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体制下警察对好人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潘友发,男,六十五岁;一位曾经参加对越作战、老山战役、功绩显赫的团职军官。因为按着法轮大法修心健身,不但人变得更加平和善良,还使参战服役期间落下的八种疾病、包括危及生命的病痛不治而愈。为国家节省了军官应该享受的额度不菲的医药费。

可是,这样的好事竟然成了中共迫害的借口;这样的好人竟然成了中共不遗余力打击迫害的对象。天理何在?敬请国内外人权机构、正义人士了解真相,帮助营救无辜遭迫害致生命垂危的潘友发。

潘友发
潘友发

这里我们将潘友发被沈阳市国保支队警察暴力绑架、关押期间,身体遭到故意伤害、殴打的情况;看守所隐瞒病情欺骗家属、办案单位捏造证据指使法院图谋枉判等情况披露出来;将参与迫害好人的部门及其主要责任人公布于众;将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潘友发的主犯曝光于众。并敦促新民市法院秉公执法,尽快释放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潘友发;敦促沈阳市检察院、法院调查、法办参与绑架、构陷潘友发的犯罪警察!同时呼吁国内外人权组织、各界正义人士,关注此事。特别提醒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请将参与迫害的单位负责人、个人记录在案。并遵循该组织“无论时日长短、无论天涯海角、追查到底”的原则,清算罪犯。

一、参与迫害的主要部门、责任人和犯罪警察

潘友发2012年8月28日到朋友胡林家做客,被沈阳市国保警察会同新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新民市公安局西北街派出所、沈阳市皇姑区警察非法抄家并绑架。被绑架时沈阳国保支队警察陈福洋、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警察王兴宽、刘鹏与上述部门等警察将潘友发腿部打伤、肋骨打折;并将他推倒在地把内裤蒙在头上,强行戴“背铐” 致使手铐深深勒进肉里。当时双手肿胀,双手手腕血肉模糊,而且手臂被刀划伤。据内部消息透露,非法审讯时,陈福洋丧心病狂往老潘脸上浇凉水,多次对他拳打脚踢,打得他浑身是伤,并用鞋跟打他的头部。陈福洋还拽着这个比他父亲年龄都大的老人头发把头使劲的往墙上撞击,致使潘友发头脑昏沉,头部剧痛。 造成潘友发头部重伤、肋骨骨折、腿部及身体多处受伤,被非法关押在新民市看守所。

参与绑架、迫害潘友发的犯罪单位及主要责任人有: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晓刚、国保支队队长马立新、副队长刘鑫、国保警察马占良、陈福洋等;新民公安局副局长李兴;新民市国保大队队长苏剑平,副队长王炳元;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所长苏华林;新民市看守所所长齐富春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部分情况明慧网有报,详情请执法部门、人权组织协助调查。

二、沈阳市国保捏造证据、胁迫新民法院图谋构陷

制造这起冤案的主要犯罪单位是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绑架后,沈阳市国保、“六一零”不断串通、指使新民市国保、西北街派出所捏造所谓证据,图谋操纵新民市检察院、法院构陷潘友发。沈阳市国保警察先是派两个男警和一个女警来到已经被他们残酷迫害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的董欣然家,让其配合作证准备构陷潘友发,对其老伴恐吓,国保警察威胁说:你们如果不配合,我们要把董欣然带走。董欣然老伴指着躺在床上骨瘦如柴、神智不清、吓得瑟瑟发抖的董欣然,对国保警察说:人已经被你们弄成这样,你们愿带哪去就带哪去,带走了家里也少了一个累赘!三人一看恐吓欺骗董欣然作假证不能得逞,又改换招数。过了几天又第二次上门,带了点米面粮油假装关心“拜访”董欣然,并拿出预先写好的一张纸,哄骗董欣然和他老伴说,只要你们在这张纸上按手印,是帮助老潘,也算做好事,这样老潘很快就会被放出来了,这是为老潘好。从而骗得手印。董欣然这样一个被迫害的精神恍惚、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被拽着按下的手印怎么可以作为证据呢?

