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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3月18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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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村民杨淑花遭中共迫害事实

  •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王秀霞被中共迫害事实

  •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中共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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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村民杨淑花遭中共迫害事实

    (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自从九九年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村民杨淑花两次被非法抓进看守所,多次受到各级恶党组织的入室骚扰、抄家等迫害,老伴因此得了脑溢血,最后不治过世。

    杨淑花,女,一九四二年正月二十三日生,现年七十一岁,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镇五栋房村村民。一九九七年一月得法修炼后,原来的胸膜炎、胃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疾病全都不治而愈。早在一九八八年,杨淑花就承包了露天农场一百多亩地,家里还养着一群鸡、鸭、驴、猪、狗等,修炼大法后,她将这些家事料理得井井有条,她还照顾着卧病在床十二年的老伴儿,村里人无不佩服。如今跟她同年龄的老伙伴,有的在养病,有的早已经过世了,可杨淑花看上去就象五十来岁的人,面色红润、声音洪亮。

    一、霍林郭勒市政法委非法抄家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霍林郭勒市政法委书记万国清、公安局政委徐振喜、政保科长包杜冷、科员赵凤云、镇政府书记杨海涛、杨玉光、沙尔呼热派出所所长乌力吉等人出动四辆车,共计十多个人,由村书记薛文权带路,先是抄了她大女儿霍玉珠的家,把大女儿家翻了个底朝天,被子、箱柜、猪圈、柴草垛,先翻了一遍,没有找到它们想要的,接着又继续翻,翻的更彻底,实在没地方翻了,把猪圈上面盖的蒿草也翻检一遍。接着,抄了杨淑花的家。有一个柜子上着锁,它们连钥匙都不用,迫不及待的撬开柜子,抢走了大法书、讲法带、录音机,以及祖传工艺品“七色金字塔”。 当天绑架了杨淑花,还给她非法照像。挟持到沙尔呼热镇派出所,之后又把杨淑花拉到公安局。一个警察把她领到政保科副科长郑明道办公室,他的办公室堆满了法轮功的书籍,还有照片等珍贵的资料。郑道明问:“什么时候去的北京?”杨淑花说:“没去北京。”郑明道很奇怪的说:“没有去北京怎么把你抓来了?”

    下午将杨淑花绑架到了霍市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秦宝库一次提审时对她说:“你有什么要求?”杨淑花说:“我有三个要求。”秦宝库就说:“你说吧。”杨淑花说:“第一,立即撤销我师父的通缉令;第二,给法轮大法恢复名誉;第三,给我们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就这三个要求。”秦宝库就说:“送回监舍去。”腊月二十二那天,勒索家人300元放回家,共非法关押一个月。抓来放走都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二、五次遭骚扰

    杨淑花回到家,她的生活并没有因此平静。沙尔呼热镇政府、派出所等经常派人到杨淑花家里骚扰,逼迫杨淑花放弃修炼。村委邪党书记薛文权多次威逼杨淑花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声称说:“你不写上边也不会饶你,你年龄大带个头吧。”

    一九九九年腊月二十七,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政委徐振喜、女恶警赵凤云、镇长包吉拉嘎朗,还有派出所的恶警,入室骚扰。他们让杨淑花不要炼功,也不能去北京。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公安局、国保等恶警去家里骚扰。其中有女恶警赵凤云,还有几个男警察。与上次一样,威逼杨淑花不得炼功,不得进京等。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二,又来了两辆车,沙尔呼热镇的一个工作人员,跟杨淑花介绍说这位是第一副市长某某,这位是第一副书记某某,还有恶党的这个长哪个长的,杨淑花也记不住,目的与上次一样。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八,杨淑花去给老伴买药,来了二辆车,一辆是沙尔呼热派出所的,一辆是公安局的,他们进屋后没有看见杨淑花,就到处去找,下午三点找到杨淑花,政委许振喜说:“盟里来工作组了,要查法轮功。”杨淑花说:“法轮功这么好,你们也炼吧,省的你总找我。”一个警察说:“要是江泽民炼,我们就炼。”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三,来了三辆小轿车,分别有退休二线的市长姚哈斯,副市长王玉芬,宣传部副部长付某某,还带来一个市医院的蒙医,镇书记杨海涛,村书记薛文权,还有一个扛录相机的,加上小车司机不下十几号人。

