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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湖北省“法西斯集中营”

更新: 2016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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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

前言
一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罪恶本质
(一)罪恶本质:“法西斯集中营”
(二)邪恶特征之一:思想控制邪教化
(三)邪恶特征之二:组织管理黑帮化
(四)邪恶特征之三:运作方式流氓化
二、“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黑恶发展史
(一)“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黑恶手段的形成
(二)“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黑恶手段的总表演
三、“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注入中共九大邪恶基因
(一)邪恶基因之一:邪
(二)邪恶基因之二:骗
(三)邪恶基因之三:煽
(四)邪恶基因之四:斗
(五)邪恶基因之五:抢
(六)邪恶基因之六:痞
(七)邪恶基因之七:间
(八)邪恶基因之八:控
(九)邪恶基因之九:灭
四、“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凶恶工具
(一)张幸福、张修明之辈的罪行
(二)龚健、邓群、江黎丽之流的罪行
(三)被列入了“追查国际”名单的恶徒们


前言

在湖北武昌洪山区三环线南湖大道间,有一处风景优美的湖泊,名叫野芷湖,清明时节,武汉市民常常前往领略野芷湖的美景:一望无垠的波光和绿荫掩映的岸柳,还有“旭日衔青嶂,晴云洗绿潭”的诗意。 二零零九年通车的野芷湖大桥,也被赞誉为武汉首座呈弧状跨越湖泊的景观桥梁。

今天,武汉市民驱车到野芷湖附近的马湖村,可以看到马湖村特2号有处名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建筑。然而,占据这个风景如画的野芷湖畔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却跟教育没有半点关系,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法西斯集中营”。

连那些参与所谓辅导学习的“帮教”,那些被强制征调去的医生,那些被临时招聘而去的厨师,那些被稀里糊涂诱骗而去的专职陪护的“陪教”,他们在私下里也不约而同的认为:把“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说成“法西斯集中营”,虽然有违中共大忌,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在这个法教所,所谓的“学员”不是自己要求来的,也不是单位送他们来的,而全都是被绑架来的,因为他们是法轮功学员。

在这个法教所,所谓的“教师”并不是学法律专业毕业的,他们是由一批不懂法律、学历低、素质低的监狱警察和社会闲杂人员构成的,他们常常是满嘴“他妈的”、“打死你”。

在这个法教所,所谓的教室就是上了锁的小黑屋,法轮功学员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所谓“教材”的内容都是国际上被视为谎言和诬蔑,中心就是攻击人们的正常信仰,法轮功学员被白天黑夜的灌输这些谎言、洗脑。

在这个法教所,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在吃饭前必须喊:“报告,我要吃共产党的饭”,否则不能吃饭;在上厕所前,必须喊:“报告,我要上共产党的厕所”,否则不能上厕所。

在这个法教所,所谓“领导”唆使和怂恿所谓“工作人员”对拒绝接受洗脑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法西斯式的酷刑,如:逼迫靠墙站立十五个昼夜,拿塑料管子捅喉咙里反复抽插,用电棍“劈啪”作响的电击法轮功学员,还有人证实,这个法教所在法轮功学员的饭里下毒药,还强行给法轮功学员注射催人昏迷的毒液……

就是这样一个法教所,被绑架进来的法轮功学员还必须缴纳费用,数额从数千元至数万元。

在这个法教所,自二零零二年以来,不断的传出死讯:有的在法教所被迫害致死,有的是回家后在短期内死亡。而在法教所头目和头目的头目们心目中,那些害命的凶手都是“法制教育能手”。

以上是我们调查的一部份,这个调查的基础是大量的查阅第一手揭发材料,零距离的采访一些亲历者,这些材料的撰写者和访谈的对象,全是这十年间,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里出来的学员或职员。

这些调查结果,似乎在发出声声控诉,控诉在过去的十年里,“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一直背着人民在从事着何等邪恶的勾当,每一个人,只要明白了法教所的真相,都会倍感不可思议: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竟然隐藏着这样一个“法西斯集中营”。

'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一、“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罪恶本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是法轮大法弘传世界二十周年庆祝日,世界各地不同族裔的大法弟子,纷纷走向街头,以各种各样的庆祝活动来拜谢师恩,歌颂大法,各国不同派别的政府要员、社会名流纷纷对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的世界性贡献进行褒奖与表彰。

从中共悍然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的一九九九年算起,至今已经十三年了,法轮大法弘传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法轮大法揭示宇宙特性“真、善、忍”,学炼者普遍身强体健、心性道德提升,全世界超过一亿人身心受益。 法轮大法弘传全世界的态势,与中共对法轮功倾力的迫害,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中共为了消灭法轮功,设立了遍布全国的“法西斯集中营”,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圈禁在集中营内,加以肉体上与精神上的虐杀。其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够得上是中共集中营的急先锋,其多次受到中共政法委的首肯。揭秘湖北省“法西斯集中营”,就是要将“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罪恶本质加以透视,将它的黑恶发展史加以揭露,将它的邪恶基因加以剖析,将它的凶恶工具加以曝光。总之,是将“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真实面目展示在世人面前。

(一)罪恶本质:“法西斯集中营”

家住武汉市常青花园的张甦,是一名四十五岁的网球教练,他现在已被武汉政法委及“六一零”机构诬判六年有期徒刑。在开庭之前,张甦向自己的律师揭露他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经历: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上午八时左右,我在家附近的火车票代售点,突然来了七、八个穿便衣的人,其中蔡恒用小罐向我脸部喷射液体,当时我眼睛剧痛、麻木、呼吸困难,突感眩晕、顿时处于窒息状态(几天后脸皮脱落一层)。有几个人上来反拧我双臂,踢我腿部将我打倒在地,反铐我双手,我脸部挨地擦伤,其中就有个叫张宁(音)的人。期间无人说自己的身份,没有出示警察证,没有说明抓捕我的理由。

当天十一点多,他们又将我劫持到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一个名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地方,给我一个监视居住决定书,监居地点为洪山区马湖村,但没有监视居住截止时间、没有我涉嫌罪名、没有办案人员签名、没有公安局长签章。当时测我血压为110/190.

七日上午八时左右,刘成等三人带我去二楼上课,由丁星樵、肖杨荣二人对我做思想工作,让我放弃对法轮功信仰,我不同意,他们就对我吼叫。因身体不舒服,第二天叫我上去听课,我不去,龚剑等三人,就打我头、背,龚剑掐我脖子,扇我嘴巴,强制要我上课,刘成在场拿电棍威胁。晚上九点才下来。以后就天天如此。每天量血压,低时110/210、高则120/230,这样持续了二个月左右。

从第三个月左右开始,就感觉吃的饭菜有问题,每次吃过后就闹肚子,心慌、胸闷,这种情况持续三个月,曾二次晕倒过。我多次要求看病,蔡恒、张宁在中秋节后的第二日带我去武汉市铁路医院看,血压是120/200,诊断是心肌受损(心电图)、胆结石、脂肪肝,并疑似冠心病,医院要求住院观察治疗,我也要求,他们不同意。

回来后他们还要我“上课”洗脑。期间,江黎丽恐吓我:公检法是一家,都归政法委管,打死你就象拍死一个苍蝇,明天拉出去枪毙也没有人知道,割下你的器官说你自杀,谁知道?

张甦的悲惨遭遇,有着诸项鲜明的特点,反映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并非什么学习法律的场所,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集中营。集中营的定义是这样的:集中营是类似监狱的一种大型拘留中心,用于统一关押或隔离持不同政见者、敌侨、以及属于某一特定种族、宗教或政治信仰团体的成员于一个有限的空间内。它与监狱最大的区别在于,集中营中关押的人由于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往往不经过法律判决即遭拘留,而且没有确定的拘留期限。

和所有被非法关押在这个集中营中法轮功学员一样,张甦承受的除了是一个一般意义的集中营之外,他还经历了如下暴行:被野蛮绑架,被暴力殴打,饭里被下毒药,重病得不到治疗,被危险活摘器官等等。这一切,又使得这个集中营深具法西斯色彩,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西斯集中营”。

本质为“法西斯集中营”,由湖北省政法委及“六一零”机构(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操控着,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以来,一两千名法轮功学员曾在此遭受迫害,在此受到践踏和折磨,如隔离、监控、蒙骗、逼迫、侮辱、恐吓、毒打等等。在这个过程中,这个罪恶的“法西斯集中营”表现出三大邪恶特征,即:思想控制邪教化,组织管理黑帮化,工作方式流氓化。

(二)邪恶特征之一:思想控制邪教化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对外是保密机构,这里拒绝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探视,对外否认关押的存在。它的核心职能是对法轮功学员的思想进行“转化”,从而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说白了它就是一个洗脑班。

洗脑班办班过程从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未经登记注册,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公开党政文件确认其性质、地位,拥有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而拘禁任何人的权利。

