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如老人被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张静如老人今年七十岁,是云南省昆明市人,家住昆明市海口文化村十四幢。饱受病痛折磨十多年的她,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幸遇法轮大法,通过修炼,浑身的病症一扫而光,无病一身轻的她也将法轮大法的美好向周围及更多人弘扬。

然而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后,张静如老人也遭到了非法抄家、绑架迫害。张静如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零三年初被关押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由于被狱警在食物中放入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导致张静如老人头痛欲裂、记忆力减退,保外就医后情况仍未见好转。以下是她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修炼法轮功获得健康

我叫张静如,一九四四年出生,今年七十岁,是云南光学仪器厂(现更名为北方光学电子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海口文化村十四幢。

我中年时就已经患有多种疾病:心脏病、风湿病、胰腺炎、子宫肌瘤、经常感冒、整天头痛、眼睛怕见光、睡眠差,还有气管炎,发病时只能坐着睡觉,躺着睡觉就喘不过气来。有一次工作中抬重物造成腰肌劳损,严重的时候腰都弯不下去,而且左耳听力不好,经常耳鸣,一年四季都在煮中药喝。多年来饱受病痛折磨,四十五岁时就因为各种疾病缠身,不得不提前退休。退休后为了减轻疾病的折磨和痛苦,我曾试着练过各种气功,病情仍不见好转,更谈不上治愈了。

一九九六年五月经人介绍说:“你还学那些乱七八糟的气功,它们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赶紧学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最好。”我听后一口答应第二天就去学。第二天才跟着炼法轮功时,就感到小腹部位的法轮在转,当天晚上我就睡了一个好觉,这么多年睡眠不好的状况彻底改善!随着不断的修炼法轮功,我浑身的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好了,我第一次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我从一个多病缠身的“药罐子”变成了一个健康充满活力的人,修炼至今从未再吃一片药,心情从未有过的舒畅。

法轮功不仅给了我一个健康的身体,更教会了我如何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以前对小叔子、小姑子矛盾积怨很深,不能宽容,有怨恨心,学大法后我用大法法理要求自己,能包容善待他们,孝敬老人,用大法法理圆容家庭。由于我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大儿子的头痛、严重鼻炎也都不治而愈。

坚持信仰被中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后,我单位云南光学仪器厂退管会叫我去开会,逼迫我表态,我心里否定,一修到底。

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九点单位保卫科、海口派出所以及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杨增福、陈坤光、柴正军等一伙人闯入家中,出示了搜查证,以我散发天安门自焚伪案为由,强行抄家,这伙人抢走了李洪志师父广州讲法录音带一百四十一盒,师父各地讲法录像带八盒,《转法轮》三本、师父各地讲法二十九本、师父法像三张、真善忍图、法轮常转图等共二十份,还有八百多份法轮功真相传单、三十多碟法轮功真相光盘等,同时将录音机也抢走了,经济损失约有六百元左右。抄家后,逼迫我在搜查物品清单上签字,我不签,就让我老伴签。

当天中午十二点多,西山区国保大队的杨增福、陈坤光、柴正军将我绑架到西山区国保大队。陈坤光、柴正军对我非法审讯,问我资料来源、上线和下线是哪个、谁介绍我炼的法轮功等。直到吃完晚饭后,又把我带到梁家河派出所在地上整整坐了一夜。第二天五月六日中午十二点左右,陈坤光、柴正军又继续对我非法审讯,依然是头一天的内容。第二天晚上我又被送到梁家河派出所,第三天五月七日我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拘留通知书:昆公经文保字(2002)44号。

在看守所每天从八点开始干奴工:拣辣子、剥豆、拣干菌、粘冰淇淋袋等,干不完还不许睡觉,拣辣子拣的我手上的皮被辣的一层层脱落。在看守所里每顿都是水煮菜,见不到一点油星,而且菜里还常能见到洗不干净的污物。

二零零二年九月,我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昆明市检察员段毅以从我家中搜出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诬陷我违反刑法第三百条,对我非法起诉(昆明市检察院[2002]昆检刑起(一)字第一百六十七号起诉书)。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分局给了我老伴一份《对被捕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昆公经文保字(2002)40号,告诉家人,我被逮捕了。

被非法判刑四年

之后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开庭审理,没有家属到场旁听,我在昆明市中级法院的刑一庭,审判长是朱正渝,审判员:荆志远、张兆龙,书记员:张莹,法官以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仍修炼法轮功,并且从家中抢走大量法轮功真相传单和光盘为由,诬陷我利用邪教组织(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当年十一月七日,(2002)昆刑一初字第201号刑事判决书对我非法判刑四年。

面对非法判刑,我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中共邪党多年的暴力、谎言治国下,高院没能做出合法的裁决,(2002)云高刑终字第1930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是李杰,审判员:王新龙,代理审判员:陈继荣,书记员:包媛萍。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奴役和药物迫害

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然而将我送到监狱的消息却没有通知我的家属,我老伴一月二十三日到市第一看守所给我送东西,才得知我已被送到女二监,老伴又赶到女二监,结果接待处说只有持收监通知书才能探望,无奈之下,老伴只得回家等消息。可一等就是一个星期,到一月二十九日,仍然没有任何消息,着急中,老伴打电话到市公安局所谓打击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办公室,回答说已交到市检察院,老伴又打电话到市检察院起诉科,又说电话不能查询。

我被送到省女二监的一监区,主管警察叫王昆鸽。我才被送到监狱就通知我说不准炼功,不准宣传法轮功,并安排两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我。每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十多个小时强迫做奴工,我在制衣车间,流水线缝制衣服,我协助锁边、剪线头、整理衣服。除了高强度的奴工,还不断对我精神洗脑,强迫我转化、放弃信仰,都被我拒绝,王昆鸽就威胁我说:“不转化,四年后你会淡化的!”之后监狱偷偷在我的饭里下药,我吃完饭后就感到头刺痛,半小时后就打瞌睡,睁不开眼睛,耳底也疼,渐渐的我感到记忆力明显减退,不思饮食,全身冰冷,左眼不断流眼泪,目光呆滞,牙床出血,全身无力,体重由刚到监狱时的五十四公斤减到四十二公斤,整整瘦了十二公斤。

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由于身体状况差,监狱对我保外就医,然而在女二监的保外就医“证明书”上却诬陷我是炼法轮功所致精神障碍。

我被保外就医回家后的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家所在的湖滨派出所片警马继聪到我家来,让我老伴签了一份《湖滨派出所社区民警对法轮功人员控制、帮教责任书》,“责任书”中逼迫家属配合社区民警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让上访、外出炼功,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并注明如果我要离开海口,要提前写书面申请。

二零零六年五月,四年非法刑期满后,我们打电话到女二监询问,六月八日我老伴到二监狱政科,岳凯南开了释放证明书给我老伴带回。

二零零四年初我从监狱保外就医回家后,通过继续修炼法轮功,我的身体又逐渐地恢复健康,然而由于女二监的药物对神经系统的破坏,给我造成了太大的伤害,在我内心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直到现在,我仍感到不安,心神不定。

中共邪党对我四年的非法判刑是看得见的,而这种无形的精神迫害、心理压力却是漫长而又隐蔽的,这一切,更加证明了中共是个集古今邪恶大全为一身的邪党、大流氓,它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愿仍对它心存幻想的人能通过我的经历看清邪恶,脱离邪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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