    杨淑花跟他们说:“你们把我的名誉都弄坏了,我老头有病,都没人敢借钱给我。三天两头就进看守所,借给你钱谁还?你们看咋办吧?我老头有病现在需要钱,你们不让我炼功,我有病也需要钱,你们看咋办吧?”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一听到要借钱,都说我们管不了。这次他们非法录了相,还在邪党的电视台上播放假录相,公开撒谎说“市领导”关心法轮功学员,给他们治病等等。

    三、一个“假设”就进了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恶警翟拓一进屋,就对杨淑花说:“我问你:假设你师父叫你去北京,你去不去?假设?”恶警翟拓为了加强语气,还特意做了一个“假设”的手势。杨淑花说:“我师父说啥,我就信啥。”恶警翟拓一听,就到外面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听不见他说了什么。打完电话跟杨淑花说:“我给局长打电话了,局长让你跟我到镇上走一趟。”就把杨淑花带走了。

    到了派出所,一个警察拿着纸与笔,还是恶警翟拓那番话:“你师父让你去北京,你去不去?”杨淑花说:“去!”那个人就写上了。不一会儿又进来两个人,后边那个人就说:“这是局长。”杨淑花上下打量他一会儿说:“我怎么看你象开车的那个师傅呢。”那个人就乐了。跟杨淑花说:“上车,去看守所。”杨淑花要回家去拿两件衣服,遭到拒绝。

    看守所的女号关押了四十多个法轮功学员。杨淑花在看守所又被非法关押了二十天整。

    四、二零零一年两次遭入室骚扰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杨淑花正在地里种芸豆,看到来了一帮人,就回来了,原来是恶警翟拓领三、四个人,入室骚扰,恶警翟拓让她交出经文,不交就进看守所。二零零一年秋天,恶警翟拓、女恶警赵凤云强行给杨淑花照相。

    五、中共骚扰 老伴一着急 得了脑溢血

    老伴霍文志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看到恶党的电视天天骂法轮功,他心疼老伴,害怕被恶人抓走,再加上村委会不断的给他施加压力,派出所、村委会三天两头就入室骚扰,逼着老太太交大法的书、资料、写保证书等,如果不交就抓人。老伴着急上火,血压开始升高,于一九九九年阴历九月十四,不修炼的老伴因受不住邪党的恐怖迫害,得了脑溢血瘫痪在床。这一病就是十二年。这可苦了老太太,天天给老头端屎端尿,擦身子,经常给老伴换洗被褥,晒太阳,照顾的无微不至。

    五个儿女均不在身边,都分家另过,生活并不富裕。为了减轻儿女们的负担,她自己仍然承包着一百多亩土地,没有朝儿女要过一分钱。家里家外,别说一个老太太,就是一个健康的壮年人也恐怕难以料理开。干一天活,回来还得做饭,忙里忙外的,别人累的往炕上一躺就不想动弹,可杨淑花仍然精力充沛。难怪儿媳妇说:“妈,就你这些活我可干不了。”村里人夸赞她时,什么好听的词都用上了。杨淑花跟夸赞她的人说:“不是我老太太有多大能耐,是法轮大法好!不然我早完了。” 邪党的迫害,给杨淑花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是七十多岁的老人杨淑花并没有因此停止修炼,因为法轮功早已深入她的心。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书记:万国清
    公安局政委:徐振喜
    政保科长:包杜冷、科员赵凤云、
    沙尔呼热镇政府书记:杨海涛、
    沙尔呼热镇长:杨玉光、包吉拉嘎朗
    沙尔呼热派出所所长:乌力吉
    准特花村书记:薛文权
    霍林河市市长:姚哈斯,副市长王玉芬,宣传部副部长付某某
    国保大队:秦宝库、翟拓、赵凤云、郑明道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王秀霞被中共迫害事实

    (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王秀霞,女,一九五三年出生,现年五十九岁。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时,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王秀霞曾经遭到通辽市铁路派出所、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看守所、沙尔呼热派出所、街道及居委会的伙同迫害,被绑架一次,关进洗脑班两次,非法抄家一次,被勒索现金986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王秀霞也和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一样,要去北京依法上访,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火车刚一进通辽站,便衣警察命令乘务人员把所有的车门窗全部关上,王秀霞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抓。劫持到铁路看守所,关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霍市公安局郭东虎、蔡瑞刚、张文霞、刘子菊等几名恶警到通辽铁路看守所,强横的对法轮功学员王秀霞非法搜身,男恶警没搜到什么,女恶警张文霞又搜查了王秀霞的内裤,把她的三百八十六元现金抢走,还抢走了她家中的钥匙。