被残酷迫害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的董欣然
被残酷迫害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的董欣然

2012年10月,沈阳市国保警察又到辽阳市铧子监狱,找到2002年被非法判了十年刑,马上就将到期回家的另一法轮功学员,也是拿着事先写好的栽赃老潘的文字材料,威胁作假证。就是在这样威逼胁迫下得到的所谓“证据”。家人和律师了解到,此作证的所谓“证人”根本就不认识“老潘”是谁。

就在这样伪造证据和罗织罪名下,沈阳市国保唆使新民市检察院、法院拟定于2013年3月18日对潘友发非法庭审。结果开庭前律师有理有据的指证办案单位罗织罪名、伪造证人证据,并提出家属已经据此对相关责任人向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检察、纪检机关提起控告。当日法院以潘友发身体不适合开庭而取消此次非法庭审。

但这之后,新民市法院面对这些捏造伪证的质疑和相关确凿的栽赃陷害老潘的证据于不顾,与上述沈阳市国保支队警察等主要责任人、新民市国保等磋商后,面对生命危在旦夕的潘友发,不是及时救治,而是更加急于对其庭审构陷。而后,新民市法院又重新拟定2013年4月19日开庭。然而开庭当日,法院再次因为潘友发身体高度不适而取消开庭。

三、新民市看守所隐瞒伤病、欺骗家属、延误救治

潘友发被绑架前身体健壮。由于遭受陈福洋等警察的暴力殴打和关押期间外人无法想象的酷刑迫害,现在生命垂危,被新民市看守所送到沈阳市二四二医院抢救。

更为离谱的是:从被绑架到现在的八个半月中,新民市看守所主要领导所长齐富春一直向家属隐瞒潘友发身体的严重情况,欺骗家属说没事儿,身体很好。潘友发被打折一根肋骨、浑身是伤、脑部重伤,齐富春告诉家属没事儿;4月9日送去沈阳医大一院抢救,医院的诊断结果写在病历上:“脑部因外伤所致”“右侧脑部积液”。看守所所长齐富春不让家属看病历,告诉家属说没事儿;4月12日又送医院抢救,还欺骗家属说没事儿;4月22日家属询问潘友发身体状况时,齐富春还对家属说:潘友发身体很好、很健康。

医院诊断书

可4月25日半夜,潘友发就被送二四二医院抢救并住院。医大一院建议5月9日做开颅手术,并需要做磁共振,齐富春仍然欺骗家属说潘友发没事儿!那么请问新民市看守所所长齐富春:右侧脑部积液、不能行走、面临开颅手术,还说没事儿?你们一边抢救,一边说没事儿,那你们认为什么叫有事儿?人命关天啊!等你们说有事儿时,还赶趟吗?这要是你的父亲、你家亲人,你会这样吗?你们隐瞒病情,不给家属看病历,不向家属透露情况。

在此请问齐富春:是谁把潘友发迫害成这样的?如果进看守所之前迫害的,那么身体不符合条件你们为什么接收?如果是进看守所之后迫害的,那么看守所对潘友发究竟施加怎样的折磨?看守所隐瞒病情,延误救治,对潘友发现在身体状况也应负有重大责任。无论从哪方面追究,看守所都脱离不了干系!

以上情况全都有据可查。家属已经据此向中央到地方各级监察、检察、纪检机关提起控告。而此时此刻面对潘友发身体被迫害的如此凄惨,沈阳市国保警察和新民市国保竟然还想让齐富春把潘友发从医院接回看守所接着迫害,这实在是惨无人道、人神共愤!面对潘友发身体如此情况,办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都难脱责任!目前只有看守所立即放人,让潘友发得到及时的救治,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家属称如病情再发展下去将拒绝接人,并称无论遇到多大险阻都将一路控告到底。

新民市看守所
新民市看守所

四、修炼法轮功合法,参与迫害犯罪

从法律上讲潘友发根本无罪。熟知法律的公检法司官员比我们更清楚。中共一直引用刑法第三百条、按照两个“司法解释”来处理所谓的法轮功案件,是很荒唐和无耻的。最高检和最高法不是立法机关,十几年来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检察官能够从法律上说明,两高解释怎么可以作为法律来针对公民量刑?!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法轮功学员是如何利用哪个组织的;也没有任何人能够说明,到底是那一条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被首先是公民的法轮功学员破坏了;更没有人能够指证,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材料,又是如何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也就是说,所有这类案件中,都只有被告这一个要件,而没有被侵犯的对象、侵犯行为、侵犯行为的后果这三个要件。这就如同指控某人杀人,但是却没有被害人、找不到杀人的证据一样。

