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画家刘永在云南省普洱市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01月18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是一个美丽的边陲小县城,中共迫害法轮功无所不及的现实下,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这里的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了云南法轮功学员、优秀画家刘永,到场的人员一睹一身正气的刘永,并聆听了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刘永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于吉林长岭,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美术系。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刘永以前神经衰弱严重失眠和经常感冒咳嗽的毛病不治而愈,而且人变得更加和善、勤勤恳恳,深受同事和领导好评。二零零一年,刘永和妻子刘艳迁居昆明,是云南省优秀画家和雕塑家,先后在长春市邮电学院、吉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工作。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刘永在孟连县做彩画和浮雕工程时,在墙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一句真心话,被绑架,孟连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将他非法关在孟连县看守所。

十二月十七日,邪党人员在孟连县法院非法庭审刘永,这还是这个边陲小县第一次发生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庭审。当时,法院审判庭“座无虚席”,皆由中共机构组织的公务员旁听,意在做一次“深刻的”“实例教育”。

令这些旁听公务员出乎意料的是,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面带祥和的微笑、一身正气的法轮功修炼者刘永,听到的是一个高品格、高素养的大学教授、艺术家有理有据的陈词,以及北京正义律师义正辞严、合理合法的无罪辩护。

刘永在辩护中说道:“你们从我家搜走我自己阅读的书,《明慧周刊》和大法书籍,都是我从网上下载自己看的,又没伤害谁,怎么就成了‘罪证';我在街上发放大法真相光盘,是用自己的钱做的,没有骗钱,光盘对人、对社会有没有害,应当当庭播放,根据内容,才能审定有没有罪,不播放内容,是好是坏,审判长都不知道,就以光盘数量罗列‘罪证',真是荒唐;我在墙上所写‘真善忍好’,字和内容于国于民都是健康的,并没有危害国家和人民,不应该有罪;我发的资料是真相资料内容,是真实的还是假的,可以读一读,为什么不读就定罪?”

整个庭审从上午九点到中午十二点半,旁听的人一直全神贯注地听到最后。审判长最后宣布庭审结束,审定结果另行通知。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刘永先生被绑架。九月三日,五华公安局(拒绝出示证件)和孟连公安局李侄栟、罗云、胡文武等共六个人到刘永先生在昆明的住所,强行踹开房门,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两个和打印机一台、光盘和U盘等个人物品,把个人学法看的书、资料以及从网上下载的个人资料也抢走。九月五日上午,他妻子刘艳女士,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和文理学院英语副教授,遭昆明市公安局警察骚扰,他们跑到师大文理学院,威胁学院领导,迫使他们辞退她。为了躲避迫害,刘艳只好流离失所一个月。一个好端端的、温馨的家瞬间被迫害的七零八落,很多同事、朋友都愤慨不已。

多年来,因为坚信法轮大法,刘永一家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三年里,经受了巨大的魔难与痛苦。具体迫害事实发表于《云南省优秀画家刘永一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们真诚希望这遥远边陲的人们能够真正了解“真善忍”的美好和法轮大法的真相,那将会给这里的人们带来无限美好的未来。

希望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用正义和良知真正为自己作主,不再成为邪党“党说干啥就干啥”的工具,害人害己。法官们将如何定案,也是他们在选择自己的未来,愿正义良知使法官们作出正义的裁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