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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司法人员的嚣张与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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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近日有律师准备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技师学院教师、法轮功学员张晓杰作无罪辩护,会见张晓杰期间,目睹警察对张晓杰态度蛮横嚣张,律师义正词严的对警察说:“你不许动我的当事人!她有她的权利!我在的时候就看见你们对她这样,我不在时我不知你们能否保证她的安全。”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今中共警察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现今中国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大都不懂法律的真正意义,无知的充当着流氓中共的打手,这些公检法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执法犯法。这就是中共邪党几十年来灌输无神论、斗争歪理的结果,使我们这些中华同胞兄弟变得如此愚昧无知、残酷至毫无人性,真让人痛心哪!假如有人问:法官,你的权力是谁给的?他一定回答:是共产党给的。确实,你们这种无法无天、横行霸道的行为是共产党教你的,但是“法官”这个称号,是让你秉公执法;给你这个生杀大权,是让你惩恶扬善。

古人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今天大家也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于法律之上,任何超越于法律之上的操作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的。这不能只停留在字面或口头上,要真正按照这个律条去做才是真法官,否则,只是穿着法官外衣,实为违背公正与道义的罪犯,就是流氓打手。

中共迷信西方邪灵(马列主义),背叛了华夏祖宗的文化,在中国大肆宣扬无神论,在国人的头脑中强行灌输邪教理论,这种无形的精神枷锁使许许多多的同胞深受毒害而不自知,国人因此也都接受了一个被扭曲的法律概念,认为法律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因此,公检法人员都自称自己是“国家机器”,法律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成了维护中共统治的工具。中共头头脑脑们就是这样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并通过这种空有其表、实则相违、自相矛盾、表里不一的混账逻辑,再加上流氓式的政治打压,让人自觉不自觉的形成了这样一种错误的观念:就是别管什么法律不法律,共产党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一次一次的政治运动,一次一次的残酷打压,却没人敢质问中共,你们这样做合法吗?当给被迫害者平反时,同样没有人敢质问中共,你还有资格给受害者平凡吗?中共既然确定了被迫害者无罪,那就是迫害者的罪,那就是中共的罪。

虽然这些害人的政治运动都是由党魁发动的,但它每次都是以党的名义干的,所以中共能脱掉干系吗?那些在残酷迫害中逝去的无辜生命,中共不该偿还吗?中共不该受审判吗?拿几个卖命的打手当作“替罪羊”就算“改邪归正”了吗?中共是个什么东西?不跟他一条心的被杀害了,跟它一条心极力作恶的打手也被杀了。

在二十世纪末的中国,法轮佛法的传出,唤醒了人们久远的记忆,对真理的渴望与追求,使他们成为了坚定的实践佛法的大法弟子,神奇的故事在他们身上不停地展现,他们不再认为神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神就在自己身边。一手遮天的中共无神论被打开了一个缺口。随着觉醒的人越来越多,中共邪恶的魁首极端的妒忌心发作,就撒了个弥天大谎,将为自己量身定做的“邪教”帽子,扣到了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人的法轮佛法上,并再次凌驾于法律之上成立了一个六一零邪恶组织,专门操纵司法机关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中共的邪恶导致了整个中华民族生灵涂炭,在它执政期间共造成同胞非正常死亡八千万,单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件事上,被打死、被侮辱致死、酷刑致死、药物致死、活体摘除器官、残杀等等就有数百万善良的生命。这种反宇宙、反人类的恶魔行为,必须停止。制造这场人权灾难的邪恶魁首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必须接受正义审判,作恶多端、人神共愤的中共邪党必须解体。

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完全是一种大善大忍的无私行为,在面临被非法判刑、被酷刑折磨、甚至被夺去生命的邪恶环境下,他们十四年如一日和平反迫害,坚持不懈,目的是让可爱的中国同胞、让全世界各民族同胞都了解真相,选择正义,抛弃邪恶,让自己走向美好的未来。法轮功学员不屈不挠、和平讲真相、反迫害的精神,有许多法官和世人不解误认为非要和中共作对。其实,在正常社会,一个政党只是为国家、为百姓管理事物,而不能限制人的思想自由,在执政期间还要保障百姓的各种权利不受侵犯,无论政党和党魁都要在法律的监管之下行使自己的权利。

作为法官应该知道,杀人偿命是天理。枉为法官,执法犯法,当你面对质问“我犯了什么法?”,你敢大言不惭的说:“别跟我讲法律,我们对法轮功不讲法律”;当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惨遭迫害的情况下还劝你“不要作恶,作恶会有报应的”,你敢说“我不怕报应,我杀了多少多少人,怎么不报应我呀?”当你对法轮功学员施暴时被指责“你们是违法的”,你敢说“违什么法了,这是共产党让干的。”到这个时候你就离报应或被审判不远了。

再次告诫中共法官,对不起,我只能这样称呼你们,因为你们的行为已告诉世人,你们只属于中共,不属于中国。在这场正邪大战即将结束之际,希望你们快快醒悟,跳下那个拖你下地狱的邪党魔船吧,莫再失去这仅有的一线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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