那么沈阳市国保警察及参与迫害的公检司法人员为什么非要抱着迫害的心理,捏造罪名非要开庭冤判潘友发以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呢?是为了完成指标,给自己在系统内部的“工作政绩”积分吗?是为得到一点奖赏吗?还是为了升官发财?公安内部人员都清楚:迫害法轮功必然不会有好下场的!九九年以来,“六一零”是中共专门为了迫害法轮功成立的伸向全国各个部门、各个层面的邪脉。中共一道密令,通过这张邪脉网立即输送到各个部门的各个层面。造成前所未有的疯狂迫害、残酷暴虐之势。尤其公安局国保系统的“六一零”,更是无法无天!当潘友发家属上访沈阳市(针对公安系统的)信访办,控告沈阳市国保支队警察伪造证据故意伤害时,信访处接访公安问题的处长向沈阳市公安局国保警察调查。沈阳市国保警察十分嚣张的对信访处长说:“我们属于保密单位,你无权过问!”“别说你呀,连局长也无权过问!”真是无法无天至极!

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十四年,“六一零”起到为虎作伥、助恶为虐的作用。因此遭天谴恶报最频的也是“六一零”人员。故有“死亡之位”的惧称。那么检察院、法院听命它,无异于听命于死亡之神的召唤!即使不相信报应,它也不会给参与者带来好运。在家属据法不断控告下的情况下,一旦追究其刑事责任,沈阳市国保警察与“六一零”在幕后,公检法司在台前,直接参与绑架、关押、判刑,都是公检法司所为,它能替你们背黑锅吗?以潘友发冤案为例,如果法院对潘友发非法开庭审判,法庭上由于脑积液潘友发情绪激动会出现什么后果谁能预料?谁能负责?人命关天啊!若造成潘友发伤病加重或危及生命,家属怎会善罢甘休?到时候国保、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谁都难辞其咎。究竟谁承担责任?即使今天,潘友发冤案主要犯罪单位——沈阳市国保警察,面对潘友发生命危急状况“推的一干二净”!当家属前去要人时对其质问时说:这些都没我们什么事了,我们已经交给新民法院了,你去找他们吧!这不是明摆着:沈阳市国保警察烧红了黑锅,却让新民市法院背着吗?!

五、弃恶向善,趋吉避凶

中共迫害法轮功在全世界成了过街老鼠,面临遭天灭,面临人神的大审判!追随中共就是给它陪葬!即使有人对中共仍抱有幻想,那么根据它一贯的流氓习性,它也会卸磨杀驴以掩盖它的邪恶本质,证明自己“伟光正”。总之追随中共没有任何后路可逃!曾有著名社会法律学者引用法国大作家雨果的话告诫法官说:“面对罪恶,如果你不对他说不,你就是同谋。”并说:今天,我们的司法工作人员在面临办案选择的时候,如果我们能有所选择却无所作为,意图将一切责任推到体制原因上去,那其实就是协同犯罪的表现,在法律健全的时候,这种行为也将罪责难逃。

《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请想一想,当参与办理这些案件的时候,自己执行的是法律还是命令?!所以奉劝新民法院、检察院只有上顺天意、下顺民心,不再听命“六一零”、国保这些中共恶党豢养的不伦不类的违法机构的唆使,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潘友发,不刁难潘友发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利用职便,智慧的保护修佛修道的善良好人,才能得到上天的佑护。你不但不会丢官降级,你和家人都还会因此得到福报! 如果还是抱定迫害的心理构陷好人,就是追随灾难、奔向危险,今天的行为是不是给自己今后制造了很多犯罪证据?!面对家属不断的上访控告和法律不断的健全,所有参与行恶的人必然罪责难逃!

在此我们由衷希望新民市法院的法官、审判长和所有公检司法工作人员,彻底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看清沈阳市国保、“六一零”陷害好人的邪恶图谋和变态心理,不屈从国保警察、“六一零”的淫威能够堂堂正正秉公执法,无条件让潘友发回家,并为其治疗及调养身体,在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为自己的生命留下正面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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