洗脑班为自己的生存援引的唯一条例是“监视居住”——一项在家庭居住地执行的刑事处罚。但这一刑罚的实施从未经过司法立案和审判,绝大多数被劫持者没有收到法院的裁定;个别人曾接收到过一种裁定书,但书面上既无罪名,也无犯罪事实。

洗脑班的警察权力超出正常执法者权限——劫持、关、放、“延期”,都不提供法律根据和文书、没有时间限制;被监禁者被剥夺各种人身自由——交谈、饮食、睡眠和上厕所,这些人与生俱有的权利被监控、被剥夺;同样,洗脑班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殴打、灌食和电击的非法行为,免受行政与刑事诉讼。相比劳教所、看守所的非法监禁,“法教所”是一种完全隐蔽的黑监狱。

不曾存在的“罪行”、不曾立案的案件、没有罪名的刑罚、非法形式的监禁、没有公开授权的执法、没有顾忌的迫害……这些非法拘禁机构却遍布全国每一个区县、每一个街道,有中共组织的地方都有“六一零”,有“六一零”的地方都可以举办实施精神控制的“洗脑班”。

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参与迫害的人员有四种人:干部、陪教、帮教和保安。干部一般来自“六一零”系统或监狱,陪教一般来自社会或监狱,有时也叫狱警,帮教是被挟持的原法轮功学员,他们在高压和谎言欺骗下成为被利用的“犹大”,保安则是从各警官学校招聘来的临时工。

这四种人挤在一起,制造出一种恐怖氛围——共产邪教的氛围。

在这里,十亩之地内的新建房舍俨然是一座监狱般的“教堂”,已经不能蒙骗世界的马列主义,成了“教堂”的教义。

在这里,每天都有各种大会小会,会议精神永远是排除一切思想异己,必须无条件忠于共产党,其实它诋毁一切神,却把中共自己标榜为永远正确的神,它逼迫人们拥护中共,如同对邪教头子的崇拜一般;宗教有圣歌,这里不时的从墙内传出歌颂中共的歌曲。学员常常被强制要求在吃饭前必须喊:“报告,我要吃共产党的饭”,否则不能吃饭;在上厕所前,必须喊:“报告,我要上共产党的厕所”,否则不能上厕所。

在这里,干部、保安、陪教、帮教先被谎言洗脑,精神被控制从而成为中共的“教士”,然后植物人一般的去给法轮功学员洗脑,妄图控制每一个学员的精神。

在这里,工作人员明里暗里都在鼓吹着暴力,公然声称“跟中共讲道理等于自取灭亡”,扬言“打死你就象拍死一个苍蝇,明天拉出去枪毙也没有人知道,割下你的器官就说你自杀”,正如邪教对信徒鼓吹暴力,崇尚血腥一样。

在这里,大肆聚敛着钱财,为期四十天的洗脑,吃住简单,遭遇悲惨,每位法轮功学员要被榨取六千元到数万元的所谓“学费”。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具有十分浓重的邪教色彩,是一个组织严密、运作成熟的邪教团伙,对中共实施顶礼膜拜,全力维护着中共的利益。

(三)邪恶特征之二:组织管理黑帮化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实质是个“法制破坏所”,它的组织管理手段无异于一个黑帮。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法制教育”是其中重要的环节。“法制教育”也叫“法制学习”,“法制学习班”简称“学习班”。它起源于“文革”,是“文革”中司法体系遭到全面破坏情况下广泛存在的非法黑监狱。其形式为以学习为名义的变相关押、刑讯逼供和精神洗脑。1979年,最高检察院将其取缔。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被重新启用。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在积极拨款扩建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的同时,地方和单位中共党委在单位内重又开办“洗脑班班”,实行非法关押。二零零一年,北京“六一零”开办北京法制培训中心,随后大陆各省、市、区“六一零”机构开始设立“法制教育”基地。

与“文革”一样,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法制教育”以破坏司法为前提。这也是中共专制的必然。对法律和合法性诉求的否定就是“法制学习”的开始。“法制教育”基地中的警察常向被非法拘押者申明:“不要跟我们讲法律!”在“学习班”中,法律课程被放在学习的最后。

中共“六一零”这场迫害至少在刑法范围内犯下如下罪行:1、非法拘禁罪、2、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3、故意伤害罪、4、故意杀人罪、5、非法侵夺私人财产。依照国际刑事相关法条,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规模迫害已犯下了种族灭绝罪与危害人类罪。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可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绑架全省各地的法轮功修炼者,其中包括遭冤狱刑满释放的法轮功学员,甚至是正在给病人做手术的医生职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修炼者在这个中共私设的监狱里,被监禁于钢条、铁网封闭的房间内,由几人轮班看管,从早上七点多到晚间十点或更晚被逼迫“转化”,即放弃信仰,绝对服从“党”。期间禁止炼功人出室半步,他们的手表也被没收,手机信号被屏蔽,夜间睡觉不许关灯,人身自由、通信权利均被剥夺。“法教所”拒绝家属探望,无理剥夺亲属探视权。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零零二年开班之始,就有着各种暴行不断传出,在此仅举几例: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堰市法轮功学员杨茂明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狱警长期不许他睡觉,二十四小时洗脑、围逼他放弃信仰。

二零零六年一月,“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把湖北浠水县居民李正文强行绑在椅子上,注射不明药物。随后李正文精神出现错乱,语言失常,哭啼不止。

二零零七年八月,麻城法轮功学员戴从礼被罚站三十五天,被管教龚建打落门牙,并遭开水烫、烟头烫等酷刑,致使记忆衰退、头发全白。

二零零九年九月,法轮功学员路有根目击了一个惨相:四个恶警为逼迫一名法轮功学员就范卸掉了学员的下巴,“只听得‘咔嚓’一响,被折磨的学员的下巴就被卸下了。整个下脸颊、嘴巴都耷拉下来了。恶警再强行灌食时,那位学员一点反应都没有了,就象死去了一样。”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武昌法轮功学员王晓鸣被劫持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期间遭到邓群和江黎丽合力殴打。江黎丽抓住王晓鸣的头发,邓群猛打。后来,邓群先把一张板凳的铁脚压在了王晓鸣的已经肿起的脚趾上,再将自己一百八十多斤的身子蹦起来,身子重重的落在凳子上,王晓鸣的脚背脚趾几乎断裂,站立不住,江黎丽又抓起王晓鸣的头发往她跟前拖……

(四)邪恶特征之三:运作方式流氓化

“我负责打得你验伤都验不出来。”在武昌法轮功学员王晓鸣被迫害的案例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邓群的这一句话,暴露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运作方式的流氓特点。跟着流氓中共走的这一伙人员,无论干部、狱警、保安,还是帮教,都在邪恶的同时伴随着流氓习性。

绑架时的流氓行径: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八日,湖北省浠水汪岗镇杨祠八一村九组的大法弟子张桂香,中午十二点半在家做饭时,汪岗派出所和浠水公安一科警察,化装成收购油菜籽的,闯进家中将其绑架。二零零九年九月五日,仙桃市“六一零”对法轮功学员童冬香说,她的丈夫明天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出班,她可以亲自去“法教所”接人。童冬香第二天跟着“六一零”徐君去省“法教所”接人,童冬香被准备好的恶徒绑架进了“法教所”。

“转化”时的流氓手段:二零零八年湖北公安县人雷永莲,被“法教所”被迫害期间,一天下午,狱警何伟拿出笔和纸要她写什么“决裂书”,她不写,何伟说他代雷永莲写。何伟写完拿给雷永莲看,何伟后来又找来印油把那个东西写好后就强行让我按手印,雷永莲又飞快的拿过来撕了。

面对劝善电话时的流氓说辞:一个国际真相对话打到帮教丁星樵手机上,丁星樵问:

“你是哪个啊?”
“我是大法弟子。”
“你在哪里?”
“我在美国。你是丁星樵吗?我想跟你讲几句话。……请不要迫害法轮功!”
“我们没有迫害法轮功,这里就有一个站着在。你要不要跟他说话?”
丁星樵装着把手机递给法轮功学员张思峰,张思峰去接的时候,丁星樵又把手机抽回来。
“其实大法弟子没有受到迫害。”(“法教所”诡称被打、被毒、被电、被迫害的不是法轮功弟子,是“法轮功学员”。)
“那你们把大法弟子抓到洗脑班,罚站、殴打、灌食……?!”
“我们没有啊,我们只是讲啊。”

吃饭如厕时的流氓要求: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法轮功学员陆松明被劫持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法教所”逼陆松明说“共产党好”,陆松明说“法轮大法好”而遭到毒打。“法教所”要陆松明说“报告,我要吃共产党的饭”,陆不说而持续了八天被禁吃饭。