    之后,王秀霞与七名同修被恶警用手铐连在一起,到了珠斯花火车站,610头子万国清领一帮恶警,以及邪党的市委书记特木尔巴根,国保大队恶警赵凤云,他们指使霍市电视台录像,引来无数不明真相的善良百姓的围观。恶警赵凤云讥笑说:“你们这回可出名了。”将王秀霞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分别拖进七辆警车上,610头子万国清下令:“磕碜磕碜(土语,侮辱的意思)她们,给她们游街示众。”七辆警车于是鸣笛游街,在霍市游了一圈,不明真相的市民议论纷纷。

    邪恶公安局长陈宝文等对法轮功学员连夜进行了非法审讯,他用脚使劲踢王秀霞又骂脏话,他们什么也没有得到,就将王秀霞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在看守所里边,不许随便上厕所,吃黑馒头、清水煮的带泥沙的韭菜汤,每天还得无偿的做奴工,种菜拔草等。王秀霞的亲朋给送来的食品火腿肠、烧鸡等都被恶警勒索。十五天后,王秀霞被看守所勒索所谓的伙食费二百元,公安恶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勒索二百元,恶警又向王秀霞家人勒索一千元的所谓押金,又逼迫她写和大法决裂的保证书,王秀霞不配合,啥也不写,恶警张文涛和姓向的女恶警如同泼妇骂街般的骂法轮功学员王秀霞。后来恶警只好逼迫王秀霞丈夫替写了保证书才放人。回家后,居委会帮凶刘淑珍、邱玉华每天都到王秀霞家来骚扰,让她丈夫签字。几天后王秀霞的父亲病危,她准备回家看望父亲。镇政府来了几个人,镇长杨玉光、恶党书记杨海涛,还有一个姓黄的恶人阻止,不许她回家。当时王秀霞的儿子也放假在家,那个姓黄的对她儿子说:你骂你们的师父,你老爷病就好了。王秀霞的儿子说:我妈没教我骂人!那姓黄的恶人无言以对。最后邪恶警察赵秀发说:如果她非要回家,居委会跟去一人,食宿路费都由你们家出。结果王秀霞没能回去,两天后老父亲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二零零一年三月,王秀霞被胁迫到沙尔呼热街道居委会办的洗脑班,每天背强迫读诽谤大法、诽谤师父的黑材料。镇长杨玉光等人,还有霍煤集团610的朱成,逼迫王秀霞和同修们写不炼大法的所谓“决裂书”。

    二零零一年四月,王秀霞被街道欺骗说到市里开会。她和几位同修被镇里的车拉到霍林河电力宾馆,去后才知道大家是被骗到了邪恶610办的洗脑班。恶警把王秀霞及同修分别关在房间里,不许随便出入,更不许回家,居委会安排每个同修一个贴身“包夹”,寸步不离,每天洗脑迫害。学诽谤大法的黑资料,看诽谤大法的录像,看完了逼迫写思想汇报,晚上跳舞唱邪歌,早上五点起来跑步,做广播体操,做不好邪恶的公安局长助理赵秀发就骂人或体罚。直接参与迫害的有霍市610、政法委书记万国清、公安局局长助理赵秀发、女恶警赵风云、国保大队长秦宝库,以及刘翰章、包杜冷等。参与迫害的居委会的包夹人员有邱玉华、王秀芝、苏秀英、李秀兰、张建东等人。直到二十天后,逼着法轮功学员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才肯放人。

    恶党的十六大前,市公安局恶警赵风云、秦宝库、齐胜军,还有镇长侯勇强等人,再次逼王秀霞去洗脑班洗脑,她拒不配合。恶人就胁迫她丈夫单位书记、经理到她家里,说她要不去丈夫就要被单位停职,还说只要第二天王秀霞去签个名就可以回来,给个“面子”。第二天王秀霞又被骗到霍林河电力宾馆,又和上次一样被扣留。邪恶又准备给胁迫来的法轮功学员洗脑,大家极力抵制,不配合恶警的一切要求,洗脑班没办成,几天后洗脑班彻底解体。

    有一次,王秀霞被当地派出所所长乌力吉无端挟持到派出所,非法审讯,诬陷王秀霞说其要带两名同修去北京上访,王秀霞拒不配合。他们还绑架了那两名王秀霞根本不认识的同修并非法审问。邪恶公安局局长陈宝文、副局长张玉才、助理赵秀发等分别审讯,不让上厕所,一天没让回家吃饭,让王秀霞站水坑,逼两名同修说出是王秀霞策划去北京,同修没配合,恶警最终没找到迫害借口才放人,但强迫王秀霞每天到派出所签字,一直连续几个月才罢休。

