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黑龙江李莲珍老人的公检法恶人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共和镇胜利村六十六岁的老人李莲珍,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中共公检法合谋非法判刑四年。以下曝光参与迫害李莲珍老人的中共公检法恶人。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谷志军、马秀峰伙同共和镇派出所所长陈喜良、警察汪文革到胜利村,找到村长郭万鑫(村长并不知情),以照身份证为名,要求去李莲珍家。警察到李莲珍家后,将李莲珍、李洪勤夫妇二人绑架到共和镇派出所,当时李莲珍九十多岁的婆婆在场从未见过这种架势,吓的要给警察下跪求不要带走儿子和儿媳,没有人性的警察并不顾忌这老人的苦苦哀求仍绑架了他们,扔下九十多岁受到惊吓的老人,同时还抢走所有大法书籍、手机、五千元现金等。

当天下午,李洪勤被放回,李莲珍被转至梅里斯公安分局非法扣留,并在分局被刑讯逼供。他们用拳头打李莲珍的头,扇耳光,拿皮带抽,还说:“你要不说,就把你家一把火都烧光了”。警察还说:“上面说了,谁打人就给钱,多打多给钱,少打少给钱,不打不给钱”。他们为了个人利益泯灭良知,对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大打出手。不知这些中共的警察们如果今天他们面对的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该做何感想呢?

五月二十五日上午,谷志军和汪文革又来到家中非法抄走卫星电视接收大锅一个,并再次带走李洪勤,百般诱问东西来源没有得到结果,于是将他再次放回。

五月二十五日下午,李莲珍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恶警不许家人探视,家人多次找分局要人,谷志军说案子已提交到市政法委,还说政法委要开三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会议,研究后决定。家人又去政法委,政法委连门都不让进。于是家人又找市人大,市信访办,市检察院,可是谁都不能给一个说法,相互推诿。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家人聘请了当地律师,可律师刚一介入,齐齐哈尔市政法委的司法局就打电话警告律师不许参与这事,无奈律师在压力下被迫退出了。家人又请了北京正义律师。

在案件到达梅里斯法院期间,法院人员去非法提审李莲珍时说,称“已给你定三年刑期”。承认还在没有开庭时就已经给非法定罪了。

梅里斯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贺彬、宫业强捏造证据、罗织罪名构陷李莲珍。在十一月十六日梅里斯区法院非法开庭时,张贺彬见家属来了很多人旁听,心里发虚,恐吓家人说:你赶快叫这些人散了,你这样做,不是公开给法庭施压吗,你要不散,你妈(李莲珍)三年也挡不住(意思是要重判)。人来多了就要重判,不知他量刑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呢?

在庭上,正义律师当庭指出,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明知李莲珍没有犯罪事实、对其控罪没有法律依据,仍然以违反法律的手段,强制性地对其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公检法人员构成共同徇私枉法罪,李莲珍本人也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法官杨小华多次打断律师的发言。十一月二十二日合议庭不顾事实将法轮功学员李莲珍非法判刑四年。李莲珍被绑架后,她五个女儿多次要求放人,均遭到各级部门的拒绝和不接待,现在家人正在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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