没招时的流氓招数:“法教所”见段玉英不“转化”,江黎丽等就逼段玉英“抱书”。段玉英脚肿得好像穿着一双靴子,呈发亮的绛红色,却被迫抱着A4纸复印的两尺高的法轮功的“书”,从早站到晚。

家属探亲时的流氓托辞: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湖北省襄阳市邢光明、聂振兰之子邢磊遭绑架。樊城“六一零”人告知邢磊家属,邢磊被关押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但家属赶到武汉,“法教所”矢口否认:“根本没有邢磊这个人,这个学习班早就没办了,里面只有几个人员。”而樊城方面说,他们确确实实是把邢磊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了。

二、“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黑恶发展史

今天位于马湖村特二号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在二零零九年从武昌洪山区汤逊湖庙山特二号搬迁而来。二零零二年二月,湖北省“六一零”将洪山监狱的一所院子划作洗脑基地,用于“转化”从湖北省各地 绑架而来的法轮功学员。

第一批劫持名单见之于湖北省办公室二零零二年6号文件,签署人为湖北省委副秘书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黄兆林。当时名为“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二零零五年,湖北省司法厅违法操作,将洪山监狱用地划给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二零零九年上半年,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搬迁到现在的马湖村,更名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原址。二零零五年,为接受教育部门的检查,湖北省司法厅将这片用地划给武汉市警官职业学院。学院为扩建填湖。'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原址。二零零五年,为接受教育部门的检查,湖北省司法厅将这片用地划给武汉市警官职业学院。学院为扩建填湖。

'红框所标为现在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它北靠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西面为板桥村,南墙外是一处停尸房。'
红框所标为现在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它北靠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西面为板桥村,南墙外是一处停尸房。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与湖北女子劳教所相邻,与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的规模比,“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仅仅是个陪衬。然而十年中,它所非法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的人数却不下一千五百人次。这个数字不亚于一所劳教所或一所监狱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之和。湖北省各地“六一零”、国保大队、监狱及劳教所与之沆瀣一气。湖北省直属劳教所(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沙洋劳教所、邓林劳教所、省女子劳教所、未成年人劳教所)向这里输送迫害工具——警察和包夹人员。

尽管刑罚的“监视居住”与“劳动教养”毫无关系,但“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还是隶属于湖北省司法厅下的劳教管理局。司法警察则抽调自该局的沙洋劳教所、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而湖北省司法厅则受控于中共湖北省政法委和“六一零”。现在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俨然是湖北省劳教管理局一个劳教分所。

一直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输送黑色能量的各个劳教所,其黑恶的手段,绝不是从地下突然冒出来的,它是在国内国外的历次残酷的政治运动中不断积累而成的。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黑恶手段的形成

1.前苏联肃反期间——中共劳教所师承苏共古拉格

揭露苏共的《古拉格群岛》,在第一部的第十二章中,详细记录了三十一种刑讯的手段:1.夜审;2.用诚挚的语调进行劝诱;3.粗暴辱骂;4.心理对比的打击;5.预先凌辱,包括脱光女犯人的衣服让男看守看;6.任何足以使受审问的人心慌意乱的方法;7.恫吓;8.谎话;9.利用对亲人的感情;10.声法;11.呵痒;12.在被告的皮肤上掐灭烟卷;13.光法;14.别出心裁;15.监狱是从隔离室开始的,就是说从“匣子”或“立柜”开始的;16.在走廊里的凳子上坐六昼夜;17.因地制宜;18.罚跪;19.要不就罚站;20.每回连续三、四、五昼夜的罚站,通常不给水喝;21.“熬鹰”;22.接连三、四昼夜由侦查员轮流交替不断审讯;23.臭虫隔离室;24.禁闭室;25.锁在站龛;26.饥饿;27.不留痕迹的殴打,用橡皮棒打,用木棍子和砂袋打;28.夹钳手指甲;29.还有和平衣;30.还有折断脊椎骨;31.上勒口(“燕儿飞”)。

这些黑恶手段,本属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前苏联的事情,却在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关联的各个劳教所中,频繁上演着。其中,“燕儿飞”、“熬鹰”夹钳手指甲、灌食等酷刑的名称都完全相同。

逻辑的分析是,两个国家的同一种酷刑,如果在名称和操作上基本相同,则这两个国家在酷刑的使用方法上,必定具有传承的关系。历史的事实是,古拉格模式的劳改营在苏联,是在二十世纪一、二十年代开始萌芽,三十年代全面推广,到五十年代斯大林死亡后,数量才有所削减。而上个世纪二十到五十年代,正是苏共“帮扶”中共的时期,以迷信暴力闻名的共产党,对暴力镇压的手段——酷刑,在共产体制内部的传帮带中,自会定为必修的课目。那些前往前苏联学习的中共党徒,往中共的劳教所里带回来了多少残酷邪恶的刑讯方法啊。

由以上简单的分析,可见,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关联的各个劳教所的黑恶手段,最初发源于国际共产体制的长期锻炼。

2.反右运动和文革期间——建立摧残肉体与诛杀心灵的双轨制

中共的劳动教养正式建立是在一九五七年,是为了配合当时的“反右”运动。据统计,后来到“文革”期间,全国干校有一千多所,其中沙洋“五七干校”的规模和影响颇大。沙洋“五七干校”有一部份就设在沙洋劳教所。“五七”干校的老干部中,有文学巨匠、各界专家、外交大使、社会名流,但是该干校的老干部及其家属、子女,不管年龄差异、性别不同,都按连、排、班建制统一编队。老干部除了承受建房、种树、种粮食、种蔬菜、喂猪等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外,最大的任务就是搞学习、搞运动、搞思想改造。一般是晴天劳动,雨天运动,白天劳动,晚上批斗,还要“早请示,晚汇报”,“革命生产两不误”。通过这样的斗争和劳动,对这些老干部实行身心两方面的摧残。

3.八三年“严打”期间—— 确立牢头狱霸治监的恐怖管理模式

一九八三年,全国“严打”开始,中共为制造恐怖四处抓人杀人。多少无辜的生命被冤杀,冤判。仅沙洋十几个监狱或劳教所便囚禁了上十万“犯人”,由于“犯人”太多,警察根本管不过来,就由犯人们自己在里面打斗,谁最凶狠,谁就当牢头,警察也扶持他。因此在监狱中便形成了一种恐怖的相互斗狠的氛围。那些警察与牢头狱霸一天到晚琢磨着怎么“整人”,而沙洋劳教所则一天天积累着整人的经验。

4.迫害民运人士期间——积累强制洗脑的邪恶经验

一九八九年六四屠杀后,许多请愿的大学生被判刑关进监狱或劳教所,他们在劳教所里除了承担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之外,还被普遍实施各种形式的洗脑。这种洗脑是强制的,伴随着各种骇人听闻的酷刑。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黑恶手段的总表演

二零零零年六月以后,根据中共邪恶“六一零”的指示,为了便于集中统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全国所有劳教所都改变了以往分散关押的方式,湖北省就选中了全省规模最大、劳教警察最凶残、劳动条件最艰苦、地理环境最恶劣的沙洋劳教所。从此全省各地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都陆续的被转移到这里,集中关押在三大队(男队)和二大队(女队)。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劳教所又成立了“严管队”,专门针对长期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以加大“转化”力度。与此同时,由于全省各地被非法劳教的女法轮功学员人数太多,劳教所又新成立了一个女子大队——九大队,直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将部份劳教警察和全部女法轮功学员转移到新建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

沙洋劳教所除了秉承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恐怖灭绝政策之外,还将其自身半个多世纪以来积累的古今中外整人的邪恶经验和极端残忍手段,也全都运用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教育转化过程之中。因而与全国迫害法轮功最邪恶的辽宁马三家劳教所齐名,成为全国“教育转化”的一面邪恶旗帜,俗称“北有魔窟马三家,南有黑窝沙洋所”。

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直接关联的,还有一个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该所始建于一九九二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后,尤其是二零零一年搬迁到现址后,这里又成了关押鄂东南地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基地。该所总结出了一整套邪恶的整人理论和经验,即所谓的“五大矫治”手段、三大基地”建设和“五式”办所模式,这些全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幌子。

这些劳教所的黑恶能量,通过邪恶头目及其党羽的调动,被传染病一般的带到了“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现任所长周水庆,原沙洋劳教所政委。而二零零三年之前,“法教所”头目是沙洋劳教所政委张幸福。张幸福是周水庆的老上级。张幸福做政委时,周水庆为副职。张幸福迁到武汉,带来第一批沙洋劳教所狱警:田明、毕慧琼、龚健、刘琼、何伟、江黎丽……当时张幸福的公开职务是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所长。周水庆到武汉时,其得力干将张修明、彭刚也一同到 “法教所”。

因此“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在成立之初就变质为一个“法西斯集中营”,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遭受着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迫害:强制洗脑;流氓手段;背铐、毒打、吊刑、电刑;不让大小便;长时间不让睡觉;饭里面下毒、注射毒针;打落门牙;开水烫、烟头烫;惩罚性灌食;卸掉下巴;迫害致死……