    二零零一年八月,王秀霞被非法拘留时家人交的一千元押金到期,她去取押金,霍市公安局恶警秦宝库、翟拓等人只给八百元,没给任何手续。她后来给秦宝库打电话说明情况,邪恶局长助理赵秀发叫王秀霞去一趟,说还那二百元钱。她信以为真,去了以后邪恶局长助理赵秀发把王秀霞狠狠的辱骂了一番,恐吓她要老实点。

    有一次,王秀霞和同修去霍市纪检委,讨要在通辽铁路看守所被霍林河公安恶警张文霞非法搜去的钱,纪检委头子王德民叫她们回家听信。第二天,公安局长助理赵秀发、恶警秦宝库等人把王秀霞和同修叫到当地派出所,辱骂了一番,说以后不许再提钱的事,并威胁说掌握王秀霞的情况等等。

    霍市610、公安局等邪恶部门的不断骚扰、迫害,当地派出所乌力吉、齐胜军,居委会邱玉华、刘淑珍等多次非法入室骚扰,给法轮功学员王秀霞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干扰,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

    直接参与迫害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沙尔呼热镇镇长:杨玉光、侯勇强
    沙尔呼热镇恶党书记:杨海涛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书记万国清
    霍林郭勒市纪检书记:子王德民
    国保大队;秦宝库、赵风云、翟拓、郑明道、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刘翰章、包杜冷、齐胜军、张文涛
    沙尔呼热镇街道:邱玉华、王秀芝、苏秀英、李秀兰、张建
    矿务局610:胡本荣、朱成、
    沙尔呼热镇派出所所长乌力吉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长陈宝文、副局长张玉才、助理赵秀发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中共迫害事实

    (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市民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女,一九六三年生,现年五十岁,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王桂霞曾被霍市610、公安局、沙尔呼热派出所及街道居委会联手迫害,详情如下。

    二零零零年五月,有法轮功学员用手写真相装在红纸袋内发放,被霍市公安局长助理赵秀发捡到后,他们便调查是谁写的,折腾大半年。把很多同修强迫到派出所对笔迹无结果。这一年里,公安局恶警多次到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家进行骚扰。

    二零零零年六月下旬,沙尔呼热镇镇长杨玉光、居委会主任邱玉华来到王桂霞家,讯问她还炼不炼?王桂霞回答:“炼!”当晚霍市公安局五名恶警闯入王桂霞家非法抄家。抢走二本大法书籍及经文,把王桂霞绑架到派出所,准备送看守所,一名恶警打电话说:搜出一本《转法轮》,一本《洪吟》,还有经文,送不送去(意思送看守所)?那边说装不下了,恶警只好把王桂霞放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王桂霞无端被霍市公安局恶警胁迫到派出所,在场有恶警赵秀发、赵凤云、翟拓、秦宝库,让王桂霞交待是否参与联名上告揭露迫害一事。王桂霞被勒索二百元现金,没给任何收费凭证。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霍市610、公安局从通辽请来专家鉴定,把王桂霞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一伙恶警闯入她家抄家抢走大法书籍,逼王桂霞承认写真相帖一事。第二天又把她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刑讯逼供,关入铁笼子一下午,未果。后勒索王桂霞一千元押金(说一年后归还)。一年后,王桂霞去要钱,归还八百元,其余二百元被私吞,没有任何收费凭证。

    二零零一年八月,王桂霞被沙尔呼热镇妇联主任吴艳玲、派出所联防员高金烨带到派出所,后又被派出所指导员齐胜军等人把她绑架到霍林河电力宾馆洗脑班迫害(霍市610、公安局、霍煤集团610非法组织的洗脑班)。每天放诽谤大法师父的录像,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与大法决裂书。邪恶公安局长陈宝文、助理赵秀发、女恶警赵风云直接到洗脑班参与迫害六名法轮功学员。每位法轮功学员都有居委会安排的“贴身包夹”寸步不离,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王桂霞送女儿去南方上大学,市公安局一伙人追到火车站,没找到她。就找到她丈夫的单位,逼迫王桂霞丈夫写了一份保证,内容是王桂霞不去北京,才算罢休。

    迫害单位及相关人员:

    沙尔呼热街道:邱玉华、
    沙尔呼热镇妇联主任:吴艳玲、
    沙尔呼热镇镇长:杨玉光、
    沙尔呼热派出所联防员:高金烨、
    沙尔呼热派派出所指导员:齐胜军、
    霍林河公安局:秦宝库、翟拓、赵凤云、赵秀发、
    霍林河公安局局长:陈宝文、


