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长再发血令:绑架一百一十二人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指令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服建二十项计划》(朝公[2013]44号)文件,下发到各警种部门,要求在十二月十五日前在朝阳地区至少绑架一百一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并做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此文件是继九月十六日,朝阳市委书记王明玉密令朝阳市公安局迫害法轮功要“周密部署,加强打击力度,务求实效,坚持‘只打只干不说’”之后的又一血腥命令。李超亲自给各部门直接规定绑架人数指标,要求全市二十一个警种部门至少绑架一百一十二名法轮功学员。由该局党委委员,国保支队长洪德明组织实施。

王明玉九月十六日密令被世界媒体曝光后,震动朝阳市警政各界,引起李王二人的惊恐。李超不顾其文件已经下发的事实,散布说,发现了一个叫“云天分身”的人给王明玉上网制造的这个谣言,扬言要追查破案。所以借贯彻“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为名,抛出了这个实施王明玉迫害法轮功“密令”的文件。

王明玉到朝阳任职不久,就下令绑架劳教了两名给他打电话讲真相的他老家的乡邻,还部署过对朝阳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动。在王明玉的指令下,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曾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十三两日由李超组织召开的会议上,公开叫嚣要对法轮功学员“严判、重判”“严厉打击”云云。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月末,王明玉督促警察在朝阳地区绑架了五十八名法轮功学员。

文件中还提到《千名民警打击非访计划》。王明玉、李超把当地遭受他们迫害不给解决而依法上访的冤民诬为“非访”,即非法上访。派洪德明负责“摸清上访群体和个人的底数,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组织者、骨干力量收集证据材料”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有证据证明:王明玉任职朝阳市长、书记以来,大肆贪污受贿买官卖官,利用拆迁项目和谎报政府工程从中巨额贪腐,多名贪官被举报遭查都是王明玉出面找人放回。某贪官曾酒后狂言:王明玉和某副市长就是我的后台,谁敢动我!

李超就是王明玉从盘锦点名要来的,他要来这个被盘锦人称为“特别操蛋”、被朝阳警政各界共称为“特别不是东西”的李超,一方面迫害法轮功,一方面镇压受其残害的冤民为其保驾。王明玉、李超模仿薄熙来、王立军模式也必将和薄、王一样承担恶果。而且“苍蝇”的结果肯定比“虎仔”更惨。王明玉、李超这样的腐败分子充斥中共、中共怎能不垮台!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张玉琢在朝阳市中心市场大白楼附近派发真相资料时,被朝阳市交通警察分局绑架,交通分局派数名警察当天去张玉琢家中抄家,抢劫大法书籍等大量私人物品。在朝阳市看守所关押七天后,交通公安分局侦查大队主任高阳、警察石磊等人罗列罪名,于九月二十五日上报朝阳市检察院,朝阳市检察院当作“大案要案”,于九月二十七日即成立“检委会”,将张玉琢从速批捕。九月三十日朝阳市检察院将案卷转回交通分局让他们添加证据。

张玉琢的丈夫在外地打工,家里有八十四岁的婆婆,念高中的孩子刚刚做完手术无人照顾。张玉琢被绑架后,老少二人寝食难安,陷入困境。

朝阳市交通公安分局曾绑架过法轮功学员陈桂兰,张玉琢是第二个被交通分局绑架的受害者。

北京正义律师已经为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做过三次开庭无罪辩护,朝阳市所有的公检法人员都知道:中国没有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任何法律条款都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包括迫害法轮功一年后的二零零零年,公安部直接点名认定的十四种邪教,其中都没有法轮功。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利用中共舆论制造的假案,追随其迫害法轮功者必将为此承担历史罪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16/朝阳市公安局长再发血令-绑架一百一十二人迫害-281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