三、“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注入中共九大邪恶基因

'二零一零年九月被刷标语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二零一零年九月被刷标语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通向武汉的高速公路,不断将湖北省各县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送来。其中包括各级劳教所、监狱解教或刑释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仅3-五月间从沙洋范家台监狱,就先后有周清、赵询、郑智洪、朱大华等法轮功学员在刑满之日被劫持到此……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每年办班六期,休息时间三天到十天不等。但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月、二零零九年八月等时段,这种惯例会被打破。“洗脑班”劫持人数达到三、四十人之多。二零零九年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出现滚动办班,随时绑架随时关押。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在迫害无辜中加持着自身的黑色能量,同时又在把这种黑色的能量向外输送。定期派人窜到省内各县市办洗脑班。如,二零零三年九月,“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和沙洋劳教所在鄂州市办班,二零一零年六月警察胡高伟、“帮教”杨慧珍、张凤琴、吴炎明、南敏先、南敏君、郭云在黄冈浠水办班,二零一零年七月警察龚健、邓群,“帮教”张海燕、张海凤、丁星樵、鲍爱芳、何德勇在安陆办班,二零一零年十月警察徐红梅、“帮教”冯艳芳、何德勇、蒋明明、彭汉泽在随州办班, 二零一一年九月刘春姣、杨慧珍、吴炎敏及南清秀等在黄石办班,九月张海燕、彭汉泽等在安陆办班……

为什么“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敢如此无法无天?为什么“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会如此泯灭人性?这是因为,正像《九评共产党》中的论述,中共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体内植入了其九大邪恶基因:“邪、骗、煽、斗、抢、痞、间、控、灭”。

邪恶基因之一:邪

法轮功学员陈国珍,武穴农业发展银行职工,曾经在一九九八年抗洪中无名捐款十几万元,在当时引起不小的震动,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突遭绑架,被送往湖北省洗脑班。

法轮功学员饶旭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应城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二零零二年三月饶旭明被绑架送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五年九月又被绑架送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何桂红,咸宁人,湖北省劳动模范。二零一零年七月被绑架送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为什么这样的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也会遭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暴力洗脑和迫害呢?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干部和犹大的“年终工作总结”中,不难看出个中原因。

二零一一年,有两份“年终总结” 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流入社会,总结人出自“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徐红梅和湖北孝感毛陈籍贯的“帮教”打手何德勇。徐红梅和何德勇都在总结中提到所谓“多措并举”。人们不禁要关注这个被“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干部和帮教们一致推崇的“多措并举”到底是什么?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武昌洪山妇女段玉英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且看这个洗脑班是如何对段玉英“多措并举”的?

——进所不久,“措施”就上来了,段玉英在二楼遭到干部龚健“掴耳光”。龚健   边打边说:“我叫龚健,手机给你也可以,是你要来见我,是你把我招来的。”
——某日,措施是,段玉英在墙角被罚站,想小解,被禁止,段玉英就解在了原地。干部刘成听说后,进屋打段玉英耳光,边打边说:“完了、完了,白搞”。
——三天之后的措施是,野蛮灌食。灌食先插鼻子后插口腔,插的时候似乎碰到了东西,就反复插。折腾了一、两个小时。管子插到段玉英的胃里,灌完,段玉英失声了,不能说话,吞水都会疼,全身不住的发抖,只有出气的份。即便如此,又多出一个措施来,干部让段玉英继续在墙角罚站,一直站至次日凌晨三点。
——某日,帮教丁星樵夫妇对段玉英洗脑,谈到《九评共产党》,一旁的干部刘成认为段玉英讲的不中意,就把段玉英的头发抓起来撞向桌子,用手打头,直打到自己打不动。段玉英被打得眼泪直流,小便失禁。
——某日,洗脑班变换了措施,让段玉英“抱书”。她被迫抱着A4纸复印的两尺高的“书”从早站到晚。
——某日,干部江黎丽见段玉英不肯就范,就采取了用电棍电段玉英的措施。
——又一日,干部江黎丽的措施又改变了,用打印的带塑料壳的《转法轮》打脸,用书角戳嘴,段玉英的脸、鼻子都被打变了形。

这就是所谓“多措并举”,“多种暴力并举”折磨一位妇女,每一位不幸落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被如此对待。

然而“多措并举”并非什么新鲜玩意,只不过是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对付阶级敌人或异己分子的暴力手段而已。暴力,是中共取得政权维持政权的最主要的手段,也是中共“与人斗其乐无穷”的阶级斗争邪说的具体表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以“多种暴力并举”为法宝,每个参与迫害的骨干在其骨髓里都充满了共产邪说,恶警邓群对一法轮功学员说:“法轮功在中国不合法,在国外是合法的,你去外国炼没人管,我们这里是法制教育所,我们不要你的良心,不要你的真心,就要你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做……判刑七、八年的,服完刑也得到我们这儿转化了,才能出去。”

邪恶基因之二:骗

在徐红梅和何德勇的总结中,还有很多脱胎于共产邪说的歪理和谎言,如,在整个洗脑过程中,一以贯之地倡导“人性至上”,旗帜鲜明地全盘批判“佛性、道性、神性”(何德勇);在教育转化的全过程中一以贯之地倡导“爱心观念”(徐红梅)。

这些经验总结,一个方面放映了无神论的“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的狂妄谬论,另外一个方面,从以上段玉英的遭遇和邓群的言论可以看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既没有所谓的“人性”,更不见所谓的“爱心”,而如徐红梅和何德勇之流,居然将之写进年终总结,并得以通过,足见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这个环境里,骗,也是这一伙人的生活方式。

绑架时的骗: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深夜十点多,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沆瀣一气的恶徒们(仙桃市国保大队光辉和肖爱云、龙华山派出所所长周亮、河湾社区治保伍志刚等人),将法轮功学员欧阳章国的家团团围住,谎称查户口。欧阳章国的妻子让他们第二天再来,不要吓着了小孩。他们见不开门,用钢筋剪子剪断防盗门,撬开木门冲进来。欧阳章国的妻子被绑架。二零零九年九月11日早,这一伙人又来到欧阳章国单位,谎称让欧阳章国去接妻子回家。欧阳章国转身要换掉工作服时,这些人却将欧阳拽入警车,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洗脑学习时的骗:“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楼房的二楼是学习室,学习的时候,播放的,宣讲的,全是中共用以构陷法轮功的内容,这些内容都被证实是虚假的谎言。而犹大们所宣扬的一套东西,也是以欺骗学员为其目的。

录制新闻节目时的骗:“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学员在证实大法,他们说的是一个简单的真相。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其欺骗性的宣传散布到了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特别是不知道真相的中国人会带着谎言所制造的仇恨看待法轮功,而成为中共流氓集团所需要的帮衬参与者,推波助澜。武穴法轮功学员廖元华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到残酷迫害,证据确凿,但是,当中共的重要喉舌“焦点访谈”来采访的时候,“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采用高压,迫使廖元华与该所配合,否认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存在酷刑迫害,欺骗了广大的世人。

面对海外劝善电话时的骗:帮教丁星樵接到了一个国际真相对话,劝他不要迫害法轮功,丁星樵日日参与迫害法轮功,但是却睁着眼睛说瞎话,道:“其实大法弟子没有受到迫害。”

面对家属时的骗: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湖北省襄阳市邢磊遭樊城区国保、“六一零”绑架。樊城“六一零”人告知邢磊家属邢磊被关押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但邢磊家属赶到武汉,该“洗脑班”矢口否认:“根本没有邢磊这个人,这个学习班早就没办了,里面只有几个工作人员。”

邪恶基因之三:煽

武穴农业发展银行陈国珍被劫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迫害。参与绑架的农发银行保卫科长周刚,被其母亲指责说:“这是多好的人呀,是佛法呀!你居然做这种事!”周刚自己也觉惭愧。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自然会得到人们的肯定,“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以及与之关联的暴力机构,为了使迫害得逞,经常用谎言、利益、虚假转化案例、强盗逻辑等手段,煽动民众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情绪。

用《承诺卡》煽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襄阳市邢磊遭樊城区“六一零”绑架。“六一零”说,邢磊炼法轮功,曾随父母到北京上访。而实际上,邢磊并未修炼法轮功,也未上访。邢磊是因不愿在《拒绝邪教承诺卡》上签字而遭绑架的。

用对世人降职或免职来煽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黄冈“六一零”对童金仙实施绑架,未遂,转而对童金仙所在学校的校长给予降级停职的处分,要求校长找到童金仙送省法制教育所后才恢复其职务与工资。给校长带来巨大的压力与痛苦。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麻城“六一零”欲绑架麻城市实验二小教师彭静和陈学开。校长戴大明出面保护员工,麻城“六一零”将校长戴大明、吴思权就地免职。并威胁将扣除全校教职员工年终奖金。