    恶警私改体检结果 强行将她非法劳教

    ——陕西安康市法轮功学员曹萍遭迫害事实

    (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安康市汉滨区法轮功学员曹萍女士,因为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十多年来,多次遭到当地“610”、国保及派出所警察的绑架、关押及非法劳教,被骚扰、非法抄家更是不计其数。其中一次她被劫持到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恶警干脆逼医生改变检查结果,强行将她关入劳教所。

    曹萍,现年六十一岁,是陕西安康市汉滨区百货公司退休职工,住汉滨区果园小区四号楼。她因身体多种疾病,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不长时间,各种疾病不翼而飞,很快便达到了身心健康。从此曹萍坚定修炼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头目江泽民妒忌及恐惧修炼法轮功的人数众多,成立专门迫害法轮功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610”,并动用庞大的国家专政机器,开始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曹萍和她的亲人从此也开始了苦难的历程。以下是曹萍多年遭迫害事实。

    恶警李继红经常上门非法抄查

    七月二十日凌晨开始,安康公安开始了大抓捕。新城派出所警察李继红,通过从街道,找到曹萍家,非法抄查,抢走了一大包大法资料,并把曹萍劫持到新城派出所非法拘禁数小时。从此后,李继红经常闯到曹萍家非法搜查。他每骚扰一次,曹萍的母亲就被吓得几天不能吃饭。

    直到一天,曹萍的女儿放学回来说:“妈,我今天上课,老师讲法律。李继红的行为是犯法的!” 曹萍拿过课本一看,才知道,原来恶警的行为是要被判一至三年刑的。当李继红再闯进门乱翻东西时,曹萍立即喊道:“你没搜查证乱翻我的东西是犯法的!” 李继红立即住手,不敢动了。之后曹萍写复议材料,把这些也都写上。李继红看到了这份材料,开始还大吵大嚷的吓唬曹萍。当曹萍用事实对质时,他就告饶了,说愿意赔钱。

    一次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午一点多钟,曹萍正在批发市场上班,警察唐祖斌、王朝鼎、陈虹、小曹等突然闯上来,将曹萍绑架到政保大队办公室,政保大队长蒲汉宁(后任汉滨区“610”主任)连续十天非法审讯,软硬兼施,天天逼问曹萍大法资料来源,一直不能得逞,只好放了曹萍。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中午,曹萍正准备动身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新城派出所警察李继红闯上门,叫曹萍去派出所说话,曹萍说有话就在这儿说。他伪善的说:你女儿在学习,别影响了她,说完你就回来。结果曹萍一进派出所大门,李继红就给门房打招呼,叫看住曹萍不许出大门一步。曹萍质问他干什么?他不回答,躲了起来。到了晚上十一点多,来了几个不认识的保安,拿着治安拘留单让曹萍签字,上面称曹萍“扰乱公共秩序。治安拘留十五天”。曹萍质问他们:我在家好好的,你叫来谈话,我犯了什么法?这个字我是不会签的。他们说:她不签,咱们替她签。就这样曹萍被他们劫持进了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九日早上,曹萍去卖货,几辆警车就跟上她。晚九点多,新城派出所所长陆文等十几个警察闯上门来,其中有公安处黄波、市“610”、汉滨区“610”、国保大队唐祖斌、新城派出所李继红等。他们拿着摄像机到处乱拍,曹萍孩子下自习回家,这帮恶徒立即对着曹萍的孩子拍摄,被曹萍厉声制止。恶警们到处乱翻,把曹萍母亲装衣物的箱子撬开,一无所获。随后他们将曹萍劫持到新城派出所,逼问资料来源,罚曹萍站了几天几夜,不让她闭眼睛。这次曹萍又被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三日半夜一点多,国保大队的唐祖斌、王朝鼎、司机小王、派出所李继红闯到曹萍家,粗暴敲门,将曹萍惊醒,曹萍又被他们劫持到新城派出所。李继红拿来一张空白表格逼曹萍签字。曹萍质问他:准备在上面填什么?还有先抓人后捏罪名的道理吗?李继红不敢回答,只好走了。到天亮时,恶警又拿来一张“扰乱公共秩序,治安拘留十五天”单子,曹萍质问他们:“我在家休息,扰乱了谁?”没人回答。曹萍又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十五天后,恶警还不放人,又非法关押了十五天,之后曹萍被朋友保出。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国保大队唐祖斌、派出所李继红身着便衣闯到曹萍家,让曹萍跟他们走一趟,说个话就回来。结果又将曹萍关进看守所,理由是曹萍给单位写的一份材料,日期是四月二十五日。这次曹萍被非法关了一个月,恶警还不放人,威胁说曹萍不“转化”判了她三年劳教。最后曹萍还是被朋友保出。

