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经桂香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经桂香,女,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八年含冤逝世,年仅四十八岁。

孩子九岁那年,经桂香的丈夫就去世了,丈夫生前与妻子关系融洽,丈夫去世后,经桂香极度悲痛,每天以泪洗面,走不出丈夫离世的阴影。经常拿出丈夫的照片和遗物看,诉说丈夫生前种种好处。

九九年四月份,本市有一个法轮功学员送给她一本《转法轮》,说这本书能解开人所有的心锁,你只要看书就能走出困境。经桂香接过书,看了李洪志大师的照片说:“这个老师我认识,在梦中见过。”也许是缘份吧,不长时间,她就从抑郁的心境走了出来。以后性格也变的开朗起来,人也精神了,就象换一个人一样,每天活的幸福快乐,身体也好了,在公司里更是积极肯干,各方面做的都非常出色。

一、 多次受到入室骚扰、绑架、勒索现钱

九九年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经桂香经常受到来自中共邪党的派出所、街道等各种邪恶组织的入室骚扰、绑架等迫害。

经桂香
经桂香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经桂香踏上证实大法之路,和四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城楼上,被邪党的便衣警察绑架。在前门派出所关了大半天,到了晚上通辽市驻京办来人,又把经桂香等人劫持到驻京办的住地,又关了三天,三天后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派出所乌力吉、王立国、矿区公安处杨喜文等人,在办完交接手续时,乌力吉等人要出去吃饭,说把这几个人都铐在暖气管子上,不给她们饭吃。办事处富雪恒没有这么干。再次劫持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非法审问到半夜一点多。女恶警赵凤云开始搜身,一共搜了三次,抢走了随身佩戴的法轮章,还有几百元现金,连夜送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又勒索了一千五百元所谓的抵押金,一年后才返回。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十多天,邪党公安又勒索其钱财八百元才放人。从看守所出来后,经桂香又被非法洗脑二次。最后一次是沙尔呼热镇派出所所长乌力吉以押金为名,勒索其现金二千元。

二、邪党胁迫公司,二次开除经桂香

二零零八年,原光达公司以减员为由,将其开除;经桂香为了生计,在亿诚公司又找到一份三年合同工作,未满三年,又被开除。

一九八九年,经桂香在原公司光达公司工作了十几年。光达隶属于兴达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业务是修理机动车辆,经桂香是原公司的一个油漆工,改制后,当过验收员,做过饭,工作一直是兢兢业业、与工友关系也非常好。工友们都喜欢和她接触,听她说话。

因为经桂香炼功受益后,就经常跟工友们讲大法好,给他们护身符,原公司在610国保大队的威逼下,公司经理陈志伟不堪重压,害怕耽误自己的前程,就强行将工作一向突出的经桂香开除,陈志伟为人刻薄寡恩,心胸狭窄,不久就得癌症而死,临死前还用工人的福利费给自己报销医药费。

由于经桂香孤儿寡母,生活没有来源,又继续找工作,在亿诚公司当验收员,记车数,工作繁忙,劳动量大,也非常辛苦。公司领导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加劳动量与劳动时间,却不加人员,下班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经桂香为了这份工作,几乎耗去了全部的时间与心血。

公司条件恶劣,连厕所都没有,大家都在附近一个二十多米深的土坑旁大小便。有一天晚上,经桂香上厕所,不小心滑進深坑里,很长时间才自己爬上来,又继续坚持到天亮,天亮后身体实在坚持不住了,法轮功学员经桂香为了不给公司找麻烦,自己找了一辆车,回家了。

回到家里,亲属帮忙把给她送到医院,经CT片显示,四根肋骨折断。由于拿不出钱来医治,医生只是简单的给她進行了止血包扎,只花了五十元。回家后休养,公司来人看她只给她五百元钱,说你在家养着吧,工资一分不会少的。在家期间,她继续炼功,两天后,身体很多症状竟然奇迹般的消失了。在家又炼功二十多天,没有打针吃药,到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四根肋骨全部愈合。可见大法的神奇。一个多月后,身体恢复正常,又继续上班,公司会计又把那五百元钱扣了回去。由此可见邪党的党文化,普遍漠视生命,毫无人性。

伤筋动骨一百天,经桂香在家仅仅休息了一个月,就坚持上班。非但没有由此感动有关领导,上了两个多月,合同没有到期,就被原公司急忙开除了。开除的理由是:修炼法轮功。其实公司领导动了私念,因为经桂香是工伤,按合同是要全额赔偿的。经桂香是大法修炼者,一切为了别人着想,根本没有想让公司赔偿的想法,前后只发生了五十元医药费,也是自己的钱,她没有朝公司要一分钱,可是公司领导在邪党文化的毒害下,以阴暗的心理,害怕当事人日后会索取高额赔偿,用邪党整人的手段,以当事人修炼法轮功为借口,提前解除了合同。唯利是图,人心冷漠,这一切的灾难与后果,都是邪党造成的。

经桂香彻底失业了,回到家里生活一点着落没有,千头万绪,她的儿子纪鹏勃到街道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费”,邪党街道主任左宪玲,以经桂香修炼法轮功为由不给办理,说是邪党的中央有文件。

经桂香抑郁而终,年仅四十八岁。

迫害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派出所:乌力吉、王立国。
霍林郭勒市矿区公安处:杨喜文等。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警察:赵凤云。
霍林郭勒市兴达公司下属光达公司公司经理:陈志伟。
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邪党街道主任:左宪玲。
霍林郭勒市兴达公司下属光达公司。
霍林郭勒市亿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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