用下岗和离婚来煽动: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法轮功学员陆松明,被劫持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该所找到他的家属、亲戚去给他施压,扬言:如果再不签字转化,就让他们都下岗!又让陆松明的妻子写信,声称,不放弃修炼就离婚。

用强盗逻辑来煽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向家属及世人煽动道:在中共面前中国人个个必须自查与认罪。中共专制的“国情”就是迫害法轮功的理由。“洗脑班”的警察是在“救人”(实际上是害人),保护法轮功学员不被判刑、劳教(法轮功学员根本无罪);法轮功学员不仅扰乱了国法,还花费了国家大量资金(实际是中共不惜耗费巨资非法镇压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还“自私”的伤害着被牵连的亲人,背弃“人性”,没有“爱心”(实际是中共的反人类的不人道的迫害造成无数美满家庭的破坏)。

邪恶基因之四:斗

共产党的生存法宝就是残酷斗争,与天、地、人斗,其乐无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一个对善良的修炼群体进行残酷斗争的集中营。这种斗争的大毒蛇咬啮着法轮功学员肉体:

陶腊槐,麻城幼儿园教师,二零零七年三月曾被湖北省洗脑班关押迫害。那期洗脑班关押了三四十人。陶腊槐遭到恶警刘成关门殴打,刘成把陶腊槐拎起来,把她的头向墙上撞。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陶腊槐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第一天下午,陶腊槐走出拘禁室时,刘成从后面冲过来,掐住了陶腊槐的脖颈,越掐越紧,陶腊槐渐渐觉得只剩下一口气。将近窒息昏厥之时,陶腊槐感到刘成试着松开了一点劲,陶腊槐感觉气上来了一点。

张思峰,武汉华源电力工程责任有限公司职工,二零一零年九月6日,张思峰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期间遭受了“灌食”折磨,时间长达八天。女“护士”插管插到喉咙气管处不动,人将近窒息,然后上下抽动插管,直到插管带出血。 段玉英被灌食时,折腾了一、两个小时。管子插到段玉英的胃里,凉水泡发打碎的馍馍灌下去。灌完,段玉英失声了,不能说话,吞水都会疼,全身不住的发抖,只有出气的份。

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法轮功学员路有根目睹四恶警卸掉一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下巴进行强制灌食。当时被害人面如死灰,其惨状让人不敢侧目。无独有偶,二零零九年九月份,一位赤壁的婆婆,在洗脑班喊“法轮大法好”,江黎丽和彭刚用电棍电击,并将婆婆的下巴下掉了。

二零一零年,恶警邓群先把一张板凳的铁脚压在了王晓鸣的已经肿起的脚趾上,再将自己一百八十多斤的身子蹦起来,身子重重的落在凳子上,王晓鸣的脚背脚趾几乎断裂,站立不住。

戴从礼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被恶警用开水烫、烟头烫、拖把戳、点穴、用肘撞、掐脖子、拧皮肉、拳打脚踢。戴从礼在四十三天的“学习”中头发全白,记忆严重衰退,一颗门牙被打落,身体虚弱,全身伤痕累累。

朱建勋,武穴市农机公司军转干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朱建勋看过廖元华亲笔所写廖在沙洋范家台监狱受严重迫害的文章而受株连,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朱建勋多次重申廖元华在沙洋范家台监狱受迫害的真实性。湖北省“六一零”、省洗脑班和武穴市“六一零”因此谋划将朱建勋置于死地。看先是在朱建勋吃的饭食里拌入破坏大脑神经中枢的不明药物。开始是每隔十天半月一次,后来几乎三两天一次。一次,一看副所长孔德荣当众逼朱建勋含泪水喝下了大半碗拌有药物的汤面。一次窗外递进一盒精装酥糖,吃完酥糖后朱建勋出现中毒症状,头象箩筐那么大。

邪恶基因之五:抢

中共的一切都是抢来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及其同伙深得抢之“三昧”:抢人又抢钱。

抢人:自二零零二年以来,这里有千余人遭受过“法制教育”却没有一例是自愿的,都是“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同伙绑架而来,因此,诱骗、恐吓、株连和暴力情节在湖北各地普遍的、持续的上演了。被抢的人员覆盖整个湖北,其中不乏社会精英,更有在各个监狱和劳教所关押期限已满的学员。把学员弄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同伙打着执法的幌子践踏法律,翻墙入室、不顾民生,不讲廉耻,暴露出抢人的实质。如: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咸宁市通城县计生局外科主治医生汪信清,在上班抢救一位产妇时,遭恶警李英灿、杨雄等绑架。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早晨,安陆市普爱医院医生周大庆正准备为一位骨折病人做手术,刚脱下棉袄时,当地“六一零”、警察及普爱医院书记施发斌等,将周绑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九点左右,黄冈市宝塔小学教师熊秀莲正在上课,被校长叫出教室。出教室后,熊看见警车,还有区教育局主谋迫害法轮功的人,熊不想见他们,上厕所予以回避。邪恶之徒见熊秀莲没出来,派四个彪形男子冲进女厕所强行抓人,对熊死命地拖、拉、扯、拽,持续了很长时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熊拉出厕所,邪恶之徒身上全是粪便。

抢钱:在“经济上截断”的邪恶政策之下,“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对学员及其单位大肆抢钱。二零零七年一帮教回家后说:“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恶警大肆捞取外快,赚足了黑心钱打算去置地购房。

二零零二年二月,第一篇记载湖北省洗脑迫害文字《我在湖北省“法教中心”恶梦一般的经历》记录了作者在该“洗脑班”被逼交洗脑费6000元。“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勒索洗脑费用根据地区有不同档次。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主要有两档:3000元和6000元。但“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自二零零三年始就开始向一些单位勒索10000元。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洗脑班”每期三十天,以6000元计,平均每天勒索200元。而那时湖北省全日制单位的月工资标准低档地区为240元,高档地区为400元。该文作者一个月的被勒索的洗脑费是当时省工资标准高档的15倍,即15个月的工资总额。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湖北省监利法轮功学员胡军华在其单位朱河中学遭绑架,单位被迫缴纳20000元把胡军华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学制”已改为四十天。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湖北应城市法轮功学员熊继伟从范家台监狱囚禁四年释放后,被应城双环公司及当地“六一零”、新集派出所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单位被勒索了20000元洗脑费。

“洗脑班” 洗脑费的翻番大概就发生在二零零五年下半年。现在“洗脑班”的洗脑费每日达500元。而湖北省月工资标准在二零零五年调整后仅仅为280元到460元。如果遇到被关押者没有工作单位,而由当地“六一零”出资的情况,其洗脑费是3000.如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黄石法轮功学员吴春霞被武汉女子监狱监禁三年刑释后,被黄石市“六一零”劫持到“洗脑班”,她的洗脑费是3000元。

二零零七年湖北省全日制工资月标准调整为380元到580元,涨幅为35.7%和26%。但有案例显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洗脑费上涨了50%。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法轮功学员田细娥被绑架到湖北省法教中心,其单位洪山宾馆为此缴纳了30000元洗脑费,平均每天为750元。

鄂州市属于湖北工资标准二档线地区。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湖北鄂州市樊口钟厂退休女工王细香(六十多岁)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其洗脑费为10000元,日均250元。

二零零八年湖北省工资标准调整到450元到700元。有资料显示,当年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为期三十五天。

二零零八年五月,武汉市江夏区(湖北工资标准二档线地区)湖泗镇法轮功学员黄美玲(时龄六十八岁)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被勒索洗脑费30000元。二零零九年四月,武穴师范方天铭被送“洗脑班”,被勒索洗脑费30000元。

邪恶基因之六:痞

“痞”是中共的邪恶基因之一,“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作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为了动摇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痞”的登场就不可避免了。

绑架者之痞:二零零六年,浠水周海峰在轮胎厂居民区收契税,收到当地“六一零”人员郭剑利家。郭剑利指着周海峰说:“现在我没钱,暂时存在你那里”,遭拒。次年五月十六日,郭剑利等二十六人闯进地税局,欺骗地税局领导,将周海峰绑架,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迫害。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湖北省公安县职业中学护理班学生、十八岁的许露,接到班主任老师马琰电话,约谈“关于考试的事”,到学校后,许露方知是县“六一零”谢峰和国保大队副队长廖学圣在施展痞子的狡计,次日许露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恶警之痞:“洗脑班”中的恶警使用肉体暴力时会增添一些奇怪的语汇:“你(指被打的法轮功学员)邪悟的太深了!”“我帮你修炼!”“我给你德!”这些打人时说出的话,让人瞥见这些警察仿佛也在半心半意,或是癫狂的假设自己是在帮助法轮功学员成为“大法弟子”。否则他们难以承受善恶报应的理。实际上,这些被中共洗脑的无神论警察相信的是中共的权势,他们真正依托的也是权势之下的侥幸。