    被关洗脑班、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九月下旬,单位就通知曹萍到洗脑班,要她交1800元。那时曹萍已被单位停发工资,家中还有八十多岁生活几乎无法自理的母亲和正上中学的孩子。曹萍说你们扣了我的工资,还逼着我拿钱,这个班我不参加。“610”头子蒲汉宁说:这笔钱你不出,叫你们单位出。十五日晚,单位来人说,没人找他们。你不拿钱人家要采取强制措施。二零零一年十月六日,曹萍正在街上,被国保恶警唐祖斌、派出所恶警李继红用警车截住、绑架,告知她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因母亲病危,曹萍才被人保出。

    二零零四年十月,汉滨区“610”在地震台(陈家沟)办邪恶洗脑班。汉滨区“610”主任蒲汉宁带着李继红,还有西安来的“帮教团”的李宁等近十人,将曹萍劫持到洗脑班,当时曹萍的母亲瘫痪在床,无人护理。只能由亲戚每天送一顿饭给老人,老人整天以泪洗面。

    二零零六年八月,国保大队劫持曹萍四十八小时,不许睡觉,意欲加重迫害,后未得逞。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曹萍被非法劳教三年。之前恶警吴星生、邓涛、邓路路、陈某某曾闯到曹萍家非法搜抢走了一大包真相资料。她被劫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送曹萍的看守所警察张×珍,要强行将曹萍留下,劳教所狱警王某让带到附近肛肠医院从新体检再说。结果出来后,张×珍一看,恶狠狠的叫曹萍出去,背着曹萍叫医生把结果改成正常。强行将曹萍留在劳教所。

    在西安女子劳教所,曹萍遭受的非人折磨,曾使她晕死过去。曹萍这几年多次被非法劳教,她和亲属从没看到非法劳教判决书。


    邯郸恶警的龌龊行径:先骗后拘 敲诈不成再劳教

    (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十三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使用的坏招五花八门。邯郸曲周侯村派出所恶警牛明堂、刘文明在迫害法轮功学员马俊凯时先骗后拘,敲诈不成再劳教,这种下三滥手段凸显流氓中共的邪恶本质。

    法轮功学员马俊凯,男 ,五十六岁,曲周县侯村镇前王庄村人。二零零五年农历六月初八上午,马俊凯正在棉花地里干活,侯村派出所副所长刘文明带着恶人将他绑架到派出所。所长牛明堂欺骗马俊凯说有人想学炼功动作,让马俊凯教教他。马俊凯信以为真就炼了一套动作,刘文明便拿起相机照相,假装照像留念。

    二零零五年农历六月初九(隔天),警察把马俊凯拉到看守所,让马俊凯在拘留书上签字,马俊凯说:“我做好人没罪,我不签。”恶警刘文明拿着之前的照片,说是马俊凯教人炼功的证据,并将马俊凯推出屋外说:“不签字,照样拘留你。”当天晚上不顾马俊凯血压高,强行将他关入看守所。

    其实,侯村派出所的恶警迫害马俊凯主要目的是为了敲诈钱财,大概在二零零五年农历六月十二,副所长刘文明来到看守所要求马俊凯拿钱,说办取保候审就没事了,马俊凯答没钱。刘文明见骗不来钱,恼羞成怒很不情愿地走了。

    二零零五年农历六月十九,马俊凯被非法关入邯郸劳教所劳教三年。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在邯郸劳教所邪恶所长张修平、副所长魏永生的指使下,所内恶警姚建明、王志明用电棍、脚踢、打耳光等手段摧残马俊凯,暴徒们将他的眼睛,鼻子打破。

    以上曝光的只是恶警牛明堂、刘文明犯罪事实的一少部份,事实上这两个恶警在任职期间,残害了当地不少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的恶劣行径破坏了许多美满的家庭,其犯下了多少不可饶恕的重罪上天自有记载,也必将受到惩罚!


