来后依法多次找领导解决工作问题,他们只是口头搪塞,不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我又多次写信申诉,他们无奈答应说与省行联系,有了一定通知我,还说如不满意可以起诉,我信以为真。

在我在家等消息时,突然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由德惠市新惠派出所所长龙太平带领十多人(未着装)在无任何理由,无任何借口,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闯入我家,再次绑架了我。(我估计是我单位或其他的什么人与公安局勾结设下的陷阱)这次抢走了师父的法像,大法书,MP4,手机,DVD放像机等,并在我家非法录了像,我刚刚逃出了虎口,又落入了陷阱,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加期七十六天。

七、再次非法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我再次非法被送往长春女子劳教所进行迫害。

这次因我不戴名牌,不参加奴役劳动,不喊报告,我遭受了无端的限制与非人的酷刑。首先他们剥夺我见家人的权利,不许在里面订货,不许洗澡,洗头,罚站,坐板凳,在五大队如果有一个人没干完活我就得罚站陪着。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因我不戴名牌,他们摁着我 我衣服的前胸,后背都写上我的名字,我洗下去,他们就写,有一次张丽红、王丽梅两人分别架着我两臂,宋丽梅撩起我的衣服往我背上写,写不上,还说我发正念,打我;坐板凳,我直着腰,闭着眼,张丽红一进车间看到,以为我在发正念,就一脚将我踹在地上。大队长王丽梅经常和一伙人把我叫到管教室,侮辱我一番,搞人身攻击,多次用电棍电我的嘴,手,肩,颈,胸,心脏,腹部,背部,还把《大圆满法》侮辱性的贴在我的脸上,说些不中听的话,又用书使劲打我的头,歇斯底里发泄够了,骂一声滚回去。再不就是让你在车间的走廊里罚站。

我每次被电后都象瘫了一样,浑身无力,严重时前胸后背抻着疼,心脏象要掉出来一样,我不能左侧卧睡,因为那样心脏象掉下来一样坠着疼。躺下,起来都得用手用力扶着,慢慢的起卧。翻身时用胳膊支着床,被电过的皮肤肿胀,充血完全紫黑色。尽管如此,我坚持着,我鼓励自己,决不象头一次那样,决不离开大法。

八、做好事反遭毒打

零九年夏日周一的一天中午,是五大队接见日,有人家里给拿来了吃的,其中有黄瓜,她求我给拌点黄瓜咸菜吃,(黑窝里咸菜可称其为美味佳肴)正当我拌咸菜的时候,狱中负责生产的大队长苏桂英撞见,本来她就是来车间窥视有无人员偷懒的,见我拌菜,便气呼呼的一把抢走了我手中的菜碗,嘴里还嘀咕着。不过五分钟有人传话叫我去管教室,一声传话人们都捏一把汗,我安慰大家说没事,去了管教室。一进屋,小队管教张丽红上来就是一个耳光子,嘴里谩骂着我,他们问我给谁拌的。王大队长厉声的骂到:你还有闲功夫给人拌咸菜,管好你自己得了,你可真有闲情。越骂越来气,抓起装黄瓜咸菜的小红桶猛的扣在我头上,黄瓜汁顺着我的头流到脖子,淌进了我的衣服里,她又举起电棍在我的头上砸碎了装黄瓜的桶,她就用电棍电我的脖颈,我支撑不住,几乎倒下去,电流贯穿全身我说不出那是什么滋味,真的没有语言形容,其他的人没有任何良知,有的漠然处之,有的幸灾乐祸,我真的不懂,在这做好事反遭毒打,好人怎么这么难当。

这就是共产邪党制造的环境,在这里他们无端的践踏蹂躏一个只想做好人的善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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