犹大帮教之痞:“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每日例会制定各种“心理战”方案,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利用一批被洗脑的帮教来实施“转化”。这些帮教,依照中共意图,时而围住法轮功学员,编造谎言、对法轮功讲法逐字逐句反向歪曲、篡改本意,时而不间断播放歪曲事实的谎言,时而聘请武汉高校所谓专家来此宣讲拥护中共的陈词滥调,时而设计安排几个受过洗脑的人物表演“回访剧”,哭诉感谢“洗脑班”的“春风化雨”。当这些招数不灵了,他们就开始嘲笑学员抵制迫害的正义行为、侮辱修炼人人格,撕下伪装以判重刑、劳教相威胁。

邪恶基因之七:间

中共的特务统治中,运用娴熟的另外一个手段就是“离间邪术”,利用异己打击异己。“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对此心领神会,从不放松他们的见不得人的离间的伎俩,他们在谎言和高压下使极少数学员妥协之后,便诱迫这批人对其昔日的功友干着出卖、跟踪、告密、拉拢和欺骗的勾当,置这批人于犹大、帮凶和狗腿子的可怜可悲之境。而“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抛给这批人的骨头不过是:每日30至35元的佣金。

离间术的黑恶土壤:“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主要帮教来自沙洋。彭春兰为沙洋劳改农场职工子弟学校教师,一级警督,因炼法轮功被劳教三年,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转化”后被抽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当“犹大”班长。季同力,原十堰二汽集团公司职工,因炼法轮功被劳教三年,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转化”后抽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当“犹大”。最早从沙洋来的犹大还有襄阳老河口刘海鸥、黄石杨慧珍、荆门市人纪芝华、岳雷、张鹏、李宝芝、王建钢、何青。做犹大八年的丁星樵似乎是个例外。他原为湖北省云梦县小学语文教师。二零零四年二月,丁在看守所绝食,被野蛮灌食,挂氧气抢救,三月,他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迫害中邪悟,成为“铁杆犹大”。

离间术下的牺牲品:虽然“帮教”有时被警察戏称为“老师”,但“老师们”从“洗脑班”领取的是武汉市最低工资:三十五元。但他们没有正常人的自由。有法轮功学员记录了他们的生活:“帮教和包夹每天只能轮流在院内围着跑步和散步。恶警分配不同的人管理他们的外出、请假及发工资。犹大工资到二零一零年还是每月一千多元。他们每月放假四天,报车船费。恶警对犹大有任务,必须按时完成。犹大活得一点人权也没有,不光是拿昧心钱,还必须看恶警的脸色行事,陪伴着恶警去苦、怒、哀、乐,失去了自我和良知,软硬兼施逼迫学员写东西。”许多犹大是在中共的迫害中无可奈何妥协后,被迫做犹大。有人告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说,在这里他的“心每天都在流血!”也有犹大回家后从新修炼,如潜江李贵平。有的想借口转到外地做“帮教”,以便走脱。

离间术的惯用把戏:“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将法轮功的书按照某种目的摘抄分编成册。犹大们用断章取义的方法,大讲他们的胡思乱想: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是原地不动、不参与、不“走出来”。犹大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而被关押的只是法轮功“学员”。犹大是来挽救这些学员,并传达“大法”的高层内涵。犹大丁星樵们十分乐意散布此种妖言。丁星樵式的洗脑不是他们的“发明”,而是源于沙洋劳教所,丁星樵们只是将其转述和补充而已。

离间术的非法性:法轮功学员所称的“犹大”在中共官方叫“帮教”。不过,所谓“帮教”,在法律上的解释是:对刑满释放和劳教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的引导、经济扶助、和出狱教育的人员。而刑释人员和解教人员,也受《宪法》和《刑法》三十一条的保护,“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的非法侵犯”。“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凭什么违法驱使这些“帮教”做着违法的勾当?二零一一年五月,武汉市张伟杰被“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劫持。张伟杰告诉犹大,他们破坏法轮大法的是因为受到迫害才造成的邪悟,他们被邪党、邪恶操控而做害人害己的事情,最终会被邪恶控制和利用完后销毁掉。这些话触及犹大的痛处,让犹大胆寒,不敢与他交谈。违法恶警们也被踩到了痛脚,恼羞成怒,对张伟杰施以疯狂的殴打。离间术的非法性昭然若揭。

邪恶基因之八:控

中共通过网络状的组织结构监视控制着每个中国人,又通过垄断宣传机器来实行全民洗脑,监视人民的思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及其同伙在控制法轮功学员的有形身体、经济和无形的思想上可谓登峰造极。

身体控制:二零一二年六月份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出来的学员证实道:里面一楼大概有二十个房间,现在全是满的,有的还被关在二楼。里面大部份都是湖北省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总共二十几个,也有几个武汉的,吃饭都是送到房间,据说写“保证”之前都不许到饭厅吃饭。上厕所,恶人都不让关门;晚上睡觉,陪教监视一举一动,晚上做梦说什么都被记录和汇报,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处在包围监视下。”有的坚定的学员在这种暗无天日的“斗室”中,要熬上半年以上。

经济控制:法轮功学员陈爱芳曾经与家人经营银杏枕加工厂,事业有成。后因为法轮功上访,被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八个月,被打成心脏病,险些丧命。二零零四年,陈爱芳夫妇来到孝昌县小悟乡从新开创事业,产品多次参加国际展销会,远销香港、新加坡等地。但企业却遭孝昌公安、国保多次抄家、监控、胁迫。政府多方迫害:大型外出展销会不通知,不给贷款、指使人员不租厂房、强逼搬走。工厂最后在二零一一年五月关闭。后,陈爱芳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遭受沉重迫害。

思想控制:法轮功学员一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大院之时,首先遭到的就是帮教胡言乱语的“围攻”,几天后如果还不“转化”,恶警就开始大打出手,然后就不让上厕所和吃饭,必须说“报告,我要上共产党的厕所”才让去上厕所,说“报告,我要吃共产党的饭”,才让吃饭。

这个期间开始罚站,要法轮功学员抱着很大一摞书(法轮功的书),如果抱不住,掉下来一本书,就会被电棍电。再不“转化”,就是喊报告,也不让上厕所,不让吃饭,饿几天后就开始恶意灌食,灌食并不是为了救助,是妄图通过摧残消化系统的器官来摧垮人的思想防线。期间,如果看到有人身体不舒服的现象,马上就强行给注射一大瓶黄色的不明药水,不让注射就打。一旦有人写了所谓“保证书”,恶警就一概说是假转化,然后是被要求观看中共自制的攻击信仰的录像,被安排上诽谤信仰的课,被要求不断的写“保证”和写“认识”,每天都要“上课”和写“认识”,最后出去前一定要“揭发”一个法轮功学员,还要有名有姓和查实后才行。过程中,每个人都被要求做“线人”。种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都是妄图瓦解并控制人的思想。

邪恶基因之九:灭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一贯采用高压手段,对拒绝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的残酷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达到灭绝人性的地步。

罔顾人命: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武汉法轮功学员张甦、张伟杰被关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第一天,张甦上二楼“学习”,犹大丁星樵和肖杨荣对张甦洗脑。第二天早上,张甦拒绝上楼。恶警龚健、刘成、彭刚及三个护卫队员入室殴打。彭刚威胁:“你不转化就坐牢十年以上。” 第二天,恶警把他强行绑架到四楼禁闭室进行迫害。禁闭室内设脚镣手铐,这个非法单位设立了非法的刑具。恶警江黎丽放话说,“共产党拍死你就象拍死苍蝇一样,明天拉出枪毙,说你是自杀,还摘你器官,说你自杀,谁知道?!”