    江西南昌法轮功学员余翠花遭迫害事实

    余翠花,现年六十三岁,江西五十铃汽车制造公司的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功,多年来屡遭中共人员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半、非法判刑四年。

    余翠花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患的头晕、头痛、关节炎、胃病等多种疾病:不翼而飞,还戒掉赌瘾不良习气,至今十六年多身心健康,性情祥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单位逼余翠花上交法轮功的书籍及资料,逼她写出不再修炼的“保证书”,并派人非法监视她及家人的行踪。

    一、江西女子劳教所迫害:严冬吹冻、酷暑暴晒、野蛮灌食……

    一九九九年十月,余翠花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单位有关人员绑架回江西后,直接劫持到南昌市洪都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了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元月,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余翠花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半。

    二零零零年黄历大年三十那一天,恶警将余翠花铐在位于北风口的窗户上,吹、冻长达十多个小时。后来,还唆使吸毒犯打骂她,用湿毛巾、硬本子抽打她的脸部和头部,并且长时间的罚站。

    余翠花绝食抵制迫害,恶警狱医野蛮插管灌食,致使余翠花全身发紫、抽搐,被紧急吸氧抢救。寒冷的冬天,恶狱医将米汤倒于她衣领内,还不准洗澡、换衣。她还目睹很多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在灌食时被折磨的口鼻鲜血直流!

    在酷热的炎夏,在“四大火炉”的南昌,劳教所恶警强迫余翠花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暴晒下所谓“军训”,不准洗澡,致使她全身长满疥疮,痛痒难受,根本无法入睡。

    一次在冬季大雪风天,劳教所恶警将余翠花双手双脚呈大字形绑在铁丝床上,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还有一次逼她站在打开的窗户前吹冻。

    二、恶警咆哮:打死你就象打死一只蚊子……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江铃派出所的警察将余翠花骗至江铃派出所,随后将她绑架并抄家。青云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徐大队长、潘队长、两个胡姓警察(其中一个戴眼镜)对她进行非法的严讯逼供。恶警将门窗紧闭,将她整个人靠墙壁悬空吊铐,用桌子的抽屉加上摩托车的头盔将后背垫离墙壁,再抓住双手使劲往墙壁上击打。一会儿,手铐就卡进了手臂的肉里,血肉模糊。接着,恶警两手用力,狠命抠她的两肋;往脸上使劲打,满口血泡直冒,大小便失禁。

    在严刑逼供的十多个小时中,恶警咆哮道:“打死你就象打死一只蚊子,什么都不算!”

    三、江西省女监迫害:暴力洗脑、逼做奴工……

    二零零八年,余翠花因为贴法轮功真相粘贴再次被绑架,中共控制的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非法判她四年刑期。二零零九年元月她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在那里遭受了地狱般的迫害和折磨。

    在女子监狱,余翠花被包夹的刑事犯人逼着背监规,不背就被罚站,中午站两个小时,晚上站两个小时;而且包夹的犯人还不停的侮辱、谩骂大法。恶警还逼她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经常用关小号、扣分等卑鄙手段强逼法轮功学员答诽谤法轮功的试题,进行暴力洗脑。此外,还不让睡觉,不让购生活用品等,从事长达十四个多小时的强制劳动。

    有一次搬材料时,余翠花右手严重受伤,伤痛导致晚上无法入睡,却还被逼着用右手一针一针的抽线,十分痛苦的完成生产定额。最后还被延期十一天才被释放回家。


    双城市青岭乡林秀茹自述被迫害经历

    我是黑龙江省双城市青岭乡青岭村法轮功学员林秀茹,九七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以前曾患的多种疾病及久治不愈的顽疾都不翼而飞。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以来,我因坚持修炼遭邪党迫害,曾长时间遭男警察毒打。

    九九年九月份我因进京上访,被当地派出所所长钟林义接回后送进双城第二看守所进行迫害。因在那里炼功曾被黄管教多次辱骂,酷刑折磨,戴上手铐脚镣不许炼功。因我不背监规被季管教叫到走廊罚跪,一边叫骂一边用三角带抽打。

    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强行被非法送进哈市万家劳教所进行迫害。我反迫害绝食,九天后,被强行灌食送进医院迫害,从医院接回后,他们又把我非法送进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继续迫害。

    在佳木斯劳教所里曾遭受非人的迫害。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食。记得有一次因炼功晚间被一男性科长体罚虐待。他一脚踢在我的心口上,当时疼得我在地上打滚直流冷汗。当时他想推脱责任,邪恶的说:谁看见我打你了?我在水泥地上坐了一夜,还不许上厕所,后来憋的排尿都很困难,当时天气很冷。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放回。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第二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天津火车站倒车时被天津警察非法扣留,被当地公安接回后非法送进双城看守所,被所长钟林义伪造证据后继续迫害。

