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非法劳教 昆明刘云红控告迫害者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今年63岁的刘云红女士,是云南省昆明市机器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机器厂宿舍。自小失去父母、过早体会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年轻时又患上多种疾病。对生活近乎绝望的她,在修炼了法轮大法后,坎坷的命运彻底发生了改变,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对大法的感恩,使她在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铺天盖地散布谎言后,依然坚定信念。

虽遭受非法抓捕、抄家、劳教迫害,刘云红仍坚持信仰,刘女士近日向昆明市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提起控告,要求追究非法抓捕并对她家非法抄家的警察冯军(原昆明市官渡区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现调到昆明市610)及其他所有参与迫害人员的法律责任。

修炼法轮大法,浑身病不翼而飞

退休前,刘女士在昆明市机器厂做钳工,患有多种疾病:气管炎、肾炎、脑供血不足、子宫肌瘤、神经衰弱。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中共的整人运动双双迫害离世,刘云红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没上过学,一个字不识。命运的坎坷、生活的艰辛,以及浑身的病痛使刘云红女士曾经萌生过出家的念头。

回忆起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情景,刘女士说:“1997年5月我去楼上的邻居家,看到她家挂着李洪志师父的法像,还有《论语》。第一眼看到师父的法像,就感觉师父很面熟很亲切,再看师父的法像,便感觉已经不在尘世间了。之后这个邻居借了师父的《转法轮》给我看,可我不识字,拿回家也看不了,没办法就问女儿,女儿教一个字,我就读一个字,基本读会了《论语》。之后楼上的邻居就提了一台录音机,拿着炼功磁带,在厂里的空地炼功,炼着炼着就吸引了厂里的十多个人都来一起炼。之后我们这个炼功点的10多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到市博物馆的大炼功点炼功,那里每天有近百人炼功。

“记得我才炼功第三天,眼前闪过一道金光,随即就看到了师父在《转法轮》里讲的《关于天目的问题》里谈到的那只大眼睛。炼功一个星期后,浑身的病就返出来了,当时我每天都听师父在济南讲法录音带,知道这是师父在给自己调整身体,没有担心害怕,也不吃药。很快的这些反应都没了,身体就好起来了。

“那时我们在炼功点炼完功后,上班的就先走,我们这些退了休的就继续留在那里读《转法轮》,我不识字,别人读,我就跟着读。看到我的学法心切,师父为我开启了智慧,我看着《转法轮》书上的字就和其它书的字不一样,字会放大,还会显现出各种各样的颜色。慢慢的我就自己能读了,到现在我能够通读所有师父的讲法了。

“修炼法轮大法一个多月后,我浑身的病就都不翼而飞。第一次感到无病一身轻,非常美妙的感觉。而且皮肤非常好,白里透红的,厂里的人都问我去哪里做美容了,我就说我炼了法轮功了。身体好了,心情也就好了,从来没有过的,觉的生活愉快而充实,每天都很有意义。

“修炼大法后我的心性也在不断提高,我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一个好人。地上见到钱了就捡了交居民委员会,买的东西补多钱了又折回去退给人家,被单车撞出去几米远,一点事没有,也不找别人麻烦。那时候,我老伴一见我炼功,气就不打一处来,总是没事找茬,还动手打我,曾经把一桌子饭菜都掀了,我又打扫之后再从新做给他吃,一点都不动气。所有这一切,不修炼法轮大法,我是绝对做不到的,是大法改变了我,把我变成一个好人。”

坚持修炼,被非法抓捕、抄家、劳教迫害

然而1999年7.20中共邪党却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迫害,刘云红女士也遭到了单位的骚扰,之后还遭到非法抓捕、抄家、劳教迫害,在控告检举书中,刘女士写到:

“1999年7.20后昆明市机器厂的居委会主任汪云和一个姓蔡的工作人员,到我家里找我,我不在。等我后来回家后,楼上楼下的邻居来就告诉我说让我交出大法书。之后汪云多次来我家找我,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还让我交出大法书,她说她要向上边交代。之后汪云还让厂里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去看诽谤大法的视频,通知我去,我没去。单位的张琼英、杨慧石(现任工会主席)也曾参与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骚扰干涉我的正常生活。

“1999年7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在翠湖公园绑架了几百名法轮功学员。当天下午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到昆明市政府信访处要求无罪释放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可是到了市政府之后,没有让我们说话,直接让我们上了大客车,一辆客车坐满了就拉走,还有人对着我们录像,把我们拉到了西山区第一中学,关在教室里,派一两个警察守一间教室。当天晚上来了很多警察对我们每个法轮功学员登记姓名及家庭信息,登记之后就逐个开车送回家。我回到家时是当晚11点多钟。

“2004年3月13日下午1点多,我在关街集贸市场向有缘人赠送法轮大法好护身符,被关上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到派出所之后,警察说我还敢发法轮功资料,我说:‘法轮功那么好,为什么不给发,我们是做好人,又没有犯法!’过了一会儿,官渡公安分局的冯军和另外一个警察就到派出所来了,来了之后就让一个女警察非法搜我的身和我的包,抢走了我的护身符。接着对我非法审讯,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护身符哪里来的,为什么要发护身符。

“当天晚上,冯军和其他警察带着我上我家抄家。抢走了我的法轮大法书籍、护身符、法轮功真相资料、打印机、墨水、光碟、录音带等物品,经济损失近3000多元(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收缴物品清单,昆公官(治)收缴字(2004)第001号)。抄家之后冯军等警察将我连夜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我31天。期间冯军和其他警察还到看守所非法提审我4、5次,问我家里搜出的打印机是从哪里买的,谁教我打印的这些问题。我在看守所里每天被强制做奴工,从早上7点多开始干到晚上10点多,拣辣椒、糊针水盒、粘纸袋。

“4月12日,官渡公安分局的冯军以及其他警察将我从看守所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到了劳教所之后才给了我劳教决定书(昆劳管字(2004)第1248号),昆明市劳教委非法判我劳教三年。时间从2004年3月13日至2007年3月12日。

“我到劳教所后被送到三大队,队长是苏中菊,警察张银屏、荀克荐。一进三大队,白天让吸毒人员监视我,还让我串拉链,晚上不让我睡觉,把我弄到劳教所‘转化班’。苏中菊逼迫我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天安门自焚伪案》,看了之后就逼我放弃信仰。张银屏还经常来威逼我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让写所谓的经历,包括资料从哪里来的,跟谁联系的之类,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出卖其他同修。苏中菊经常拿我的出生、我的经历对我挖苦讽刺,想以此来逼我放弃信仰。

“2007年2月我从劳教所回家。回家后到曙光派出所销户、落户,专管户籍的警察郭军将我的解教通知书原件非法扣留,至今没有归还。”

官渡区国保大队的警察也来家里以探望为名骚扰过刘云红女士,曙光派出所警察还曾经打过电话给她老伴,问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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