一个共同的凶手:自二零零二年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资料人员王浩云被迫害致死以来,迄今已知,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传出有十一人的死亡与该所有直接关系,最新的一个名字是二零一二年五月一日离世的欧阳章国,他丢下的十四岁和十岁两个小孩,无依无靠。死亡者年龄最低二十四岁(仙桃王玉洁),最高七十多岁(监利县汴河镇陈华堂)。其中,郑玉玲,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三天死亡;王浩云,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约十日内死亡;王玉洁,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四个月死亡;杨先凤,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不足一年死亡;沈菊,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不足两年半死亡;欧阳章国,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两年半死亡。“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给学员们造成的身心巨创,是这些学员早早离世的根本原因,这些学员在离开“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之前,体内被埋下了死亡的种子。

无人性的处理死者遗体:二零零九年八日二十五日,遭非法劳教两年的五十七岁的赤壁市商业局职工郑玉玲,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旋又转押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郑被抓来之后,不配合,不接受洗脑,七八个警察、帮教和打手蜂拥而上,拽的拽,抬的抬,轮番对她进行灭绝人性的精神摧残和野蛮灌食,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长时间的罚站。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郑玉玲没有“转化”。九月二十五日,郑被送回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九月二十八日中午,郑玉玲被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及其同伙迫害致死。九月二十九日,郑玉玲的丈夫前来,看到遗体已被装在棺里,还化了装、穿好了衣服,但鼻子变了形、手上有许多针孔。九月三十日,郑玉玲的遗体在武汉某火葬场被火化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同伙随即将郑玉玲的骨灰葬在赤壁火葬场。过程中,完全不准郑玉玲的家属介入,不准郑的亲属在家里举行葬礼,并将家属订好的丧席强行退掉,更不准将郑玉玲的骨灰埋在农村老家。

四、“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凶恶工具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大门'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大门

据证实,“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教育科长毕慧琼,曾经不无得意的公开谈着她在乡下购买的地产,这种得意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很多警察脸上都曾浮起。

我们把时间往回推二、三十年,有一个人的脸上也曾浮起这种得意的表情,这个人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用“文革”时期的迫害狂们,来对比今天“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迫害狂们,既能照出今天的迫害狂们所谓公务行为的罪恶性质,也可以让这些现行的迫害狂们从刘传新之流的下场中,读出声声警钟。

张幸福、张修明之辈的罪行:

在文革期间刘传新追随中共当局,以执行公务的名义,肆意迫害,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吴晗和孙维世就是死在他的手下。他在北京市公安局大权独揽,谁敢说个“不”字,轻则受到批判,不予重用,重则下放、劳改,甚至被关进监牢。他还利用手中的职权,长期将北京市公安局某处级机关内的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干部拉在身边,经常陪伴他出入高级饭店和其它场合。

文革结束,一九七七年一月二十七日,经北京市委批准,刘传新被免去市公安局长的职务,接受审查。一贯神气十足的刘传新顿时象泄了气的皮球,现出了政治赌棍满盘皆输后的原形。他毫不隐晦地发出了伤感:“我这辈子什么样的场面都见过了,什么样的高级饭店都吃遍了……”

刘传新在接受审查期间,神经十分脆弱。一九七七年五月十八日,当他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第二天要召开“批判刘传新大会”的通知时,脸色苍白,一言不发。

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刘传新自杀了。

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的悲惨结局,全是由于他的“多行不义”。而“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领导层的代表张幸福、张修明之辈,他们如果要瞻望前程,刘传新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1、张幸福,今天已在迫害法轮功中爬到湖北省劳教管理局副局长的位子。然而他的罪行逃脱不了记录。一九九九年九月沙洋劳教所开始非法关押并在迫害中转化法轮功学员。一年后,二零零零年,沙洋劳教所政委张幸福让助手田明将劳教所的“转化”经验材料,编写整理成书,张幸福执笔作序。这本书奠定了张幸福的政治资本。二零零零年底,沙洋劳教所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做“成果”汇报。二零零一年四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湖北省荆门市的段某,被沙洋劳教所“感化”成功“转化”的故事。段某在节目中自称她因“修炼”法轮功,视丈夫张海良为“魔”,用菜刀砍杀睡觉中的丈夫,被丈夫躲过,而段某在沙洋劳教所女队被警察感化,云云。可是,事实真相是:沙洋劳教所政委张幸福以恢复段某在荆门市城建委工作,并把其夫调荆门市工作为条件,让段某诽谤法轮功。段某答应了此条件,为实现交易,段某还先在荆门市沿街表演,做公开“控诉”几十场,后向湖北省政府送歌功牌。这些表演,被中共广播电台和央视“焦点访谈”看中。张幸福在这前后的政治秀中赢得了大奖。湖北省“六一零”选中沙洋劳教所“转化”班子作为“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基干。张幸福迁到武汉,带来第一批沙洋狱警:田明、毕慧琼、龚健、刘琼、何伟、江黎丽……并将沙洋劳教所的病毒一般的迫害手段,带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2、张修明,五十多岁,皮肤微黑,秃顶,转业军人,曾在沙洋劳教所任迫害法轮功的重管队队长,因整人有一套方法,当湖北省法治教育所成立时,被任命为副所长。他早年在部队混了十几年,转业后来到沙洋劳教所。张修明在担任六大队大队长期间,组织劳教人员和当地群众械斗,致伤多人。二零零一年六月,张修明指使多人残酷电击、毒打天门市法轮功学员李炳华(此案因其残酷被联合国备案),被劳教所副政委周水庆赏识,成为严管大队大队长,开始了他的“严管队”队长生涯。严管队是特警、打手、包夹构成的狱中之狱。警察的口头禅是:“叫你们生不如死,打瘫了送医院,打死了拖出去埋。”包括张修明在内,司法警察多人有打人致残的罪行。

'张修明为沙洋劳教所制定了一套中共军队的整人做法,即“军训”:强迫在夏日曝晒的水泥地上吃饭;在蚊虫成堆的操场上看电视,任何不堪或疲惫状都会招致毒打;变速跑两小时或一上午;小便限时三十秒,大便限时三分钟;对拒绝体罚的法轮功学员,则施以电刑、铐刑、毒打、不让睡觉。二零零一年七月,周水庆安排张修明和两个特警到女队折磨法轮功学员,八月三日将十堰法轮功学员曾宪娥折磨致死。张修明二零零二年初,成为三大队大队长。二零零四年三月,张修明成为劳教所一分所所长。二零零六年,张修明调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张修明为沙洋劳教所制定了一套中共军队的整人做法,即“军训”:强迫在夏日曝晒的水泥地上吃饭;在蚊虫成堆的操场上看电视,任何不堪或疲惫状都会招致毒打;变速跑两小时或一上午;小便限时三十秒,大便限时三分钟;对拒绝体罚的法轮功学员,则施以电刑、铐刑、毒打、不让睡觉。二零零一年七月,周水庆安排张修明和两个特警到女队折磨法轮功学员,八月三日将十堰法轮功学员曾宪娥折磨致死。张修明二零零二年初,成为三大队大队长。二零零四年三月,张修明成为劳教所一分所所长。二零零六年,张修明调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二零一二年“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警察名单和执法证编号

(二)龚健、邓群、江黎丽之流的罪行

一九七七年七月,北京市公安局更换领导。遂根据《关于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军队干部调回部队的通知》,将北京公安局在“军管会”时期留下的手上沾满鲜血的七百九十三名军队干部,全部撤离北京市公安局。这七百九十三名军队干部被送往各自的部队以后,部队毫不留情地对他们进行内部审讯并秘密枪决,枪决地点在偏僻的云南,对死者的家属宣布:因公殉职。

与追查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同一时间,北京当局又在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个典型,都是因迫害而手上沾满血迹的看守员或审讯员。对他们内部审讯并秘密枪决,中共高级官员赴刑场亲自监场。

这十七个人被枪毙了,并没有经过公开的法律程序。只是“知法犯法、家法制裁”。枪毙的理由竟然是:曾经规定过不准以肉刑求供,不准在监狱中对犯人施以肉刑或变相体罚。

北京公安系统对被清理的这些人的家属宣布:因公殉职。可是劳改系统的警察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感到非常震动。

龚健、邓群、江黎丽之流代表了“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基层干部,是最为凶恶的迫害工具,这些年轻的警察们,涉世不深,被中共的歪理所误导,被中共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他们如果想以史为鉴,反思未来的话,文革期间“七百九十三名干部、十七个典型”的下场足以令他们警醒,停止他们还在继续的恶行。

1、龚健,男,三十多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治处科长,原沙洋劳教所教育科长。原来是一个体育老师,此人约1.76米,脸上充满酒刺消后留下的疙瘩,极喜欢打人。相貌阴狠,话语毒辣,是负责策划并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头目,每天早晨都由他主持犹大和所谓的陪教的座谈会,制定“转化”方案。积累了一套丰富的、极其邪恶的整人手段和经验。 龚健声称,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使他生活变好,否则他还在沙洋农场。龚健现住武汉,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儿子。以下为其罪行之一斑:

湖北省中医院法轮功学员邹丽玉坚持不“转化”。夜里十二点,警察、犹大八个人把一人邹丽玉围住暴打,那天龚健本想把邹丽玉放到对面一个停放骨灰的房子关一夜,但突然想起邹是学医的,就搞了这次暴打。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麻城学员黄土岗镇戴从礼在家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被罚站三十五天,不让吃饭、睡觉、上厕所,被恶警用开水烫、烟头烫、拖把戳、点穴、用肘撞、掐脖子、拧皮肉、拳打脚踢。戴从礼在四十三天的“学习”中头发全白,记忆严重衰退,身体虚弱,全身伤痕累累。一次被龚健一拳打落一颗门牙。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仙桃市欧阳章国被诱捕,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教育科长”龚健暴打欧阳章国,扇耳光。

二零一一年五月,武汉法轮功学员张甦头被龚健按在床上,龚健打击张的头和嘴,张口中被塞入毛巾,殴打过程中,不让张甦发声、喊口号。最终张甦被赤脚抬到楼上,放到墙角。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武汉市洪山区段玉英还在家中做饭,被洪山区“六一零”的四个人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段玉英第一周没有上二楼学习,在一楼“寝室”,段玉英开始炼功。一周之后,两个人把段拖上了二楼。但段没有放弃在一楼炼功。包夹把情况告诉了洗脑班。一天,段玉英在二楼遭到龚健逼到角落后“掴耳光”。龚健边打边说:“我叫龚健,手机给你也可以,是你要来见我,是你把我招来的。你还炼功啊?!”