    当时是邪党十六大召开之前,他们几乎把当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以各种借口骗进看守所关押,因学员反对这种迫害,当时看守所调来武警部队进行迫害。腊月二十七日那天早上九点多钟,由于事先恶警们已有预谋,要将许多法轮功学员劳教,所以调来武警全副武装,每人手持警棍。当时我正在监舍坐着,闯进两个武警手持警棍,高喊谁叫林秀茹,我刚站起来,他们不由分说上来抓住我的头发,用警棍猛击我的头部,把我打倒在地,然后把我拖出监舍,拖进事先准备好的大客车上,和很多法轮功学员一起非法送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继续迫害。

    曾长时间被酷刑折磨、关进禁闭室十个月之久。坐铁椅子三个月,有时昼夜折磨,在铁椅子上,不让上厕所,一天两顿玉米粥,不让睡觉。经常遭到男警察毒打。

    有一次,我被科长刘伦叫到另一个小屋里,他和几个男警察用拳头猛打我头部,当时眼前一片漆黑,眼冒金星,几乎昏倒。有一次在铁椅子上,因背法,周管教和贾管教叫来男刑事犯,拽着我的头发,往嘴里塞脏裤头,当时憋的我上不来气,经历一番折磨后,用胶带把嘴粘上,把手背到椅子后面绑上。放下来的时候我的臂膀失去了知觉。

    还有一次,所长史英白为了强化‘转化’,调来了很多男警察,要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的迫害,当时把法轮功学员一顿毒打后,把女法轮功学员分到各个男队,进行残酷迫害:上大挂,蹲水牢,用电棍电,我也是其中的一个。一天晚上,我被几名男警察光着脚拖到外面的雪地上,一顿毒打,拳打脚踢,浑身是伤。进屋后被一男警察扯着头发往墙上撞。

    从那时起我就被非法关进禁闭室,经受各种酷刑。上大挂,坐铁椅子,挨饿,受冻,不许睡觉,晚上不给棉被,睡在冰冷的地板上。在北方的冬季被警察强行扒去棉袄,棉鞋光着脚在水泥地上被铐在铁椅子里。周管教和贾管教还把窗户打开,叫嚣说把你们冻死,让你们回家到处跑。当时逼死三名法轮功学员。

    从劳教所回来后,当地派出所也曾多次上门骚扰我。李守信带人在我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把我家接收器大锅非法抢走。还有一次晚上当地派出所的人带来了几个不明身份的人,进屋乱翻,把我炼功带非法抢走,吓得幼小的女儿抱着我直哭。

    血雨腥风,罪行累累,罄竹难书。


    陕西安康市退休女教师罗先翠遭迫害事实

    陕西安康市汉滨区鼓楼学校女教师罗先翠,七十二岁,家住汉滨区滨江园小区33号,6号楼2-2-2.罗先翠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多种顽疾不翼而飞,她终于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好感受。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因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绑架、关押、劳教、判刑,酷刑折磨,无所不用其极。罗先翠老人也开始了苦难经历。以下是罗先翠老人遭迫害经历。

    一九九九年十月,警察找不到罗先翠修炼法轮功的侄女,就将罗先翠抓到汉滨区公安局审了一夜,要罗先翠说出其侄女儿的去向。罗先翠质问:是谁将我侄女交给我的?她又没和我在一起生活,离得七里八远的,我咋会知道,凭啥向我要人,你们还有没有法?乱抓人。恶警们无赖的说:“啥叫法。”就这样又将罗先翠劫持到江北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天当夜十点左右,正在帮三女儿搬家的罗先翠,被警察绑架到安康电厂公安局非法审问。警察问:“是谁让炼的法轮功?并问还炼不炼?”她说:“炼不炼都是我个人的事,也没犯国法。”就这么简单的回答,她当晚十一点多被劫持到新城派出所,在长木凳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下午五点又被劫持到江北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看守所一恶警曾拿着一张纸条让她签字,上面称罗先翠是“会道门”。罗先翠说没听过这名词,坚决不签。一恶警就拉着她的手指强迫签。

    二零零三年五月,罗先翠与几位同修到她三女家附近发放法轮功真相光碟,揭露中共诬蔑谎言。汉滨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个恶警闯到她三女儿家,非法抄走电视机、放像机等物品,共值人民币三千多元,还勒索罗先翠三千元。从那时起,她的行踪每天都被警察监视、跟踪。

    二零零四年七月,汉滨区“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将罗先翠劫持到陈家沟洗脑班,说罗先翠是重点人物,叫陕西省“610”的所谓“转化”团恶徒专对她进行精神折磨,逼她写放弃修炼的“转化”书。她被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受尽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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