'二零零七年六月“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第二期结束:前排左一为刘琼,左三为科长毕慧琼、左四为书记江成方、左六为队长张修明,左六为科长龚健、前排右二是何伟'
二零零七年六月“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第二期结束:前排左一为刘琼,左三为科长毕慧琼、左四为书记江成方、左六为队长张修明,左六为科长龚健、前排右二是何伟

2、邓群,男,三十岁左右,身高在1.78米,体重180斤左右,戴副眼镜,自称是律师,前中南政法大学毕业,曾在武汉女子监狱干过,其妻子是空军十五军驻孝感航团的现役军人。以下为其罪行之一斑:

二零一零年六月,湖北省残联工作人员、武汉法轮功学员刘丽敏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分队迫害。开始十余天是拳脚相加,后来是警棍不断,刘丽敏的身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刚开始电她,她还喊一下,后来,电的她完全不出声了。只是皱着眉头。后来,再电她,她连眉头也不皱了,一点表情都没有,完全站不起来,只能瘫坐在地上。上、下楼只有靠两个打手架上架下。打人凶手之一是邓群。

武昌千家街的王晓鸣,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被劫持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第十五天后,毒打就要开始,打人的是江黎丽:“中心的饭这么好吃的?!你每天在这混,你白吃白喝还装什么糊涂?!我就给德!”一耳光扇了过来。“我就不怕失德!”又一耳光,“我不怕下地狱!”一耳光,“我不怕遭报应!”又一耳光……打人持续到了四点。一日,江黎丽抓住王晓鸣的头发,恶警邓群猛打。后来,邓群先把一张板凳的铁脚压在了王晓鸣的已经肿起的脚趾上,再将自己一百八十多斤的身子蹦起来,身子重重的落在凳子上,王晓鸣的脚背脚趾几乎断裂,站立不住,江黎丽又抓起王晓鸣的头发往她跟前拖……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安陆法轮功学员陈爱芳被安陆国保大队陈旭东、周洪海从安陆第一看守所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恶警邓群对陈爱芳说:“法轮功在中国不合法,在国外是合法的,你去外国炼没人管,我们这里是法制教育中心,我们不要你的良心,不要你的真心,就要你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做……判刑七、八年的服完刑也得到我们这转化了才能出去。”

张伟杰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邓群开始殴打张伟杰,并说:打你怎么了,想打就打,我养的宠物我舍不得打,打你我看心情,心情好我少打几下。张伟杰证实道:邓群行凶时,总是带着一个叫“小红”的黄冈女孩(小红,女,二十岁左右,1.55米左右身高,黄冈人,卫校毕业)。一次,邓群透露省法治教育所里有一套完备的整人手段,他们决定要对我采用这个手段,并画出流程:罚站;打;绝食(实际是不让人吃饭);灌食;不让睡觉;吊铐;打毒针(下药);电棍电。之后,他们开始动手,最先动手的是邓群和省法治教育所里的另一个打手胡高伟,他们用拳头打我的头,并开始不让我吃饭,不让睡觉,每天二十四小时强迫我站立。邓群等人几个负责每天给我灌食二次,一般一次要灌一个多小时,其实就是折磨人,他们不停地把灌食管插入,拔出,让我感到痛苦不堪,灌食一般在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每次灌一大桶,有时两大桶,所以每次灌到一半,胃里装不下,就开始往上返,从嘴里往外流。这时胡高伟就开始拿着报纸把我吐出来的东西往我脸上涂,往头上涂,兴奋地喊,就是这个效果;并用东西往我头上、脸上打,周围人都跟着兴奋地取笑。我的食道开始化脓,腿肿的很粗,脚肿的象大馒头,生殖器肿的要双手才能捧住。

3、江黎丽,三十多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中队副中队长,警官学校毕业,原沙洋劳教所二大队恶警。多年来,电人、打人、拽女人头发,让她的面色变的越来越丑恶。她有时会抱怨在这里做“法制教育”的“艰难”,而作为警察,江黎丽是个法盲。以下为其罪行之一斑:

二零零九年九月份,一位赤壁的婆婆,在洗脑班喊“法轮大法好”,江黎丽和彭刚用电棍电击,并将婆婆的下巴下掉了。

江黎丽进来用电棍电击湖北省中医院的学员邹丽玉。“噼啪”的火花打到身上,身体马上紫起来。晚上回“寝室”洗澡,医学院陪住的人看到满身是伤的邹玉丽,说,“哎哟,吓我,打你做什么呢!”。邹丽玉坚持不“转化”。夜里十二点,警察、犹大八个人把一人邹丽玉围住暴打,江黎丽拽住邹丽玉的头。

二零一零年六月,湖北省残联工作人员、武汉法轮功学员刘丽敏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分队迫害。开始十余天是拳脚相加,后来是警棍不断,刘丽敏的身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刚开始电她,她还喊一下,后来,电的她完全不出声了。只是皱着眉头。后来,再电她,她连眉头也不皱了,一点表情都没有,完全站不起来,只能瘫坐在地上。上、下楼只有靠两个打手架上架下。打人凶手之一是江黎丽。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武昌千家街的王晓鸣被劫持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第十五天后,毒打就要开始,打人的是江黎丽:“中心的饭这么好吃的?!你每天在这混,你白吃白喝还装什么糊涂?!我就给德!”一耳光扇了过来。“我就不怕失德!”又一耳光,“我不怕下地狱!”一耳光,“我不怕遭报应!”又一耳光……打人持续到了四点。一日,江黎丽抓住王晓鸣的头发,恶警邓群猛打。后来,邓群先把一张板凳的铁脚压在了王晓鸣的已经肿起的脚趾上,再将自己一百八十多斤的身子蹦起来,身子重重的落在凳子上,王晓鸣的脚背脚趾几乎断裂,站立不住,江黎丽又抓起王晓鸣的头发往她跟前拖……

二零一一年 五月六日,武汉法轮功学员张甦、张伟杰被关入洗脑班。期间狱警江黎丽放话说,“共产党拍死你就象拍死苍蝇一样,明天拉出枪毙,说你是自杀,还摘你器官,说你自杀,谁知道?!”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武汉市洪山区段玉英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第九天,江黎丽竖起电棍,后来,江黎丽让段玉英“抱书”,说“你放不下大法,你放不下你师父,你就抱书,你就抱着书上天”。段玉英脚肿着,猪肝色,发亮,好像穿着一双靴子。她抱着A4纸复印的两尺高的“书”从早站到晚。六月三十日,江黎丽用电棍电段玉英。并用所谓“反革命罪”威胁。段玉英始终不接受洗脑班的邪恶洗脑。江黎丽用打印的带塑料壳的《转法轮》打段的脸,用书脚戳段的嘴,段的脸、鼻子都被打变了形。

一位见证者在 《曝光武汉女恶警江黎丽》一诗中,将江黎丽的罪行进行了概述:

有个女警江黎丽,为了名利当先锋;
外表斯文蛇蝎心,拳打脚踢不歇停,
十几耳光甩过去,打得老妇脸变形。
打完不许人吃饭,塑料插管鼻中灌,
夜间不许人入睡,通宵折磨施酷刑;
可悲女警江黎丽,丧尽天良无人性,
一人行凶不过瘾,唤来邓某做帮凶。
江某拽着头发拖,邓某搬凳身上坐,
踩断老妇脚板骨,电棍电的人哆嗦;
嘴喊转化为救人,冠冕堂皇掩视听,
出卖良心下毒手,实为捞财抢功名。

(三)被列入 “追查国际”名单的恶徒们

追查国际迫害法轮功组织二零零四年十月对各省市“洗脑班”的责任人作为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截至二零一二年,被“追查国际”追查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人员包括:

湖北省“六一零”:李鸿忠、杨松、黄兆林、金秀斌
恶警:张幸福、刘勇军、江成方、周水庆、张亮、田明、毕慧琼、龚健、刘琼、毕鹤梅、刘成、何伟、刘群、张修明、胡高伟、江黎丽、邓群
帮教:刘正安、丁星樵夫妇、季同利、戴建春、李青霞、郭云

'二零零四年十月追查国际确定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被追查人员名单'
二零零四年十月追查国际确定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被追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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